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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狡猾

清晨是最令人向往的,尤其是清明节前后。虽然天气还有些冷,不过那新鲜的空气足以使人感觉舒舒服服的。如果前一天晚上下雨,那么第二天田地中的花草上便多了几分色彩。玲珑剔透的水珠从叶子上滑下来,在朝阳的映射下,放出闪动的彩光。如此美的田野之景,可以使人将忧愁烦恼抛诸脑后。

“哦,我明白了,你一定和咱村里的女人有感情。”

“不要瞎说,再说有人的话,也不会是咱村里那些拿不出门的女人。”

刘树仙猜测王大宝肯定有女人,不过这个女人会是谁呢,一直在他心里纠缠。也正是心里有了这个疑问,才使他特别注意王大宝的行为。在田地里,除了王寡妇基本上人人都烦王大宝。而且在人们心中还有这样一个观念,谁要是和王大宝交朋友,那这个人肯定也和他趣味相投,懒惰狡猾。

说到狡猾,那也可以说是王大宝的一大专利。此人小时候就在这方面显示出天分,那时他的家境还是挺不错的。他的父母是生意人,早年在外做生意积攒了些钱。后来因为大部分时间闯南走北,折腾得累心,便想消停下来,来到村里定居下来。那时候王大宝也就是六岁,长得挺精神,头脑特别好使。每天总是有很多同龄人和比他小的伙伴围着他,都称他为“大哥”。我想那时候应该就是黑帮的雏形,这个家伙创立了一个门派,名为“小子帮”。他让其中一个人出来当老大,虽为帮中之首,但没有实权。自老大起一直排到第十,已是一个乳臭未干的两三岁的小孩。所有背面的行动都是由王大宝指挥,他一个人具有决定权。

建帮初期,他们人数不多,也就十多个,可是后来人数越来越多。王大宝那时候就考虑着如何赚取帮中经费,不过上天似乎并没有辜负他,赐给他一个聪明的头脑,让他很快就想出一个法子。那时正值酷暑,森林里的幼蝉都破土而出,梦想着蜕变出翅膀,飞向蓝天。王大宝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却将蝉的这一梦想扼杀在摇篮中。他组织手下的人,一到傍晚就提着小煤油灯,有的人拿着火把,进入森林捉蝉。他们整个行动也就是一两个小时,每晚都要进行。如果有人捉不到他规定的数目,那个人就不会分到钱。所以他的伙伴们都拼了命的捉蝉,就是为了得到那几分钱。

王大宝将他的伙伴们捉来的蝉放在一起,白天的时候他便搭着马车来到城里,找一家价格高的买家卖掉那些蝉。第一次他就卖了十块钱,他一个人就吞了八块钱。扣掉搭马车所用的一块钱,吃饭用的五角钱,还剩五角钱,在给他那些伙伴分了。

很快夏天就过去了,蝉也遁入土中,不在露面。这可断了王大宝的财路,不过他又想到一条挣钱的好路子。有一天他在城里瞎转,却看到了一家做交换生意的。凡是有年代的东西,不管是铜钱还是其他一些古物,都可以拿到这家店里,按价值换取日常生活用品。那时人们认为铜钱和古物都不值钱,所以他就回到村里,让他们的小伙伴们尽可能多的搜集铜钱和和古物。他给出价钱,一个铜钱可以换两分钱,谷物令价别论。这把小伙们们给乐坏了,一天的时间他花了几十块钱,却弄到了两袋子铜钱和不少古物。他把好的铜钱与古物收藏起来,拿着不值钱的东西去了城里,换取一些笔墨纸砚,然后在去学校将这些东西卖给学生,又挣了不少钱。

十岁那年,他看上了一个小女孩,长得特别漂亮。为了接近她,他让帮中老大拌作坏人,抢了那个女孩的发簪。然后他再出场,帮她讨还公道。你还别说,这招还挺管用,这个女孩子便认为他是一个好人,以后经常和他在一起玩。“小子帮”规模发展越来越大,他为了挣钱,规定凡是要加入“小子帮”的人,每个人先交一块钱。

后来帮中人数越来越多,他竟然挣了好几千块钱。这个王大宝真是狡猾,利益归他,罪责由他人承担。神奇之帮,神奇之事,可是最后由于内部矛盾,却四分五裂,那时王大宝有先见之明,早已退出“小子帮”,投身于生意场中。

十八岁时,他自己在村里做起了生意。那时候所有财产都归公,忙生意所得的收入都归集体所有,然后集体会给你积分。王大宝岂能眼看着赚来的钱白白地送给集体,又不能和集体发生冲突,他就另出心裁,将赚来的一少部分钱交给集体,剩下的都留在了自己的腰包里。况且他卖东西有一套,就是少斤少两,满嘴忽悠。

