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仲的穿越人生或许只有一个老朋友,它不紧不慢,不离不弃,每次想到它时也许都意味着自己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改变。
徐云仲这次想起时间的时候,它的名字叫做五月,作为老朋友的它跟着徐云仲来到这个没有他前世的世界,陪着他已经走过了十个月。
学校操场上刚浇过水的草坪随着阳光的俯射,腐败和清新的味道混合着蒸腾而起,对于站在操场上深深呼吸的徐云仲来说,这就是他心里的味道。
穿越人生进行了十个月后,他新办的存折中多了2亿韩元,大概相当于100万人民币,一个他前世想都不敢想的数字。他昨天刚收到这笔钱的时候偷偷拉着快要毕业的徐云尚陪他喝了一夜的酒,嚎了一夜的歌,醉了以后莫名其妙的抱着徐云尚嚎啕大哭,哭的声嘶力竭。
他也知道这样很傻,只是他忍不住,忍不住会想起前世父母的关心,朋友们的安慰,亲戚们的势利,同事们的白眼,或许他以后会赚到第二个、第三个甚或第一百个、第一千个100万,但对于记忆中那些仿佛触手可及的人和事,都不再有任何意义。
哭过以后,徐云仲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前世的遗憾就让它一直留在心底,让它化为注定要波澜壮阔的穿越人生中内心里最后的灯塔,也许有一天自己会在迷失在这场人生的盛宴中,但它一定会带自己找回属于自己的那个位置。
《初恋这件小事》第一版印了十万本,在头一个月内就引起了购书热潮,成为了各大书店的必备书目,三个月销售一空,徐云仲因此获得了第一笔1.7亿韩元的分成,小说的热卖引起了传统纸媒的注意,韩国各大报纸都对小说的做出了评论,使得小说影响在一步步的变大。
《文化日报》评论说:“这是一部会勾起人美好回忆的小说,那些你曾经为她做过的傻事和糗事,让人不禁忆起初恋的甜蜜和酸涩。”
尤其是《中央日报》,做出了最高的评论:“《初恋这件小事》是一部值得老师和父母推荐给孩子看的小说,其中积极的人生态度,美好的追求方式,都值得人们的激赏!”
汉华出版社的主编们也没有想到小说的反映这么好,可谓是口碑利润双丰收,大喜之下又派金路和徐云仲商量着准备出版第二版,还是印十万本,徐云仲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金路对徐云仲更是充满感激,甚至主动要徐云仲叫他哥,在韩国这可是相当亲近的朋友才能用的称呼,
汉华出版社社里面金路这样的副主编有三个,他因为这次在挤掉集文堂后为社里面争取来小说的出版权,奖金自不必说,甚至连主编这个他可能还要为之奋斗许多年的位置,都在提前对他招手。
徐云仲在喧闹的操场上想起二十八岁的金路意气风发的神态,他的人生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和热切,而突然插上了成功的路口。
这让徐云仲突然有一种在自己送出的第一道清风中徜徉的快意,他第一次隐约的相信,或许自己真的能够刮起一场铺天盖地的风暴。
这让此刻的徐云仲有些压抑不住的激越和兴奋,拿起脚下的篮球向着球场冲去,他需要发泄一下,但是他的热血好像没有影响身边的几个人,他们八个人都是高一(3)班的男生,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一般般,学习中流,体育还好,全年级十二个班大概六百个人,他们的成绩总是在二百和四百之间徘徊,学校规定的体育考试都能达标,但是都算不上优秀,所老师把他们召集到操场上给他们安排了一个光荣的任务,就是建立代表高一(3)班上的篮球队。
大胖金学林目瞪口呆的看着狂奔的徐云仲,喃喃道:“这个家伙不会是因为绝望而疯掉了吧。”旁边的李守范默默的点点头,同意大胖的看法:“要他们几个家伙去组建一个篮球队,虽然目标是高二才开始的年级篮球联赛,但班上毕竟没有一个篮球社的正式社员,别的班或多或少还有两三个,别的还好说,但一些配合的战术根本就没人教,真的打起比赛来绝对是输的一塌糊涂,人家几个小配合就能打得你找不到东南西北,看来老师真的准备放弃篮球,在运动会别的项目上拿分了。”
金宏基和李东则这两个篮球迷却有点跃跃欲试,在他们看来只要能够不呆在无聊的教室里面自习就够好了,更何况是打篮球这样美好的事情,对于这件事情,作为NBA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和洛杉矶湖人队的球迷,两个人倒是难得有一次意见一致。
身高只有1.7米的鲜于志却是一个“星际争霸”的骨灰级游戏迷,偶然一次在网吧和徐云仲碰上后非要切一局星际,面对鲜于志的死缠烂打,不胜其扰的徐云仲凭借着学武后堪称完美的手速和微操,拿着后世的经典战术狠狠的虐了他十几次。
从此后对徐云仲用鲜于志自己的话说是惊为天人,弄得徐云仲差点想扁人,从那以后每天就琢磨着怎样才能让徐云仲去网吧再虐他一回,到不是他是受虐狂,而是他不停的用偷学的战术再去虐别人,在别人惊佩眼光下终于第一次找到做高人的感觉,所以对他来说有时间浪费在这必输的篮球上还不如拖着徐云仲翻墙去校外的网吧再虐上他一回。
