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称谓
有了十多年报纸编辑的经历,年龄又老大不少,同事中小姐先生、大男大女年龄参差不齐,新来的叫我们这些胡子长些的,叫官名太生分,叫老师太过奖掠美,叫老某又不好意思,或直呼其名又嫌别扭,如何称呼,难倒了小姐小伙们。
于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或叫老师,听起来总让人气不壮理不直。刘小姐、杨老弟每每叫时,让人听出他们的声音怯生生的,应答时“唉”字尽量说得轻细一些,或赶快用公事打发,自忖,这老师之冠岂敢随意戴取?面对这些妙龄才俊、锦口绣心的年轻同事,不是随便就可好为人师者也!或叫老某,因人到了一把年纪渐渐如此被认可。可也生疑窦,倒是年稍长我者却如此以老某相称,也许我平日里也这样“款待”他,礼尚往来嘛。而那些小不了点儿的男士却并不以这“大众标准”称谓于我。有时自我反省:都快近天命之年,那些同仁、弟兄还吝啬的送不来一个老某的帽子,未免太“小瞧”我也,想想也许人家另有意思,比如这年头人都爱往小里说,到看见离退下岗、评职聘职不又少了机会,不以“老”之相呼是暗含理解之心。你还不领情怎么的?
或称官职,虽多为小姐女士们所为,窃以为这是一种无奈之举。想想那些小我一轮者,或更多者,不敢说阅历资格,就是马齿皱纹也多于他或她们,人家总不便直呼其名姓,或以老某相称吧!那些刚分来不久的同事,也许认为你还很在意这个称谓,也许他们这个叫法是你自己人故作姿态后的一种反映(评价)呢?
当然,也有故意以此打趣的。那位陈兄年龄稍小于我,共事十数载,也如此叫你,其声调其情态多少让你觉得是同你逗乐,既得体又不失礼性,岂不快哉!因为这些成天在一起做文字工作,某长某主任,至多像个生产队长的活计和职权,再说数十年养成的不叫官位职务的好习惯,谁还不清楚一二,岂敢在我辈中断送?
或直呼其名者,也是最为痛快的,这样的叫法称呼上有长者领导,中有同辈同学,或也有年逊于我者。听起来习惯亲切自然,或可能是自打到单位以来就很少有人叫过小某,大多是直呼名字,这样慢慢顺口过来,也就因循守旧,约定俗成。以至一些新来的人,大胆或大意者不如此因袭,听者习惯自然,省去了诸多客套。当然也有叫全名的。那是几位仁兄刚来时,觉得我比他们大几岁,虽叫起来绕口不顺,也是多余的礼性,至今仍不嫌三字麻烦,就只好难为他们了。
名字让人叫,人每天都要交际。叫什么,如何叫,本不是什么关乎宏旨的大事。再说,同事间,随意为之,省事为上。自己想来,这么多每天朝夕相处的同事,五花八门的,让你应对时却大有可玩味的。再仔细想谁让爹妈或是老师没有给予你取个单名。如今,走廊里办公室中,那单姓名的女士男士,被人脱口叫来顺溜上口,还真有点羡慕。
所以,当儿子长大懂事后问我,为何给他了取了个单字的名,我不假思索地说,因为好叫,也因为你老爸是三字的,咱得该改改了……不知儿子听懂了没有!
2.电脑苦乐
如今,电脑像一个幽灵,弄得现代人好生不安。不知从何时起,它好像成了大众情人,宣传媒体上的广告,朋友们间的聊天,电脑几乎是中心话题。舞文弄墨的,家有小孩的,单位公司的,没有不在添置或准备添置那玩艺儿的。那个高科技的东西,放在那里是一堆冷冰冰的物件,一旦同它暧昧上,真是个可人的小精灵,酸甜苦辣,叫你回味无穷。
三年前,赶了个时髦,买回一台电脑。我本不才,对带电的玩艺本能的谨慎,平生安个灯泡什么的还凑合,其他的就概不在行。所以当这并不是急需的“贵族”请回来时,生怕有个三长两短,听人说错按一个键,搞不好会“吃”掉里面指挥中枢系统,更是未敢造次。常听说这虫那毒的,更是警惕再三,这又不是仨俩个钱的,但也有说,只要功夫深,熟能生巧,也不就是记住那大约的程序、大致的步骤,也不就是打打字吗?众说不一。凡事预则立,老祖宗说的。咨询了先行者,听了些鼓励的话,又想到,既然附庸风雅,不能纯粹当个摆设吧!不能总如此的笨下去吧!
