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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发明11(1)

一部《卧虎藏龙》,讲述了一把宝剑惹起的江湖纷争;一部《英雄》,再现了盔甲装扮的雄武威仪。岁月流转——峥嵘遮不断——剑与盔甲的历史剑在东西方文学作品中都占有神圣的地位,纵横四海、仗义行侠的中国侠客,威风凛凛、侠肝义胆的欧洲骑士,都是剑的佩带者。可见剑的受欢迎程度。

说起剑的历史,真正的剑是青铜时代才出现的。人们在美塞尼的竖井式坟墓中曾发现了大约为公元前1650年的剑,其中的一个坟墓中就发现了90多把剑。许多剑的装饰和镶嵌都极其豪华,据推断是用于某些仪式的剑。大多数剑是又长又薄的轻剑,剑身长达1米多,这就是刺杀的剑。但是,人们也发现了一些在形状和尺寸上都更为有用的剑,其中一种剑身较短,有凸缘,柄较大,剑口较快,这些特征表明,这种剑既可以用于刺杀,也可以用于劈砍。

在大约公元前1350年前后,铸剑的工匠就懂得了在剑上增加棱纹和在剑柄处做“角”以增加剑的强度等工艺技术。近东和多瑙河流域的人们也仿制这种剑。希腊人使用的剑有好几种,虽然他们也有用于砍杀的单刃剑,但是大多数剑都用于刺杀。希腊的伟大诗人荷马虽说谈到过用银装饰的剑,但并没有谈及在战场上将士们如何使用普通的剑。很久以后,塔西佗在分析罗马人对于布立吞人的军事优势时说,罗马人之所以占有优势,是因为他们的剑是尖的,而且懂得如何使用这种尖剑。

中世纪后期出现了片甲,随着片甲的诞生,出现了长达1.5米以上的重型武器,它需要双手才能使用,既可以刺,也可以劈。最著名的是丢勒1512年的作品《马克西米连的胜利》中画的德国人挥舞的武器。还有一种称为“申奎迪”的意大利剑或匕首,迄今发现的该种武器各种长度的都有,剑柄处宽达5个手指。17世纪时出现了一种较轻的宽剑,同时还出现了一种单刃刀。后来的军用剑就是由单刃刀与东方的短弯刀发展而成的。

日本的长剑是造剑工艺中的佼佼者,它的铸造时间很长,剑身由熟铁打就,剑刃用含碳最高的钢制造,通常用死囚犯人来试剑。据说,一把做工较好的日本剑,如果从手中松开落下,会把漂浮在溪水上面的睡莲齐茬茬地切为两半。

按照经典作家的解释,战争是以暴力手段解决利益冲突的一种方式,战争的双方都以保存自己、消灭敌人为最高目标。因此,很久以前,人们就在探索如何保护自己的方法。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的初期,战争中就出现了用来保护头部的头盔和用来保护整个身体或部分身体的盔甲。梅塞尼的部队就穿着皮制的盔甲和护腿。公元前7世纪的时候,使希腊的战争样式发生巨大变化的重甲步兵则使用金属盔甲。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前胸和后背都穿片甲,常配以护腿和头盔。制作盔甲的材料一般是青铜和铁,把这些材料加工成薄片使用。保护身体的最重要的胸甲,是用带子或钩子连缀起来的金属薄片,可有效遮挡前胸和后背。

罗马时代盔甲的一个重要发展是引进了链式和片式的锁子甲,它由交错连接的金属环组成,有时缝缀在结实的亚麻布或皮革制品上。例如,中世纪的武士穿的全套锁子甲,有时做成上衣形式,在前胸固定;有时也做成衬衣形式。在诺曼底征服时代和接下来的二三百年中,这种盔甲在欧洲流行得极为广泛。锁子甲的缺点是没有刚性表面来把射到身上的箭反弹回去。可是,在中世纪的后期,铁制或钢制的片甲又逐渐时兴起来,由于技术水平的发展与提高,当时可以做成很好的金属片甲,穿起来很合身。到百年战争时期,骑马的武士通常都穿片甲,但是,由于这种盔甲相当昂贵,普通的士兵则穿要轻得多的护身甲。

在火药引进到军事领域内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战争中还在使用盔甲,不过此时的盔甲逐渐演变成了装饰品,而实际意义则越来越小。然而,盔甲经过改头换面仍然在战争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如步兵戴的钢盔和穿起来很轻的胸甲等。抗美援朝战争中的美国兵和北爱尔兰的英国兵就曾使用过这样的盔甲。

我国古代有不少关于剑的诗篇,如,“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贾岛《剑客》)“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尽管历史不容许假设,当我们今天面对它在过去和现在所不时燃起的战火,仍不禁要问——假如没有炼丹术——火药的诞生火药最早是中国人发明的,在西汉时期的道家典籍《淮南子》中就有关于火药成分之一——硫磺的记载。在《神农本草经》中,硫磺和硝石被作为可治病的上品药物列了出来。西汉时淳于意还曾用硝石治疗王美人的疾病。炼丹家们又在他们长期的炼丹实践中将硝石、硫磺、雄黄和松脂、油脂、木炭等材料不断地混合、煅烧,这就使火药的发明成为必然。

