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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直视真相(2)

“……诸君而如念及鄙人也,则毋忘鄙人今日所言。但慎毋误会其意,谓鄙人为取缔规则问题而死,而更有意外之举动。须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后,取缔规则问题可了则了,切勿固执。唯须亟讲善后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报章所言,举行救国之实。则鄙人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矣……”

陈天华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文,是这样的意思:

“……(我死之后)大家如果想起我,就请大家不要忘记我今天说的话,但是也请大家千万不要误会我,我陈天华跳海自杀,并非为了抗议这次《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进而做一些意外的事情,要知道:我向来认为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自己争气,而不要怨天尤人,我死了之后,《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这个问题,能了结就了结它,不要太过偏执,只是要做好善后工作,要使大家中国人振作起来,不要再让日本人在报纸上侮辱中国人,大家要尽力救国,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尽管是死了,也虽死犹生啊……”

可见,陈天华跳海自杀,根本就不是为了抗议《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

陈天华跳海自杀的消息传出来以后,清国留学生更加悲愤,发动了规模更大的****闹事活动,并且放出狠话:“(留学生)谁敢不跟从(****),给我狠狠地打!”

这就是那场“取缔清国留学生事件”、“陈天华自杀事件”的基本经过。

梳理上述的史料,我们可以大概还原本案的发展逻辑如下:

1.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帮助监管在日本的清国留学生,防止清国留学生被革命党策反。

2.日本政府在征得清国驻日本公使杨枢的首肯之后,出台了《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

3.这个规程在入学、转学、退学、在校外租房等方面对清国留学生进行了监管,限制了革命党活动的自由,而且规定一旦清国留学生因涉嫌革命党被开除,则再也不能入读日本的任何学校。

4.《关于准许清国学生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先后被日本报纸和中文报纸《新民丛报》错误地报道成《取缔规则》。“取缔”二字的中文、日文字义的区别使误会进一步深化。

1.《取缔规则》的出台使在日本的清国留学生哗然。清国留学生发动了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回国运动。

2.一向忧国忧民的清国留学生陈天华,目睹日本媒体对中国人“放纵卑劣”的评论,同时也目睹留学生中“维持会”和“联合会”之间的内讧等诸多原因,悲愤交加,跳海自杀身亡,但是,他在遗书中自述:他并非为了抗议日本政府的《取缔规则》而自杀。

我认为,这就是“取缔清国留学生”事件的基本事实,供读者鉴。

辫子真相

我写这篇文章,是为了纠正部分国民对近代史上“辫子问题”的一些错误认识。

部分国民典型的错误认识有如下三点:

1.国民开始剪辫子,是清政府灭亡之后的事;

2.晚清政府对剪辫子的人严厉处罚;

3.晚清政府不考虑剪辫子。事实上,如果从第一手史料去管窥,这部分国民的以上三点认识,全部有待商榷。

剪辫子的真相如下。

真相一:在晚清最后十几年,国民剪辫子的风气已经渐开。

事实上,在晚清的最后那十几年间,已经有不少人剪掉了辫子。例如,依据张群先生的回忆:在日本留学的日子,尚处于晚清时代,那时,他和好友******,都剪掉了辫子。(参见《张群先生话往事》)再举个例子:黎元洪所在的清军武昌新军部队,有的士兵就剪掉了辫子,对此,作为部队小首长的黎元洪,不但不反对,而且还称赞那些士兵:“剪得好!早就该剪掉了!”

还有,依据冯自由《革命逸史》的记载,早在1900年,革命党人秦力山就剪掉了辫子,而且他还在中国走南闯北,肆无忌惮,以至于由于缺少辫子,惹来义和团对他的偏见。

又举一个例子,在1898年开办的天津“北洋硝皮公司”里面,为了方便生产,工人一律剪掉了辫子。(参《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1辑,第196页。)有心的读者,只要你有时间广泛阅读近代史的第一手史料和浩如烟海的历史老照片,你就会发现:在晚清的最后十几年,其实有不少国人,早就剪掉了辫子。

