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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五讲 罗马:称霸世界的帝国

古罗马地图

罗马共和国的扩张

尽管后人推测罗马建立于公元前753年4月21日,但罗马建城纯粹基于神话传说。据说,意大利当地国王努米托尔的王位被他的弟弟所篡夺,努米托尔之女西尔维亚也被迫当女祭司而不得婚配。但西尔维亚与战神马尔斯结合后,生下了双胞胎罗慕路斯(Romulus)和勒摩斯(Remus)。但篡位者发现两个孩子后,将其投到台伯河中任其漂流,结果被一头母狼相救并抚养长大。长大后两人杀死篡位者,但在建立新城时发生了争执,罗慕路斯杀死了勒摩斯,在台伯河东岸建立了罗马方城(Roma Quadrata),并用锄头在帕拉丁山上划界,由此而建成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罗马城。以此传说为起点,罗马开始成为古代西方世界最重要的城市,并最终发展成为当时最强大的帝国。罗马母狼青铜像第二编西方古典文明的光荣第五讲罗马:称霸世界的帝国 罗马最早到来的时代是“王政时代”,该时代实行君主政体,国王既是立法者、军队首脑也是最高审判官和最高祭司。但是当时的君主制度是家长式的,君主和臣民之间有相互的义务,君主的绝对权力为民众、战争和习俗所制约。君主之外,还有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元老院由各个氏族的长老组成,有权选举国王,也有权评判立法和国王的行为是否合法和符合传统习俗,负责批准国王所决定的事项。公民大会由罗马所有男性公民组成,主要功能是把经过元老院批准的权力赋予国王。

随着罗马的力量日增和影响越来越大,财富开始聚集到一些人手里,社会分化为贵族和平民。罗马的日益强大,也引起了北方强大的伊达鲁里亚的注意,后者在公元前6世纪中叶统治了罗马,罗马的君主成了伊达鲁里亚人,罗马人对此非常愤懑。最后,当伊达鲁里亚的一位君主塔克文(Tarquins)强奸了一位贵族的妇女鲁克丽霞(Lucretia)后,罗马起来反抗,在公元前509年推翻了塔克文的统治。从此以后,罗马人彻底放弃了君主制度,建立了共和国,开始了地域拓展和文明扩张。

共和国时期主要由元老院和公民大会进行统治,但仍然保留了王政时代君主的传统,赋予官员很大的权力。其中共和国有两名执政官,分别由两个被选出的贵族担任,任期一年。执政官起草立法,担任军事和司法长官及国家的最高祭司。但是执政官的权力受到很大的限制,他们不但任期很短,同时由于退职后要进入元老院,所以必须与元老们合作。在执政官之下还演变出两名财政官、一名司法官、监察官等。很明显共和国的统治权完全操纵在贵族手里。贵族的专权很快引起平民的不满,两个阶层的矛盾日趋激烈。公元前494年平民退出罗马并占领了圣山(Sacred Mount),另立政府,组成了部落公民大会,由保民官(Tribune)领导,并宣布保民官可以否决罗马政府做出的任何决定,并能否决元老院的任何立法。面对平民的撤离运动,贵族被迫让步,公元前471年认可了他们的保民官和公民大会。贵族和平民斗争的另一个结果,是在公元前450年制定了《十二铜表法》(Law of the Twelve Tables),将过去不成文的法规、条例和习俗法典化。公元前445年平民获得了与贵族通婚的权利,公元前367年还获得了担任执政官的权利。其中,李锡尼—塞克图斯法案(The LicinianSextian Laws)要求执政官中必须有一名平民。到了公元前300年,平民已经可以担任政府的各级职务。公元前287年,平民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开始对所有的罗马公民具有法律效力。

罗马共和国在改革政府的同时,也开始了征服事业。罗马的最初征服并没有什么计划和目的,主要是出于防御。罗马驱逐塔克文招致伊达鲁里亚人及其联盟的进攻,罗马为了消除外部进攻的威胁,开始寻求控制邻近的地区。

其第一个目标是伊达鲁里亚人。罗马人与其他拉丁人和希腊人联合,很快就将伊达鲁里亚人赶出了意大利半岛,伊达鲁里亚文明就此结束。在公元前5—前4世纪,罗马人征服了伊达鲁里亚人的所有地盘。但是罗马人的征服活动,为高卢人的入侵所阻遏。高卢人是凯尔特人,是好战的游牧民族。在公元前387年,他们进入意大利,很快将罗马军队打败,占领并焚烧了罗马。但是他们并不想在意大利定居下来,而只是想掠夺财富。在劫掠了财富和接受了贡金后,他们便返回了家乡。经历了这场入侵后罗马变得很虚弱,原来被罗马征服的民族也开始进攻罗马。但是到公元前350年罗马成功地稳固了自己的统治。面对罗马同盟的反叛,罗马将他们夷为平地,面对要求独立的拉丁人城市,罗马人用了两年的时间进行镇压,在公元前338年,罗马摧毁了拉丁同盟,控制了整个拉丁姆地区(Latium)。

公元前295年罗马开始与居住在亚平宁山脉中的拉丁民族萨莫奈(Samnites)人作战,当时与后者结盟的有残存的伊达鲁里亚城市、高卢部落和反叛的意大利城市,结果在公元前280年,罗马控制了整个中部意大利。然后罗马将眼光转向南部的希腊城市,很快将后者制服。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控制了整个意大利半岛。

古代历史上最司空见惯的是征服者难以保住所征服的土地,罗马人似乎找到了利用宽大政策和武力镇压控制所征服土地的办法。罗马并不毁坏所征服的城市,而是给予它们某些权力,有些城市甚至可以获得完全的罗马公民权,同时,罗马还将士兵安置在所征服的土地上作为服役的报酬。为了巩固这种殖民,罗马人开始了庞大的筑路工程,方便把士兵和供应及时送达叛乱地区。这些措施保证了罗马在意大利半岛创建一个持久和平的帝国。

然而,在征服了整个意大利之后,罗马开始面对地中海对岸的另外一个强大国家迦太基(Carthage),接下来的历史就是这两个强大国家之间冲突。双方进行了三次布匿战争(The Punic Wars),其中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迦太基的汉尼拔(Hannibal,公元前247—前183年)曾一度令罗马岌岌可危。但最后迦太基失败了,罗马成了整个地中海的主人。

罗马的扩张也必然同东方另一个强大帝国希腊发生冲突。罗马长期以来并没有把希腊看成自己的威胁,但是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马其顿王国的国王菲利普五世与迦太基结盟,希腊因此成为罗马实在的威胁,双方的冲突和战争也在所难免。从公元前215年到公元前168年,双方进行了三次马其顿战争(Macedonian War)。最终,罗马胜利并控制了希腊及其联盟。

