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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三)

对于公孙鞅的这种不利情况和潜在的危机,不是没有人提醒过他,但那时候他大权在握,已经听不进去这些金玉良言了。

当时一位名士赵良来公孙鞅家里串门儿,公孙鞅正为自己的改革成绩沾沾自喜,就问赵良:“子观我治秦孰与五大夫贤?”你看看我现在治理秦国的手段,和当年的五大夫百里奚谁更高明?

赵良知道他这人下手比较狠,心里想想还准备多活几年,就先请尚方宝剑,说:“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可乎?”一千个人在你面前拍马屁,不如一个人在你面前说真话,所以我希望你能让我说点真话,但你可不能发飚,动刀动枪的,行不?公孙鞅心想这人胆儿真小,就说你别怕,放心说吧,我保证不打死你。

赵良说:“五大夫,荆之鄙人也,穆公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一救荆祸。其为相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五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音冲)者不相杵。”

五大夫百里奚,原来不过就是楚国的一个小老百姓,秦穆公把他从一个放牛的农民变成国家公务员,甚至安排到******总理这个级别的位置上,全国人民都得仰望他。他做国相六七年间,向东征服了郑国,三次扶立晋国国君,一次拯救楚国的危难,功劳老大了。

但他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官,累了从来不坐车,热了从来不打伞,哎……您别想了,让秘书什么的打伞他就更不会了。老奚下基层视察,人家从来不开大排量轿车,不搞前呼后拥,不让小学生拿着塑料花儿弄什么“欢迎欢迎热烈欢迎”之类的仪式。等他去世的时候,秦国举国上下,男女老幼都失声痛哭,小孩儿都不唱歌了,连舂粮都得蔫悄儿的。

“今君之见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其从政也,凌轹(音历,碾过)公族,残伤百姓。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数者,非恃德也。君之威若朝露,而尚贪商於(音愚)之富,宠秦国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

现在再瞧瞧您!当初是通过贿赂宠臣景监才得到晋见秦王的机会。等您当权了,就开始欺凌贵族,残害百姓。现在公子虔已经有八年不出家门儿了,祝欢也被你宰了,公孙贾脸上还被你刺了小乌龟,你就作吧!《诗经》说:得人心才能兴旺,失人心必定完蛋。之前说这几件事儿,我可没看着您哪儿得人心了。

接着说,您看您出门儿那阵仗,后边儿是一装甲车的特种兵,身边是中情局的精锐特工,左右两边跟着荷枪实弹的海豹突击队,这里边少一样儿,您都不敢出门儿!《尚书》说:靠德行的人才能发达,靠武力的人必定灭亡。你上边这种情况儿可不象是靠德行啊。

要我看,商君你现在的威势,就象早晨草叶上的露水一样,只要太阳一出来就灰飞烟灭了!可您却还在贪恋商於的富庶,秦国的权力,继续积攒人民的怨恨。您也不想想,秦王都多大岁数儿了?他要是一旦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秦国上上下下想要拿您的脑袋当球儿踢的人还少吗?

公孙鞅听完刚想翻脸,忽然想起来自己答应过人家不准生气的,只能呵呵一笑:赵桑,你说的很好。白白!

《通鉴》说:“商君弗从,居五月而难作。”公孙鞅听不进去赵良的话,结果只过了五个月就大难临头了。

这个被称为“天资刻薄”的人,一生当中不知道以刑罚之名,杀了多少该杀和不该杀的人,这个数字估计永远不会有答案了。人说世易时移,山水相逢,就是这位讲求以严刑治国的人,最终在死后也遭受了世间最严酷的刑罚——车裂之刑。当时,公孙鞅在黾池兵败被杀,魏惠文王下令将他的尸体五马分尸,街头示众,以告诫天下。

执行了一辈子严刑,最终身死于严刑之下。得其所哉?失其所哉?

