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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发明2(2)

无论如何,他的发现好像迅速激起了威尼斯工匠们的兴趣,这些人擅长制作中古时代质量最好的玻璃。从1300年开始,玻璃工匠行会对杜绝以无色玻璃冒充水晶的卑劣行径深感关切,因此,在该行会的章程中,涉及眼镜片的规定越来越多。这些章程是眼镜这种新事物在威尼斯是否被迅速接受的最佳晴雨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人们就会明白,这位难以确定的发明者何以不愿将自己的发现公之于众——在科技发明的专属权利得不到保护的年代,为了能在别人真正了解自己的发明之前赚些钱,他大概会严守自已的这项秘密。

在眼镜真正发明之前,古罗马的尼禄皇帝在竞技场看表演时,曾把一颗有弧形刻面的钻石拿起来放在一只眼睛的前面,可能是利用其凹面来纠正近视。

17世纪时,有人在眼镜框的边缘上钻了个小孔,用细绳从中穿过,然后把绳子套在脑后或系在耳朵上,这才使眼镜牢固地固定在了鼻梁上。

并不是所有假的东西都不好,比如假发,除了可以掩盖秃顶的尴尬,还可以满足爱美人士追求新奇多变的心理,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假发的兴衰假发最早见于约公元前2600年的埃及陵墓浮雕和绘画。古埃及人有一些奇特的习俗。埃及僧侣认为毛发并不洁净,他们往往把身体各个部位的毛发去掉。大多数埃及百姓从孩提时起就要剃须和理发。与此同时,在不戴假发时,家境殷实的男人和女人也很少出现在公共场合。对毛发的这种自相矛盾的态度与环境关系密切:在极度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人的毛发越少,保持清洁就越容易;另一方面,头部覆盖物又是尼罗河谷的居民保护自己,免受危险的太阳射线伤害的一种极有效的手段。同时,对每一位富有的埃及男女来说,假发也是一种时尚。

到公元前1世纪中期,假发制作已从埃及传向近东和地中海世界。在希腊,假发主要作为剧场的道具而为人所知。在假发作道具使用时,颜色起着代表人物身份的作用:金色代表年轻的英雄,黑发和胡须代表流氓恶棍,红发则代表丑角。这一点很像中国京剧中的脸谱。

罗马帝国时期,假发在妇女中间极其流行。皇帝马可·奥勒利乌斯的妻子福斯蒂纳拥有几百副假发。罗马贵妇们的假发与她们天生秀发一样,也呈卷曲形状。各种类型和颜色的头发几乎都可以从帝国边陲的许多不同种族的头上剪下,运至罗马。来自德意志和高卢的秀发在罗马按重量出售时,竟与黄金是等值的。

为了掩盖秃顶,罗马的绅士们也佩戴假发。男人一般把头发向前梳至前额,因此,上好的假发戴上后显得很自然。当然,有些人也戴过根本不合适的假发,一位罗马诗人曾对一位秃顶骑士的尴尬处境作过描述——他在骑马的时候,头顶的假发被吹掉了。

直到早期基督教会试图加以禁止,假发才在整个罗马世界渐趋衰落。教会显然将假发视为弘扬贞操观念的拦路虎,这对女子来说更是如此,因为假发会使佩戴者更具魅力。公元200年前后,早期教会的神父亚历山大的克雷芒写道,凡头戴假发者,教士是不会与之握手的——上帝的祝福不会透过假发,进入人的内心世界。与他同处一个时代的德尔图良认为,舶来的头发会玷污灵魂。

公元692年,君士坦丁堡会议开除了大批头戴假发的基督教徒的教籍。由于教会的反对态度日趋强烈,头戴假发的人数在整个中世纪日渐减少,甚至蓄留长发也开始遭到谴责——对男人谴责尤甚。假发在剧场中仍被使用,但这是在王室保护之下才在欧洲再度流行的。16世纪,当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用假发遮掩她的一头银发时,假发在不列颠迅即重新风行。据说,伊丽莎白拥有大约80副颜色各异——包括赭色和金黄色——的假发。在法兰西,1624年,路易十三在染上性病后掉光了头发,于是开始用假发遮盖;他的儿子在头发变稀后也戴上了假发,朝臣们也纷起效仿。这为17世纪末和18世纪开创假发的伟大纪元铺平了道路。

