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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读者不先生的长评

作者/楼主:

我看到你提到以我的名义转贴的克劳塞维茨(我们习惯叫他“老克”)的小说《天下长安》。我看到森林鹿(明璧)MM对你提她的小说作出了回应,那我也出来回应一下吧。

我有从头至尾把你的小说(包括上一个贴子里的)都看了一遍。我是个喜欢文学批评的人,而且有自己一套评价体系。根据这些过往的阅读关于李世民的小说的经验,我觉得你的小说,文笔虽然并不华丽炫目,但平实之中有很强的表现力,能予我以阅读时产生电影感的感觉。你的想象力也很不错,尤其这是我的弱项,所以觉得特别佩服。人物则各具特色,形象鲜明,而且基本上做到了你自己所说的、不贬低任何一个人物的要求。情节丰满,节奏也比较紧凑。结构方面因为整部小说还远没到结束的时候,还不能盖棺定论。就是主题方面似乎是比较弱的,看到目前为止我没觉得你预设了什么深刻的主旨是想表达的。

再说说这作者提到的、说是与这小说风格类似的三部小说。

明璧MM的《秋风下长安》,我没有正式地写过对它的评论,但私下里有跟老克谈过。这小说算是明璧MM早期的作品吧(好像她之前还有写过同人类的作品,但我没有看过),所以论技巧其实是不如她后期写的另外一些也是以李世民为主角的作品。这小说最大的问题在情节与结构两方面。情节方面,我在其它论坛看过别人对这小说的评论(评论者叫“山猫”),虽然语气很刻薄,估计明璧MM看了会很生气,不知道她能不能平心静气地去考虑对方提出的意见,但我个人认为是说中要害的。那就是情节太平淡,或者改用文学批评方面的术语来说,就是情节缺乏张力。这贴子里有很多朋友用“狗血”来批评这小说,我猜想或许是明璧MM就是一个非常戒备自己会写出狗血之作的作者,于是不知不觉之间走到另一个极端,就是把情节写得过于清淡。这小说的作者声称要力戒狗血,这是对的。但我个人会比较喜欢用“煽情”这个词,而不是“狗血”。主要是因为后者带有明显的贬义,而前者虽然其实也带有点贬义,但应该比“狗血”好得多。

文学艺术的第一等要务,就是传情达意,作者把自己的感情,通过文字的描写、情节的安排、人物的塑造,传达给读者,引起共鸣,这是最基本的事情。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哪种文学艺术作品(不仅仅是小说),是不需要“煽情”的。只是,过火了,作者自己很感动,读者却无动于衷,那我们会说这是失败的煽情,大概这里的朋友会说这是狗血。像琼瑶的很多小说,很多台湾剧、韩剧,都有这种过犹不及的毛病。但如果过于克制,感情甚至都传达不出去,这就连基本要务都没有做到,更谈不上失败不失败了。

对于通俗性的历史小说来说,以富有传奇色彩、引人入胜的情节来传达作者对于小说人物的崇敬、对于那个历史年代的热血情怀,显然是非常必要的。过于拘谨于史实,往往难免就失却了作者在传情达意方面的一大利器——情节。

过犹不及固然不善,矫枉过正亦非善策。写小说跟做人做事是一样的道理,中庸之道才是最好。

另外,在结构方面,我有跟老克谈过《秋风下长安》的问题,就是让主角李世民跑来跑去,穿针引线,串起一大堆历史人物所做的历史事件,反而使他这个主角缺乏血肉感,而主要是起到“线索”这个功能性作用。老克跟我说过,这是因为明璧MM舍不得不写那些她心爱的人与事,于是不由自主的都全写下来了。但李世民又是主角,于是只好让他跑来跑去的把这些内容都串起来。所以这就是一个取舍的问题。如果像老克那样习惯于写群戏,而不是以李世民为单一主角,可以这样写,但李世民就不需要跑来跑去了。如果坚持要以李世民为单一主角,就得下得了狠心,削去与他无太大关系的人与事,集中精力来写他。这是结构对情节的决定性作用。

再说到煽情或狗血。《秋风下长安》里也并非没有一些段落是让人生出这种感觉的。有朋友就跟我提过,这小说里写到李世民与长孙初次见面的段落,里面两人的家仆与丫环之间的看似搞笑的对话让她感到很恶心。(长孙无忌兄妹是“每次我家姑娘在外露面,总能遇上‘英俊矫健的世家子弟’拼命展现才智……”,李世民一行是“我家二郎外出时,倒是总能‘偶尔遇上’世间各种绝色美女,有的还带着标致侍儿,声称可以买一赠二……”。)还有读者指出:“上一句还是偏向文言,什么令郎、收房、清誉……下面忽然来了个括号:(两名大隋官员之间产生了理解与爱的火花……)真寒啊。”更有读者认为房玄龄与李世民见面那一段,写得像耽美小说。(我个人并不反感耽美小说,但在严肃得每章后都加注大量史料的历史小说中出现耽美小说倾向的文字,难免会让人有狗血之感吧。)

