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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Chapter 01:重遇也是一种缘

似乎每一个女人打小就会对爱情和婚姻充满着各式各样的幻想,这种幻想很简单、很入骨,是如今的你无法想象和理解的。

我叫方圆惜,3年前从杂志社辞职,开了家卖女鞋的淘宝小店,顺带享受着自由撰稿人的写作乐趣的33岁的女人,在曾经的成长路途上依次对未来的那个他的定位是,“以后我要嫁给一个糕点师傅”;“以后我想嫁给一个飞机师”;“如果未来的那个他是一个律师或是医生会很棒!”那个时候,找糕点师傅只是因为他可以做出各色好看又好吃的甜点;飞机师不是因为他很帅很神秘,而是他可以带我去世界各地;律师或医生,不是因为他们赚得多,是他们可以分别用自己的特长来保护我。很傻是不是?如果是现在,我多数会客观冷静的先选择飞机师,因为这个职业的收入永远不会在中等以下。其次会选择医生或律师,因为他们职业光鲜收入稳定。别觉得一个好女孩就此被彻底的物质化了,这是每一个人成长后的必然回答,摸着自己的第三颗上衣扣子,扪心自问。

不予争辩,因为如今的我,淘宝小店生意不错,自由撰稿人的营生也算是可观,也初为人母,拥有了一个可爱、聪明、古灵精怪的女儿,小日子过的可谓是圆满了。一个温暖的小窝、一个能干又疼人的老公、一份不错的职业……面对如此幸福,物质或纯真争论再多都已是枉然。

前些天,当我正走出旅行社,手机响了。来电话的是王维维,她和我从初中开始就是最好的朋友。

“宝贝儿,有故人来上海出差,晚上一起吃饭哦!”

“好的!”

“晚上8:00,老地方见。”

王维维说完,便扣了电话。她知道我不会问她晚上来的是谁,因为有必要的故人,她才会约我一起见面。她太了解我,对于没有必要的人和事永远是让我提不起半点兴趣的。

晚上的聚会定在我和维维最爱的一家沿江的意大利餐厅,所谓的故人是左畅义,我们的高中同学,当年在校园里叱咤的风云人物,甚至直至今日,还有很多人会尊称他一声:“大佬”。如今,30好几的他依旧是香喷喷的花骨朵,游走在各色美女间,怎么看这个房地产经销商都是个优质的花心男。

“左大少,最近生意不错啊!体态越发显得有福气了。”维维见到左畅义便开始调侃他。

“这么多年,你这张嘴怎么还那么毒?圆惜,你怎么受得了她?”

“这还好,我比较关心的是你左畅义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嫁出去。”我淡淡的回答。只见对面的维维笑的花枝乱颤,随即我也跟着笑了出来。

“我说,你们俩这么多年没见,怎么还是这么调皮?”

“别说我们俩的不是,你还没有回答问题。你继续这样单着,得残害多少无知少女啊?”我故作严肃的继续穷追不舍。

“对!你是单身女性的公害。”维维跟着起哄。

“怎么不管隔了多少年,你俩的刁蛮劲儿都不会减少呢?我的想法你们是知道的。”左畅义略有所思的说。

……

这么多年来,左畅义始终坚信婚姻这个词一直离他很遥远,他认为她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遇人不淑?不是!花心?更不是!他自信自己对每一份感情都很专一,可是谈及婚姻……真的会让他很犹豫。也许他还没有想要安定下来,更可能是当他面对婚姻的责任,会害怕、会彷徨。

“维维,你怎么还单着?有空调侃我,自己不赶紧找一个?”

“没办法啊!有你这个单身女人的公害在,我怎么舍得弃你寻他?”

“你不知道吗?看完《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我们维维满心惦记的都是你。”我坏坏的帮着维维附和着。

“我认真的,你们俩能不能有个正形?”

“老左!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多年都那么爱和圆惜黏在一起?”