长期的战争为罗马带来了大量土地,使罗马从一个小城邦发展成为一个大国。但是战争也为罗马带来很多国内问题。战争迫使很多农民抛弃土地,逃亡到城市,结果造成小农大量破产,土地落入大地产主阶层手中;战争使大量奴隶进入罗马,经济转变成了奴隶制经济。到公元前2世纪末,意大利的大多数人口都是奴隶,反而造成了大量罗马穷人出现。汉尼拔穷人和富人之间的矛盾又趋尖锐,并在公元前133年酿成了内战。这一年提比留·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公元前163—前133年)被选为保民官,他试图将地主的土地数量限定为640亩,超过部分由国家没收分给穷人。他的政策遭到元老和富人的反对,他在争取第二次连任保民官时被暗杀。提比留改革虽然失败了,但公元前123年,盖尤斯·格拉古(Gauis Gracchus,公元前154—前121年)当选为保民官,继续进行改革。他一方面对谷物的价格进行限价,一方面拟将公民权授予所有意大利人。他的政策同样遭到元老的反对,甚至也遭到罗马公民的反对,公元前121年元老院命令执政官宣布盖尤斯·格拉古为国家公敌,盖尤斯被迫自杀。格拉古兄弟改革最终以失败告终。

此后不久罗马开始发动与努米底亚国王朱古达(Jugurtha)的战争,历史上称为“朱古达战争”。但在这次战争中军队毫无士气,罗马人民对元老院产生了质疑。公元前107年,盖尤斯·马略(Gauis Marius,公元前157—前86年)当选为执政官,并被派往努米底亚。马略富有智谋,很快就打败了朱古达。针对当时的军队状况,马略进行了军事改革。他通过招募志愿者,并由国家出资装备武器和发放军饷的政策,改变了军队的基本构成,使大量穷人进入军队之中。这些士兵不仅对国家忠诚,而且对作为庇护人的将军充满感激。马略的改革解决了兵源的不足,并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但是公民兵的职业化,也造成了军人和将军的专横。马略通过改革,获得了极高的威望,成为出身贫困而身居高位的“新人”,颇受民主派拥戴。

公元前90年代末,意大利同盟者因为公民权问题而爆发了“同盟战争”,这场战争造就了苏拉(Sulla,约公元前138—前78年),他在公元前88年当选为执政官。苏拉坚决站在贵族一边,并与马略发生了矛盾。他改革了政府,恢复了元老院的权力,取消了公民会议,并利用自己的军队镇压反对者。在这场内争中,马略失败而逃往北非。苏拉的改革招致了强烈反抗。在苏拉死后,元老院面临着武装反叛。公元前73—前71年,爆发了大规模的斯巴达克起义。起义被镇压后,出现了两个非常有野心的人物,即克拉苏(Crassus,公元前115—前53年)和庞培(Pompey,公元前106—前48年)。他们当选为执政官,与保民官和已没有影响的公民大会联手对抗元老院和贵族。最终三个最有权势的人物恺撒(Gaius Julius Caesar,公元前102—前44年)、克拉苏和庞培结成了“前三头同盟”(The First Triumvirate),控制了罗马政府。由此开始,罗马进入了恺撒独裁和屋大维(Octavianus,公元前53—前14年)建立元首制的时期,罗马共和国逐步走向灭亡。

恺撒和屋大维

恺撒和屋大维是罗马从共和国向帝国转折时期的两个重要人物,他们的经历反映了罗马盛期的社会现实。

虽然恺撒出生在罗马最古老的贵族家庭之一朱利安家族,但他始终是民主派的成员,得到了他的姑父马略的庇护。公元前82年,恺撒得罪了独裁的苏拉后被发配,接着逃离了罗马。苏拉死后,恺撒

恺撒回到罗马,开始他的政治生涯,很快就得到民主派的欢迎并获得了演说家的名声。公元前74年,他前往亚洲击退卡帕多西亚人的军队。返回后,他鼓动沿着民主的路线进行政府改革,并帮助庞培提高自己的位置,成为民主派实际上的首脑。

公元前70年,恺撒被任命为军事保民官(Military Tribune),公元前69年担任了西班牙的财政官,并帮助庞培获得东部地区军队最高指挥官的位置。在庞培不在的情况下,公元前68年,他成了被认可的民主派领袖。他对马略和秦纳(Cinna)的赞扬赢得人们的支持,但是遭到元老的仇恨。公元前63年,据说他通过贿赂当选为高等祭司,在位期间他改革了历法。公元前63年,他主张对阴谋者喀提林(Catiline)宽容,因此进一步增加了元老派及其领导人小加图(Cato the Younger,公元前95—前46年)和卡图卢斯(Catulus)的敌意。

公元前61年恺撒担任了西班牙的地方总督,公元前60年返回罗马当上执政官。为了对付元老的反对,他很聪明地组织了“前三头同盟”。公元前59年,在元老同僚毕布鲁斯反对的情况下,恺撒促使通过了土地法,给予两万名贫穷市民和退伍老兵坎帕尼亚的土地。恺撒也通过缩减富裕骑士阶层在亚洲的税收额,获得这一阶层的支持。

恺撒获得了山南高卢和山北高卢以及伊里利亚五年的统治权,手下控制着四个军团。尽管庞培和克拉苏的矛盾不断增加,但通过恺撒的不断调解,三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庞培和克拉苏担任公元前55年的执政官,并各自统治西班牙和叙利亚。通过这种安排,他可以把统治高卢的时间延长到公元前49年。公元前58年到前49年间,他在高卢战争中确立了自己的名声。公元前55年,恺撒拓展到不列颠,并在公元前54年,打败了不列颠人。公元前52年,高卢的威辛格托里克斯发动了严重的叛乱,同样为恺撒所击败。战争结束后,恺撒控制了整个高卢。

公元前54年,恺撒的女儿,从公元前59年成为庞培妻子的朱丽亚去世,恺撒和庞培之间失去了主要的联系纽带。同时,恺撒在高卢期间的这些年里,庞培逐渐倾向于元老派,而且恺撒的军事胜利也引起庞培的嫉妒。公元前53年,克拉苏在帕提亚死亡结束了三头政治,并形成庞培和恺撒的直接对立。前三头同盟结束后,元老支持庞培成为公元前52年的唯一执政官。同时,元老们害怕恺撒,要求他放弃自己的军队。公元前50年12月,恺撒给元老写信表明如果庞培放弃自己的军队,自己也愿意放弃。元老们看到这封信非常愤怒,要求恺撒立即解散军队,否则就要被宣布为人民公敌。

恺撒召集并呼吁军队支持他对抗元老院,军队响应了他的行动。公元前49年1月19日,恺撒渡过卢比孔河,进入意大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扑罗马,内战由此开始。

恺撒进军势如破竹,庞培和元老贵族措手不及,无力抵抗,仓皇逃往希腊。攻占罗马后,恺撒决定歼灭庞培留在西班牙的主力(7个军团),以保障后方安全和掌握战略主动权。他率领6个军团进军西班牙,失去首领的庞培军团未作认真抵抗即缴械投降,恺撒占领了整个西班牙。