不过,明璧MM还是个“有则改之”的好姑娘,上述这些偏向狗血、或有狗血之嫌的段落,似乎在修改稿中都删除了。我主要看的是初稿,修改稿我只略略瞄了一下,没有太仔细地去看,不好作评论。修改稿给我的感觉主要是情节与人物都有了大幅度的改变,如初稿把杨广写成坏人——当着李世民的面说他父亲配不起他母亲——,修改稿里却改成跟李世民颇有共鸣。连人物的性情设定都改得如此面目全非,如果不是还用上同一个名字,我真的会以为它们其实是两部小说了。这说明明璧MM对于一开始怎么写这小说,情节与人物如何配合,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一个“结构”方面的考虑。这也说明,每个作者都需要有一个进步的过程,以此观之,这小说的作者的起点算是相当高了,至少这小说里没有上述那种程度的狗血吧。还请各位朋友回想一下自己刚刚开始写小说时的状况,将心比心,对新人就多给点宽容吧。

接下来说老克的《天下长安》。

老克我是看他的《玄武门》而认识他的,我认为那部小说写得很好,虽然贞观年间的部分我强烈地主张应该删除,因为真的予我以狗尾续貂的感觉。至于《天下长安》,因为连刚开头的雁门部分都没写完,所以难以作什么评价。这小说的作者在后记中提到,这小说的雁门部分在一些情节上是受到《天下长安》的启发的,主要是指长孙跟在哥哥无忌身边,女扮男装来察看李世民。平心而论,最初看到老克这样写,我就觉得这个设定很不合理,如果当时我有经常看到“狗血”这个词的话,我会用这个词来形容这种设定的。不合理是因为我觉得女人怎么可能扮成男人还能不被发现?这个意见,我当时就已经跟老克说过了,他后来很快就让李世民发现长孙的改装,不知道是他本来就打算这样写,还是受了我这个意见的影响。这小说的作者却在一个后记里说,小说里让杨公主念《木兰辞》就是用来暗示读者,这种女扮男装不被发现是有可能的。对于这样的“支持性证据”,我倒是无话可说了(一笑)。

撇开这一点不论,如果比较老克《天下长安》中对长孙的描写,与这小说对长孙的描写,虽然我是老克的朋友,但我还是要客观地说一句,确实是后者更让我喜爱上长孙这个人物。当然,《天下长安》是男性风格的作品,对长孙这个女性落墨不多——尽管我知道老克其实是个隐藏得很深的长孙粉——,所以显得不如这小说是女性风格的作品,——据作者声称,长孙是主要女角——,所以花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她,最终出现这样的效果对比,也并不奇怪。但我不是要谈论这一点。而是我们不妨比较一下两部小说里类似的情节片段,那就高低立见了。《天下长安》与这小说里都有写到李世民与长孙二人吵架。《天下长安》里二人是为了李世民悔婚而争吵,长孙以(其实完全是老克虚构的)所谓《婚姻法》来“压迫”李世民,李世民就以她只不过是嘴刁的女人来还以颜色。这段争吵的内容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其实是虚构的法律之上,使整个内容显得搞笑的成分居多,其实当时我真的有点怀疑老克写这样的段落出来,是不是只是为了“取悦”那些喜欢看这种笑料百出的小MM读者的欢心。不知道这又算不算狗血了。

反观这小说中也写到李世民骂长孙,然后二人和解。感觉是情节的铺排相当的自然合理,发展有点出人意表(我没想到长孙完全不生气,所以其实严格来说,二人没有吵起来),但长孙的深明大义、宽宏大量、识大体全大局……总之什么美好的赞语,都值得加诸于这小说中的长孙身上。但更重要的是,末了,我没觉得这小说把长孙美化得不真实,美化得虚假,而是把她写得那么的美丽(虽然完全没描写过她的相貌),那么的可爱,那么的使人很想成为长孙粉(至少是这小说里的长孙的粉)。

