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中国从南唐时代,李后主的一位宫嫔开始裹脚以后,其他女子也学样,把双脚裹成弯弯曲曲的小脚。缠脚一般从三岁就开始,裹脚的方法是先把脚趾弯到脚底,直碰到脚底为止。再用两丈多长,两寸多宽的白布条,一层层地死死把脚扎紧。脚被裹紧后,骨头就开始碎断。裹脚,真是对女孩惨无人道的酷刑。被裹脚的女孩,疼痛钻心,哭得死去活来。
天下的父母,哪个不爱儿女呢!可是,在为女儿裹脚这件事上,每个父母都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无论心肝宝贝怎么哭闹,都不会松开裹脚布半寸。因为在那个年代,女人的脚以“三寸金莲”为美。一双完美无瑕的好小脚,在脚趾和脚跟之间的缝隙,只塞得进三根手指头,并用脚跟和趾关节走路。裹脚,实际上是把女孩子变成残废人。这不能怪父母狠心,那时女孩子最宝贵的财富,就是那对裹成“三寸金莲”的好小脚。有钱有势的男人,最喜欢看女人那“弱柳迎风”的蹒跚步态。女孩子再美,不裹小脚,就嫁不出去。那个时代,谈婚事,男女双方不见面,全凭媒婆两边说好话。公婆最关心的是脚小不小,缠脚那些年有没有发牢骚。如果牢骚多,就断定那女孩子不听话,婚事一定是弹花工场失火——弹(谈)不成的。女孩子裹脚的制度,一直维持到清朝慈禧太后所通过的一连串禁止缠脚的改革。但民间仍不改旧习,仍然裹脚。
家公在西方奋斗了二十来年,虽然他的穿戴已“西化”,但他时刻不忘自己是中国人,决意回故乡娶妻子。听说家公有意娶媳妇,上门提亲的少说也有一打。媒婆像说天书般吹哪家的姑娘小脚裹得如何美;哪家的女儿脸蛋长得像西施、仙女……家公听后都不感兴趣。介绍到横涉头村贫农之女陈如仙,媒婆说:“这个女孩子容貌娟秀、性情温柔。可惜家境贫寒,没读过书,而且是一双大脚,恐怕……”没想到,家公听到一双大脚,连忙表态说:“大脚好!大脚好!可不可以见见面?”见面那天家婆穿着花布小袄,蓝色长裤。不胖不瘦的身材,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尤其一双世间难寻的大脚,让家公非常动心,当下决定了婚事,而且不要任何嫁妆。家公不爱“三寸金莲”爱大脚,在村里传为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