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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杀血心经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刺客盟,义气重然诺。

上红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君不见,数国战役壮士死,中州从此夸仁义。

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

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

千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

专诸田光俦,与结冥冥情。

朝出哨所去,暮提人头回。

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

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

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

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

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

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

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

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

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

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

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刺客盟,道不同: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

放眼中州数万载,何处英雄不杀人!

天空之中金光闪闪,一道长长的《杀人歌》飘浮其中,这是从前唐浩天无聊上网时看到的,一看之下,热血沸腾,恨不得马上去杀人。

所以这首《杀人歌》被唐浩天清楚的得在心中,他之所以敢来杀血魔宗,就是因为有这首杀人歌,能写说这种歌的人,肯定是杀人如麻的,正适合杀血魔宗。

当然,这首《杀人歌》之中的句子,有些被唐浩天改过,比如神州改成了中州,五千年改成了数万载,这样才符合他现在的处境。

写完这首《杀人歌》后,唐浩天的真气消耗一空,满头是汗,但是他并没有得到满足,手中拿着三颗人元丹吞了下去,然后取出古琴弹奏起来。

《亡灵序曲》,这是唐浩天喜欢的曲子之一,第一次听到这个曲子的时候,就让他兽血沸腾,但《亡灵序曲》和《杀人歌》不同,《杀人歌》直截了当,而《亡灵序曲》则是跌宕起伏。

《亡灵序曲》在节奏处理上,保留了金属音乐最基本的连续猛烈的伴奏,却淡化了狂乱、低沉和无序的节奏,这使得《亡灵序曲》少了一些狂躁、恐惧和迷惘,多了一份神秘和向往。

而那段迷惘的男声独白,恰如破晓前黑暗中初现的第一缕晨光,给人以直接和真实的感受。此曲也因此被金属与非金属迷所喜爱,并被奉为金属音乐中的经典之作。

曲毕,天空之中那金光闪闪的《杀人歌》也同时消失。

虽然《亡灵序曲》和《杀人歌》出现在了不同的时空,但它们所起到的效果却是同样的,在场的三个人此时间都是兽血沸腾。

“好小子,弄的老子杀气沸腾,不错,不错!”血千仇连说了两个不错,他一挥手,一道玉简飞到了唐浩天面前,而唐浩天则立刻接住。

“这是杀血魔宗的至高心法,《杀血心经》,只有宗主和宗主的候选人才可以学,杀血魔宗已经有两个人学了这《杀血心经》,只要你能干掉他们两个,宗主的位置和我女儿就是你的了!”

“谢宗主!”

唐浩天又是一拜,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计划如此顺利,这么快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因为他听武帝说过,这《杀血心经》中包含了魔道最顶级的双修术:奇淫合欢术。

“我看你身上破破烂烂,伤痕累累,这一路辛苦了吧!”

血千仇微笑着向唐浩天说道,表情竟然无比和蔼,但这种和蔼却让唐浩天心中之跳。

“回宗主,弟子用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历经千辛万苦,才来到这里。”

唐浩天故意把三天说成了三个月,不然的话也太吓人了。

“三个月能来到这里,也说明你运气极佳。你接了《杀血心经》就是我的亲传弟子,以后不要叫宗主了,改口叫师父吧!”

血千仇自然知道十万大山中的凶险,所以才不会说唐浩天走的慢,三个月的时间才算正常嘛。

“是,师父!”

唐浩天立刻改口。

“宗主,奴婢在!”

一名接到血千仇传音的美艳女子,飞上了山顶。

“月奴,带我的亲传弟子下去休息,以后他的生活你来料理!”

血千仇指着唐浩天,对女子说道。

“是,主人!”月奴应了一声,便带着唐浩天向山下飞去。

月奴和唐浩天渐渐的消失在了山脚下。

“父亲,这个唐浩天真的是个天才啊!”

血媚儿看着唐浩天远去的背影,口中感慨道。

“嗯!在昆仑派那里他一样是个天才,这样的天才你以为清玄办事不会偏向他,而去偏向别人?”