为准备决战,恺撒推行各省居民和罗马人权利平等的政策,扩大了自己的社会基础。他的军队猛增至18个军团,而庞培在希腊总共只有9个军团。但是拥有东方广大地盘的庞培在兵员数量和军需储备上仍居优势,并且掌握着制海权。公元前49年11月,恺撒率领7个军团出其不意地在希腊登陆,开始东征。双方于公元前48年8月在法塞拉斯进行了一场决战。庞培督师不力,终于一败涂地。庞培兵败逃往埃及,不久被人杀死。庞培死后3天,恺撒追击庞培军团在埃及登陆,卷入了埃及内讧,打败了托勒密国王的部队,立克里奥帕特拉(Cleopatra,公元前51—前30年在位)王后为国王。历史上留下了他那句“我来了,我看见了,我征服了”的名言。

公元前46年,恺撒再次在非洲登陆,并在塔普苏斯城附近击溃元老派军队。接着他又挥师西班牙,在公元前45年孟达一战中击败庞培两个儿子的部队,从而胜利结束了内战。

战争的结果是恺撒建立了个人军事独裁政权。他不仅被选为终身独裁官,而且还拥有统帅、大教长和祖国之父等尊号,集一切大权尊荣于一身,是名副其实的军事独裁者,或者说是罗马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然而他的独裁未能完全消除共和传统的习惯势力,他未料到元老院的旧元老已经利用这种传统势力把他的一些亲信转变为共和派,并在反对独裁、恢复共和的旗帜下密谋将其杀害,公元前44年3月15日,恺撒的一位亲信布鲁图斯与同伙卡西乌斯在元老院会议厅将恺撒刺死。

恺撒死后,安东尼(Mark Antony,公元前83—公元前30年)成为恺撒派的主要头目,他出兵镇压了因恺撒葬礼而引发的平民和奴隶暴动。由于安东尼领导下的恺撒派缺乏对夺权斗争的统一筹划,以“罗马散文泰斗”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公元前106—前43年)为首的元老院地位有所增强。加之这时恺撒的养子屋大维、一位年仅18岁的青年突然步入罗马政坛,也给元老院以可乘之机。屋大维是恺撒的甥孙(其姊之孙),在恺撒遗嘱中被定为继承人,得其遗产四分之三。安东尼和恺撒派的将领对这个从外地闻讯赶来奔丧的青年人相当轻视,然而屋大维却非同凡响,他知道恺撒的声望和财产已成为自己的有力武器,遂大加利用。

公元前43年春,安东尼在出任高卢总督的要求遭元老院拒绝后,马上诉诸武力,派兵抢印夺权,将原高卢总督围于穆提那城。元老院和屋大维一起出兵解围,安东尼败退出北高卢,和恺撒派另一重要将领雷必达联合。屋大维得胜后受到元老院排挤,多次要求担任执政官皆遭拒绝,只好兵临罗马强行当上执政官。在这种情况下,屋大维、安东尼和雷必达(Marcus Aemilius Lepidus,公元前90—前13年)终于在公元前43年秋结成“后三头同盟”。三方协议分治天下5年:安东尼统治高卢,屋大维控制非洲、西西里和撒丁尼亚,雷必达得西班牙,意大利和罗马由3人共治,布鲁图斯控制的东方归安东尼和屋大维处置。这一分治协议由罗马公民大会予以批准,他们获得“建设国家的三头”之衔,在5年内有处理国务的全权,可见共和制已名存实亡。后三头当权后立即对共和派展开大屠杀和清洗,以西塞罗为首的元老贵族几乎被斩尽杀绝。公元前42年,安东尼和屋大维进军希腊,与布鲁图斯在腓力庇展开决战,布鲁图斯不敌自杀身亡,共和派从此永远退出了罗马政坛。

公元前40年,后三头再次划分势力范围:安东尼统治东部,屋大维统治意大利和高卢,雷必达统治北非。屋大维坐镇罗马,有近水楼台之利,逐渐和元老、骑士等上层分子取得妥协,又以公民领袖自居,渐渐积累了雄厚的实力。公元前36年,屋大维肃清了庞培之子小庞培在西西里和撒丁尼亚的势力,又解除了雷必达的军权,只为他保留大教长的虚衔,三头鼎立遂变成两雄对峙。安东尼在东方正式与克里奥帕特拉结婚,迷恋姿色,宣称要把他治下的领土赐予克列奥帕特拉之子,这些丑闻为屋大维反对安东尼提供了最好的借口。屋大维让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宣布安东尼为“祖国之敌”,向埃及女王宣战。罗马内战的第二阶段正式开始。

公元前31年9月,屋大维与安东尼大战于希腊的阿克兴海角。此役双方旗鼓相当,交战初期胜负难分,但督战的克里奥帕特拉却在战斗最激烈时率埃及舰队撤退回国,安东尼跟踪而去,全军遂告瓦解。公元前30年夏,屋大维进军埃及,包围亚历山大里亚,安东尼伏剑自刎,克里奥帕特拉被俘后仍想施展故伎迷惑屋大维,但屋大维作为恺撒的继承人并未效仿恺撒迷恋美色,克列奥帕特拉自杀。托勒密王朝灭亡,埃及被并入罗马。从此,罗马帝国的诞生结束了晚期罗马共和国的内战。

屋大维掌握国家大权后,曾获得终身保民官(公元前30年)、大元帅(公元前29年)、屋大维元首(公元前28年)等头衔。公元前27年1月13日,屋大维在元老院发表精彩演说,表示要辞退总揽的一切大权,恢复共和国。但不仅没有辞掉,而且又加了一个“奥古斯都”(至尊至圣)的头衔,名正言顺地登上了帝国权力的顶峰,以后,他又获得“大祭司”、“祖国之父”等尊号,这样,屋大维实际上就是罗马的皇帝。

