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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大爱无声(2)

星期六到了,那场球赛打得十分艰难。当比赛进行到3/4的时候,男孩所在的队已经输了10分。就在这时,一个沉默的年轻人悄悄地跑进空无一人的更衣间,换上了他的球衣。当他跑上球场边线,教练和场外的队员们都惊异地看着这个满脸自信的队友。

“教练,请允许我上场,就今天。”男孩央求道。教练假装没有听见。今天的比赛太重要了,差不多可以决定本赛季的胜负,他当然没有理由让最差的队员上场。但是男孩不停地央求,教练终于让步了,“好吧,”教练说,“你上去吧。”

很快,这个身材瘦小、从未上过场的球员,在场上奔跑、过人,拦住对方带球的队员,简直就像球星一样。他所在的球队开始转败为胜,很快比分打成了平局。就在比赛结束前的几秒钟,男孩一路狂奔冲向底线,得分!赢了!男孩的队友们高高地把他抛起来,看台上球迷的欢呼声如山洪暴发!

当看台上的人们渐渐走空,教练注意到,男孩安静地独自一人坐在球场的一角。教练走近他,说:“孩子,我简直不能相信,你简直是个奇迹!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男孩看着教练,泪水盈满了他的眼睛。他说:“你知道我父亲去世了,但是你知道吗?我父亲根本就看不见,他是瞎的!父亲在天上,他第一次能真正地看见我比赛了!所以我想让他知道,我能行!”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扇通往梦想的大门,当上帝关上这扇门时,会在另一个方向为我们打开一扇同样的窗。

爱之歌

自有人类就有爱,爱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

父子之爱,母女之爱,姐妹之爱,兄弟之爱,师生之爱,夫妻之爱,情人之爱,都深溢在这辽阔的大地之上。

爱,来自各个不同的对象,有各种名称的内容和形式。有浓情蜜意的爱,有淡如清水的爱,有山盟海誓的爱,有无微不至的爱,有不着痕迹的爱,有刻骨铭心的爱,有魂牵梦萦的爱,有纯洁无瑕的爱,有相敬如宾的爱,有永垂不朽的爱,有缠绵悱恻的爱,有气壮山河的爱。

爱,是一种自发的行动,是一种纯真的感情,也是一种极微妙的心理状态。爱,一般是双方的,但也有发生在单方面的。

爱,往往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也有许多解释不了的爱。

爱,在地球上生存,却因人而异。

有的人很容易滋生爱的情感,有的人则难于长出爱的幼苗;有的人永远有一股爱的情潮在胸际奔腾,有的人在爱的天地里,长年累月心如止水。

爱,是人类的独有财富;爱,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珍品;爱,是一种高尚的情操。当它升华时,可以奔流不息,可以惊天动地,可以发挥非凡的潜力,可以能人所不能。

爱,总是与美结合在一起的。它们简直是一对孪生的亲密姊妹。美的事物滋生着爱,孕育着爱;有了爱,这种美更光华、更隽永,更能散发出夺目的异彩。散文、小说、诗歌、戏剧以及其他形式的文学作品,都少不了爱。爱,是作品的精华,作品的神髓,作品的生命。对爱描写得最美、揭示得最深、吟咏得最动人的作品,便最能扣人心弦,最能流传久远。

饱含着爱的作品,像甘美的陈年佳酿,时光的消逝更能增添它醉人的香气和美味。

爱,充塞在广宇之中;爱,激溢在大地之上。在无穷的时空里,爱在消逝;在无穷的时空里,爱在滋长。它永无止境地在生,在灭,在延续,在传播,在发扬。

爱,是一首最激动人的歌。歌颂它,你就会远离自私之境;歌咏它,你就会情思无限;歌颂它,你就会胸怀广阔。

爱啊,你这美妙的风吹吧,尽情吹吧!吹遍广袤大地,让人与人更加和谐,让人与人更加多情,让人与人更加亲密!

那一年

“七十四块三毛八。”

当生猪收购站那个鹰钩鼻子把那些大的小的软的硬的票子推到爹面前时,爹似乎被他们吓住了。半天才想起伸手,伸到半道又缩回去了。哈着腰小心翼翼地问鹰钩鼻子:

“七十四块——三毛八?”

