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562600000018

第18章 与贼共舞

~入定久时,王星听到了悉悉索索的声音,他放弃了吐息,藏着暗处,静静的看着发生了什么。

“小声点,你想被发现吗?”一个人的声音传来,伴随着拳击声,听声色,似乎是在打他的同伴。

原来有两个人在行窃。

“白天已经观察好了,这户人家藏着一个白玉瓶,可不能再失手了!”刚刚那个人又说。同时,他们走进了草棚。

“那我们为什么要来他家的草棚啊?”一个显得很呆傻的声音传来。两个人与王星的藏身之处更近了,王星将自己的身体藏进了草堆,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自然也就没有引起两个盗贼的注意。

“你真是笨到了极点,从草堆里打洞进去更不容易引起注意啊!”先前那个人不耐烦地说。

“噢……”

“噢什么!还不赶快干活?一会我还要施展玄术呢!”原来这个人也是一个武者。不过,并没有武师的修为,只学会了几招玄术,不务正业,来此行窃。(玄术,类似于推算之术,借天地和万物之力来施展一些术的手段,普通人便可修习,作用很小,利用价值极低)

两个盗贼动作很快,在清理了靠墙的茅草之后并没有发现王星的存在,这便轮到那个武者出手了。

只见他聚拢了些许天地之灵气,手掌便泛出了青光,他把双手贴在青石墙上,手上的青光源源不断地向墙壁内流去,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墙壁好像变得疏松了。

“快去,把墙挖开吧,记得小声一点!”那个武者一再叮嘱他的同伴,他们毕竟是在行窃,被人发现可不是好玩儿的。

而他的同伴好像与他搭档很久了,在这方面到是做得很默契,只见这个人轻轻的用力,墙壁便被一点点的粉解,变做了灰尘。很快,一个可以让人通过的洞便被挖了出来,那两个人动作麻利起来,带上一些必要的工具,蹑手蹑脚的溜进了这户人家里……

躲藏在茅草堆里中的王星从始至终都没有露面,他静静地观察着这两个人的一举一动。

这两个人中,武者叫丁宇。另一个是普通人,叫熊伍,两人乃是同乡。丁宇是当地一个十分有名的混混,爱占小便宜,在修炼上有些许天赋,年纪轻轻便成为了一名真正的武者。后来拜了一些小门派,习得了一些玄术。不过他为人懒惰,几年的修炼竟然只练就了一套玄术,那便是《解元》,这套玄术能够使一些普通的物质变得脆弱,修炼者而言,这套玄术毫无用处,但他却借助这套玄术的这个特性,去化解别人家的墙壁,以此行窃!熊伍是一个普通人,也是一个老实人,他之所以跟着丁宇,是因为丁宇经常帮助自己的一家。并且,丁宇还是他的姐夫。

王星在草堆中静静等待了片刻,突然自己走了出来,躲在了一面墙壁之后,这面墙壁是丁宇,熊伍回去的必经之路,王星好像在刻意等待着他们。

果不其然,丁宇熊伍很快便成功地取得了那个白玉瓶,猛得一看,那个瓶身好像在泛着白光,真当是一件宝物。两人取了一块黑布,将瓶子包裹了起来,被丁宇挂在背上,两个人依然蒙着面,快步离去,很快便来到了王星躲藏的正面墙壁处。

令王星很无语的是,那两个人竟然直接从他的面前走了过去,根本就没有看到王星。王星看了看自己的服饰,绿衫,青衣,并没有什么不显眼的地方,可是那两个人依然没有看到自己,王星心中不禁感慨:来的时候是那么的小心谨慎,离开的时候却如此的粗心,难怪他们会行窃失误!

“咳咳……”眼见那个两个人将要离开了自己的视线,王星不得不发出了声音,去引起那两个人的注意。

这时候,这两个人猛然地回过头,额头上冷汗直冒,尤其是丁宇,他都躲到了熊伍的后面。可怜他一个武者,竟是如此的胆小。(武者并不稀有,如果是十个普通人和一个武者决斗,那么这个武者很可能就会被杀死,连跑的机会都没有)

丁宇害怕的便是自己被发现之后,引来全村人的注意,被人围殴,进而被杀死。更何况,他虽然身为武者,但就只会那一招《解元》,论战斗力还不如身前的熊伍呢!

两个人转身,惊恐的看着身后,却发现只是一个小孩子,这令他们心中震撼不已,谁曾想,发现他们的竟是一个孩子呢?半响后,两人对视一眼。

“姐夫,我们该咋办?”熊伍有点不知所措,如果是一个成年人,他说不得早就扑了上去捂住那个人的嘴,打昏后跑路了,但这竟然只是一个孩子,并且,见到盗贼也很沉默的孩子。这是两人唯一庆幸的了,这个孩子没发出任何的声音,以至于惊醒村内熟睡的人。

丁宇看了熊伍一眼,也是久久的犹豫“敲昏吧!”他们两个人虽然不是善类,但对小孩子和妇女从不下手,或许,这就是盗亦有道。并且,丁宇和熊伍也很有做贼的底线,连偷也是尽量找名声不好的人家偷,比如这个白玉瓶的主人,一个乡野普通人怎么可能如拥有如此贵重的物品呢?答案只有那几个:他赠、挖盗、和祖传,经过丁宇和熊伍的调查,这白玉瓶的主人就是一个盗墓贼。

