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报》今年第10、第13期先后发表了吴索先生和张文年先生的文章,谈到“当前相当一部分书家文化修养不够”的问题,这个问题提得很及时,切中时弊,一针见血。但其中有些观点有待深入。
“文化修养不够”所指何谓?如果把不会撰写诗词列为“书家文化修养不够”,似有笼统。对某些所谓的“书家”,委实要求太高,实际情况是,当前一些书法作品假字连篇,错字累牍,不知人“云”而自“云”者,比比皆是,况诗词乎?如果饮食摊的招牌上把“烩炒大鞭鱼”写成“会抄大便鱼”可列为文化修养不够的话,那么作为书家,在自己的艺术作品中出现假冒错别字,就不是文化修养不够的问题,而是为社会提供的艺术作品,成为伪劣产品,如此何以作词赋诗?这是对某些所谓的书家而言。对真正的书家,提出要书写自作的诗词,以表其文化修养与其书家身份之相称,似乎要求为低。书法,发展到今天,已经从使用价值的胎胞中脱离出来,成为艺术,并以其独特的魅力成为艺术大家庭中的一员。它要求书家的修养除具有坚实的文化修养外,还应具有深厚的艺术功力。艺术功力可以说是文化修养的延伸。在艺术创作实践中,直接决定艺术品品位高下的,首先是艺术功力,而不是文化修养。当然良好的文化修养无疑为良好的艺术功力创造了提高的条件,但是文化修养终究不是艺术修养,它只对书艺的提高起着间接的促进作用。
要成为名副其实的书家,就不能只“研究用笔之道”,也不能只会撰写诗词——当然这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提高书家的审美意识,加强书法审美能力的锻炼,只有这样才能为提高书法作品的品位打下坚实的基础。王羲之云:“笔者,刀也,……心音者,将军也”,正是说明用笔之道与审美意识的从主关系。古今中外的书画大师无不如此。大家所熟悉的鲁迅、郭沫若、茅盾,他们的书法作品主要依赖于文学艺术功底。齐白石教授当初文化程度并不高,但又有谁不承认他是书画大师呢?启功老师不也曾自嘲“初中生,副教授”吗?而他在书界的泰斗地位,又有谁予以置疑呢?他们的艺术不只限于书法范围,而是根植于广大的艺术门类之中。所谓“字外功”不只限于诗词,而是指“审美意识”,是通过学习书法以外的艺术门类之所长,促使书家主观审美意识的提高,而主观审美意识的提高和完善是书艺提高的先决条件。当前中国书法界像七届中青展那样在书写技巧方面陷入困境的原因甚多,但根本原因乃是书法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观念有待提高。
本文沿用“文化修养”一词,缘因参加“书家岂能没文化”这一讨论。笔者感到对书家使用“文化修养”一词在现今社会中,似易引起人们误会。近代出现了“自然科学”这一大门类,在这个门下弟子当中,其文化修养之高深者,济济天下,但能说他们都是书法家吗?当然不能。所以在书画圈内,还是用“艺术基本功”一类行话来得比较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