真相二:晚清政府已经开始逐渐容忍国民剪辫子。

那么,晚清政府对于剪掉辫子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是什么态度呢?也许有一些地方政府对这种行为实施了各种各样的处罚,但是,我从近代史第一手资料中读出来的,却是相当多的官员对国民剪辫子的行为,竟然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例如,1906年的时候,前国军将领周斓在湖南高等学堂预科念书,他和几十个同学都剪掉了辫子。当地政府并没有处罚他们。在一所公立的、为清政府培养人才的高等学堂里,多达“几十个”同学剪掉了辫子,校方对此的处置竟然是:不处罚。周斓的这个案例,出自《湖南文史》第46辑第133页。

再如,1909年,广西陆军小学(注:这是一所清政府的公立军事学校)的全体学生突然全部剪掉了辫子!广西巡抚张鸣岐(相当于省级“一把手”)获悉之后,仅仅装模作样地训斥了学生一下:“务必重新留回辫子。”可是,学生们竟然没把张鸣岐这个省级“一把手”的话当一回事,没有一个人重新留回辫子!由此可见,在晚清时期的广西,剪辫子的处罚仅仅是“训斥”。广西陆军小学的这则史料,出自《李品仙回忆录》第7页。

近代史中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有心的读者可以再去找找。

真相三:晚清政府已经在认真考虑废除辫子。

这是关于晚清辫子问题最鲜为人知、最令人震惊的真相:晚清统治者,实际上已经在很认真地考虑:废掉辫子。

比较早期的,是在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皇帝进言:废掉辫子。这个议案虽然暂时未能获得通过,但是,康有为也并未因此受到任何处罚。

过了不久之后,竟然演变成一群清廷贵族提议:废掉辫子!这些清廷贵族例如:荫昌、善耆、载泽、载涛。其中,载涛在1909年的时候,对剪辫子这个议案,是这样评论的:“非剪发易服,不足振起全国之精神!”

1910年冬天的时候,大清国资政院召开第一届常会。在大会上,议员罗杰、周震麟勇敢地提出了这样的议案:“剪掉辫子”。更惊人的是这个破天荒的、“政治不正确”的敏感议案,竟然经资政院表决并获得多数票通过!资政院的这个资料,出自《清实录》宣统三年十月下。

到了次年(1911年),大清国陆军部作出了一个这样的决议:“陆军部决于明年(1912年)正朔,各员皆剪发穿军服进署”。(参见香港《华字日报》1911年1月3日版。)这就是辫子的真相。虽然历史不能假设,但笔者是否可以依据这些第一手史料,大胆地推测一下:就算清王朝不倒台,全民剪掉辫子,也是大势所趋,仅仅是时间的问题了。

结语:在晚清的最后十几年,大清国从上到下,相当多的人已经明白到辫子这个东西,与刚刚引进的西方生产方式和军事生活,已经严重脱节,已经到了非废不可的地步了。资政院和陆军部的决议,事实上已经几乎相当于宣布了辫子的死缓。

与时代潮流相悖的东西,几乎都是不得长久的。

再谈“东亚病夫”

在近代史上,外国人歧视中国人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同时也不能否认当时的中国人的确也有一颗十分敏感的玻璃心,于是,当我们的自尊心脆弱到极点的时候,别人有意无意地往地上吐一口唾沫,我们就会觉得是在骂自己。唾沫也许本身就有一点问题,但是更重要的是其实人心也出了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自信一些。

谈到中国近代史,中国人的心中,有无数的淤血团,其中,所谓“东亚病夫”这起辱华事件,就是这样的淤血团之一。可是,如果用放大镜去审视近代史,我们却不难发现,这件事,与我们一向理解的似乎还不太是一回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还请听我细细说来。首先,令你大跌眼镜的是:在近代中国,最早称呼中国为“病夫”的,其实还并不是什么“帝国主义者”,而是一个中国人,这个人的名字叫严复。严复于1895年3月发表于《直报》的文章《原强》,文中有以下两处称呼中国为“病夫”:

“……今夫人之身,惰则窳,劳则强,固常理也。而使病夫焉日从事于超距赢越之间,则有速其死而已。中国者,固病夫也……”“……盖一国之事,同于人身……今之中国,非犹是病夫也耶?且夫中国知西法之当师,不自甲午东事败衄之后始也……”

严复的这两段文字,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人的身体,懒惰则败坏,活动则强健,这是常理。但是如果叫一个病夫超速飞奔,跑得太快,则只有使他走上死路。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病夫……”

“……国家大事和人的健身,道理是一样的……现在的中国,难道不就是一个病夫吗?更何况中国早就知道应该学习西方,并不是从甲午战败开始的……”

我挖掘出严复在当年所写的这两段文字,是要告诉大家以下几点鲜为人知的事实。

1.在近代中国,最早称中国为“病夫”的,并不是外国人,而是中国人严复。

2.严复所说的是“中国是病夫”,没有说“中国人是病夫”,没有侮辱国人的意思。

3.当时的大清国,的确是一个“病夫”,严复所说的,其实是真话,他并没有错。

那么,外国人最早嘲笑中国为“病夫”的出处,又是哪里呢?