也对不起那不少的人民币呀。
无知者勇。买回的当天就按说明书一番捣鼓,联线、接通,那家伙还算解人意,七弄八弄的,就出来一排排清爽的汉字,比用手写的漂亮多了,字码得整齐有序,又可以存在那里.随时调出。还有,真是有“脑”有“芯”的,几番折腾,死机了又“复活”,那生命还真顽强,一番鼓捣,小有所获,心想那玩儿也不过如此,有何难哉!于是,捧着刚买的什么《电脑入门》、《电脑普及》、《电脑初学者》等等这样那样的几本电脑书,这据说都是些一窍不通者自己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后的总结,现身说法,很是解渴,一来二去,尝到甜头,于是不知不觉的,开始了老生的“电脑写作新时期”。
真正是学什么天下一理:入门易,深造难;我这还没有入门,就有点犯难了。第一篇文章千来字,敲打了数小时,急得冷汗直流。因先人为主,听朋友说,五笔字型最好,错码率少,速度也快,就接受建议打五笔,没想到找字拆字的费劲,真不是人干的活。你要对笔顺清楚,平时里用笔写字,横撇竖捺,可以自行其是,缺胳膊少腿的,随心所欲无所谓,可是电脑是讲科学的,动不动纠正你的笔误,还经常罢工。幸亏没有人知道,要不有了那么多的“倒笔”,真令人无地自容。最要命的是,你要拆字,先偏旁部首,前后顺序,再去找键盘上的键,找来找去的,记住了键的位置,又忘了你要找的是什么字了;字找到了,又忘了你下一句要写什么;再找,一切又得重新开始。“多情反被无情恼”,事倍功半,翻来覆去的,那些个字像很有情绪似的不配合,心想,这家伙实在难侍候,信心也受挫。曾想用见效快的汉语拼音输入法来解救,试了试,只因我等南方人拼音也蹩脚,声韵母大都不准,只好再坚定不移地五笔下去。苦中也有乐。一篇小文章,虽用去两个整天的时间,打印出来,甚是好看,拆了近千字,好像找到了点感觉,辛苦中有了回报,更添了兴趣。及至,再打下去,柳暗花明,情有独钟,再也不想倒回去用笔写东西了。
自忖这才是进入了深造阶段。于是,当务之急是解决盲打的问题,因为要想快而准,就得盲打,脱开“一指禅”和老是盯着键盘的毛病。一次翻电脑教材,有指法练习的内容,自己拿来试试,用了近一周的晚上时间,不厌其烦地反反复复,很有效果,先是把手指练到位,再按先后顺序,把各个指头的功能一一吃准。最不好侍候的是两个小拇指,僵硬得像冰冻了似的,一下子不愿配合,后来慢慢地调教,除了数字键有点不灵便外,基本上没有问题了。能够像专职打字小姐们一样的,走键如飞,那个感觉真应了一个时髦的词,好爽。终于可以盲打了,那时候,再回头看自己的手,好像不是自己的一样,这种惬意,没有这种体会的人是难以体会的。到后来,再巩固些时,自己有意测试了一下,小时内二干字是小菜一碟。当同好问起“经验”,我说,现在“短路”的不是手指跟不上,而是思维落后——“笔在意先”。一篇小文章,如果思路通畅,个把两个小时满可完成。
不是有人说了,五笔字型是难学易忘吗?此话对也不对。难学是因为没有找到规律。常用的汉字就那么些,冷僻字用的频率少,实在记不得就备个字典,或者临时改用“汉拼”法,也不耽误事。而真正的有心者,坐下来打好基础,主要是练习指法,学会盲打,才可能到达得心应手的境地。其实,如果量化一下,我以为打五笔的字数达五六万字以后,你就可以不用发愁,常用的字明白了,盲打也会了,就达到了手到擒来之地步,多么美的事。
所以,每每与同道说到电脑,我总是宣传五笔的好处,大家都知道的不重码、速度快等等,还有对你的记忆力也是个考验和挑战。对我们写作的人,五笔字型足可以让你得心应手。也许,刚开始叫你心烦意乱的,只要有六七万字的纪录,你就可以完全进入自由状态。不过,一定要练练盲打,会受用无穷。按大道理说,电脑是高新尖的科技,是一门学问,其高深之处莫测之处,是我等之辈非一日之功能弄明白的。于我们写文章的人来说,其实就是个打字机。解放了抄稿留稿之苦,又掩饰了字迹丑陋之弊,还可以解除写字的手累臂酸的病苦,善莫大焉,乐莫大焉。但是,我们放着个万把元的东西,如果不会开发它的功能,不会编程序,不会搞设计,不会做家庭秘书,不会……连内存、PC、打包等电脑名词,都是一知半解的,想来又十分的遗憾。当然,另一块心病是,花掉的钱眼下还没有回本,投入与产出不等值,又不免“小人常戚戚”。
还有,这电脑的写作,字是好看了,但没有过去那手写时的龙飞凤舞、挥笔如风的快意,特别是自己的一手不好不孬的字,有时候看起来自我陶醉,也好像这字有灵性,横竖撇捺,点与线组合一起,有如一个个生命在舞蹈,而当这些渐渐地被无情的规格化的电脑所减损了,而大量广告式的邮件正代替着个人化的信函,统一制式的规范格式正取代个性化的手迹字体,如此这般,我们汉字特有的书法艺术,我们名家高手的手写真迹,甚至于那种铁钩银画、泼墨为趣的情调和心绪,到何处去寻找!(也许这一点在一些先行者们已意识到,记得有多位作家用电脑写作已坚持数年,可每次寄来文章时写便函也用电脑,可最后的签名却工工整整地写上大名,像叶楠老先生就是如此这般。)有得也有失。我们能从中证明一下自己,那些高科技的东西,并非就高不可攀的,我们不也将它玩弄于股掌吗?不是也让它乖巧地服务于自己吗?我们不是也有了现代化的武装吗?如此这般,现代化与我们还远吗?
