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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诺伍德的建筑师(2)

他一个人出发了,夜里很晚的时候才回来。他脸色发黑,一句话也未提,然后默默地拿起小提琴,琴声低沉忧伤,大概拉了一个小时左右,他停了下来。

“华生,难道真的错了吗?我竭力在雷斯垂德面前证明有另一种可能性存在,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对了,我错了。我现在找不到丝毫的证据可以让英国的陪审团相信我的假设。”

“你去过布莱克希斯了?”

“是的。我见了麦克法兰的母亲,并了解到奥德克是个十足的坏蛋。麦克法兰的母亲说奥德克‘与其是个人,不如说是个恶毒狡猾的怪物’。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就认识,而且奥德克是最早向她求婚的人。他们订婚以后她听说奥德克很多残酷无情的举动,如将猫扔到鸟笼里等,她便决定不再跟奥德克有任何往来。但是在她结婚的时候,奥德克给她寄来一张脸部被刀划得支离破碎的照片,甚至还诅咒她。这次,对她儿子的事情,她也是异常愤怒和恐惧,觉得自己的儿子肯定不会犯罪,奥德克是死有余辜。但是她对奥德克深恶痛绝的厌恶,无疑又支撑了警方的推测。如果知道她如此痛恨奥德克,她的儿子心中自然也会产生仇恨的种子。”

“我还告诉她,奥德克应该宽恕她,否则不会让她的儿子继承遗产。她立即严肃又郑重地告诉我,他们绝对不会要奥德克的任何东西。我还去寻找了一些别的线索,但是都不能证明我的假设。最后我实在没办法,就去了诺伍德。”

“华生,这是我在笔记本上给诺伍德做的一个简图,你看它像一个现代化的大别墅吧。它由烧砖盖成,庭院在前,这片大草坪上种着许多月桂树。我还发现着火的贮木场在右边,左边的这间屋子是奥德克的房间。站在庭院前的大路上,我们就可以看到房间里面。”

“我到的时候,刚好雷斯垂德不在那里,这让我的心好受多了。他的警长带着我到了案发现场,并告诉了我他们刚发现的一些线索。他们在着火的地方发现一些烧焦的残骸,以及一些金属小圆片。这些小圆片经过火烧已经变了颜色,但是我还是看出来那是男人裤子上的纽扣,我还发现纽扣上有‘海安姆’的字样,那是奥德克的裁缝的姓。”

“之后我又去了大草坪,看看能否找到一些痕迹或者脚印之类,但是好像除了曾经有尸体或者捆着的东西被拖过短篱笆朝着木料堆的方向,其他什么都没有发现。我在草坪大概爬了一个多小时,还是什么都没有弄明白。”

“在院子里我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就走到奥德克的卧室里查看。那个房间里有少量的血迹,看着好像是沾上去的一样,颜色还挺鲜艳。我还看到麦克法兰的手杖,在把柄上确实有一些血迹。地毯上依稀还可以看到他们二人的脚印,其他的我也没发现什么。”

“我觉得自己没有希望了,又检查了保险柜,里面已经没多少东西,大部分的字据都在桌子上放着,有一两张字据还被打开了。我看了一下,也不是什么很有价值的东西。从奥德克的存折上看,我也看不出他有多么富裕。但是我觉得好像并不是所有的字据都在那里,他应该还有一些值钱的字据如文凭之类的,但是我没有找到。如果能找到这些的话,那我的假设就有了一点希望。”

“我又查看了其他一些地方,最后找到女管家。她是一个不爱说话、皮肤黑黑的女人,她一直斜着眼注视我,我希望她可以说点什么,但是她的嘴像涂了蜡一样绷得紧紧的。我询问了好长时间,她才承认麦克法兰确实是在九点半左右来过,她为他开了门并带他吃了饭,十点左右她就回去睡觉了。”

“她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被火警惊醒,等她跑到贮木场的时候,除了看见茫茫大火,她还闻到了肉烧焦的味道。她想主人肯定是被谋害了。她想奥德克先生一般不怎么跟人交往,怎么会被人谋害了呢?她不知道有关字据的事情,关于奥德克先生的私事她也一无所知,但是当她看到扣子的时候,她确定那肯定是奥德克昨晚穿的衣服。”

“哦,华生,这就是我今天下午到晚上做的全部事情,我觉得自己很失败,但是我又知道好像哪儿不对,甚至我感觉完全不对。直觉告诉我,那个女管家肯定知道事实,但她就是不说。如果奇迹不出现的话,我觉得我们的破案记录里不会出现这桩诺伍德的失踪案。”

“那个年轻人说不定会感动陪审团的?”