男人假发的丧钟,是由法国大革命敲响的。市民们见假发就绞。卢梭则使这种时尚风潮转向了自然,一头乱发——不需要多少工夫——的发式席卷了法国。在英国,1795年,对假发征收的重税使假发热降了温。佩尔·班因德在《遮盖物和道德》一书中说,当时的税额是一个吉尼,任何在街上戴假发的人都被称之为“吉尼猪”。拜伦爵士有一头自然的长发,他成了男性的新时尚。

在美国,假发却时兴不起来。部分原因可能与美国驻法国大使本·富兰克林找不到一顶合适的假发有关。有一次,他受到法国皇室召见,特地为此买了一顶假发。可这顶假发却擦伤了他的头。因此,他干脆敞开自己的头发,戴上一顶海狸帽。令人惊奇的着装,正符合一个革命者的形象。富兰克林此后故意利用这种自然的稀发和海狸帽,来代表美利坚合众国那种不为潮流所动而自由地追求自身价值的精神。

今天假发继续发挥美观和时尚的功能,从T型台上形象多变的模特,到生活中“不顶重发”的普通人,都是假发的拥趸。

假睫毛是美国电影导演基利夫在1916年拍摄巨制《党同伐异》时想出来的。为了使女主角欧文的眼睛显得更大更亮,他找来了一位假发师,用人发在细纱上织成了一双假睫毛,粘在女演员的眼睑上。

《党同伐异》公映后好评如潮,可是票房收入十分差劲,使基利夫债台高筑。可惜他摆着还债的好方法不懂得利用,没有申请假睫毛的专利权。

体有异香的香香公主平添了武侠世界的凄美风景,在香水雨中走过的轻舞飞扬成为了网络文学的浪漫符号。香,总与美丽有关——看不见的漂亮衣服——香水传奇对香味的追逐从远古的时代就已经开始,人们利用多种花精、香料掩盖体味。时至今日,香水进一步演化为性感标志,对于爱美而又讲究的人士来说,香水是看不见的又必不可少的衣服。关于香水的确切起源,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公元前2900年前,埃及亡故者的墓葬中就随葬数只香油坛,这些早期香水的性质至今仍是不解之谜,但可以确定的是,1000年后,埃及人曾涉险远行,寻找香水,历代法老,曾频频派遣考察队,前往被他们称为“彭特”的地区,专事乳香——一种芳香树胶——的输入。

在罗马时代,各个阶层都使用香水来消除体味,甚至将香水直接或掺入酒中饮用,以掩盖口气。有的罗马人则会把不同的香水洒在身体的各个部位,乘赴宴宾客斜倚在香气扑鼻的长沙发上时,将香水喷洒在他们身上。

到了近代,香水不仅成为带来丰厚利润的商品,更被赋予了许多传奇色彩,一个个晶莹剔透、造型独特的瓶子背后是一段段动人感伤的故事。

比如,有一种叫做“毒药”的名牌香水,就与法国凯萨琳王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凯萨琳诞生于意大利,从小受意大利文化的熏陶,1533年与法国尚未登基的王储亨利四世结婚之后,进入皇宫中,开始了她宫殿里钩心斗角的生活。她的对手虽然遍及了宫中的男男女女,不过对于她的理想与前景阻挠最深的,还是王储亨利四世的母后,她的婆婆杰欧妮·阿尔勃特。

与凯萨琳随行的大师中,有一名叫佛罗伦丁的人。他是当时名闻四方的化学专家,精通调制香水,更擅毒素,他在巴黎“爱之桥”所经营的香水精品店,最后成为情侣们最佳的约会场所。