原来出自清末年代英国人在上海所办的一份英文报纸,名叫《字林西报》,英文名字是《NorthChinaDailyNews》。

1896年10月17日,上海英文报纸《字林西报》,登载了某位英国记者所撰写的一篇批评大清国国政颟顸、不思进取的文章,原文中含有如下的英语词句:

“……There are four sick people of the world——Turkey,Persia,China,Morocco……China……Sick Man of the East……”

翻译成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世界上有四大病夫:土耳其、波斯(伊朗)、中国(大清国)、摩洛哥……(其中)中国,是东方的病夫……”

我们把原文挖掘出来并弄清楚了事实之后,我们就可以知道以下几个基本要点:

1.英国记者并不仅仅称中国为“病夫”,而是在原文中,同时还批评了土耳其、伊朗、摩洛哥。

2.英国记者所说的是“中国是病夫”,而没有说“中国人是病夫”,因此,这位英国记者似乎也并没有要侮辱中国人的意思。

3.当时的大清国,的确可以比喻为一个“病夫”。这位英国记者所说的不过是一句真话而已,他并没有错。类似于医生告知病人“你有病”,实事求是。这似乎并不带有太浓重的感情色彩。

4.这位英国记者的言论,既谈不上“友好”,也算不上“恶意”,只是一篇典型的混稿费的文字。中国人太拿它当一回事,其实是过分在意它了。

5.退一步而言,就算这位英国记者的言论确实是在蓄意侮辱中国人,那也只能代表这位记者他自己一个人,而并不能代表全世界。难道不是吗?读到这里,读者要注意了,这份《字林西报》是一份英文报纸,它要面对的读者群,是当时旅居在中国的外国侨民,上述的这篇文章,原文是用英语发表的,并不是给中国人看的,而是给西方人看的。如果没有人翻译它,那么中国人根本就读不到。既然读不到,似乎也就很难谈得上是什么蓄意侮辱。

可是,有人翻译它并传播了。这个人是谁呢?正是当年的“公共知识分子”梁启超。梁启超读了这份《字林西报》之后,翻译了这篇社论,并于不久之后,在《时务报》上发表了评论。梁启超是这样翻译的:

“……夫中国——东方病夫也,其麻木不仁久矣,然病根之深,自中日交战后,地球各国始悉其虚实也……”

鲜为人知的是,和当时很多的国民不同,梁启超对英国记者用“病夫”一词批评中国一说,却是深表赞同的。梁启超于第二年(1897年),也特地撰文评论道:

“……若今日之中国,则病夫也,不务治病,而务壮士之所行,故吾曰,亡天下者,必此言也……”

梁启超的上述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这个意思:

“……今天的中国,就是一个病夫,不好好治病,而偏要学强壮人士飞奔快跑,所以说,这种(步子迈得太大)的言论,会亡国的啊……”

不久之后,梁启超更是写道:

“……中(国)人不讲卫生,婚期太早,以是传种,种已孱弱,及其就缚之后,终日伏案,闭置一室,绝无运动,耗目力而昏眊,未黄耇而骀背;且复习为娇惰,绝无自营自活之风,衣食举动,一切需人;以文弱为美称,以羸怯为娇贵,翩翩年少,弱不禁风,名曰丈夫,弱于少女,弱冠而后,则又缠绵床笫以耗其精力,吸食鸦片以戕其身体,鬼躁鬼幽,跶步欹跌,血不华色,面有死容,病体奄奄,气息才属:合四万万人,而不能得一完备之体格。呜呼!其人皆为病夫,其国安得不为病国也!以此而出与狰狞枭鸷之异族遇,是犹驱侏儒以斗巨无霸,彼虽不持一械,一挥手而我已倾跌矣。呜呼!生存竞争,优胜劣败,吾望我同胞练其筋骨,习于勇力,无奄然颓惫以坐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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