“这个希望非常渺茫,华生,你还记得罪犯贝尔特·司蒂芬斯吗?在一八八七年他祈求我们帮助的时候多么诚恳。如果我们不能找到合适的证据,我们就帮不了麦克法兰。目前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我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些。可奇怪的是,我查看奥德克银行存折的时候发现那里面基本没什么钱,他在过去一年里和柯尼利亚斯先生进行了几场大型交易,并且还开出了几张大额的支票,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许和案子有关?但是我还没找到证据。我想我该到银行查询一下那个把支票变成现款的人,看看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不过华生,我非常担心这件案子会以雷斯垂德对麦克法兰判死刑而结束。”

第二天一早,我就看见福尔摩斯面色憔悴,一脸愁容,他椅子旁边的地毯上全是烟头,一看就知道昨天晚上没怎么睡觉。桌子上还放着当天的报纸和一份电报。

电报是雷斯垂德发的,他告诉我们又获得了一些重要证据,麦克法兰的罪行已定,希望福尔摩斯放弃追查此案。

福尔摩斯苦笑着,“雷斯垂德好像胜利了一样,但我是不会放弃这个案子的。华生,我们吃过饭一起去诺伍德吧。我今天很需要你的帮助,说不定在那里还会发现一些罪证,这些证据能帮助我们验证一些结论。”

福尔摩斯并没有吃早饭,一般在他精神比较紧张的时候,他就没有精力吃饭,甚至有些时候为了办案,他会因体力不支而晕倒在现场。

我吃过饭后,便和他一起出发。庄外还是拥挤着一群看热闹的人,不过这座别墅的描述和福尔摩斯给我介绍的一样。我看到雷斯垂德满脸红光,非常得意。

他见到我们,高兴地说:“福尔摩斯先生,你找到那个路人了吗?是不是已经证明我们错了?”

“没有,我现在还没有结论。”福尔摩斯冷静地说道。

“但是我们又得到一些证据,现在能准确的证明本案的凶手就是约翰·麦克法兰。我们这次终于走到你的前面,发现了案子的真凶,呵呵。”雷斯垂德大笑着,带我们去了一间门厅,室内一片灰暗。

“这个地方是麦克法兰作案后取帽子的地方,你们看一下这个地方。”

雷斯垂德突然点亮火柴,借着微弱的光,我们看到白灰墙上有一些血迹,当把火柴靠在墙上的时候,一个大拇指纹非常清晰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福尔摩斯先生,你用放大镜好好看看吧。你应该知道指纹是不可能一样的,这上面的指纹刚好和麦克法兰右手大拇指上的指纹一样。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

很明显,麦克法兰现在被推上了绝境,可是我发现福尔摩斯的眼睛在发光,面部也显现出一丝惊喜之色。

“谁都想不到这个外表瘦弱的年轻人这么不可靠,当然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不要盲目地相信自己的眼力,雷斯垂德,是不是这样?”

他又看了看墙上的指纹说:“那个年轻人在摘帽子的时候顺手就在墙上按了一下,仔细想想,还真是一个自然的行为。对了,这个指纹是谁发现的?”

“女管家勒克辛顿太太。她看到之后就告诉了夜勤的警察。”

“当时夜勤的警察在哪儿?”

“他在那间出事的卧室里,负责看守卧室里的东西。”

“那他们昨天怎么没有发现这个?”

“哦,这个地方不太明显,昨天我们也没有仔细检查。”

“是吧,确实不够显眼。但我想这些血迹昨天墙上就有吧。”福尔摩斯看上去很镇静,但是他还是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

“福尔摩斯先生,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可以百分百确定这就是麦克法兰的拇指印。”

“确实是的。”

“那这些证据就可以了,福尔摩斯先生,我非常注重搜集足够的证据才下结论,我要去起居室写案件报告,如果你有什么事的话,可以到那里去找我。”

“好的。”

福尔摩斯慢慢平静下来,他告诉我说:“华生,我们的委托人现在有了几分希望,呵呵,这真的是个糟糕的进展。”

“我很高兴听到这样的话。”

“昨天我在检查门厅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任何血迹。而今天这里就有了血迹,这里面很蹊跷。华生,我们出去散散步。”

在花园散步的时候,福尔摩斯很有兴致地检查着这所房子,他按照别墅的顺序一间一间地查看,从地下室到阁楼,他都细细地看过。当我们到达顶层走廊时,他又兴奋起来,“华生,我现在终于找到证据了。现在我们可以去找雷斯垂德。”

我们到起居室的时候,雷斯垂德还在那里认真地写着报告。

“你在写这个案子的报告?”

