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两人从周氏狗肉铺出来时已经繁星满天,静雅不停打嗝,以前卓怜衣的淑女形象完全消失殆尽,她越来越像一大老爷们,跟秦天这一纯爷们在一起不受影响才是怪事。
两人拖拖沓沓,秦天也不发话,倒拎着那只焉不拉叽的大鹰往前走,静雅就光着脚丫默默地跟着,秦天停在杂货铺前,伸手,“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雷鸣般的敲门声不停响起,就像一道道催命符,铺子里,张大麻子正和体重严重超标的爱妻做着热身运动,蓦地被这阵敲门声打断,张妻脸色一黑,对敲门的人一通臭骂,骂完还不忘把张麻子捎上骂了几遍。张麻子脑子里腾地升起鬼火,简直连杀人的心都有了。披衣起来,从厨房摸了一把菜刀就去应门了,誓要把那敲门的家伙撵走好继续和妻子温存。哪里来的无赖?看不见铺子已经打烊了吗?
“嘎—吱!”木门应声而开,秦天脸色不善,把这门敲开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却见那满脸麻子的掌柜拿着把菜刀,脸色比他还难看。“干嘛?”秦天冷声问,从没见过拿着刀迎接客人的老板!
张麻子在看到秦天彪悍无比的体形时,心里所有的鬼火化为飞灰,欺软怕硬本是世人的本性,“我刚在切菜,大哥想买点啥?”
“给我拿双草鞋,就上次买的那种”,说着把身后的静雅拉出来,张麻子低头,见静雅白生生的脚丫上尽是泥污赶紧去货架上找鞋。心里还暗暗吃惊,没想到那小哥长得俊不说,一双脚却生得比女人的还白嫩,可别是个兔爷!上次拿那种,这小哥前几天才买了一双草鞋,难道是自家的草鞋质量不好,这么快就穿坏了?想到此处张麻子脸上的愤慨稍稍缓和,找了双和上次一样的草鞋还用手拉扯了好多遍以示草鞋的质量,才递给静雅。
静雅接过那双和以前一模一样的草鞋,目中露出一丝疼苦,难道今后只穿得起草鞋,好一个凄惨了得!
秦天从怀里掏出几枚铜钱,右手一撇,“叮”,那些铜钱全镶进梁柱里,把个张麻子看得欲哭无泪!真是背运,遇着这个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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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静雅睡醒的时候,发现山洞已经没有秦天的影子,乱七八糟的洞内除了她之外,就一只蹲在她身边的大白兔。稍远的地方,那只秃毛鹰瞪着一双狠厉的眼睛,逼视着白兔,它已经有很久没有吃东西了,对于它来说,饥饿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饿得不行,那食物却在它面前活的很休闲。它烦躁不安的踱着步,时不时地盯两眼兔子。
那兔子被它盯得瑟瑟发抖,肚子里也咕噜咕噜响个不停,它也很久没过吃东西了,虽然落入两个山贼手里后没受什么虐待,可是让它时时刻刻面对着天敌,虐的是心呀!见鹰的眼神越来越锐利,它马上跑进静雅怀里,嘿嘿,它有靠山它怕谁?
静雅以为秦老大已经去山道边工作了,于是赶紧坐起来,抓起硬得像石头一样的大饼就着水啃了两口,正想出去工作,那秦天却从洞外走了进来,手里还抓着一个血淋淋的东西,把静雅吓得不浅。
“老大,你手里拿的是什么?”静雅哆哆嗦嗦地问,那血肉模糊的东西很是吓人,可别是某某人的脑袋才好。
“你不是说要训鹰吗?”秦天抹了把额上的汗水,头上的鸟巢越发地乱了,“我趁早去打了只山鸡,要训鹰可得给它肉吃!”