屋大维统治时期,共和制的各种机构和官职虽然都存在,但形同虚设,因为屋大维可以批准或否定元老院和公民大会的决议,加上他享有崇高威望,又掌握着军队领导权,所以他掌管着国家事务的最高决定权。同时,屋大维开始创立新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设立了由其亲属和执政官以及15名效忠他的元老组成的“元首顾问会”,这是重要的咨询决策机构。他建立了元首金库,直接控制和调节全国财政收支。在行省统治方面,表面上是元老院和元首分治制度,即把行省分成两类:一类由元老院管理业已安定的行省,一类由元首直辖(高卢、西班牙、叙利亚),埃及属元首的私产。显然,元首的行省物产丰富,战略地位也重要,此外,元老院管理的行省对元首有各种义务,并不是元老院与元首平分秋色的二元政治。屋大维的元首政治是披着共和外衣的帝制,是隐蔽的专制君主制。 在统治政策方面,屋大维首先特别注意提高元老阶层的政治地位和社会荣誉,扩大他们的特权,他通过五次清洗元老阶层后,明确规定了元老的人数、财产资格和可担任的各种高级要职,从而使元老阶层既失去了实际权限,又成为他的亲信。 其次,屋大维特别注意给骑士阶层各种好处,规定了骑士阶层的财产资格、可担任的各种官职,并允许骑士可候补元老,这样,骑士也非常感激屋大维,也成了效忠屋大维元首政治的重要统治工具。对于平民,屋大维采取又镇压又笼络的两手政策。一方面镇压他们的反政府暴动,一方面用所谓的“面包和竞技场”来安抚他们。军队是元首政治的重要支柱,屋大维对军队进行了整编,把原有的60个军团缩编为28个精锐军团,每个军团有5500名步兵和120名骑兵,从罗马公民中招募,组成正规军团。此外,还有辅助部队、禁卫军、海军舰队,辅助部队约有15万人。在对外政策方面,屋大维继续推行侵略扩张政策,他先后进兵过西班牙、多瑙河、莱茵河、易北河等地,进一步扩大了帝国的领土。最后,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屋大维还给行省上层分子授予罗马公民权,使其效忠元首统治。屋大维颁布了一系列有助于帝国风尚的法令,如健全家庭关系、奖励生育子女、提倡节俭;还搞了一些公共工程,如兴建神庙、剧场、水道、浴池,使罗马城的面貌焕然一新,他曾自豪地说:“我接受的是一座砖造的罗马城,却留下了一座大理石的城市。”

屋大维是杰出的政治家,在他长达40年的统治中,罗马呈现出安定和平局面。公元14年8月18日,屋大维病逝,屋大维开创的罗马帝国在公元3世纪开始衰落,出现种种危机。284年,近卫军首领戴克里先(Diocletian, 284—305年在位)当了皇帝,把元首的称号正式改为君主。305年,经过一番争夺,君士坦丁(Constantine the Great, 306—337年在位)当了皇帝。面对西部的日益衰落,他在富裕的东方希腊旧城拜占庭建立了新都,定名为君士坦丁堡。并迁都于此。正当罗马帝国日益衰落的时候,散布在它北部疆界外的日耳曼人不断地侵犯罗马边境,395年帝国正式分裂为东西两部分,分别定都君士坦丁堡和罗马。5世纪初,日耳曼人像潮水一般涌向罗马。476年,日耳曼雇佣军的将领奥多亚克废除了西罗马的最后一个皇帝罗慕洛(Romulus Augustulus, 475—476年在位),西罗马帝国正式灭亡。

基督教的兴起

基督教的产生同犹太教有密切的联系,同时也与罗马帝国密不可分。

首先,基督教于公元1世纪初兴起于巴勒斯坦,是在犹太教的基础上产生的。地处亚、非、欧三洲交通要道上的巴勒斯坦,长期以来是强邻争夺的地方,饱经残杀、俘虏和放逐之苦。人们在绝望中盼望有一位“救世主”能够降临人间,拯救他们的苦难。一些“先知”开始在民间宣传“救世主”的降临。救世主的思想成为犹太教的中心信仰。

公元前63年,巴勒斯坦在庞培东征时沦为罗马属国,在强大的敌人面前,他们感到没有出路,就把希望寄托在“救世主”的降临上。

公元1世纪时候,在巴勒斯坦和散居小亚细亚的犹太人中间出现了传道者,宣传上帝之子耶稣在巴勒斯坦传道,教人忍受苦难,受苦的人可以升入天堂,可是富人进入天堂却非常困难。传道者还说,耶稣后来被巴勒斯坦犹太贵族勾结罗马总督逮捕,钉死在十字架上,过了3天他又复活了,然后升天,以后还要降临人间,在世上建立“千年王国”。

这种说教反映劳动人民对统治阶级的仇恨以及摆脱困境的愿望,能使人们在幻想中获得精神安慰,因此在奴隶、被释奴隶、劳苦人民当中获得许多信徒。由于每个人只要信奉耶稣、遵守教规都可以入教,因此这种信仰很快就由西亚传入埃及、希腊、罗马等地。希腊语称“救世主”为基督,这种宗教因而被称为基督教。

基督教是在罗马统治了犹太人王国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它最初的主张有仇恨罗马的内容,同时这样一个宗教的兴起也威胁着罗马本身的宗教体系,因此,罗马对其曾长期迫害和镇压。

罗马自从其建立的那一天起,就认为自己是尊奉宗教的。它的第二位国王努马于公元前716年登上王位后,把人们对神的敬畏视为统治城市生活的主要原则,市民们也相信城市的命运依赖神的恩惠。但是,随着基督教开始传播到地中海区域,罗马人听到了一个与戴克里先自己的传统完全不同的信仰体系。基督教的神并不要求牺牲,因为耶稣已经提供了最后的牺牲,信仰者们相信他们是通过信仰而被神单独拣选的子民。这些新来的人,拒绝吃牺牲的肉,甚至拒绝在罗马的神庙中进行祭拜。基督教信仰与罗马以献祭为主的信仰体系发生了直接的碰撞,因为如果人人都皈依基督教,那么就要完全停止向诸神献祭。罗马对基督教的排斥是自然而然的。

罗马的统治者往往会因为帝国在发生灾难或出现困难时谴责基督教。罗马于公元64年发生大火的时候,尼禄皇帝便对基督教进行谴责。在公元81—96年期间,图密善(Domitian, 81—96年在位)皇帝继续反对基督徒的活动。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对基督徒的“测验”:罗马人把皇帝的雕像、罗马神朱比特、朱诺和米涅瓦放在可疑的基督徒面前,如果这位嫌疑人否认自己的信仰,那么,官员们就不断地要求他重复献给罗马诸神的祷文,然后向皇帝的雕像奉献酒和熏香,最后,要求嫌疑犯辱骂基督的名字。那些承认基督信仰而拒绝此类测验的人要被处以死刑。图密善之后,罗马进入了一个相对宽容的时期,这一时期称为“五个好皇帝”时期,时间大致在公元96—180年间。但是,尽管这个时候迫害的规模不大,但是对基督徒的迫害并没有停止。

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整个帝国都盛行着迫害基督徒之风,尤其是在马克希米努斯·特拉克斯(Maximinus Thrax)、德西乌斯(decius)和戴克里先(diocletian)时期,时间大致在235—284年间。此时因为内部王位之争,外部哥特人、汪达尔人、西哥特人的威胁以及银币贬值的压力,罗马帝国几近崩溃。公元250年,德西乌斯颁布了镇压基督徒的法令,要求教士们向皇帝献祭。从251年到266年底发生了一场瘟疫,一天就夺走了5000人的生命,罗马人再次谴责犹太人,说是他们招致了神的愤怒才降下这样的灾难。戴克里先在302年决心“捣毁教堂,焚烧《圣经》”。303年,戴克里先接连颁发了攻击基督教徒的法令。一则法令禁止基督徒担任政府官员,并呼吁毁坏圣书。另一则法令要求如果教会的头人们拒绝向皇帝献祭,则将他们囚禁起来进行折磨。最后,戴克里先命令将帝国境内所有的基督徒囚禁起来进行折磨,直到他们献祭为止。这一时期出现了大规模屠杀信徒的情况。