“是的。”

“你不觉得现在下结论有些早了吗?我觉得你的证据并不是很充分。”

“你什么意思?”雷斯垂德放下笔,充满疑问地看着福尔摩斯。

“有一个很关键的证人,我想你还没有见过。”

“谁,你找到了?”

“可能吧。但是我需要你召集三个力气大、嗓门也大的警察。他们也许能帮助我查明一些事情。”

大约五分钟过去了,三个身强力壮的警察已在大厅等候。

福尔摩斯让他们去门外的小屋抱一些麦秸过来,然后让雷斯垂德去顶层楼梯的平台上等候。之后,福尔摩斯又让一名警察提了两桶水,并把麦秸放在水的旁边,不让它靠着墙。

“华生,你开一下窗户好吗?然后用火柴点着麦秸。”

伴随着麦秸“噼里啪啦”的响声,一股股燃烧起来的白烟萦绕在走廊里。“我们现在大声喊‘着火啦’,快,大声点……”

大家高声喊着“着火啦”,连续喊了几声之后,突然走廊尽头的墙被推开,然后一个干瘦、矮小的人从里面冲出来,仿佛是从洞里蹦出来的兔子一样。

“太好了。华生,用水把麦秸浇灭。雷斯垂德,这就是失踪的庄园主人约纳斯·奥德克先生。”

见到这个人,雷斯垂德非常惊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在干什么?”我们注视到奥德克一双狡诈、凶狠的眼睛来回地打转,他看到雷斯垂德发怒的样子,忍不住笑出了声。

“我又没杀人。”

“是吗?你绞尽脑汁地送一个无辜的人上绞刑架,这还没害人吗?”

奥德克突然哽咽道:“我只是想开个玩笑,真的,先生。”

“这个玩笑真好,我保证你笑不出来。快,把他带下去。”

三个警察上来就要把奥德克带走,“福尔摩斯先生,不得不承认我做错了,你确实非常出色。你救了一个无辜的人,还阻止了一件影响我声誉的丑闻发生。”雷斯垂德说。

“呵呵,这件事还会让你的名誉大增呢。你把你的报告稍稍改动一下就可以。”

“你的意思是不要提你的名字?”

“一点都不要提,我要留到将来让这位历史学家帮我写,哈哈。华生,我们去看一下这个地方吧。”

我们走到过道尽头六英尺左右的地方,发现隔墙上有一扇暗门,安装得非常巧妙,一般人根本就注意不到。小屋里面有些灰暗,但是借着墙壁屋檐的缝隙还是可以投射进来一些光。这间小屋里存放着一些食物和水,还放着几件家具,家具上还有一些报纸和文件。

我们看了这个地方之后,福尔摩斯说接下来要去找女管家,她肯定也知道这个地方。

“那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我充满疑惑。

“拇指印。我前天来调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这个拇指印。指印肯定是夜晚有人专门摁上去的。约纳斯·奥德克曾经在把分成小包的数据用火漆封口的时候,让麦克法兰用大拇指按了一下使之粘牢。奥德克为了证明麦克法兰的罪行,就让女管家用一个蜡膜把麦克法兰的指纹用血迹取下,然后贴在墙上。第一次观察这个走廊的时候,我已经注意到它比其他走廊短了六英寸,这个地方很方便他躲藏。后来我又想到他肯定没法在火堆里待着,就用计把他逼了出来。”

“太妙了。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个很好解释。我去过麦克法兰家,在麦克法兰母亲眼里,奥德克是个很狡猾、狠毒的人,她曾经拒绝过他的求婚,他也就一直怀恨在心。最近两年,他可能做生意失败了,这些在他的字据里可以看到。可能为了骗取其他的债主,他就用柯尼利亚斯先生的名义在其他地方建了一个账户,并把他的资金都转移过去,希望等以后再把那笔支票变成现金,重新开始生活。于是他就设计了一个骗局,他假装把自己的遗产全部给麦克法兰继承,还告诉他不让他的父母知道,另外还故意制造了一个麦克法兰谋杀他的现场。情况可能就是这样吧!”

“对了,雷斯垂德,麦克法兰应该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吧!至于奥德克,我相信你们会给他判定一个合理的罪行。”

福尔摩斯微笑了一下,我们便起身回贝克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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