“物以类聚呗!都那么刁蛮!”左畅义笑答。

“因为即便她嫁为人妇,也从不会发自内心的对我说,’亲爱的,谈个恋爱吧!’她跟我一样觉得女人不管多大,结婚或是不结婚都是自己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开心就好。”

维维是一个典型的现代女性。工作优秀、相貌姣好。她的独立不仅限于经济基础,更多的是思想的独立。她最崇拜的对象是武则天,她认为独立的女人要向武则天一样活着,男人有大把,何苦自己为难自己。确切的说,维维是个典型的不婚族,不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人,而是真正的不想结婚,在她看来婚姻就是一种束缚。

“圆惜,这些年你和李强生还有联系吗?”左畅义突然问。

“偶尔,每年1到2个电话吧。”

“你们前段时间不是才见过吗?”左畅义问

“你怎么知道他们见过?原来男人也这么八卦。”维维感慨

“是的我们前段时间才见过……”

李强生,英文名Jason。他是我们共同的高中同学,也是左畅义的发小,从小学到大学,他们都是同班同学,很夸张?左畅义认为这是种缘分,是一种比亲兄弟还亲的缘分。我们的这位老同学经过多年的打拼,如今是一家日企的财务副总,刚结婚2年的妻子很贤惠,把家打理的很舒适,刚出生的宝宝健康可人。他的生活似乎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确切的说,李强生和我称得上是彼此的初恋。初恋总是青涩难忘的,不论是对男或是对女。每每老同学聚会,我们彼此都会被问及到对方。大家似乎都觉得这两个人没有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多么遗憾的事情。可对于我们彼此而言,藏在内心深处的不是没有在一起的遗憾,也不是对彼此无限的眷恋,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亲情,是那种包含着亲情的知己。

前段时间,我去新加坡参加表妹的婚礼,打算顺道在新加坡多逗留两天。婚礼结束的第二天,和表妹在一家意大利餐厅里买完单的时候,起身和正打算坐在隔壁桌的李强生撞了个正着……“他跟我说,见到你的那一刻,整个世界停顿,瞬间回到过去的感觉。”

“不光他,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聊到这里,三个人都沉默了,思绪瞬间回到了中学时代。是的,回忆,特别是对青春的回忆,永远是所有人乐此不疲的兴趣。

二000年,翠阳中学学生会的一行人,基本都是身兼着文学社的社员。那一年,特区的读书月搞的风风火火,正值流行中学生文学热的年月;那一年众多至今依旧红火的青年作家,都是在那一年让他们的名字传遍大江南北。也就是那一年开始我爱上了写作,第一次懂得了爱是什么。也就是那一年,我明白我是个更注重现实的女孩。

00年,我刚读高一。我和王维维、左畅义、李强生都是在那一年入学4个月后加入学生会的,也是那一年我们纷纷被老师tiger选中参加了学校风风火火建立起来的文学社。那个时候,我迷死了昆德拉和杜拉斯,成天捧着一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游走在学校的各个角落。老师tiger在学校还是非常有势力的,他将各个年级的优秀文学苗子聚集在了一起,并在这些人中挑选出一群能言善道的鬼精灵成为文学社的主要成员。当时加入学生会不算什么,但如果你又加入文学社,那就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耀。

说起我们那一届的学生会,那真是各个风云人物,整个学生会9成的人都在文学社里拥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说到我们那一届的文学社,大家更多的提起的便会是学生会,于是,学生会成为了我们这一届学生文学尖子的标杆的代名词。和我们拥有同样身份的还有马瑞、吴杰、乐敏和牛莉。马瑞是我们这群人中的例外,他长得不算帅,文字功底也不算最棒,但他身材高大魁梧,皮肤黝黑,是个天生的运动员,运动会上所有的项目似乎没有他不擅长的。这样的一个人,想不变成风云人物也是件很难的事情。

乐敏和吴杰是校花和校草级别的人物。他们一个帅的无语,一个美的目眩,真是让所有人为之嫉妒。现在想来,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他们的性格才会那么的高傲和冷漠。至于牛莉,她是我们年级组长的女儿,拥有天生在这个学校里被照顾和被关注的权利。

在翠阳中学,像样的男生似乎都聚集在了文学社,而我们年纪不用说你也可以想像的到,一定是在学生会。乐敏比我们谁都要早熟,她在入学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男朋友,她男朋友是学校对面医院的外科实习生,是一个个子很高家底很好的大男孩儿,名叫顾亮。放学的时候,乐敏经常让顾亮请我们几个在学校附近的咖啡店吃甜品,每一次去那里,顾亮都只是买完单就离开,从不打搅我们几个女生在那里叽叽喳喳。