江慧云瞄了一眼刘树仙,眼光中透露出些许烦感,这使得他非常不舒服。难道自己在江慧云眼里已经和王大宝同属一个类别?难道自己对她的真情她就一点也感觉不到?不行,他决定要用实际行动证明给江慧云看,让她知道自己并不是懒惰又狡猾。

刘树仙辛苦地工作了一天,到了傍晚,终于散工了。他悄悄地尾随在王大宝身后,一直跟随到他的家。刘树仙隐秘起来,等待着王大宝行动,可是等了很长时间,他都没有出门,颇是奇怪。此时刘树仙质疑起自己,难道是自己搞错了?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却发现王大宝的宅子是在古宅的北侧。他来了有几天了,应该去拜访拜访王大宝了。

“大宝哥,你在家吗?”

“谁啊?”王大宝的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情愿,推开门一看是刘树仙,这才露出笑容,语气也变了。“哦,原来是大兄弟,快进来坐。”

“大宝哥,你屋里布置的挺好啊!这些东西都是古物吧?你看看这书画,看看这青花瓷,再看看这古木家具,这些东西值不少钱吧?”王大宝屋里确实是挺豪华的,琳琅满目,刘树仙都看花了眼。平常很少有人来到王大宝家,因为他们都不屑与他为伍。

“大兄弟,这些不值钱。我只不过是喜欢这些东西,拿来当摆设而已。”

“大宝哥,这是什么玉,竟有如此靓丽的光泽?”刘树仙看着看着,突然眼前一亮,发现了这块宝玉。

“这玉名为雌雄宝玉,有两块,这块便是那雄的。你看这玉的光泽晶莹剔透,雄玉是平白,雌玉是亮白。男人戴着雄玉,能够强身健体,补充阳气;女的戴着雌玉,能够养护皮肤。”

“哦,那块雌玉呢?”

“我送给王寡妇了。”王大宝说到这里,突然顿了一下,然后又强调:“主要是王寡妇帮我太多了,她是一个好人,我为了报答她,就把这块雌玉给她了。”

“哦,大宝哥,你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娶个老婆呢?”

刘树仙刚说完,王大宝就安静下来,想着以往不堪入目的往事。

王大宝离开“小子帮”以后,他爹给他介绍了一个媳妇,长得挺俊俏,一双勾人的眼睛,尤其是爱打扮。幸亏王大宝还有些钱,要不然全家人就去喝西北风了。几年后,他媳妇给他生了两个漂亮女儿,可是他总想要个儿子。一年后,他媳妇又生了一个女孩,这使得王大宝非常不高兴。本来有个儿子,自己也有奋斗的动力。这生了好几个女儿,使他懈怠了,开始变得懒惰起来。

男人一旦懒惰了,那媳妇可就多事了。王大宝不在向以前那样经营生意,在家里也是什么也不做,懒得像一坨屎。哎,真是心懒惰了,身体也就更加懒惰了。与此同时,他的媳妇也越来越感到烦躁,心里也不畅快,在王大宝那里更是得不到满足。时间久了,他媳妇便有些寂寞,都是欲火在燃烧。

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女人必须得到男人的滋润才能活得更好。一个长期得不到满足的女人,也许会做一些出轨的事情,给自己的男人带上“绿帽子”,王大宝的媳妇也不例外。不过这件事还是被王大宝发现了,更为可笑的是他的三个女儿中,其中有两个不是他的亲生女儿。

怒火中烧,王大宝就像发疯了一样,见了他媳妇就打。不过两三天,他的媳妇遍体鳞伤,孩子也吓得哭个不停。邻居们发现了后,也都前来劝架,可是这依然改变不了他媳妇不守忠贞背偷男人的形象。很快,他媳妇带着他的女儿们离他而去。

王大宝自此一蹶不振,整日里懒惰闲散,活生生的肉身丝毫没了血气,像行尸走肉般。不知过了多久,他才醒过来,开始自己新的人生。

刘树仙看着王大宝流出了泪水,心里对他也有些同情。

“大宝哥,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大兄弟,你不多待一会。我这准备晚饭,你我今晚碰两杯。”

“不麻烦大宝哥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王大宝转身一走,却无意间发现了堆在墙角处的带有血迹的白色衣服和一捆粗绳,还有一个花色的坐垫。刘树仙顿时脑海里现出女鬼的身影,身体不禁抖了一下,嘴里吞吞吐吐地说出:“大宝哥,你就不用出门送我了。”

王大宝停下了脚步,看着刘树仙走出门去。刘树仙出门后便加快了脚步,迅速来到古宅,因为他的内心里隐隐地感觉到女鬼今晚有可能会在古宅里出现,他便回去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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