3.生命与故乡
出生在原籍老家,呱呱坠地之后,生命就同那块土地、那方水土有着血脉相联了。祖辈都是农民,种田打工之族,到了父辈才有读书的人,到了我辈才有称之为知识分子的职业者,于是同那块衣袍血脉之地既有了不少联系又有疏离与迷茫。那黄土地上的春种秋收,那飘散的炊烟,那暮归的牧歌,那块生长过我的希望和幻想的地方,那块孕育过我生命的元素和成分的地母,总在我心中有着不可释然的情怀。
我的生命本来就属于这块土地,属于这份土地上的一个泥尘。
然而,生命是躁动的,生长着希望和寻觅。稍长之后,远行的期冀,负笈求学的热望,文化的诱惑,生命的底色上在不断地涂抹着、变幻着。生命被创造出来之后,既有坚执的笃守,又有无定的漂泊,更有苦苦的追寻;一端连结着故乡那方水土,一端又同现代文明的风景接通。
那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过程。由父辈的精血凝结了我,由那方丰腴厚实的地气哺育了我,由淳美质朴的风情民俗和粗砺的文化影响了我,在我心中深深地结实了那生命的原色和那般清纯的情思,又孕育出一种难以割离的感情。那是一个人的生命的原初情怀。
故乡在我的生命中,永远是一个矛盾的存在,一个浮游着的精神泊地。
由父辈们执著地撑起的那方洒过血汗和泪水、耕耘过收获过的天空,由父辈们创造和光大了的那份故土精神,在远行的儿辈们心中,总是一种沉甸甸的存在;故乡,在游子的心中,有一份真诚的神圣。
从母亲的脐带分蘖出来之后,在故乡的摇篮中,浓浓的乡音与母亲的童谣混唱着,睁开眼睛的世界是弯弯的小河,是炊烟,是柴草垛,是觅食的鸡雏,是祖母手中的线团;生命发芽的日子里,人生之初,故乡的亲情融入了母亲的乳汁。从此,在你生命的扉页画上一笔厚厚的底色,那是最初的文化包装,奠基了你的生命之根。
当我们从故乡走向远行的时候,我们渴望着新天地的召唤,我们是那样的毅然决然。
我们轻装急行,我们的行囊中,虽然背负着父辈的叮咛,但我们义无反顾。显然,狭小而挤迫的故乡天地,文化的差异,使我们懂得了故乡的贫乏和单调。我们不能说她的浅薄,但不能不说她的单调;我们不能说她的幼稚,但不能不说她的陈1日和凝固。因而,我们在回望她的时候,我们怀着一种多么复杂的情感啊!我们寻觅精神的家园,我们皈依灵魂的故乡,这并不仅仅是回归过去的出生地。是的,在我们放声啼哭的第一声中,就融进了不同于父辈们的期冀和找寻。我们的身躯从故乡走来,我们生命的源头在故乡,可是,我们的精神在与故乡的依恋与逃离中,在难以割舍与大胆寻找中,寻觅着,期望着新的洗礼。
这的确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存在。我们与生命的故乡有着血肉亲情般的联系,我们曾经有亲人埋在那方土地上,我们在各种社会场合中无不流露出对故乡或老家的炫耀,流露出“天下故乡数敝乡”的自豪,然而,究竟我们的灵魂同故乡有多大的联系、有多少的精神契合呢?仅仅是因为那块赐我以生命,养我以膏腴,就以我是故乡之子来要求故乡接纳,虔诚地成为故乡的捍卫者吗?在这种炫耀中有多少伪善的成分,有多少矫情和虚妄?每当有人提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多是持有怀疑的目光。因为,在我们对故乡的怀念和炫耀中,我们的故乡情结,有多少真诚和真情在?如果我们的眼光仅仅盯着故乡那名胜和风光,那名人和物产,这并不是故乡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