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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老德克的商店

“嗨,原来是吉米啊,这次带来了什么好东西?”魔法商店的店主是一个上了点年纪的大耳怪,跟吉米看来很熟。大耳怪是一种类似于地精的生物,没有攻击力,但头脑很聪明,擅于经商。

“老德克,这位大哥有点东西要出售,您给看看,开个价。”

一听有生意上门,老德克顿时挂上了热情的笑脸,忙殷勤地问:“呃、、、、先生,不知您有什么东西出售?”谭凯歌身上只胡乱穿着一件兽皮,没看到带着什么武器之类的东西,不好判断他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所有,老德克只好含糊地称呼他为先生。

刚进入深渊世界时,除了一条裤子,谭凯歌什么也没穿。后来打死了一头皮毛挺好的魔兽,就把它的皮扒下来,在中间割了个洞,随便套在身上,这时的他,看上去就像个野人一样。

谭凯歌手一招,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一个兽皮袋子,拿着底部一掀,叮叮当当地倒出来不少魔晶。在灯光的照耀下,这些魔晶反射着迷幻般的光芒。

老德克拿起其中两个最大的魔晶看了看,说道:“这是地狱三头犬的魔晶,应该有三个的。”

吉米忙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谭凯歌送给他的那个魔晶,说道:“我这里还有一个。”

老德克接过,对着灯光照了一下,说道:“地狱三头犬魔晶,每个一千金币。”

“什么?”谭凯歌跳起来,一把揪住老德克的前襟,把他几乎从柜台里拽出来,说道:“这么大的魔晶,在我们那里至少能卖一万金币一个。”

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揪住,老德克差点背过气去。吉米忙抱住谭凯歌的那只手臂,说道:“别动粗,老德克是城里最诚实的商人,他不会骗人的,请您放下他,听他解释一下。”

听了这话,谭凯歌才松手把老德克放下。

咳嗽了半天,可怜的大耳怪才喘匀了呼吸,吉米在一旁不停地道歉。

商人一般都和气生财,老德克在这叶尔兰城经商多年,比谭凯歌还要嚣张的顾客也见过,所有,对于自己被揪住脖领子差点被勒死的事情也不以为意。等喘完了气,依然心平气和地解释道:“在主物质界,随着人类的扩张,魔兽的数量越来越稀少。物以稀为贵,所以魔晶很值钱。但是在深渊世界,占统治地位的,却都是各种各样的魔兽,魔兽的数量很多。这数量一多,于是,价格就便宜。地狱三头犬虽然是高级魔兽,但它的魔晶也并不很值钱。”

物以稀为贵这种简单的商业规律谭凯歌是懂的,于是,他点点头,算是赞同了老德克的解释。

吉米道:“老德克,您看看,这些魔晶一共能卖多少钱?”

老德克手法纯熟地把这些魔晶分成了几大类,然后说道:“高级魔晶一千金币一个,中级魔晶五百金币,低级魔晶一百金币,这些魔晶一共价值七千一百金币。”

“哇,值这么多钱啊!”吉米一听,眼都直了。来深渊世界几个月了,他口袋里的金币数量从来没有超出过十个金币。在物价昂贵的叶尔兰城,他一直过着贫下中农的生活,就连嫖妓,也是找在街边揽客的野鸡。今天一下子多了一千个金币,他决定,一会就去“丛林妖姬”做一回大爷。

把一千个金币分给吉米,谭凯歌把其余的金币装进了空间戒指里面,转身想要离开。

“两位请等一下。”老德克唤住两人。

谭凯歌转过身,问道:“还有什么事?”

老德克的脸上浮起商人的笑容,说道:“这位先生,您可能来得匆忙,身上一件像样的装备也没有。要知道,在残酷的战斗中,一件好的装备可以救您的性命。叶尔兰城里虽然平静,这多亏了领主大人的治理,但要出了城,就是那些无法无天的盗匪的天下。您不考虑一下买两件魔法装备吗?”

谭凯歌低头看了看自己,发现确实应该换声行头,身上穿的这件带血的皮毛穿在身上确实很不舒服。于是,点点头。

见谭凯歌点头,老德克顿时喜笑颜开,说道:“您是贵客,请跟我到楼上来,一楼都是一些普通的东西。”说着,招呼另外一个小大耳怪看好柜台,他带头向楼上走去。

二楼的商品不多,但每样东西都闪烁着魔法光辉,显然都是魔法装备。

谭凯歌举目望去,发现这些装备里,武器居多,盔甲很少。原因当然是叶尔兰城里的种族太复杂了。每个种族的外表都不一样,这盔甲当然不可能有现货。

看了半天,这些装备没有一样能入眼的,但吉米却兴奋地一件件地挑选起来,最后,他选中了一把魔法长剑,十支破甲箭,一问价格,差点惊掉了他的下巴。魔法长剑五千金币,破甲箭没支一百金币。

“老德克,这也太贵了吧。”

