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令甲、令乙、令丙乃篇次也。宣帝诏令甲:死者不可生。《江亢传注》:令乙:骑乘车马,行驰道中。章帝诏曰:令丙:囗长有数。当时各分篇次,在甲言甲,在乙言乙,在丙言丙,今例以法律为令甲,非也。此与言乙夜之览不同,古人虽以更数为甲、乙、丙、丁之分,却有唐太宗甲夜观事、乙夜观书出处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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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研究
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是当前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一个非常现实和紧迫的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管理创新的一项带有核心性质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本课题的研究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其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如何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这是一个至关重要、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