炼丹家们还对硫磺的各种特性进行了“实验”观察和研究,他们发现,硫不仅能和铜铁起化合反应,而且能制伏神奇的水银(汞)。硫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很容易着火,跟空气中的氧起化合反应,这使人们很难制伏它。古人为了驯服它这种暴烈的性格,就尝试着对硫磺进行“伏火”处理。

所谓“伏火”原本也是一种治疗疾病的方法,炼丹家们根据中医理论中的阴阳、五行和脏象经络之说,认为硝石和硫磺都是阳物(因为它们都能着火),会有阳火之毒,能败人五脏。为了使人服食之后不仅没有任何毒性,而且能滋润五脏,使人体内五脏之气和合混融,助益长寿,就必须设法制伏火毒,这就是“伏火”。“伏火”的具体方法也很简单,就是“以毒攻毒”,用火烧一下,火毒也就自然被消除。当然也还有其他的伏火法,而只有一种伏火法对火药的发明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关于黑火药配方和燃烧的最早记载,出自唐代初年著名中医、“药王”、养生家兼炼丹家孙思邈所著的《丹经内伏硫磺法》一书。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关于轻工业火药原始配方的记载。它描述了对硫磺的伏火方法:把沙罐或销银锅埋进土里,罐口或锅口与地面齐平,周围要用土夯实,把硝、硫各二两放进去。然后用火烧皂角子三杖,不要烧成灰,而烧成炭就行,再一个个放入罐或锅中。这时,刚刚烧过的皂角子带着余火与硝石和硫磺接触,硝和硫就会自动燃烧起来。等待焰烟冒完之后,用木炭堆到罐口上加热,就得到了一服黑火药的配方。这里,黑火药的三种主要成分都已齐备:硝、硫和炭。只因为炭没有研碎,未与硝、硫充分均匀混合,因此反应不够剧烈。加之“伏火”的目的在于防止和避免发生剧烈的燃烧和爆炸,一些措施也只使反应出现燃后冒出紫青焰火的结果。后来,人们逐渐从避免爆炸到有意识地利用爆炸,摸索出各种黑火药的配方,形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黑火药体系。

在孙思邈之后,唐代一位叫郑思远的炼丹家撰写了一部《元真妙道要略》的书,其中记载着这样的一种火药制法:“以硫磺、雄黄合硝石并蜜烧之。”就是用硝石、硫磺、雄黄和蜂蜜在一起烧炼。因为蜜作为有机物,含有丰富的碳元素,它又是半液体的流质物,能够和硝石、硫磺充分均匀地混合,烧炼时会突然起火爆炸。烈焰猛烈冲起来,烧坏了人的双手和面部,并冲上屋顶,烧毁房梁。这表明,充分均匀混合的硝、硫和炭能够发生剧烈的爆炸反应。至此,黑火药的典型配方和它的巨大威力就被中国人掌握了。

其实,在炼丹炉中发现这种爆炸现象,要比这一发明和发现的记载早得多。《太平广记》一书就记载着这样的事,隋朝初年,一个叫杜子春的人去拜访一位炼丹老人,半夜时被一声巨响惊醒,看到炼丹炉有“紫烟穿屋上”,房屋顿时着起火来。这很可能是炼丹时配制药方,无意识地造成火药配方,不小心引起的燃爆现象。

火药就这样诞生了,它和中国古代人民发明的指南针、造纸术和雕版印刷术一同,为人类文明做出重大贡献。“四大发明”至此已基本完成。

火药在世界历史上作用巨大。马克思说:“火药把中世纪的骑士阶层炸得粉碎,从而奠定了人类进入资本时代的社会阶级基础。”恩格斯也说:“火药和火器的采用决不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是一种工业的,也就是经济的进步。”它夺去了古今中外有名无名的众多生命,至今仍是文学影视津津乐道的题材要素。它的魅力无法阻挡,它的威力也自然不容忽视——战场上的铿锵玫瑰——枪家族史话火药诞生以后,在军事上不断得到应用,到元代,中国就已出现了用铜铸的管式火炮,叫做“火铳”,明朝时则出现了小型手铳,即手握的手枪,这类武器表面看像竹节钢鞭,腔内则装有火药和碎铁渣,近可做鞭子,与敌人搏斗,远可点燃火药,用碎铁渣轰击。

1510年,奥地利的科尔纳发明了来福枪,这项发明在军事科技史上有里程碑意义,但当时由于一些巫师的歪曲宣传,人们把它看成了“魔鬼”的武器。有趣的是,1547年3月,德国的一位大主教为了证实这种看法,特地举办了一场比赛,最后声称人不能使用魔鬼的武器。