在当时,法国的上流社会非常流行使用手套,来作为高贵身份的象征。不过为了遮盖手套上皮革的气味,并使手套显得优雅,人们喜欢先将手套浸置在香水中,使其充满香气后再行使用。拜凯萨琳所赐,香水手套在宫廷中大行其道,工匠们为取悦皇亲贵族,手艺神乎其技,手套的款式花样百出,甚至可以做出精巧得足以放进胡桃壳中的迷你手套。

历史记载,凯萨琳曾经献给王储亨利四世的母后一副由佛罗伦丁大师精心熏香并抹上剧毒的手套。意大利史学家戴威拉在他的记录中提及,凯萨琳早已有意谋害王储母后杰欧妮·阿尔勃特,她命令佛罗伦丁将毒药与迷人的香精混合,以极高明的技巧处理在手套上,然后献给王储的母后。杰欧妮在戴用这一双香气诱人的手套四天后,就身染怪病,高热不退,导致不治。

凯萨琳的心头之刺既已拔除,便顺利地入主皇宫成为一国之后,由佛罗伦丁设计的毒药处方从此束之高阁,不再使用。不过,毒药中这一任何人都无法抵抗的含有迷人浓香的魅惑配方,却从此留传下来,配制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香水。少了剧毒,香水依然名叫“毒药”。这段有关凯萨琳王妃的史料记载,和“毒药”香水的故事紧密结合,后来“毒药”运用翡翠和紫水晶华丽的颜色作为包装,就和它显赫的皇宫背景有关。

迷人的香气,加上动人的传说,还有谁能抵得住香水的诱惑?

香水的使用有许多注意的事项,比如香水应是穿在身上的第一件衣服,所以应该全身清洁之后再喷,香味的释放将更清楚明显。

香水应使用于全身动脉跳动的部位,如:手腕、脚踝、膝后、脖子、手肘内侧等。此外,香水应该在戴完珠宝首饰之后使用,否则香水中的酒精成分将会破坏珠宝的质料。

无论是童话中的玻璃鞋,还是现实中的运动鞋,它最基本的用途是保护双脚,但是我们的祖先很晚才重视到这一点——仙履奇缘——鞋的演变进程鞋的出现比衣裳的出现要晚许多。可以肯定,古人的脚肯定需要某种东西来保护,在寒冷的季节里可能是用什么东西把脚包起来的。但遗憾的是,人们还没有发现公元前2000年以前的鞋,也没有证据说明鞋的出现早于这个时期。因为从埃及的浮雕和雕塑作品中可以看到,从公元前3200年开始的第一王朝时期,国王们都穿上了衣裳,但还光着双脚。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的第十八王朝时期,才出现了皮凉鞋和草鞋的形象。在古代战争极为频繁的近东地区,情况也如此。虽然人们已经发现了作为装饰品的陶制靴子,但当时的埃及人、苏美尔人和赫梯人都是光着脚片上战场。亚述人最初的步兵也是光着脚。公元前550至331年的波斯人穿上了毡鞋。尽管如此,人们仍然可以从陶器的装饰图案上看到,英雄时代的希腊人是光着脚作战的。传说英雄人物阿喀琉斯之死,就是脚后跟没有东西保护的缘故。

在古代希腊,老百姓穿的鞋已有许多种类:出门不远或经常在城里走动的人,一般是打赤脚,但有时也穿上皮革制作的凉鞋;旅行者和猎人则穿的是一种高至脚踝的靴子,前面系有带子;妇女们则穿便鞋。

赫梯人以做鞋而闻名。传说农业之神特利皮鲁有一次大发雷霆,把左脚的靴子穿到了右脚上,右脚的穿到了左脚上。现代军人所穿的底部用厚厚的皮革做成的靴子,可能起源于古代的亚述,因为它不同于罗马军人所穿的、鞋底上钉有既能防滑又坚固耐磨的平头钉子的凉鞋。