至于王维维,这家伙真的比我早熟,那个时候她便懂得乐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更何况乐敏这个强劲的对手早已弃权。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喜欢的是马瑞,这个牛高马大的主。一直以为以她的色态,中意的必然是吴杰这样的校草极帅哥,谁料她喜欢的却是马瑞的那一身黝黑强壮的肌肉以及那古铜色的肌肤。

“我做了马瑞的运动路线表,你们快看看!”维维一坐下就迫不及待的给我们看她做的表格。

除了乐敏以外,我和牛莉都惊呼维维这样一个连床都懒得铺的女生居然有如此的耐心可以去根据马瑞每日的路线定出这张表格来。

“你打算追星吗?”我看着那张表格问

“女孩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是重点,男生喜欢这些。”乐敏很不以为然的说。

“我知道我很疯狂,也明白漂亮的重要。所以……”

维维一定是疯了,她打算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出现在马瑞所有的运动场合,不是坐着看,而是要和他一起运动,跑步、游泳、篮球……无一拉下。我一直觉得她肯定会坚持不下来,可不曾想,这丫头坚持了整整2个月,直至期中考过后,我们几个女生的甜点时间,维维告诉了我们,她和马瑞的爱情正式启航。

“我们俩可都已经谈恋爱了,你们俩可得加把劲喽!”维维正得意的得瑟着。

“我可不能谈恋爱,老爸盯得死着呢。”牛莉似乎对这种和老爸在同一个年纪里的情形很是郁闷。

“我?我晚熟你们别看我。”我尴尬的向她们摇摇手。

高一的第二个学期,身边大部分的人都谈起了恋爱,乐敏的实习医生男友终于在下半年转正成了正式的医生,乐敏兴奋的邀请我们所有人傍晚去海边玩通宵庆祝,那是我第一次碰酒精饮料。还记得,那次庆祝搞的很隆重,乐敏几乎请了学生会里所有的人。维维和马瑞为我们所有人租来帐篷,并牵手在大家的面前公布他们恋爱了。左畅义和宣传部那个擅长舞蹈的李文君走在了一起,据说在追求的过程中没少费心思,才从李文君那亲梅竹马的男朋友手中抢来的。至于牛莉她则和大多数女生一样暗恋着吴杰这枚校草,吴杰似乎永远对任何人都保持着他特有的冷漠,就像如果失去了他的冷漠,他那异于常人的帅气也会就此消失一样。他不多话,总是抱着一本书和一本插画本坐在那里,要么画画要么看书,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耳朵里塞着耳塞听着音乐,喝着啤酒,享受着他独有的孤寂。往往这个时候,牛莉就会拖着下巴坐在我旁边轻轻的和我说,

“圆惜,他为什么总是那么安静?但他安静的好帅气。”

如你所见到的这样,三对疯狂陷入爱河的情侣,一个喜欢独自享受自己高傲和冷漠的帅哥,外带一个喜欢坐在我身边傻傻看着帅哥发呆的牛莉,在那个聚会的海边,我能聊天的对象也只有李强生,这个平日仅仅在学生会的工作和文学社的会议上有所接触的副主席了。

我们三个坐在沙滩上一人拿着一罐啤酒默默的喝着,牛莉继续发花痴似的看着不远处一个人坐在那里听音乐的吴杰,李强生去帐篷里又拿来了6罐啤酒,坐在了我旁边,开了一罐递给了我。

“谢谢!”

“你一直在看什么?前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没在看,我在试着感受。”

“感受?”

“对!感受一种被吞噬的感觉有种靠近死亡的快感!”

他吃惊的看着我,满脸的诧异!默默的喝了一口啤酒。

“想要感受一下吗?”我转过头去看他。

他一口喝完了那罐啤酒后向我点了点头。

“你抬头挺胸,深呼吸,用力看前方黑压压的大海,用心去听那海浪的声音。把你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放在一起去感受。”

许久,他对我说:“感觉到了大海吞噬的感觉却没有你说的死亡的快感。”

“圆惜,你说我去和吴杰表白会怎样?”牛莉又开始在旁边自说自话的感慨着。

我和李强生相视微笑,随后一起喝啤酒。

“大家都好忙啊!”李强生微笑着对我说。

“是的!现在是恋爱的季节。”我笑答。

当我再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回过神来才发现,我一整晚没有回到帐篷里去,看来是昨天的啤酒使我最后昏昏欲睡了过去。身上盖着两件男士外套,头下枕的是一个书包。李强生递给我一大瓶矿泉水,他面容憔悴,

“先洗把脸,喝口水吧!”