“没错,老头。”鹰钩鼻子不耐烦了,随手把钱一划拉,说:“一边去,老头。”

钱出溜到了桌边,两张小票顺桌角滑下,在冬日的黄昏中飘飘洒洒。爹慌慌地伸手去抓,票子像是故意跟爹捣蛋样左扭右摆最终还是巧妙地落在了地上。不等爹弯腰,我麻利蹲下,捏起它们拍打拍打又捋得平平展展递到爹的手上。

我从没见过这么多钱。去年队里分红,爹和娘干了一年分了十六块四毛二。这七十四块三毛八比十六块四毛二多多少呀,我算不清,也顾不上算清,只知道欢喜地咧着小嘴看着爹。

爹好像不会笑。见着这么多的钱他也不笑。爹“呸呸”往拇指和食指上吐了些唾沫,把钱一张一张仔仔细细点了两遍,又在桌上蹭了几下,最后大票在下,小票在中间,几个硬币规规整整码在最上边,一卷,掖到黑棉袄里面。

“回啦。二小。”

我站那里不动。

“家走呀。”爹催我。

“爹——你说猪卖了给我买挂炮……”

爹愣了愣,手抬起来,我仰脸盯住爹的手。爹的手把没扣住的黑棉袄扣子扣好就放下了。

“爹——”

“啥时候了,铺子都关门了,下回吧。”

我的心一下凉透了。要不是爹说过卖了猪给我买一挂炮,我才不跟他跑二十多里冤枉路呢!下回,下回在哪儿呀,从我记事起,这是我家卖的第一口猪。

“爹——”我喊着,泪蛋就要掉下来。

爹不看我,端起车把在前面走了。

再有两天就是腊月二十三了,我们这儿叫小年。街旁那家灶屋里飘出一股好闻的猪肉白菜炖粉条的香味,诱得我使劲吸了两下鼻子。结果,连收购站厚厚的猪骚气都吸进去了。

我把裤子往上提了提,极不情愿地撵爹去了。

出了公社这条小街就是高高低低的黄土路了。远远的庄子上有一缕缕白烟升起,一两只回窝的鸟急急地打头顶飞过。我跟在爹后面,脚踢着土坷垃心里骂着爹。还是爹呢,说话不算数,谁跟你叫爹呀!我故意走得很慢,慢着慢着就看不到爹了,我干脆一屁股坐在路中间。等一会儿就听前面喊:“二小——二小——”我不搭理。又是几声:“二小——二小——”我磨磨蹭蹭地站起。等又看到爹时,爹蹲在路边数钱。见我过来了,爹把钱掖到怀里,拍拍棉袄。

“坐上吧。”

我一扭身,给爹一个脊梁。

“坐上吧,二小。”爹架好车等着我上去。

我想起爹怀里揣着七十四块三毛八,爹答应过给我买炮说话不算话,心里就堵上一个大疙瘩,我想起爹晌午跟我一样喝了两碗红薯面疙瘩,推着二百来斤的猪走了二十多里地,爹的个子好高好高,爹的背已经有点驼了。爹这会儿驼着背端着车把等我上车,心里的疙瘩就软了,化了。

“爹——”

“上去吧,推着走快点儿。”

天差不多黑透了,偶尔有一两声狗叫传来。车轮吱扭吱扭叫着,在黄土路上滚动,颠得我上下眼皮直打架,风呜呜地吹着,棉袄变得跟张薄纸一样。好冷啊,怎么还没到家。什么东西搭到身上,暖暖的。我闭着眼抓一把,噢,是爹的大棉袄。爹推了我一路,该下来走走了,可浑身酸软,一动也不想动。好像是过桥了,那座长长的石拱桥。车头翘起来了,高高的,车屁股又撅起来了,高高的。迷糊当中,听到哪儿响了一声“当嘟”。好了,过完桥,再有一里多就到家了。想睁眼看看爹,却怎么也睁不开。

睡得好香啊,谁在那里说话,烦死人了。

“他爹,不对呀。”

“不能吧。路上点几回都够数。”

“唉,对不上呀,别是丢哪儿了吧。”

我打了个尿颤惊醒了,睁开眼,外屋亮着灯,爹和娘正在说什么。说什么,听一阵,想起爹的大棉袄,想起桥上那一声“当嘟”。想说不敢说,不说又不甘心。

“爹——”我试探着小声叫。

“睡你的。”爹极不耐烦。

我壮壮胆子,声音再大一点儿。

“是不是丢桥上了,我好像……好像……”