“不贵不贵,你看,这把魔法剑是有灰矮人铸造大师打造,最后一遍淬火前,由法师协会的奥德加大师加持了永久锋锐术,这把箭削铁如泥,吹毛寸断,实在是魔法剑中的上上品。破甲箭虽然没有加持魔法,但箭头却是由昂贵的玄铁打造,五十米内,能够射穿一寸厚的板甲。”

“那,我就买三支破甲箭吧。”吉米很肉痛地掏出了三百金币给老德克,得到了三支破甲箭。他是个游侠,箭术精湛,但却缺少一把好弓好箭,他箭囊里的箭虽然用的都是铁箭头,但却是那种一个金币一大堆的普通货,别说穿透一寸厚的铁板甲了,就算是锁链甲,也很难射穿。

听到这箭的威力,谭凯歌也不禁有些动心。五十米内,穿透一寸厚的板甲,(一寸约等于四公分。)就算是普通的步枪也办不到吧,除非是机关炮或者反器材狙击枪才能办到。

谭凯歌说道:“我想买一套好铠甲。”

老德克道:“没问题,我这就让人给您定做。”

谭凯歌说道:“这套铠甲要能达到这个要求我就要。”

“什么要求?”

“我是个兽人战士,在战斗中经常会狂化。一旦狂化后,鼓起的肌肉就会把铠甲涨破,你这里有没有防御力好,又能随身体大小伸缩的铠甲。”他之所以没有穿从露妮西亚公主身上扒来的那件火免疫的神器一般的皮甲,就是因为怕把它给涨破了。所以只好送到在帝都的帕里克斯那里去变卖换钱。

“这样啊、、、、”老德克思索片刻,说道:“请您跟我去地下室。”

于是,老德克带着谭凯歌和吉米又下到了地下室。地下室就是仓库,里面放满了各种各样的箱子。老德克很费力地从货物的最底下拖出一个箱子。

这个箱子是木质的,一定在地下室呆了很久,因为露在空气中的钉子头都已经完全锈蚀了。

把箱子打开,一件黯淡无光的黑黝黝的铠甲露了出来,铠甲上上满是灰尘。

老德克指着这件铠甲说道:“这是一套‘黑金皇冠战甲’,打造者不明,传说是古代的一位人类狂战士英雄的战甲。铠甲不但被加持了永久性的风系魔法羽落术,使得战甲的重量减少了百分之八十,而且战甲的所有关键部位都装有滑轨,能随着主人体型的变化而变化。”

“是吗。能不能让老子试穿一下。”

“可以。”于是,谭凯歌吹去铠甲上的灰尘,开始穿戴起来。铠甲的样式是板甲,其中胸甲的厚度达到了两寸,这样的厚度,使穿戴者几乎变成了人形的装甲车了。但是,这么厚的铠甲,其重量却没有超过五十公斤。五十公斤的重量,对于谭凯歌来说,简直就像一件皮甲。

穿上铠甲后,谭凯歌立刻让自己狂化。狂化后,随着肌肉的膨胀,铠甲真的也随之扩展,没有被涨破。他解除狂化,铠甲随着也缩小,一直都保持着贴身的状态。

如果天鹅公主在这,一定又会惊讶万分。因为从来没有哪个能自主狂化的战士随随便便地把狂化当糖豆吃。老德克和吉米对兽人并不是很了解,所以没有显露出惊讶。

试过铠甲,谭凯歌很满意,于是问道:“多少钱?”

“六千金币。”

“什么?你怎么不去抢?”

“这是成本价了,当初收购这件铠甲时,我就花了六千金币。相信您也看出来了,这件铠甲在我的仓库里躺了不少时间了,所以,我才按成本价处理给您了。”

“你这个老狐狸,老子才不相信你会花六千金币收购这件破烂呢,太贵了,老子不买了。”说着,谭凯歌就要脱铠甲。

“喂,先生,您别忙着脱下来,请您听我解释为什么这么贵的原因。铠甲能够伸缩的功能当然值不了六千金币,加持的羽落术顶多值三千个金币,但请您仔细看看这件铠甲的材料。”

“是什么材料,不就是铁吗?”

“是铁不错,但它不是普通的铁,它的名字叫重铁,又叫铁精,密度是普通钢铁的1.5倍,防御力当然也是普通同样厚度的铁甲的1.5倍。就凭这,它也值三千金币。想当初,我可是标价一万金币的,但是叶尔兰城的人类战士太少了,狂战士更是没有,所以很长时间都没有卖掉,不得已,才放进仓库里的。我没有骗您,收您六千金币,真的是成本价。希望您以后有什么收获还拿到本店来出售。”

“这个啊!”听到这件铠甲的好处,谭凯歌动心了。狠狠心,最后还是拿出六千金币把铠甲买下来。

于是,刚才还是个款爷的谭凯歌,又变成了贫下中农,口袋里只剩下了一百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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