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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狼骑兵VS血蹄战士

战场上一面倒的形势,早已惊的一帮比蒙高层指挥官慌乱不堪,穆里尼奥仿佛浑不在意一般,嘴角勾起一丝微笑淡淡的说道:“让祭祀们踏上战场。”

由此可以看出,穆里尼奥并没有把希望寄托在那些数量最多,战斗力却奇差的匹格战士们身上。

或许是所有杀伐果断的统帅,都喜欢拿人数最多的炮灰兵种去试探对方的战斗力和成色。

不过想来也是,别说穿盔带甲训练有素的血蹄战士,就是大荒原上其他部落的蛮族战士,也不是匹格战士能够抗衡的,除非数量差距实在太大,用人命耗。

迦娜手捧着一个兽皮,不断的在上面写写画画,头都不抬的说道:“樊迪大师更新的第二代装备血蹄战盾,钢铁打造,内部装有二十八支箭头,齿轮构造,手动激发,完全是按照当初你的利用空气动力设计改造而成,有效射程一百五十码,一次性射击。”

“这种巨盾专门降低或者抵御对方的骑兵。”

“战士们的铠甲完全抵御比蒙狼骑兵的弯刀!”

“对方阵营已经被冲散,已经推进一百五十码,如无意外不需要支援。”

“狼骑兵胯下巨狼的冲撞力,在这么短的距离下,不足以对战士们造成伤害。”

“大巴比伦带领的斗气战士,已经格杀十二名狼骑兵指挥官,狼骑兵们收缩了防御,暂无威胁。”

“萨克雷率领的预备队准备随时支援,不过看样子一时半会用不上了。”

艾伦赞赏的拍了拍手掌,刚想夸两句迦娜的军事天赋,突然想起一件事,不由得问道:“樊迪那个小老头呢,怎么没看到他,那些投石车不用他负责调度吗?”

若说剑走偏锋或者歪门邪道,艾伦绝对是个中好手,但是这种当当正正的两军交锋,战略部署、预备队配置、攻击层次等,全营地所有人加起来也没有迦娜懂得多。

而且迦娜也十分享受这种感觉,虽然血蹄营地的所有战士不是她的嫡系,但是试问哪个指挥官不幻想着自己有一天可以指挥一支由蛮族和巨人组成的强力战斗单位。

可以说如今血蹄部落的基层战士,绝对是圣卡西斯大陆上最强的基层战士。

迦娜无奈道:“在营地里呢,他说不参与这种打打杀杀的事情,放心吧我的大酋长,矮人们和参孙他们早已配合出默契了。”

“当****立牌坊。”艾伦暗暗骂了一句,樊迪这个小老头估计是怕南部教区的人认出来他,想到这,他突然想起小老头的闺女似乎还在南部教区,别是挂了吧?

转过身本想去问一下奥菲斯,结果回头见到圣子正在鬼鬼祟祟的举着一个徽章不停的照来照去。

奥菲斯见到艾伦一脸狐疑的走了过来,笑了笑开口解释道:“魔法道具,可以记录三百帧即时画面。”

艾伦直接把那个徽章抢了过来,然后开始不停的对着周围场景记录,嘴上念叨着:“看,是英勇的血蹄部落,在圣光堡即将陷落之际,出于道义,出于公正,出于怜悯,出于正义,悍不畏死的抵抗比蒙兽人的侵略,虽然我们不是同一个信仰,不是同一个种族,但是我们生活在一片蓝天下,有着同一个梦想,为了圣父神像能够矗立在圣光堡内,我们不计前嫌倾巢而出,抵抗了凶残的比蒙大军,记住我们的名字,我们是蛮荒古原上的血蹄部落,大家好,我是荒原第一勇士、洛克王国男爵阁下、凶兽森林的镇守者、南部教区的救世主、血蹄部落酋长,蒙塔尔.伦!”

奥菲斯如同便秘似的,都懒得去抢那枚记录徽章了,反正该是这枚徽章以及激发了,圣山那边会看到这场别开生面的战斗的。

艾伦同样知道这个徽章的效用,既然血蹄部落的杀手锏都暴露的差不多了,也没必要藏藏掖掖了。

艾伦磨叨完之后,将徽章交给德尼罗简单的嘱咐了两句。

德尼罗如获至宝,对着自己麾下的矮人扯着嗓子开始叫唤:“是谁,战斗在第一线,是谁,击杀了数百名凶残的匹格战士,是谁,为了正义走出了加尼亚平原,是我们,是加尼亚平原铁锤堡的矮人兄弟们。”

艾伦翻了个白眼,发现这矮骡子比自己还能吹。

看向奥菲斯,他想了想后,还是觉得战斗结束后再打听小老头闺女的下落吧。

艾伦再次将目光投到圣光堡外的战场上,此时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和最终阶段,血蹄战士们在几个月没日没夜的训练下,战斗配合的十分默契。