“啥?”爹从外屋冲进来,娘端着油灯忙不迭跟在后面。

“你说啥?”爹的影子投在土墙上老大老大,晃晃悠悠的,看得我心里发毛。“过桥时,我好像听见……”

不等我说出听见什么,爹抡圆了胳膊,照我左腮帮子上就是一巴掌。“啪”的一声,左半边脸顿时热辣辣的,耳朵嗡嗡地叫起来。

从记事起,这是爹第一次认真地打我。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我生怕爹再来第二下,第三下,忙抬起胳膊抱住了头。

爹只打了那一下。等我放下双手哆哆嗦嗦走到外屋时,爹和娘都不见了。我扑到院门口,只见夜色中晃动着一团红光,很快地远了,远了。

我躺在一动就吱吱叫的破板床上,睁大了眼看着黑乎乎的土墙。鸡叫过头遍了;鸡叫过二遍了;鸡开始叫三遍了……

门响了,我忽地跳下床往外跑。

娘进来了,手里拎着家里那盏小灯笼,一脸的疲惫和欣慰。后面是爹。爹的个子老高老高,进屋时都要弯一下腰。看到我,爹笑了一下,笑得很涩很涩,“找到了,二小。”长这么大,我第一次看见爹笑。

爹的右手探得紧紧的,慢慢伸到我眼前,又慢慢地张开了手掌。

手掌上,静静地躺着一枚五分硬币。

那一年,我刚刚八岁。

在成长的道路上,如果我们遭遇苦难,甚至濒临绝境,也切莫悲观失望,更无须怨恨愤慨。再大的困难,有大家共同迎战;再多的忧愁,有你我协同分担。

为了心中那座灯塔

日前,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同一时间播发了一条震惊全球的新闻:奥地利女孩娜塔莎·卡姆普什在失踪了8年后,突然回到了家。在她失踪的8年时间里,她的父亲一刻也没有放弃过寻找女儿,而她也一刻没有放弃回家的努力。

当记者问及娜塔莎,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有如此坚强的毅力和意志时,她回答记者说:“因为我有家,家是我心中的灯塔,她时刻照亮着我回家的路,不管回家的路途有多遥远,也不管回家的道路有多艰难,我相信,只要心中灯塔的光亮不熄灭,我就能在灯塔的照耀下,一定回到我那可爱的家。”

娜塔莎·卡姆普什的噩梦是从1998年的3月2日早上开始的。

那天,她刚过了10岁生日。因为父母离异,她和父亲住在一起。早上,她像往常一样,和父亲道别后,就蹦蹦跳跳地上学去了,当她走到一个僻静处,一名闲逛的男子叫住了她,向她问路,还不等她给那名男子说清楚,男子就一把抓住她,她极力反抗,但那男子捂住了她的嘴,把她拖到了一辆轿车上。

从那一刻起,她就被那个有着变态狂的44岁男子沃尔夫冈绑架了。

在被绑架最初的6个月里,她与外面的世界完全隔绝,她被带到一个不足6平方米大的地下室里,那里没有窗户,她曾试图逃跑,就向墙壁扔瓶子,用拳头擂墙壁,希望有人能听到她的声音,但是所有的挣扎都不过是徒劳。

两年后,她已经长到12岁了,她仍在努力逃出那个魔窟,但都无济于事。

于是,她不再在行动上有所表现她要逃跑的企图,她一直在寻找成熟的时机,她知道,她不能再做什么冒险的尝试了,如果尝试失败,就意味着那个魔鬼将永远会把她关在地牢里,以后逃跑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她为了麻痹那个魔鬼,便装作很顺从的样子。麻痹起到了效果。后来,她就被允许到楼上读书或者做些家务活,但都是在沃尔夫冈的严密监视下进行的,每次的时间都不会很长,她很快又被重新送到那个又潮又黑的地牢里。

她继续采取麻痹战术,再后来,娜塔莎会被沃尔夫冈带上去上街,但为了防止她逃跑,他通常要求她走在他前面,为的是不让她脱离他的视线。

曾多次走在大街上,娜塔莎疯狂地试图通过眼神来引起路人和商店店员的注意,但在人流如织的大街上,人们是不会注意一个小女孩的举动的。一次次求救的失望,使她变得焦躁不安起来。