听到丁宇如此说,熊伍还是有些犹豫。敲昏而已,又不是打死……熊伍的心中这样想到。

雄伍向王星冲去,这时候,王星连忙说:“等等,我不会告发你们的!”听到王星的话,熊伍的身形顿时止住了,他突然感到了这个孩子的异常之处,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见到他们偷盗,恐怕早就叫出了声,那里还会好奇地静静地看,这一点他们两人早就发觉到了,只是没有怎么在意。

“我叫王星,流浪来的,你们可以把我带走吗?”王星接着说。

再看两个盗贼,他们已经无语了,他们又感觉这个孩子有点傻。人都已经知道了告发这个词的含义,自然也就知道了他们两人在行窃,现在还要求要把他带走,他们好像是坏人啊,真的是有点傻,一时间,丁宇和熊伍对视一眼,忙乱了……

同类推荐
  • 怎么就无敌了呀

    怎么就无敌了呀

    王禹穿越了,得到了神奇的小辅助,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了已经满足不了他了,他想站在月亮上嘘嘘。
  • 熬剑九天

    熬剑九天

    少年梦天,神与魔之子,神魔之体,始祖之魂,右执开天神剑,左拿灭世魔剑,踏上复仇之路。。。。。。。。。。。。。。。
  • 创世魔法屋

    创世魔法屋

    在创世大陆上,魔法和武技同样盛行,陈夏,一个十级魔法师,却没有一点元素亲和,生活所迫,他不得不选择一个最有钱途却没有前途的职业——奥术师。某天,他得到了一本书......
  • 封天圣祖

    封天圣祖

    封天神消逝,蛰伏万载的妖魔卷土重来,人族陷入灾难却不自知。费鹰,一名为寻失踪在归肯沙漠父亲的坚毅少年,无意卷入这场乱世争斗,冥冥中捡到的封天秘典,与封天神是否存在联系?妖魔临世,七大原罪妖魔统率亲兵征战,封天大陆掀起血雨腥风。少年是否步步封神,获得至高封天神称号?
  • 武神文仙

    武神文仙

    神圣大陆,广阔无边,各种各样的生灵众多。人族天生弱小,五万年前,万族争霸,诸神争雄,人族只能在众族的阴影下生存,一代代先烈,武神文仙,以武开国,以文定国,开创一个个帝国,崛起于众族之林。一代少年郎,追逐先烈脚步,开创自已的历史传说,带领人类争雄天下。
热门推荐
  • 天酬

    天酬

    长生不老永远是玄阳大陆上的每一个修士掏空心思想要达到的境界,但通忘长生的路是却是湿滑的独木桥,争先恐后,好不容易踏上了这条桥,却还要随时面临从桥上摔下粉身碎骨的后果。修道之路逆天而上,一步出,不可退,一步错,不能悔,否则踏向的就不是长生一路,而是绝路。修者一面是畏惧着长生的那一边的未知因素,一条又追寻着长生,在修途上挣扎着,岂求可以于这苍天共寿。修士是可悲的,不管神通广大还是微不足道,不长生,叱咤风云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白骨一堆,徒添叹耳。得长生者乃天地之逆者,劫数重重。那又如何,定要在这不公之下挣一线生机!
  • 万界征战之问天

    万界征战之问天

    本书无简介,要问就是没有。我就是瞎乱写。如果要看…还是别了,因为开头这本书就崩了。
  • 楼兰笙歌:玖初莞挽千千岁

    楼兰笙歌:玖初莞挽千千岁

    分成两半的照片,散落出里面漫天的枯萎柳叶,流淌出你脸庞的晶莹,我会一直收藏。让微蓝的海水和枯萎的柳叶冲成一壶甜美的清茶,带到天堂,风雨无碍,送给你。我用爱情守护者的身份,为你泡上一壶我内心的眼泪,加上你脸庞的晶莹、秋末的柳叶,泡成一壶只属于我们的守护清泉,送到天堂,风雨同路,带给你。希望你在地狱过得很好。
  • 难做尘埃

    难做尘埃

    穿越后的陈夕以为,父亲在朝廷当个官儿,有母亲疼,哥哥爱,终于可以轻轻松松的生活了。然而,从天而降买一送一的师父,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的皇子,处处找她茬的“各路大仙”,都让她深有体会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一道理。--赵易喜欢的女孩是什么样子,陈夕的样子。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吾名死亡之翼

    吾名死亡之翼

    “吾名死亡之翼~!”“天命之统御者~!大地的掌控者~!”“无可阻挡,无可违逆!”“人类,你们竟敢闯入我的领地!”“你们这是自寻死路——!”
  • 我爱天下一切狗(樊登推荐)

    我爱天下一切狗(樊登推荐)

    本书精选季羡林散文中最深情的42篇文章,“我爱天下一切狗”实际上传达他爱天下一切有情众生。一篇篇触动人心的文章,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多情且深情的季羡林。行走在这个变幻莫测的世界,每个人都有无力和哀凉的时刻,我们能做的,唯有用满满的爱来对待生命里所有的遇见。
  • 君晨之恋

    君晨之恋

    一个美丽女人与总裁的浪漫的爱情故事
  • 卡姆与桔华

    卡姆与桔华

    吉卡姆一个将退役的"奇迹老人"。但退役典礼上,本应该以英雄姿态出现的他,却不见了踪影……
  • 合约租妻

    合约租妻

    只要一份合约,就能得到一个人妻!而这人妻还是泰国王妃!天下竟还有这样的好事?平凡的少年步入低谷,旅行中竟邂逅美女王后,订立合同,纳入后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