这也是艾伦没有第一时间亲自参加战斗的主要原因,因为平常他根本没有参与到战士们的日常训练当中。

艾伦的战斗风格更偏向于灵活和随机应变,所以这种上了一定规模的战斗冲突中,作为一名酋长,他亲上战场的话,反而会令战士们发挥不出来日常训练后的优势。

而且艾伦很有信心,哪怕营地里面几个老家伙不参战,部落战士也会很轻松解决对手,毕竟对方踏入战场的只有几百个匹格战士和一小股狼骑兵而已,要是连他们都打不过,也枉费了艾伦将所有钢铁都武装到他们身上的苦心了。

强壮的身躯和厚重的铠甲根本不是狼骑兵那种粗制滥造的弯刀可以破防的,而他们手上远远要比普通制式武器巨大的战斧、阔剑、战锤、狼牙棒等武器,往往一轮就会打出一片空旷地带。

狼骑兵们不可谓不勇猛,他们用鲜血证明了他们的勇武。

人们总说越穷越狠,狼骑兵们就很穷,从他们的兽皮甲和布满缺口的弯刀就可以看出来。

血蹄部落曾经很穷,但是现在很富,富的流油,阔的连朗宁特都很嫉妒。

所以狼骑兵再穷再狠也没用,血蹄战士比他们更狠,而且还很阔。

数百个狼骑兵的装备扒下来,未必能有大巴比伦一套精钢盔甲值钱。

不过狼骑兵悍不畏死的精神还是值得赞扬的。

只要不被砍下头颅,只要弯刀还在手、只要还能够移动,哪怕是用牙齿,也要趴在地上撕咬他们的敌人。

他们没有像侧翼的匹格战士一样犹犹豫豫迟迟不敢向前,面对血蹄战士们的屠刀,他们将恐惧转化成了继续冲锋的动力,哪怕明知道冲不散敌人的阵营,他们依旧如同飞蛾扑火一般,义无反顾。

可惜血蹄部落的蛮族战士,并不是他们记忆中熟悉的那些野蛮人战士。

他们学会了掩护,学会了阵型交替,学会了穿盔带甲武装自己,学会了运用自己的优势,学会了很多很多比蒙狼骑兵并不具备的东西。

一个拿着菜刀的瘦子,可能会砍死五个手无寸铁的胖子。

所以数量并不代表一切。

更别说一个拿着电锯的胖子,要砍死几个手无寸铁的瘦子了。

狼骑兵们的刀法很精湛,他们往往能用弯刀挡住血蹄战士们的第一击,可惜已经被崩断或者击飞的弯刀,再也没有任何杀伤力,何况敌人还穿着黝黑厚实的全身铠。

而血蹄战士们的发出第二击时,他们甚至忘记了格挡或者躲避,因为他们知道,骨肉之躯是无法抵抗对方的兵器,或许不应该称之为兵器,而是凶器才对,那些能够当做门栓用的狼牙棒、能够当门板用的巨斧、比他们肩膀还要宽的巨型阔剑、和大铁锤似的流星锤。

他们眼睁睁的看着这支只有区区百多人的身着黑色铠甲的军队不断推进,像是比蒙恶魔谷特产的吞尸蚁,所到之处瞬间就会被死亡的红色覆盖。

尖角形的冲锋战阵,最前端的血蹄战士们没有武器,他们只有一面面巨大战盾,他们的盔甲也是布满了倒刺。

他们不需要攻击,只需要扣下面甲带领身后的同伴冲锋推进就行,他们只需要把身体靠近对方,扎穿对方的骨骼、血肉,再一拳挥出就可以了,战士们如今都很爱干净整洁,不希望自己的盔甲上面挂着一具具满是窟窿的尸体。

这种进攻方式最是简单,这种推进方式也很原始,可惜在比蒙狼骑兵的眼里,却是无解的。

因为这群野蛮人战士仿佛高山一般无法撼动,哪怕用人命去耗,也阻拦不住对方前进的步伐。

仅仅数息的时间,数百名狼骑兵便躺在了这片红与黑交织的战场上,血蹄战士踩着他们的尸体缓缓推进,他们挥动武器时不会怒吼,哪怕被弯刀砍中或者巨狼撞上也不会从嘴上发出一个音节,战场上只有骨骼断裂的声音,那是狼骑兵和胯下.巨狼骨骼碎裂的声音。

血蹄战士们不玩一剑飘血那一套,他们只会一拳爆头或者一斧碎骨。

血蹄战士们不允许脚下的狼骑兵发出第二声哀嚎,他们会一脚踩断敌人的喉咙。

血蹄战士们牢记酋长的战斗准则,敌人躺下,那么就让他永远躺下。

他们只会迈步前进,只会挥动武器,如同杀戮机器一般,缓慢却高效。

傍晚时分了,远远望去,早已分不清是夕阳还是鲜血染红了大地,土壤早已变成了红褐色,鲜血无法凝固,上空的阴霾也无法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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