金宏基和李东泛拉着几个人慢腾腾的向着篮球上挪去,学校的篮球场一直不够用,幸亏他们下来的比较早,徐云仲一个人在篮球半场上疯狂的奔驰着,左右手互换着轻巧的练习着上篮。
其实前世他就很喜欢篮球,他读书的时代,NBA在某种意义上只有LA和BEATLA组成,洛杉矶的湖人们被当做公敌在强敌遍地联盟中横行直撞,徐云仲是看着湖人们打球长大的孩子,所以他理所当然的是湖人的球迷,理所当然最喜欢科比·布莱恩特,或许上一代是模仿着乔丹在打篮球,但是他们这一代人却是模仿着科比在打球,每次在电视上看见科比以不可思议的方式把那该死的篮球扔进篮筐,都会让他一阵热血沸腾,不得不用嘶吼来发泄自己内心的激动,每次都会在比赛后拿起篮球在球场上拼命的练习,挥洒着不知疲倦的汗水。
穿越后第一次拿起篮球在球场上驰聘,意外的有一种的酣畅淋漓的感觉,或许这个身体本身就是为篮球而生,刚满十六岁就已经有1.78米的身高,手脚匀称修长,每天清晨的疯狂奔跑,让自己速度快的有点吓人,略显瘦弱的身体充满对抗的力量,爆发力尤其惊人,一次轻巧的跳跃竟然整只手掌都可以超过篮筐,也许只要稍加练习,就能来一个飘逸的扣篮。
带着笑容的徐云仲在场上不断重复的练习,快乐的情绪似乎轻易的感染了场边的少年们,李东泛带头冲进场内,抢下徐云仲跳投不进的篮板,运球到三分线外来了漂亮的空心三分,得意的对金宏基挥了挥拳头,场下的少年们相视而笑,口哨和叫好声纷纷响起。
平时总是酷酷的帅哥李守范也露出难得的笑容,对着大胖道:“想那么多干嘛,先来打一场比赛吧,看看大家的水平。”
大胖金学林脸上凶恶的面容上有一些阴沉,顿了下才点点头,带头走上球场。
绿色的球场上阳光没有留给人一点阴凉,偶尔有一缕清风从半长的青草和繁茂的枝叶中拂过,给场上挥汗如雨的少年们带来一丝清爽,前世已经很久没有和兄弟们一起打篮球的徐云仲,和少年们一起尽情的享受着比赛和篮球带来的乐趣,这样的汗水,这样的快乐都仿佛是心中淡忘已久的友谊的味道
李东则、徐云仲、李守范,和戴眼镜的申永锡分在了一边,徐云仲凭着敏锐的直觉总是能很好的把球传到三分线外跑出空挡的李东泛手中,无人防守的李东泛展现了精准的远投,屡屡的分,李守范突破犀利,弹跳出色,但是投篮略逊,申永锡明显没有打过几次篮球,不过在大家的提点下努力的防守着,缠的那边的金宏基有些无可奈何,加上徐云仲在内线的积极拼抢,他们三局中倒是赢了两局。
金宏基、大胖、鲜于志、洪郡分在一边,大胖的表现叫人大吃一惊,身高已经1.87米的大胖有着出色的篮板球技术,卡位意识很强,十个篮板中总能被他抢到七、八个,总是能及时出现在突破到篮下的李守范面前,封挡他的投篮,但是他的投篮好像不是很好,总要犹豫一下,被徐云仲送了几个大帽,就是在坐镇篮下的大胖神勇发挥下,他们才扳回一局。
三局过后,李东则揽过金宏基得意的炫耀着,“怎么样,乖乖的去把饮料买来,三分王我有点口渴了。”
金宏基一脸的不服:“饮料当然没问题,不过等下可得再来三局,让我好好见识下“三分王”的威力啊。”一边的鲜于志和脸上没有了阴霾的大胖也都跟着起哄。
“你们三班的这些废物让一下,这块场地我们五班征用了!”三个高大的学生带着十来个少年挡住金宏基的去路,其中一个满脸不屑的神色对场中的徐云仲他们说道。
学校的球场上此刻满是人潮,想要打球已经无处可去,三个带头的少年是学校篮球社的候补,其中有一个朴明允明年更是有希望坐上主力控球后卫的宝座,明年的校运会篮球是他们班最有希望的项目。
一起参加过篮球社选拔的金宏基好像认识朴明允,有些气愤的道:“朴明允,这里不是篮球馆,学校的公用球场谁都可以用,你凭什么说征用?”
朴明允得意的笑道:“原来是宏基啊,好久不见啦,你也没必要这么冲动啊,看来你们也是在这里训练啦,反正你们三班就没有一个篮球社的,估计也赢不了,不如让给我们算了,算我欠你们一份人情怎么样!”
徐云仲和李守范并肩走到金宏基旁边,李守范拍拍金宏基的肩膀,用一贯酷酷的音调说道:“宏基啊,我老爸说,你在学校要老实点不要惹事,但是如果谁敢惹到你头上,那就狠狠的给我揍回去,揍到他看到你就绕道为止,所以说那么多干什么呢!”
话音刚落,李守范一脚狠狠踢在朴明允的肚子上,接着对准坐倒在地的朴明允脸上来了个干脆的膝撞,鲜血汹涌而出,这时五班的人才反应过来,哗的围住徐云仲三个人,挥拳而上。
徐云仲利落的挡住迎面而来的拳头,刚才的他忽然有一种前世面对混蛋张兴时的感觉,懦弱的他那次选择转身飞奔,同样的场景,同样的少年,李守范挥拳而出,他却痛快淋漓,仿佛被击倒的是他的软弱。
哪怕是穿越人生,身为十六岁的少年也不应该步步为营,老谋深算!正确的年纪做对的事,这样才能不留遗憾!
十六岁,正好是有勇无谋最好的年纪!
就让自己打一场勇往直前的群架,决不允许后退的群架!****娘的!
徐云仲刚挥掌敲断一个少年的鼻梁,不待鲜血喷出,瞬间转身又踢翻另一个准备偷袭他的少年,转头时只看见后面的三班少年们正在飞奔而上,嘴里还吼着时下最动人的脏话,撞入了纠缠在一起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