血千仇冷笑着说道,看来他对唐浩天的话并不完全相信。

“父亲,你的意思是说他的骗我们的?是仙道派来的奸细?”

血媚儿心惊道,她完全被唐浩天的才能争服,根本就没有起疑。

“他肯定不是仙道派来的奸细,他和清玄有仇也是真的,只不过并是像他说的那么简单而已。”

血千仇冷静的说道,他心思缜密,不是一般人能比的,一下子就看出了唐浩天话中真伪。

“那我们再把他捉来严刑烤打?”

血媚儿说出了她的想法,以她的想法,这招是直好的,到时候她可以亲自行刑,光想想就让他激动。

“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把《杀血心经》传给你吗?因为如果你做了杀血魔宗的宗主,杀血魔宗也算完了。”血千仇恨铁不成钢的摇头叹道。

“这样的人才,我们不仅不能严刑烤打,而且还要拼命的对他好,只要拉扰了他的心,只要他修练了《杀血心经》,那么就算他是仙道的人,也会变成仙道的,也会变成我们杀血魔宗真正的弟子。”

“父亲真是高明,媚儿自愧不如。”

血媚儿其实都有些听不懂,但她还是拍了一下血千仇的马屁。

血千仇自然知道,自己女儿的脑子在想什么,于是摇了摇头,叹息一声,便化为一道血雾,随风而散了。

而血媚儿则化为一道红光,向山下飞去。

修真者达到金丹期后,就可以肉形能量化,这可不仅可以提高飞行速度,也可以运用不少历害的神通。

出窍期之后,就可以灵魂与肉形分离,并领悟空间的法则,可以进行瞬间移动。

而合道期后,就可以与道相合,化身万物。

血千仇就是合道后期实力,而血媚儿则有元婴大成期实力,从两者离开山顶所用的方法,就可以看出其中高低。

……

月奴将唐浩天带到了一座巨大的骨殿后,先带唐浩天去洗漱干净,然后手中拿出了一枚乾坤戒指,并恭敬的递给了唐浩天。

“少主,这座大殿以后是您的了,您可以挑选宗内的普通弟子为您服务,也可以带世俗中的来这里伺候您,这是枚乾坤戒指是主人让奴婢给您的!”

唐浩天接过乾坤戒指,先用精血祭练,然后随意在乾坤戒指中扫了一眼,这一眼可是把他吓了一跳,因为这枚乾坤戒指中的东西,都是宝器级的法宝,就连丹药也是地级丹药。

最让唐浩天惊讶的并不是这些法宝丹药,反而是这枚乾坤戒指的大小,这枚乾坤戒指中的空间足够将他这座大殿装进去。

记得还在昆仑派的时候,唐浩天曾经见识过白素素的乾坤戒指,身为出窍期高手,昆仑派中的天才人物,乾坤戒指内的空间,只有唐浩天这枚乾坤戒指十分之一大。

这说明什么,血千仇为了拉拢自己,所给的好处,已经达到比出窍期高手还好的地步,而此时唐浩天也看到了血千仇的智慧:血千仇并不相信自己,也有可能他谁也不信,只信自己,所以他觉得凭自己的手段,就处唐浩天是敌人,也会变成朋友。

唐浩天此时可以看的真真切切,他静坐在椅子上没有说话,而一旁的月奴也静静站着。

过了半晌,唐浩天问道:“月奴,我看你实力不低,怎么做了师父的女奴呢?杀血魔宗的权力结构是怎么样的,你给我说说。”

“做主人的女奴比做普通弟子强,至少死不了。杀血魔宗的权力层从低到高分为:普通弟子、亲传弟子、长老和宗主,宗内所有的人加在一起不到一万。”

月奴淡淡的解释道,她自从跟着唐浩天到现在,面无表情,如同一具木偶一般。

唐浩天听月奴这么一说,就明白了杀血魔宗虽然没有外门弟子,却实力不比昆仑派弱的原因,外门弟子有外门弟子的好处,也有劣处。

“哦!那我如果要出去历练,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唐浩天知道,这魔道出门的要求,肯定与仙道不同,而此时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急于要出去,所以有此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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