山鸡?静雅恍然大悟样,原来他一早起来就是去抓训鹰的山鸡去了。秦老大虽然不够聪明,但是绝对是个勤快人,这样的人只要有一丁点运气,那么就算不能成就一番大业,做个山寨头子应该是没问题的。
两个人又来到那颗大树底下,只是今天还多了一鹰一兔。
“我说兄弟,要训好这鹰起码也得十多天。咱们可没有这么长的时间等它训好!”秦天挠挠鸟巢,一脸犹豫之色。
对呀!静雅脑子一转,他们绝对不能按常规来训这只鹰,要是花那么多时间黄花菜都凉了,还打什么肥羊,他俩儿土匪直接就被饿死了。
她使劲回想以前在百度上看的训鹰法子,发现没有一个是可以借鉴的。回眸便见那只秃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怀里的兔子,计上心来。静雅对秦天这般这般外加双手不停地比划下终于让秦天老兄明白了她的意思,两劫匪开始忙碌起来,两人在地上刨着什么,旁边的兔子和秃鹰饥肠辘辘,忙着用眼神交战。
日色方中,两人终于在地上挖出一个一丈见方、两尺高的坑,累得不停喘气。
“我说,这样管用吗?”秦天问一边累得趴下的静雅。
“老大,别担心,一会就能看到成效!”静雅摸了把额头沁出的汗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让秦天怀疑的心稍稍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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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粗劣无比的临时土坑,一只毛羽不全的大鹰首先被扔了进来,它抖擞一下所剩不多的毛毛,扬起高傲的头颅,下一刻,它冲天而起,笑话,想它翱翔于苍天之上,岂会被这不入流的小土坑所难倒。
“哐当!”,它的头又一次和白花花的刀身做了亲密接触,它像断线的风筝般掉落在土坑中。这次它没有昏死过去,抗打压性明显增强,它痛恨非常地瞪向那凶神恶煞般的男人,那男人一脸木然,只是坐在坑沿上观望,手中拿着那把让它吃尽苦头的大刀,好,它先按兵不动!
不一会儿,那男人的同党,它那食物的包庇者,一个长相善良无辜、其实腹黑无比的小个子男人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捧翠****滴的青草。什么,不、不,那捧草扑天盖地地向它落下来,这是干什么?它气得浑身发抖却无可奈何,笨猪,知不知道本鹰是吃荤的、不是吃这些没营养的草草的。那些草在坑里铺了一地,虽然它已经饿得不行了,但是,如果它可以说那两个蠢猪们的那种语言,它一定要骂死那两个笨蛋。
那两个人交谈了些什么,不停哈哈大笑。
“小强看着,小白来也!”那腹黑男说着把那个它平生最恨的食物,那只毛色雪白,眼睛红惺惺的兔子扔进坑里。
那小兽四条腿趴在地上,它能看出它红眼睛里泄露出来的恐惧,小丫的,嘿嘿,这下没人护着你了吧。也许是那兔子昨天撞树撞傻了,面对像它这样强大的仇敌,它居然还有心思低头吃坑里的草。
它可是天空中最刚猛的飞禽,谁敢藐视它都会得到血的惩戒。它蓄起身体里所剩无几的力气,猛地发动攻击,向那只该死的兔子扑去。
那只红眼兔子耳朵一竖,赶紧从一旁避开,居然逃过了那一击,好吧它承认现在的自己已经没有多大攻击力,但是,若不把那只兔子撕碎吃了,自己就会被饿死。它再一次发动攻击,每次、每次那该死的兔子都在千钧一发间从它利爪下躲了开去,而且最恐怖的是,自己越来越虚弱,那只兔子在坑里不停吃草,反应却越来越敏捷。
日色偏西,它累得瘫倒在地,对面那只兔子却神采奕奕,很是欠扁。