老克的《天下长安》里也通过描写长孙与无忌的对话,来表达长孙对当时天下大局的见解,从而表现她的胸怀识见。但只是那么一段,没有前后的铺垫与进一步的发展,感觉还是比较干巴巴,有点刻意拨高她的思想觉悟似的。那一番对话也没有太强的前因后果,好像就是作者刻意安排她来说这一段话,让她表现一下。而这小说里的长孙呢,她的见识,却是通过她替李世民策划出一条接一条的妙计来表现,都是因为形势发展到那个时候,需要她挺身而出,她就自然而然地把自己表现出来了。这样才是真正的用情节来表现人物,而不是为表现人物而刻意安排一个从天而降、与前文后理没有太大关系的情景。

坦白地说,《天下长安》已经写出来的部分,大体上是写得不错的,但与长孙有关的部分,我真的认为很没有必要,甚至是很生硬。我认为,如果老克以后还会填这个坑,要修改这一部分,长孙的段落是需要痛下决心,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它删掉的。它无论对于表现李世民,还是表现长孙,都没有太大的作用与益处。

另外,我认为,《天下长安》里对李世民这人物的性格定位也不是很合理。老克在私下里跟我说过,他想写的是一个“野兽版”的李世民,不是MM们所想象的那种温文尔雅的佳公子。但老克当然不是要贬低李世民,我觉得他是想使用一种“欲扬先抑”的手法,另一方面也认为李世民应该有一个慢慢成长的过程——从本来有不少缺点,再慢慢在那个大时代的洗礼之中被磨炼成近于完美。姑且不论这种想法本身会不会就让MM们觉得很狗血,但如果要论贴近历史的话,我会觉得这小说里的李世民的形象更优于老克的小说里的。正如水支MM后来在别的文章里暗示性地提到过,李世民出身于贵族,虽然是军事世家而不是书香门第,但毕竟是贵族,所受的教养决定了他的志趣不会是低级庸俗的。老克向我说过,他写的李世民是因为喜欢大胸丰满的成熟女人,所以才对身材单薄的长孙看不上眼,以自己“声名不堪”——就是指在女色上的声名很狼籍——为由要悔婚。当时我就已经很不能认同老克这种对于李世民的定位。当然作者有他设定笔下人物性情的自由,读者不能接受就只能选择不看,如果要看下去,就要抱着“姑且接受”的态度去看,然后看相关的情节能不能合理地表现人物的性情。由于老克这小说没写完,所以我也无法判断他这个“野兽版”的李世民最后能不能合理地从“野兽”演变成千古一帝。但我不禁要揣测,老克没能写完这小说,甚至连雁门的部分也没写完,是不是因为这种定位实在很难写下去呢?我个人认为,一切半路坑掉的作品,问题都一定是出在“结构”之上。老克如果从一开始没有从结构的高度上想好怎么让李世民这个主角人物的性格,大致上因什么样的情节而合理地变化,那就会出现写着写着难以为继的困难。

再看这小说里的李世民,有贵族气质(可能更准确的说是一种侠义心肠,如他最初对待杨公主的态度,作者声称,不是由于爱,而是一种军人的责任感,但我更觉得是贵族气质使然),同时也有长期的军旅生活赋予他的强悍(可能对一些MM来说甚至是粗野)作风。无独有偶,这小说里的杨公主乃至长孙,虽然她们都是女的,但仍然能让人感到她们也有一种侠义心肠,这是否跟她们都是贵族的共同出身有关呢?我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的,但至少我觉得这些性情的刻画,是比较合理,能够说服读者的。

再说瞿长孙的《霍邑争锋》。这部小说我也有看过,但我不认识作者。我个人倒是不像这小说的作者那样看好这部小说,原因其实这小说的作者也有提及的,就是里面有太多的虚构人物,看得我是头昏脑胀。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观感,那小说连载的贴子里,也有读者提到过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除非是架空类的历史小说,既然说了是要根据历史来写的,最好是不要有太多的虚构人物,否则即使是熟悉那段历史的读者也不熟悉,会造成很大的阅读障碍。其实我们看看历史上的演义类作品,虽然里面的内容虚构得很厉害,但人物却基本不会虚构,宁可是借用历史上已有的人物,虚构他们之间的关系。如刘文静与刘武周同姓,就当他们是兄弟。窦建德与李世民的母亲窦氏同姓,就虚构他们之间是舅甥的关系。这些作品在我们今天看来,大概又是狗血之作了。但它们能经过历史浪潮的洗刷,流传下来,自然有它的道理。能如此深入人心,确实是因为他们能成为普通人喜闻乐道的作品,里面的人物都是历史上有名的,人们比较容易记住,无疑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这一点,是值得我们现代的作者虚心地衡量与学习的。《霍邑争锋》我看得不是很仔细,而且看着看着也失去了追下去的耐心,所以我就不便对它多作评论了。

不知不觉就写了那么长。我一向是个喜欢写长篇大论的人,看来这次这癖好又发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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