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6188300000374

第374章 葬魂湖

他们前脚才离开十几米的距离,后面的七杀阵便爆发出滔天的气势。

轰!

一声巨响,葬魂山的主峰上,七杀阵猛然爆发。

强大的灵力波动,化成一个光圈,朝着四周扩散。

幸好丧魂山的主峰高耸入云,那扩散的光环并没有触碰到别的什么东西,不过从下往上看,那光环经过之后,天空就像是一块玻璃,被瞬间抹净,变得十分清澈,没有别的杂物。

光环扩散之后,葬魂山上的狂暴气息,完全扩散开来。

轰隆轰隆的巨响,葬魂山竟然开始坍塌。

“快跑啊,葬魂山塌了!”

幸存下来的那些少女,看着葬魂山坍塌,都朝着四方冲出去。

她们被选来当肉鼎,不仅容貌出色,也有一定的修炼基础,现在遇到威胁到生命的危险,每个人都激发了自己身体的潜能,朝着远方冲出去。

半空中,陈锋被狂暴的灵力席卷,他下意识地抱紧怀中的两个女孩,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身后那狂暴的灵力冲击。

“唔。”

陈锋一声闷哼,却是一口鲜血吐出。

他的鲜血浸在两女的衣襟上,两人都觉得心中一阵阵绞痛,似乎洒在衣襟上的,是自己的鲜血。

“陈锋,不要逞强了,走吧。”慕雪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大喊道。

可陈锋似乎没有听见她的声音,死死地护住了她们。

他的身体,在狂暴的灵力风暴中,如同一叶扁舟,上下起伏。

我不能倒下,如果在这里倒下了,那么一切都没有了。陈锋心中大喊,他的修为,在飞速下降,黑色种子的效果将要结束。

等等,再等等啊!就十几秒钟而已!陈锋咬着牙,趁着黑色种子散发的最后一丝余温,想要冲出去。

砰!

他的背上,一道灵力匹练击打在上面,他一声不响,接着这一股距离,冲出去十几米远。

这次爆炸波及的范围极大,这十几米的距离,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一波又一波狂暴的力量,击打在陈锋的身上,他的身体,如同扁舟,在风暴中飘摇,他已经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要往哪里走,只知道一直前进。

冰冷的气息,蔓延进入他的意识之海中,他一点一点失去对身体的控制,本来紧抱住两女的手,也在慢慢放松。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皮很沉很沉,他很想一觉不醒。

迷糊之中,他似乎听到有人大喊他的名字,他想要看清喊他名字的人,却怎么努力也看不到那人的样子。

一切,归于黑暗之中。(是不是应该写个全剧终?)……葬魂山上的灵力风暴,肆虐了十几秒钟,才消散而去。

以葬魂山主峰为中心,方圆十里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原本高耸入云的葬魂山,已经不知所踪。

天色,突然暗了下来,乌云密布,雷霆满天。

接着,像是天上的酒樽倾倒,磅礴大雨挥洒而下。

“轻一些。”

“将他放在这里吧。”

一个隐蔽的山洞中,慕雪和红眸将陈锋的身体安置在一块巨石之上。

陈锋身上的苍穹末日装备,已经没入了他的身体之内。

此时,陈锋已经没有丝毫生机,他的身体,变得十分冰冷。

可慕雪和红眸还是将她们身上带着的灵药给陈锋喂下,这些灵丹妙药若是在外面出现,即使是玄王,也要抢破脑袋,而两人却像是塞豆子一样,将它们塞入陈锋的口中。

可陈锋已经不能吸收它们了,这些灵丹妙药只是在堆积在陈锋的口中。

慕雪两人想要输入灵力,为之化开灵药,却发现自己的灵力像是注入冰块之中,没有丝毫动静。

终于,多番努力无果,慕雪伏在陈锋冰冷的身体上,痛哭起来。

而红眸也是泪流满面,哽咽道:“一切都是因为我,若非我跟着他来到这里,他便不会受到要挟,以他的能力,成为一方强者不在话下,现在却……”

“我不该来的,呵呵,什么大小姐,什么万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若是离开族人的庇护,我根本什么用也没有,原本以为能够帮得上什么忙,却是第二次让他如此。”慕雪也嘶声大哭。

……葬魂山的动静,自然吸引了一大批人前往,其中很多势力的宗主供奉都出现了。

当他们看到原本的葬魂山已经变成一片大湖之后,更是惊骇无比。

随后,通过那些跑的比较快的女子口中,他们得知了事情的经过,不少人的脑中,都出现了那一场大战的画面。

一个青年,手持长枪,冲冠一怒为红颜,指天唤雷,力敌双王。

最后,经过确认,飞夜玄王四人全部陨落,而陈锋三人不知所踪,其实不少人都觉得,陈锋应该也已经陨落了。毕竟这一场爆炸,即使是一个巅峰玄王的自爆也没有那么大的威能。

这等层次的攻击,已经接近于玄尊级别的攻击了。

当清心会长和乘风玄王等人到来的时候,看着这一片大湖,微微一叹。

通过描述,他们已经确认,那个青年,就是陈锋,同时他们对陈锋所爆发出来的实力,十分震惊。

乘风玄王自认为,即使陈锋不动用这招,他也不会是那个状态下陈锋的对手,最终,在场的人把这一片大湖称作葬魂湖,这一战,注定要载入史册。

……黄泉?此时的陈锋,看着面前这条十分熟悉的黄色河流,看着里面沉浮的万物,心中暗想。

我果然还是死了吗。陈锋微微一笑,突然觉得自己轻松了不少,死了,就不用管那么多事情了,他现在只希望慕雪两人没事,然后回到潜龙岛能够好好对待自己的父母。

陈锋看着面前的黄泉,正要走入。

那远处,却有渔歌传来。

随后,一个竹排由远及近,来到陈锋的面前,上面,是一个摆渡的使者。

陈锋一看到这个人,却觉得十分眼熟,认出了来者是谁,惊声道:“竟然是你!”