“小强,连只兔子都抓不到,你昔日的威风何在?”那腹黑男说,对了,那男人还跟它娶了个恶心的名字,叫“小强”,它才不要,它的名字叫崖鹰,日行千里、万畜莫敌的崖鹰,它怎么会叫那样无害的一个名字。
那男人叹了口气,从上方抛来一块鲜红的肉,它瞥了瞥,真是致命的诱惑,那股肉香硬是让它移不开眼睛,对面的兔子很安静,鼻子一蹙一蹙,让它很不爽。
好吧,吃了这块肉,吃掉对面那该死的兔子,然后冲出土坑抓破那个胆敢用刀身敲它头的男人的眼睛。
它用尖喙叼起块肉,脖子一缩肉就滑进肚里去了,它眼睛闭了闭,体会着很久没有吃过的美味。而后它抬头往上看,看那叫它小强的男人手里还有没有那么美味的肉块,见他手上空空,它失望地转过头,嘿嘿,亲爱的兔子我来了,它偏偏头,又一次发动了攻击。几个来回后那兔子被它摁在地上,看到了吧,这就是区别,它抬起头,准备用尖喙啄破那对红惺惺的眼睛。
“好了,小强,不许欺负小白!”上空传来一声低喝,它回头又见着刚才吃过的那种美味。也顾不得脚下的兔子了,反正这该死的红眼兔迟早是要进它的五脏庙,不急于一时。它飞起来,一下子就把那块肉叼走,仰头吞进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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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雅见事情按照自己的预计发展,乐开了花。她想起以前看到的一个小短文:在非洲大陆上,生活着狮子和羚羊。每天清晨,羚羊睁开眼睛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想活命,我必须比跑得最快的狮子跑得更快,不然,我就会被狮子吃掉。而就在同一时刻,狮子也从梦中醒来,首先闪现在它的脑海中的一个念头是:我必须要追上跑得最慢的羚羊,要不然我就会被饿死。
她用这种方法训鹰就是要让小强耐性变强的同时依赖上她给的食物,这样比单纯的训鹰得到的效果更好、也更直接。至于这只没多少骨气的兔子小白,也是要让它知道,没有人能永远可靠,最可靠的只能是自己,自己本身的力量。
三天过去了,小强进步得很快,已经不会贸然对秦天发动攻击,秦天喂的肉块,它也能若无其事地吞下。只是在周氏狗肉铺,那掌柜拿着那磨得雪亮的菜刀在它面前转悠时,会让它产生阵阵不安,脖子上的毛会竖起来。
到第五天的时候,小强已经能按照秦天和静雅的命令做一些简单的侦查工作。
当然这几天那条道上也没一个山羊经过,静雅早就对那条道绝望了,也不介意。为了让自己的劫匪生涯有光辉的历史,以供后人观瞻,静雅和秦老大商量了一下,准备等时机成熟后去大干一票。
什么叫时机成熟?
静雅在练马术,她一直认为马贼是高于一般劫匪的存在,既然她苏静雅无奈陷入盗匪一途,那么,咋地也要干出番模样不是?于是在她的坚持下,秦天在清溪镇买了两匹马。清溪镇很小,也找不出什么好马。两匹马瘦弱无比,很像唐吉珂德的坐骑,就算这样,静雅还是很无奈。
本以为骑马很容易,为什么她一连三四天都没能把这匹马奈何了,在一遍遍从马背上摔下来时,她简直是伤心欲绝。
小强经过训练已经能很好地执行任务了,秦老大看着拖后腿的苏金一脸无奈,他有好好指导的,谁叫他那么笨,这么匹瘦马都会被颠下来。后来他终于无奈妥协,在清溪镇用静雅的马给她换了匹毛驴,所以静雅的第一匹坐骑不是马,而是一匹不显山不露水的毛驴。
毛驴很可爱,性格也颇温顺,唯一的缺陷是胆子太小,平时,没啥事儿时,它跑得贼慢、贼悠闲。一遇到打劫、砍杀的危机关头,它撤得比秦天的马还快。
等静雅能熟练驾驭毛驴时,俩劫匪开始了下一轮颇具挑战的征程。
从此下一代匪王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