但令人惊讶的是,在不断的囚禁、强迫惩役、没收财产和殉难中,基督教不仅存活下来,而且茁壮成长。正如基督教护教者德图良在197年写给罗马统治者的信中所说:“你们越是割除基督徒,基督徒的数目就越增加;基督徒的鲜血就是种子。”因为,基督教徒在受到迫害时的行为表现,比口头的说教更加有效。信教者在受到折磨时拒绝否认自己的信仰,促使罗马人进一步探究基督教教义。

到311年,甚至罗马的统治者也承认戴克里先的压制性法令反而鼓励了基督徒皈依。因此,在戴克里先之后,三个摄政的皇帝加莱里乌斯(Galerius)、卢库卢斯(Lucullus)和君士坦提努斯,开始放弃压制基督教的做法,联合颁布了“加莱里乌斯法令”,第一次允许基督教自由崇拜,反过来,基督徒也被要求要为皇帝和国家祈祷。

罗马对基督教的宽容,也表明基督教徒的成分和宣传的主张发生了变化,同时说明罗马社会本身发生了变动。基督教开始兴起时,信徒主要是农民、奴隶、手工业者和破产的小奴隶主等。最初,它在犹太会堂中活动,随后犹太教与基督教发生冲突,犹太教上层将基督教徒赶出会堂。基督教与犹太教逐渐分离,就需要有自己的活动场所,还需要有人供养,进行组织和宣传活动。而当时,奴隶处于极其分散、政治上毫无自由、经济上一无所有的状况,当然不可能为基督徒的活动提供任何物质条件。与此同时,罗马帝国君士坦丁奴隶制社会趋于瓦解过程,社会各阶层普遍感到没有出路,也向宗教寻求安慰,在教会中出现了许多尊贵的或富裕的教徒。这些富裕教徒所拥有的钱财变成了掌握教会的阶梯。富有的教徒不但可以掌握教会,而且还可以自立教会,宣传一套适合自己口味的教义主张。这样,基督教无论在社会成分上还是在思想和组织上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起初基督教那种敌视富人、反对罗马的精神逐渐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忍耐服从、爱仇如己、希冀来世的思想。

312年加莱里乌斯去世,戴克里先的四帝共制治崩溃,罗马出现了混乱。一位将军马克森提乌斯与君士坦丁争夺王位。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相传,君士坦丁在战斗中看到了幻象,决定了他对基督教进一步宽容。312年10月下旬的某日下午,君士坦丁率领军队准备和马克森提乌斯的叛军作战,他望向天空时出现幻觉,发现天空中有一十字架,并且听到一声音对他说: “看见这个标志,你会胜利!” 君士坦丁皇帝清醒之后,随即下令将此标志刻在盾牌和军旗上面。 第二日,君士坦丁的军队果然在米尔维桥(Milvian Bridge)附近击败马克森提乌斯的叛军。君士坦丁取得胜利,而马克森提乌斯则死于这次战斗。

第二年,君士坦丁和共治的皇帝李锡尼(Licinius)联合在米兰发布了《宽容敕令》,授权许可宗教自由。获得这一宽容敕令后,基督教徒开始庆祝基督徒囚犯被释放,开始重建教堂和恢复财产。

其实,君士坦丁支持基督教同当时的形势是有关的。4世纪初,罗马帝国统治集团内部分裂,旧皇族所代表的旧奴隶主贵族统治,陷入重重危机,各项政策都已经破产,君士坦丁在西部争夺王位,所依靠的是一批新奴隶主阶层,罗马国教长期以来是旧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工具。新起的奴隶主贵族要推翻旧奴隶主贵族统治,就必然要对罗马国教采取贬抑的方针,为此就要利用扶植另一种能适应新奴隶主政治需要的宗教。在君士坦丁成为皇帝以后,大力收买和支持基督教,广泛修建教堂。他还颁布一系列法令,规定教会可以接受遗产,释放奴隶要向教会备案,犹太人如迫害基督徒则处以火刑,教会经营的工商业享受免税特权等。

这样,罗马皇帝变成了基督徒,但君士坦丁是否真心实意皈依基督教值得人们怀疑。在这以前,君士坦丁曾经担任过帝国异教仪式的大祭司。在皈依之后,君士坦丁仍然承认太阳神,甚至基督徒也被要求把太阳神放在圣彼得教堂的台阶上。在君士坦丁的铸币上仍然有太阳神的形象,同时,君士坦丁还把耶稣加入到罗马多神的万神殿中。

在这种多元文化并存的时代,基督教会也对教义本身产生了争论。北非的神学家阿里乌斯(Arius)认为基督是用与圣父类似的材料创造的,但是两者并不相同。这与约翰福音不一致,并因此导致了主教之间的冲突。君士坦丁召集了有代表性的主教和教会上层人士召开了第一次全教会会议,即尼西亚宗教会议。这次会议寻求在四福音书和使徒书的内容方面达成一致,并因此而消弭阿里乌斯派的争论。根据记录,这次会议就福音书和使徒书内容方面达成了广泛一致,会议通过投票而达成的《尼西亚信经》,否定了阿里乌斯和他的支持者,确立三位一体的教义。

君士坦丁之后的历代罗马皇帝,继续支持、控制、利用基督教。375年,革拉先(Gratian, 375—383年在位)任帝国皇帝,开始禁止向罗马神庙献祭,皇帝也不再担任罗马神庙的“最高祭司”,至此为止,皇帝放弃了“最高祭司”的称号。狄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Ⅰ, 379—395年在位)于380年和381年连续颁布法令支持正统教会,禁止各种异端教派的活动,规定异端分子不准集会,并被逐出城市。391年和392年,狄奥多西又颁布法律,禁止在任何场所献祭,异教神庙一律关闭,违令献祭的,一经检举,罚款黄金25镑,进行献祭活动的房屋、土地没收,知情不报的被科以同罪。通常以狄奥多西392年的法令作为基督教被定为罗马国教的一年。这样基督教终于成为罗马帝国的唯一合法宗教。

罗马法

罗马不但用军事征服了世界,同时也注重依法治国,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法律遗产,奠定了现代欧洲法律的基础。