随着军事科技的日益发展,各种后膛枪的发明不断出现。当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防止爆炸时产生的气浪冲向开枪者的面门,解决方法是使用一个独立的声管,把炸药和弹头密封在一起。

1800年,在人们发现了一种敏感的能用来起爆火药的镭汞后,各种各样的发明接踵而至:苏格兰一个名叫福赛思的牧师和一个名叫肖的风景画家发明了撞击引爆和铜雷管;瑞士一个名叫鲍利的工程师发明了一种独立的弹药筒;普鲁士军械工人德雷泽则造出了被他自己称为“针枪”的步枪,这种枪使用一种纸弹药筒,内有一颗雷汞弹丸,位于装药和弹头之间,扣动扳机,一根长撞针便从弹药筒的底部穿过,插入炸药,刺穿雷管。1864年至1866年,普鲁士军队普遍装备了这种性能优良的德雷泽枪,随即威力大增,先后击败丹麦和奥地利军队,震惊整个欧洲。

1866年8月30日,法国军队根据法兰西帝国的法令,装备了夏斯波步枪。夏斯波当时是莫泽格兵工厂的检验员,他研制出了一种带有闭锁式枪机的步枪。这种枪的弹壳用纸和细绸布制成,起爆管内装有底火,撞针比德雷泽步枪的撞针更短,也更牢固。它的口径缩小到11毫米,弹丸弹道较直,有效射程为1200米,超过德雷泽步枪600米。枪机端头装有一个较厚的橡胶密封圈,枪机闭锁后压紧,确保了良好的密封性。柏塞麦发明了酸性转炉炼钢法以后,夏斯波步枪开始全部采用这种新钢材。枪管不再用铁板锻造,而改用钢条钻孔加工方法制造。该种步枪每分钟的射速为七八发枪弹,因而在1870年的普法战争中大显了一番身手。

19世纪90年代出现的冲锋枪又称手提机关枪,它是介于手枪和步枪之间的一种使用手枪子弹的轻型自动作战武器。冲锋枪的枪管长于手枪又短于步枪,弹匣容量较大,具有轻便和火力密度大的优点。

第一枝冲锋枪是由意大利的维拉·佩罗萨发明的,批量生产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事。1917年,德国人在前线试用柏格曼冲锋枪,尽管该型冲锋枪的弹仓存在某些缺陷,但其性能良好,每分钟可以发射400发子弹,在战斗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还设计和制造出了MP冲锋枪,在1939年的时候,德国军队是惟一装备有冲锋枪的军队,这使德军在某些战斗中占有明显优势。为了对付德军,盟军很快作出了反应。1942年,英国出现了兰彻斯特冲锋枪和斯坦斯冲锋枪,美国则设计出了被称为“注油器”的M3型冲锋枪。尽管这些冲锋枪是为适应快速生产的需要,构造简单,但其作战性能还是令人满意的,所以很快开始批量生产。这样,盟军终于扭转了战争初期的被动局面,赢得了战场上的火力优势。战后,冲锋枪经过改进,性能进一步提高,也造得越来越精致。目前,各国军队使用的冲锋枪不下40多种,这些冲锋枪各具特色,各有所长,成为普遍使用的一种有效武器。

重机枪是地面作战中火力最强的一种武器,最初的发明者是美国工程师马克沁。1881年,当马克沁在巴黎时,一位美国同胞对他说:“如果你想赚大钱的话,你得搞点发明,使欧洲人互相残杀。”1883年,马克沁真的发明出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重机枪。1887年,马克沁带着他的发明到俄国的彼得堡进行试验,结果半分钟就打完了300发子弹。1903年,马克沁和维克斯对马克沁机枪又作了改进,使其重量稍有减轻,威力更大,之后这种枪被称为维克斯机枪。马克沁机枪曾被用于日俄战争,这使他像他的同胞所说的那样发了一大笔战争财。日俄战争后,俄国设计师又对马克沁机枪进行了改造,以钢件代替了青铜件,将笨重的枪架换成了索克洛夫式枪架,整个重量一下子减轻了23,形成俄国1910式重机枪。20世纪初期,重机枪在战场上曾发挥了某种“主宰”作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它杀死了无数的欧洲士兵,却没有伤及美国人的一根毫毛。

重机枪发明出来时采用水冷方法降温,枪管几乎被包在一个套筒里,套筒里装着水,这使枪的重量达66千克,妨碍了作战时的机动灵活。从1940年起,前苏联武器设计师郭留诺夫开始设计新式重机枪,他把枪管由水冷改为气冷,即在连续发射500发子弹后,迅速换上备用枪管,使换下的枪管在空气中自然冷却。这一改进使重机枪的重量减轻了26千克,在卫国战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这种枪也被命名为郭留诺夫重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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