晚上,躺下时,她检讨了自己冲动的表现,幸亏没被恶魔察觉。她意识到,如果自己再有那么一点点冲动行为,后果都将是致命的。她想,不能图一时冲动的痛快,而最终永远失去回家的机会。

她这时总会想起自己的家,那个心中明亮的灯塔,她就会强行稳定住自己烦躁不安的情绪。

转眼,时间就到了2006年的8月份了,距离她被绑架的时间已经过了8年多,这年,她也18岁了。

8月23日这天,对于娜塔莎来说,是个非常重要的日子。

中午,沃尔夫冈又一次带她坐车去上街,走到半路,沃尔夫冈要接一个电话,娜塔莎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趁他接电话的那一小段时间,猛然迅速打开车门,等沃尔夫冈反应过来后,她已经跑过了马路,冲到附近一栋房屋的花园里,借用这家主人的电话报了警。

12分钟后,当警察出现在娜塔莎面前时,她知道自己已经安全了,这才如释重负地出了口气。

在娜塔莎逃脱的当天深夜,绑架她的恶魔沃尔夫冈撞向了迎面开来的一列火车上,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

正是因为娜塔莎心中始终有座不灭的灯塔在照耀着她,才使得她时时刻刻都没放弃回家的努力,她最终做到了,回到了家,回到了日思夜想着她的父亲身边。

人们在谴责那个绑架她的恶魔的同时,更敬仰的是小娜塔莎顽强的毅力和惊人的意志。

在为她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对她的采访活动一直进行了45分钟,她虽然有时会偶尔咳嗽一下,但自始至终,她都没掉过一滴眼泪。

她说:“现在不用哭了,因为我已经切切实实地见到了心中的那个灯塔,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为什么要哭呢?”

活着要对别人有皮鼓用处才能快活。

地瓜烧

父亲喜欢喝酒。可是父亲从来也不喝好酒。他喝地瓜烧。就是市场上最便宜的那种。用地瓜干酿出来的。

我童年就失去了母亲,父亲拉扯着我们兄妹二人过日子。怕有了后母我们兄妹会受虐待,父亲一直没再娶。

一家的担子压在父亲一个人肩上。白天上生产队劳动累个半死,收了工又得做家务。父亲忙里忙外,常常筋疲力尽。这时候,他就喝两盅酒。酒能舒筋活血,能解乏,还能把觉睡得踏实。

睡踏实了,第二天才有力气做活。

父亲喝的地瓜烧是用地瓜干换的散酒。三斤地瓜干就能换一斤。一斤能喝十天半个月,父亲说:喝酒不是好习惯,可酒是我的血。一没酒,血就干了。

我们小,不明白父亲的话。但我们愿意星期天给父亲换酒去。

父亲喝了酒,在火油灯下,脸色就会红润起来,呼噜也打得响。有着酒的滋润,父亲年年都出满勤,都能多分回家一些粮食。在父亲手里,我们没有冻死没有饿死。恢复高考后,我考上了大学,妹妹也考上了中专。而父亲却苍老了。尽管一天两蛊地瓜烧滋润着他,他还是老了。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县城工作,妹妹则到一所乡镇中学当了教师。不久又各自成了家。父亲的担子轻了,可依然还是喝地瓜烧。地瓜烧已没有了散装的,也不能用地瓜干换了。一斤装的一瓶一元左右,还是便宜。

我们常回家看父亲。回去就给父亲捎几瓶酒。妹妹也捎。是中档的,十几元一瓶。父亲把酒在手里把玩,问价格。我要开瓶给父亲喝,父亲总是摆着手,说:不急不急,留着,留着慢慢喝。吃饭时,父亲倒进蛊里的还是地瓜烧。

我们劝父亲找个老伴过日子。父亲说:老了老了,不找了。劝父亲进城住,父亲不去。说:老了老了,离不开这片土了。

回家看父亲,总带上几瓶好酒。父亲总说留着慢慢喝。吃饭时,父亲倒进蛊里的还是地瓜烧。

这么又过了几年。那回回家,没来得及带酒,就到村代销点去买。点了几瓶,代销点的远房叔笑着说:你买的酒还是你爹送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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