我接过水洗了把脸,顺便喝了几口水。他接过我身上盖的两件外套,穿上一件,叠起一件放进我枕过的那个书包里。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他的左胳膊活动的很不自然,瞬间,一种莫名的尴尬夹杂着的温暖感影响着我,搞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再和他说话,半天才憋出一句话。

“谢谢你!”然后抱着矿泉水瓶回自己的帐篷里去了。

回程的大巴车上,大家都精神疲惫。上车的时候牛莉非常主动并满脸幸福的坐在吴杰的身边,我的位子便很尴尬的变成了李强生的旁边。“我一直想问你,从上海过来适应吗?”他打破了尴尬。

“还可以,除了听不懂粤语。”

“你父母也来了?我听他们说你住校。周末回奶奶家。”

“我自己来的。你呢?每天晚上在自习室都能看到你留到很晚。”

“……家里没法读书。”

我惊讶的看着他,我很难想象什么样的情况的家,会让我眼前这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读不了书。可是他并没有对我的反映作出任何的反馈。

后来,不知听谁说的,李强生家庭条件艰苦,父母在家里开了广东特有的家庭麻将馆子,每天都在麻将声中学习生活。那个时候,我和李强生已经熟识了起来,经常一起吃中饭或是晚自习。他对于这种传言并不予以否认,并淡淡的告诉我这是事实。他表情淡然,没有一丝的愁苦,自然的让我震惊。

读书成绩并不理想的我很难想象,在他那样的生活环境下如何可以造就他这样一个除了有点闷,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现在想起来,也许就是从他轻描淡写的告诉我他家里的情况的那一刻,我爱上了他。

那个时候的我,性格冲动、叛逆、爱憎分明、喜形于色。那时的我,成天捧着各色的意识流小说看得不亦乐乎,根本没有心思去读书。你能想象,拥有一个基本上没有几个公式或是数字的草稿本的学生,会让她的数理化老师多么的头疼。我的班主任石老师对我采用了不同的教育方式,她用各种各样的激将法激励我,力图让我的自尊心大爆棚,促使数理化可以有飞跃式的进步。可是偏偏这招用在我身上变成了适得其反,叛逆的我破罐子破摔,非要跟老师的初衷对着干,于是我的高中生活就这样和石老师结下了长达将近3年的讨债结。直至多年后,当我再回到母校见到石老师,她感慨的告诉我,当时对我用错的教育方法,其实我更适合顺毛捋。而我则觉得,当时自己叛逆幼稚的可笑,破罐子破摔到头来害得还是自己。

现在懂,当初不懂。很多时候青春就是傻了叭唧的自己害自己,还自以为很有性格似的张扬着,我的青春似乎就是如此。在石老师的激将法下,我无数次的气愤、顶嘴、委屈,到最后的愤怒、破罐子破摔。在这期间我的气愤、委屈都是李强生陪我度过的。他总是包容着我的叛逆、我的任性和我的无理取闹。也就是这样,在一次次的陪伴后,他很自然的牵起我的手,我的头也很自然的靠在他的肩上。是的,我们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开始了彼此的初恋,没有他们任何人的轰轰烈烈,有种顺其自然的感觉。

这一点,在维维看来,始终无法接受。她觉得我这样一个张扬、叛逆的女孩的初恋应该比他们所有的人都要轰轰烈烈才正常,我们甚至没有像她和马瑞那样,高调的通知大家他们的爱情开始了。可是,不论她接不接受,我和李强生就是这样走在了一起。我们不想张扬,希望一切都顺其自然的进行。

李强生给我的感觉永远都是温暖的,像家人一样。这种感觉,从我们的初恋直至今天依旧没有变过。很多时候我在想,会不会是因为那个时候我头一次离开父母,独自在另外一个城市住校,因为想念家的感觉,所以才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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