罗马法发展的历史贯穿古代罗马的各个发展时期。按照罗马政治制度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把罗马法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罗马城建立到《十二铜表法》(Law of the Twelve Tables)的颁布,第二阶段是从《十二铜表法》到阿克兴之战,第三个阶段是从阿克兴之战到戴克里先继位,第四个阶段是从戴克里先到查士丁尼去世(565年)。这四个阶段可以分别比作罗马法律的婴儿期、青年期、成熟期和衰落期。《十二铜表法》关于第一阶段的法律状况,主要是根据后来的文献所推测的。罗马的历史开始于神话传说和寓言,然后经历了一个夹杂着神话和历史事实的时期,此后开始有了真正的历史。罗马法的历史,与那些小的部落团体和一些位于从属地位的民族并没有多大关系,这些团体最终都被吸收进拉丁人、萨宾人和伊达鲁里亚人之中,正是随着这三个民族的不断发展,罗马开始了其法律的历史进程。在这三个民族中伊达鲁里亚人拥有更高的文明,有明确的宗教和政治机构。从所流传下来的伊达鲁里亚的神谕中,我们了解到他们已经承认财产权,并通过神的发怒和惩罚对财产权利进行保护。早期的历史时期存在着某种法律,比如严格的父权观念以及债权人对借贷者的强势权利等,但在最初的时期习惯法是唯一的法律。公元3世纪的罗马法学家庞波尼乌斯(Pomponius)就曾说过:在罗马城建立之初,人们在没有固定法律和固定权利的情况下生活,所有的事情都由国王说了算。由于缺乏对权利的精确界定,进入共和国之后,平民往往受到很大的伤害。因此在公元前461年左右,执政官特伦提留斯·阿萨(Terentilius Arsa)提议任命负责法律的官员,编写成文法。在罗马城建立303年后,即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成立了十人委员会(Decemvirs),成立后的第一年里委员会便就十表的法律内容达成了一致,第二年又加上了两表的内容,从而形成了《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的第一、二表主要是关于诉讼的程序和法庭的规则;第三表关于债务;第四表关于父权;第五表关于监护和遗嘱;第六表关于契约;第七表关于土地;第八表关于伤害;第九表关于公法;第十表关于神圣法;第十一表关于婚姻法;第十二表关于诉讼的补充规定。尽管平民试图将所有的阶层融合为一个阶级的政治目标并没有达成,但是他们的私人权利有了明确的形式。《十二铜表法》所提出一些基本法律内容,构成了未来私法体系的基础。

罗马法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从《十二铜表法》到阿克兴战役,这段时期是罗马共和国的扩张时期。随着罗马地盘的不断扩大和文明的发展,罗马法也在不断丰富。但是这一时期法学家还没有通过立法来发展法律的权利,法律的不断丰富源于对《十二铜表法》的不断解释。法学家们解释《十二铜表法》的活动,是丰富私法的最重要的要素,他们的劳动成果也以指称《十二铜表法》的名词“市民法”(Jus Civile)来表示。那些真正拥有司法权力的行政长官,尽管最初很谨慎地使用法律权利,但最后也开始在某些案例中通过补充市民法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实施公正平衡的裁判。这些长官谨慎从事,以理性为基础,不致因在某个特定案例中变动法律而引起混乱。公元前367年,罗马设立了裁判官(praetor),以接替执政官审判权中民事司法权的部分,负责处理罗马市民的民事纠纷。裁判官有权力发布文告,而且所颁布的文告也变得越来越重要,逐渐发展成一个体系。裁判官的文告和罗马的其他高级官吏或长官(magistrae)如执政官、监察官、市政官和总督颁布的文告积累而形成的法规,总称“长官法”或“荣誉法”(Jus Honorarium)。但执政官的谕令多属政治性的,只有裁判官的文告构成罗马私法的重要渊源。裁判官也非常谦恭地对待《十二铜表法》,然而由于他有在起草政令时不受市民法约束的权利,因此,裁判官有力量将来自“万民法”(Jus Gentium)的新观念和新原则灌输到罗马法中。随着罗马的不断征服,罗马国家的人口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罗马有许多非公民身份的人,还有许多非罗马的人。为了更好地处理这些关系,公元前242年又设立外事裁判官(Praetor Peregrinus),这样原来的裁判官便被称作内事裁判官(Praetor Urbanus)。外事裁判官处理问题基于一系列对所有人都一致的原则。这些原则具有所有人都认可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故而被称作“万民法”。“万民法”与“市民法”有很大的不同,由此开始法律观念逐步拓宽,罗马法也获得解放,变得更加自由。但是在这一时期“万民法”的影响还没有超过“市民法”。

第三个阶段是罗马法的兴盛时期,也称罗马法的“古典时代”,法律科学渐臻完美。这个时期真正的法律很少,通常是公共政策措施,附带一些私法的内容。一些立法措施主要针对婚姻和奴隶的解放。相反,元老院决议(Senatusconsulta)变得越来越重要,尽管最初这些决议的法律性受到质疑,但是后来被完全认可为法律。法律的其他来源是皇帝敕令,通常是文告、命令、政令、诏书等。此时,由于裁判官和行政长官们的长官谕令浩如烟海,而且其中很多文告已经与变化了的法律和形势不再协调,所以哈德良(Hadrianus,公元117—138年在位)皇帝任命大法学家优利安努斯(Salvius Julianus,公元100—169年)对此进行修正和编集。在这些修订中,许多法学家都加进了自己的评论。奥古斯都授予最杰出的法学家以权力,使他们可以给出在法律上约束法官的法律意见,这些意见在传达给法官之前,以书面的形式写就,并密封起来。在当时杰出的法学家中,卡皮托(Capito)和拉比奥(Labeo)各自自立门户,相互争论。其他法学家包括优利安努斯、塞克图斯·庞泼姆斯(Sextus Pompomus)等。他们丰富的法学内容,大都被收录到后来的《法学汇纂》(Pandects)中。在2世纪出现了著名法学家盖尤斯(Gaius),他编纂了《法理概要》(Institutes),查士丁尼时代的《法理概要》基本上是对盖尤斯著作的修订。3世纪的“法学之王”帕比尼安(Papinian)、乌尔比安(Ulpian)和鲍卢斯(Paulus)都是最伟大的法学家。后来的《法学汇篡》中将近有六分之一的内容来自乌尔比安,鲍卢斯的法学也被收录了2000多个片断。最后一位是莫德斯蒂努斯(Modestinus)。这些人的著作手稿有些保留了下来,有些被收录进查士丁尼的《法学汇篡》中。

第四个阶段是从戴克里先到查士丁尼(Justinian, 526—565年在位)。这一时期罗马君主的王座从罗马转移到了君士坦丁堡,帝国分裂成东西两个部分。这一时期建设性的法学已经寥寥无几,法律被埋没在君主的意志之中。私法经过长时期的积累,已经变得非常庞大和复杂,早已失去了进一步发展的动力。那些由古代的法学家们解释《十二铜表法》而形成的市民法,出自各类行政长官的荣誉法,早期帝国的公共法案,大量的皇帝敕令以及古典法学家们的作品,形成了庞杂的法律素材,呼唤着系统法学的诞生。在5世纪早期已经开始尝试构建能够有效使用的法律体系,通过颁布《引证法》(Law of Citation),以法律的形式认可了古典法学家们的权威。盖尤斯、鲍卢斯、乌尔比安、帕比尼安和莫德斯蒂努斯被公认为最具权威的五大法学家,只有在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引证其他法学家们的法学解释。在这期间也开始编辑皇帝敕令,编辑的成果分别命名为《格里哥安法典》和《狄奥多西法典》。最后,为了简化困难的法律状况,东西方的皇帝同意相互沟通自己的法律设计,在两个帝国同时刊布,这些未来的法律设计后来成为《新律》(Novellae Constitutiones)的主要内容。