“呵呵,没错,跟我来吧。”使者笑了笑,让陈锋登上竹筏,随后唱着渔歌,逆流而上。

同类推荐
  • 人道圣皇

    人道圣皇

    二十一世纪的高三学生林潇竟然在高考前的一天熬夜复习时不可思议的穿越到了一个完全超越他所认知的世界,在这里,人类可以靠着修炼一步一步爬上世界的巅峰,以一己之力动摇天地乾坤,扭转万物之灵,同时,除了人类以外这里还有诸多大大小小的种族,且看林潇如何在这万族林立的异界大陆打破规则,傲立于九天之上,动天下乾坤,成就那数万年不曾有人族达到的人族圣皇之境....
  • 帝释天荒

    帝释天荒

    一个有名无姓的孤儿,在经历众叛亲离之后为自己的生命烙上姓名印记的故事。
  • 灵魂啸天

    灵魂啸天

    人生,是一条弯弯曲曲的路,丰富而独特,且以灵魂为导引,伴随着人的成长……一步一个脚印,唯有走过,才能感受到脚印背后的真正感受:酸甜苦辣……未知的路,由走的人,完成,并感受。而我——只是一个记录者,无法预测未来,也无法改变未来。他们的命,掌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他们的生活,也将由他们自己完成。
  • 游鱼逐笑记

    游鱼逐笑记

    【内容】所谓,“修剑”——身经百战,饱受饥寒,纵橫生死,以身铸剑。修者驱除心中懦弱,遭凡砥砺,血肉铁石,无坚不摧。二十年前,臻国高士齐粟,崎炎国剑客康靖,同时修剑成功,笑傲江湖,情如高山流水,约战首阳之山。奈何康靖心中尚有情念,无法释怀,大战三日,输之一招,剑毁人亡。齐粟于是慨然而失,以为天下再无知音,封剑回十二雪川守候祖先陵墓。二人比武的全过程,被魔族武痴玄信所见,玄信于是综合本门功法,开辟出一条独特的“修魔”之路。……二十年后,旨在复灭族之仇的海族族长之女尚宜新,得到幽冥魔剑,成为玄信的传人,走上修魔之路,想一点一点将善念驱除体外,修成真魔。她也为此一时造成精神分裂,另一个尚宜新成为崎炎国的一位开朗善良的采药女李暮雪,收养了几个孤儿,在这战乱的年代,建立起了她自己梦想中美好生活的国度……
  • 天邪君王

    天邪君王

    华夏特种兵穿越武者世界,偶遇天邪剑,从而踏上曡峰,横扫天下武者,成为一代天邪君王。
热门推荐
  • 我不想当天下第一

    我不想当天下第一

    侠客,一群生活在朝堂之外、江湖之内的人。他们远于庙堂,近于市井,人人皆可是自己的侠士。武侠——成年人的童话故事。
  • 遇鬼道

    遇鬼道

    辰溪下山历练就遇见了一只鬼,长得好看也百般无赖,长得好看的鬼都不要脸皮的吗。。。。。不会写好看的简绍,就看内容吧
  • 凤逆轮回本嫡女不好惹

    凤逆轮回本嫡女不好惹

    她是谁?本只是一个现代法医,没想到竟穿越到古代变成了相府嫡女。她小心翼翼费尽心机助太子登上皇位,自己变成了母仪天下的贤德皇后。没想到朝夕相处的夫君在登上皇位后,马上将她妹妹接进宫封了皇贵妃之位,可怜了现在才知道他喜欢的一直是她的妹妹,自己不过是一枚棋子。醒悟时却已被渣男贱女迫害惨死。没想到啊老天给了她一次重活的机会,她定要这对心机夫妻档付出代价!
  • 参见女帝

    参见女帝

    她原本是一位无忧无虑的公主,直到有一天国破家亡。她是她的国唯一的幸存者,她立下誓言一点要为家人报仇。然后她设计进入宫中步步为营,最后登上皇位。可是她爱上了敌国的太子,在仇恨与爱情之间,她又该何去何从……
  • 这个导演不寻常

    这个导演不寻常

    陆长宁穿越到平时世界,在系统的帮助/胁迫下,在导演这个位泥潭里(如)越(鱼)陷(得)越(水)深。
  • 吾妃吉祥

    吾妃吉祥

    无限好书尽在阅文。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宋志

    宋志

    北宋宣和七年,金军南侵,宋徽宗临危禅位。哭晕后醒来的赵桓果断即位,改年号为靖康!皇权更替,主战派情绪高涨,斗志昂扬,誓与东京共存亡……但众人渐渐发现,这位新任官家的志向却不仅仅只是抗金这般简单。见官家的步子迈得这么快,就连主导禅位的李纲等人都有些慌了……
  • 如果重来一次我会

    如果重来一次我会

    平凡的故事有的人注定平凡,而有的人注定不甘于平凡…
  • 武仙传说

    武仙传说

    此书重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