在以沼泽较多而著称的荷兰以及烂泥遍地的丹麦,有鞋、皮凉鞋和毛织的鞋之分。为了防止脚被磨伤或被坚硬的东西碰伤,的确是用包脚布来裹脚的,但那只是最初的袜子,而不是鞋。人们在几个年代相当接近的湿漉漉的冰冻古墓的发掘中了解到,贝加尔湖附近山上的人们穿的鞋是一种笨重的毡靴,上面还用丝线绣着装饰性的花。波罗的海、西伯利亚以及我国西藏等地的人至今还穿着这种鞋。

罗马帝国时代人们脚穿什么颜色的鞋受到严格的规定:比如,只有当过地方行政官的人才可以穿一种样式特殊的红鞋。有钱人都在鞋上涂抹各种颜色,并往往用金银宝石作装饰。随着时光的推移,较为贫穷的阶层开始效仿。于是,因服饰花哨而臭名昭著的埃拉加巴卢斯便发布公告规定,除地位高的妇女——当然包括他本人——之外,任何人不得穿这类昂贵的鞋。皇帝奥勒利安极其讨厌涂上颜色的鞋,认为这种鞋脂粉气十足。所以他禁止男子穿红、白、黄、绿鞋,据说,当时纨绔子弟都喜欢这几种颜色。

13世纪,不列颠曾流行一种穿色情鞋的独特时尚。那时,一种叫“保莱因”的鞋深受人爱,上面有翘起的鞋尖,而且在几年时间内变得越来越长,最长的达到12英寸。鞋尖内填充头发或软木塞,以使之挺直不倒,同时还要用绳索将鞋尖拴在膝盖上,以免被绊倒。教会和国家同声谴责这种表现癖并制定新法律,将平民的鞋尖长度限定为6英寸,并规定贵族的鞋尖可以略长一些。

19世纪中叶,伊莱亚斯·豪引进缝纫机之后,开始用机器做鞋。在这以前,除了鞋的式样发生过变化外,做鞋的方式基本上没有任何变化。20世纪,由于天然皮革的短缺和工艺技术的进步,人们发明了人造纤维和能透气的人造革,这些材料也用来做鞋。

今天鞋的功能越来越多样化,除了用来保护双脚,除臭、保健、增高等方面的功能,也层出不穷。

欧洲有记载的最早的关于灰姑娘的故事,是意大利人乔姆巴迪斯塔·巴西尔在《故事集》(1636)中讲述的。根据那个故事,灰姑娘留下的,并不是什么拖鞋,而是一种像高跷的、用软木做的鞋衬。这种像高跟鞋的东西,是为了保护妇女在豪华舞会上穿的鞋,以免好鞋在过街的时候弄脏,还可以增加身高,以免裙子之类的衣物拖在地上弄脏。

纽约设计师晏托尼在20世纪20年代花了3年时间制造一批比羽毛还轻的鞋子。如果订金少于1000美元,他就不肯制作。单是西班牙美籍名媛丽迪夫人就订购了300双。有些鞋子用12世纪的天鹅绒制作,有些镶上花边,有些用锦缎或金银编织的薄纱制作。为了让晏托尼有理想木料去做鞋楦,丽迪夫人竟然收集起小提琴来。据另一位设计师比顿透露,晏氏做的鞋连鞋楦在内,重量还不如一根鸵鸟毛,轻盈至极。

虽然今天的人们越来越青睐天然材料,它的诞生与应用仍旧不可低估,因为是它化解了人类穿衣的难题——不是天然胜似天然——人造纤维的诞生在17世纪以前,人们所穿着的衣物,都是由天然纤维制成的。那时的富人们身着丝绸或毛皮制成的服装,穷人则大多身穿植物纤维制成的衣服。由于天然纤维产量有限,伴随着日益增长的人口,穿衣的难题越来越明显。1664年,英国皇家学会实验室的主任胡克博士在他的一本书中写道:“也许能找到一种方法来制造一种黏性的东西——这种东西经过网筛拉出后很像蚕吐出来的丝,也许比蚕丝更好。”18世纪的法国化学家雷欧米尔也预见到人造纤维的可能性。但直到19世纪,溶解木浆和其他物质并使其重新沉淀的方法实验成功,瑞士化学家安得曼才首次获得生产人造丝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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