东罗马帝国的查士丁尼皇帝统治时期,主要有两大法律来源,一是皇帝的敕令,一是通过引证法而运作的古典法学。在查士丁尼看来,法律的状态仍然是比较混乱的,因此着手使这些庞大的法律素材变得更加容易利用,更加适合帝国的实际需要。他任命了以特里波尼安(Tribonian)为首的委员会,第一项任务就是编辑皇帝的敕令,以《查士丁尼法典》的名字刊行。然后查士丁尼指导把过去的法律片断和古典法律作品汇编成大全,命名为《法学汇纂》。在完成《法学汇纂》后,查士丁尼也对法律教育感兴趣,命令删减《法学汇纂》形成教育读查士丁尼本,这就是查士丁尼的《法理概要》,盖尤斯的《法理概要》成为编纂教育读本的重要模本。这两本《法理概要》直到今天都是最基本的法律入门书籍。法典的初稿完成后又进行过修订,在修订稿刊行后,查士丁尼宣布任何新的帝国法令都成为新律,其中他自己也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查士丁尼时代所编纂的所有法典统称为《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其中《法理概要》4卷,《法学汇纂》50卷,《查士丁尼法典》12卷,还包括大量的《新律》。

至此罗马法自身的发展告一段落。罗马法从习惯法开始,经过简单的成文法典而最终成为系统完备、内容丰富的法律体系。罗马法的发展反映了罗马依法治国的观念,反映出罗马人崇尚法治的意识以及罗马人变通务实的精神。罗马法不但在治理古代罗马,协调各种社会关系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罗马法确立的一些基本原则,在不同程度上为近代资产阶级国家所接受和承袭,对现代社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罗马文化名人

共和国末期屋大维统治时期被称为罗马文学的“黄金时代”。出现了许多文化名人,这些人或直接身处政治斗争的漩涡之中,运用自己的才能影响着的政治的进程;或者从一个学者的角度对政治现实进行观察和思考。他们留下的著作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西塞罗

首先我们要提到的是西塞罗。共和国末期,政治斗争,尤其是贵族派和平民派之间的斗争异常激烈,这些因素促成了雄辩术的发达,正是西塞罗把古代雄辩术推到了高峰。西塞罗是罗马著名的政治家和演说家,被人们推崇为最伟大的拉丁演说家和散文家。他一生都身处政治高位,他的诸多著作都是在政坛起起伏伏的过程中完成的。

他于公元前106年出生于阿尔皮努姆(Arpinum),根据普鲁塔克的记载,他早年非常聪颖,良好的学识曾经引起整个罗马的关注。他尤其喜欢诗歌。在公元前89—前88年,他曾经在执政官斯特拉波(Gnaeus Pompeius Strabo)和苏拉(Lucius Cornelius Sulla)的军队中服役,但他并不怎么喜欢战争。他对希腊情有独钟,甚至在遗嘱中表明自己希望被埋葬在希腊。他离开军队后,积极参加各种诉讼、集会和研究,充分发挥自己的雄辩才能。公元前81年,西塞罗开始了律师生涯,并在一些案件中崭露头角。公元前79年,他离开罗马前往希腊,在那里聆听了著名希腊哲学家以及雄辩术大师的课程,结识了一些著名的哲学家和雄辩家,使自己的演说风格更加完善。公元前76年,西塞罗当选为行政官,并在公元前75年被派到西西里的西部地区担任财政官。任职期满后他离开西西里回到罗马,进入了元老院,一方面重操律师旧业,一方面广泛结交上层社会名流,从此在政坛上平步青云。公元前66年,他当选为大法官,公元前63年当选为执政官。

他当选为执政官后,在政坛上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件。最初在竞选执政官时,有一位竞争者喀提林,因为最后竞选失败而心怀不满,便纠集一帮党羽试图通过武力夺取权力。西塞罗发现了这一阴谋便向元老院揭露,连续发表了四篇揭露喀提林阴谋的演讲,最终促成喀提林被驱逐出罗马,这些演说成为西塞罗演说辞的名篇。但是留在罗马的喀提林的死党继续活动,试图在内部进行叛乱,配合喀提林在外部的武力进攻。最终西塞罗派人伏击了叛乱者派往高卢部落的使团,让这些叛乱者在元老院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元老院商讨了对这些叛乱者的惩罚,但是由于元老院是行政机构而不是司法机构,所以这方面的权力有限。西塞罗害怕单纯的软禁或流放并不能排除对国家的威胁,最终促使元老院做出了对叛乱者施以极刑的决定,叛乱者被绞死。由于成功镇压了叛乱的阴谋,所以西塞罗获得了“祖国之父”的尊号。但是这种未经审判便将叛乱者处死的做法,也为西塞罗以后遭到厄运埋下了伏笔。

在“前三头”同盟缔结之后,由于西塞罗拒绝加入这一同盟而得罪了恺撒,恺撒便在公元前58年指使保民官克劳狄乌斯(Publius Clodius Pulcher)通过了一个法律,宣布将未经审判而处死罗马公民的人予以流放,矛头直指西塞罗。 西塞罗寻求不到支持,被迫离开意大利,在被流放期间他着手将自己的演讲词整理成文。在给他的朋友阿提库斯的信件中,西塞罗始终认为元老院由于嫉妒他的成就而不愿从流放中解救他。几个月后西塞罗从流放中归来。他支持保民官米洛(Milo)与克劳狄乌斯作对。后来,克劳狄乌斯被米洛的格斗士杀死。米洛因谋杀罪而受到审判,西塞罗为米洛作了强有力的辩护,但是最终失败,米洛被流放。随着庞培和恺撒之间的斗争日趋激烈,西塞罗站在庞培一边,但避免使恺撒成为永久的敌人。当恺撒在公元前49年攻入罗马后,西塞罗逃出罗马。公元前48年,西塞罗回到罗马,他开始在政治上保持沉默,将大部分精力用在著述上。

公元前44年,恺撒遇刺身亡。西塞罗又开始在政坛活跃,与恺撒的下属安东尼一起成为罗马的主要领导人。西塞罗作为元老院的发言人,而安东尼担任执政官和恺撒遗嘱的执行人。但是两人的关系很快交恶。当恺撒的继承人屋大维于4月到达意大利后,西塞罗制定了反对安东尼的计划。在9月他发表了一系列的演讲攻击安东尼,这些演讲被称作《反腓力辞》(Philippics),同样是他的演说名篇。西塞罗赞扬屋大维,联合元老院攻击安东尼。这时期西塞罗成为毫无争议的民众领袖。但是在与安东尼激烈的斗争中,西塞罗最后落败,在逃亡中被安东尼派去的刽子手抓获并杀害,他的头和双手被割下来,钉在罗马广场上进行展示。

西塞罗是罗马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也是多产的作家。一类著作是他大量的书信,其中包括给他的好朋友阿提库斯、他的弟弟昆图斯、同谋者布鲁图斯以及形形色色的人的书信。这些书信反映了罗马的生活和政治模式。他也写过许多关于哲学和伦理学的著作,其中包括《论责任》、《论老年》、《论友谊》、《论目的》、《论神的本性》等著作。在这些著作中,他对人生中一些重大的问题作了非常透彻和系统的分析,语言华丽清新,是罗马散文的典范之作。代表他的政治思想的著作是《论国家》、《论法律》等。在这些著作中,西塞罗肯定了共和国是大多数人利益所系,是避免沦为暴政的理想政体。同时在《论法律》中,他依据斯多噶派的观点,强调了理性和自然法,提出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法律不受任何外力影响的观点,对后世的政治和法律思想有很大影响。西塞罗的修辞学著作包括《论演说家》、《布鲁图斯》等等。他最著名的作品是他的演说,如反对喀提林的演说,以及反对安东尼的《反腓力辞》等等。他的演说按照修辞程式组织材料,词汇丰富,句法考究,在句尾特别注意音调的抑扬顿挫,被称为西塞罗式的句法。

屋大维时期另一重要文化人是维吉尔(Publius Vergilius Maro,公元前70—前17年)。他是古代罗马最著名诗人之一,一生中创作了《牧歌》(Eclogues)、《农事诗》(Georgics)和《埃涅阿斯记》(Aeneid)等著名的诗歌,其中12卷本的英雄史诗《埃涅阿斯记》成为罗马帝国的民族史诗。

维吉尔生于阿尔卑斯山南高卢曼图亚附近的安得斯村。他的祖先并不是意大利人。维吉尔从5岁开始在家乡接受早期教育,然后前往罗马学习修辞学、医学和天文学,但不久他放弃了这些科目而转向哲学,在一个伊壁鸠鲁学派中学习。

维吉尔

公元前42年,在镇压了刺杀恺撒的布鲁图斯和卡西厄斯之后,复员的士兵们便定居在没收的土地上,其中维吉尔家乡的领地也被没收,对此维吉尔一直耿耿于怀,他在《牧歌》中多次表达了这种情绪。《牧歌》是在希腊田园诗影响下写成的,由十首短歌组成,采用牧羊人对歌或独歌的形式。很快,维吉尔便成为梅塞纳斯(Maecenas)圈子里的人,后者是屋大维的外交官和顾问,致力于吸引罗马的文人站到屋大维一边,而减少对安东尼的同情。在这一时期,维吉尔与罗马的其他著名文人有了广泛的联系,其中包括贺拉斯(Horace)和瓦留斯(Varius Rufus)。在完成了《牧歌》之后,维吉尔在公元前37年至公元前29年,受梅塞纳斯之命,完成了《农事诗》。《农事诗》四卷,每卷500余行,分别写种谷物、橄榄、畜牧、养蜂等农事,目的是吸引农民回到农村。诗人同情并肯定劳动,描写了一年四季的自然景色和动植物的习性,保存了一些当时的农业知识。屋大维在公元前31年的阿克兴战役中打败了安东尼,而且4年后元老院授予屋大维“奥古斯都”的称号。屋大维授意维吉尔创作一部史诗来歌颂他的统治。

维吉尔在他生命的最后10年撰写了英雄史诗《埃涅阿斯记》。这部史诗的前6卷讲述特洛伊的英雄埃涅阿斯从特洛伊的陷落中脱身,踏上了前往意大利的行程。但在途中,暴风雨将他带到了迦太基。在那里,女王狄多热情招待了他,而且在神的影响下陷入了与女王的爱情之中。然而,朱比特神召唤埃涅阿斯履行自己的使命,他离开了迦太基,导致狄多女王自杀。到达意大利的库迈(Gumae)后,他请教库迈的女巫,后者引导他进入了冥府,父亲向他揭示了自己的命运:埃涅阿斯将成为罗马帝国的创立者。这部史诗的前6卷以《荷马史诗》的《奥德赛》为原型,后6卷则是回应《伊利亚特》。后6卷描述埃涅阿斯与拉丁努斯国王的女儿拉维尼亚订婚,但后者已经许配给了当地部落的首领图尔努斯。于是图尔努斯发动了战争,埃涅阿斯和图尔努斯进行了决斗,最后埃涅阿斯将图尔努斯杀死。

在创作尚未完成时,维吉尔与奥古斯都一起前往希腊,患上高烧,返程途中病逝于意大利的布伦迪西姆港口。他死的时候曾经希望将自己的诗歌全部烧毁,但是奥古斯都命令维吉尔的遗嘱执行人瓦留斯和图卡将其手稿修改后出版。无论《埃涅阿斯记》完成与否,都很快被公认为是一部杰作。其中描绘了罗马帝国的使命,描绘了为罗马帝国的建立而受难的人,描绘了埃涅阿斯作为英雄的美德和虔诚,也描绘了埃涅阿斯作为一个人所有的内心矛盾。维吉尔虽然是罗马时期的诗人,但是他的名声远远超越了罗马帝国。

第三个应该介绍的是奥古斯都时期的伟大史学家提图斯·李维(Titus Livius,公元前59—公元17年)。他是北部意大利帕多瓦地方的人。生活在屋大维建立帝制、罗马统一之后。李维生活的时代是个激变的时代,他亲眼看到罗马由分裂走向统一,整个地中海世界都屈服在罗马的武力之下以及共和制的灭亡。自公元前29年起,李维开始写他的历史著作,穷毕生之精力,写成一部具有通史规模的《罗马史》,自神话中的埃涅阿斯起,止于奥古斯都时代的晚期。此书共有142卷,叙述了罗马城的建立、罗马早期的扩张,第一、第二、第三次布匿战争的经过,庞培的“武功”,前三头、后三头以及奥古斯都的活动。李维的著作虽然大部分都完成于奥古斯都时期,但是他经常认同罗马共和国,并希望恢复共和国。但他的观点究竟如何,还很难定论,因为他讨论共和国灭亡和奥古斯都兴起的部分现在没有留存下来。李维的这部著作最初一直保存到公元7世纪都没有残缺,但7世纪以后,由于兵祸和其他的原因,散失很多,目前仅存35卷以及陆续发现的少数残篇。从李维开始,西方才开始真正有了通史的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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