(三)

名于法,辱于法。

公孙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其强调以法治国,法律制定极为详尽和严格,而且要求所有的人,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贵族士大夫,都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国家制定的律法。

《资治通鉴》中有过两个小段描述,非常有意思,从中可以看出公孙鞅的立法思想和执法标准。

一段是刚开始实行新法时,说“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意思是新法颁布一年,秦国各地的民众都到首都来控诉新法的不方便,掐指头算算,足来有上千人之多。

另一段是在新法执行十年后,当时秦国已经被治理得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乡邑大治。这时,“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说原来那些满世界说新法不方便的人,又突然都跳出来说这个法令好啊,实在是太方便了!

公孙鞅对待这件事的处理原则很明确,就是:我不允许你说新法不好,同样,也用不着你说好!

他对秦孝公说:“此皆乱法之民也”,这些都是破坏法律的刁民!于是下令,把他们统统全部都流放到边境去住。从此以后,秦国的老百姓都明白现行的法律只可以遵守,却不可以评价。就再也没人敢议论法令的是非了。

公孙鞅认为,被法令管理的人,是根本没有资格来讨论法令的对与错,是与非的。

在他初来秦国,还未实行变法时,曾和秦孝公坐而论道,说过一个立法观点,他说:“夫民不可以与虑始,而可以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大概意思是对普通百姓你不能和他们研究该怎么做,只要以后和他们享受成果就可以了;道德高尚的人注定和普通人走不到一起,成就大业的人也绝不能按普通人的思维和想法办事。

他还说:“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聪明智慧的人制订法律政策,愚昧落后的人只能被现有的法律政策所约束;贤能的人会因时代变换进一步完善礼教,而平庸的人才会永远拘泥于此。

在我看来,这个观点还是有一定正确性的。

一个普通人的出发点,永远是从个人、自身的局部利益出发,而不会去考虑国家、社会和整体的利益大局,一旦法律对他不利,他就要站出来提出反对和抗议。而法律是严肃的,如果任由这些人对正在实行的法律指手划脚,说东道西,品头论足,那么必然会造成法律执行的不利和执法工作的混乱。

公孙鞅通过严格施行新法,树立了新法在秦国的地位,也使他个人荣誉登上了巅峰。

可是,在他人生的最后时期,他竟然被自己所施行的新法大大折磨了一回,并且无可挽回的被推向生命的悬崖和深渊。我不知道,他如果能够未卜先知,预料到这么一天,他是不是还会那么认真、那么严格地推动和执行他自己一手建立的法律体系?

《史记》中载,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渭然而叹曰:“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

公孙鞅在新任秦王上台后,被秦国通缉,连夜逃到秦国边境,又困又累,想找个宾馆住下。宾馆的大堂经理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公孙鞅,跟他说不行啊老板,我们商君的法律规定老严格了,没有身份证的绝对不让住,你这没证儿住了要是被派出所发现,我还得跟着负连坐的责任呐!

公孙鞅听了心里那叫一个堵得慌,不由叹了口气,说好么,变法变法,变了半天竟然害到自己头上来了,这都什么事儿嘛。

成名于严格执法,受辱于执法严格。按照当代法律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公孙鞅作为法家的一代宗师,我倒觉得,他败于自家所建立的法律制度规定之下,其实,正是他作为法学大家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四)

得于信,失于信。

公孙鞅在没有开始变法前,先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其中至关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取得人们对他的信任。

这个取信于民的故事大家其实都知道了,就是“徙木取信”:他在都城南门集市放了一根三丈多长的金箍棒!不对哈,是一根大木杆!实在是气氛太压抑了,稍微活跃下。然后他下令,谁能把它拿到北门,就给发一百块钱。当时大伙儿还不了解他,都说这人谁啊?看着傻乎乎的,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吧!他说搬根杆子就给一百块,谁知道真的假的?不过大伙儿反正也没事儿,权当看耍猴儿了,就都笑嘻嘻地瞧热闹,谁也不站出来。

公孙鞅见没人理他,就又开始抬价,二百!没人。五百!还没人!那出一千!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时候一老哥儿看不下去了:哥身体倍儿棒,扛根杆子算什么,你给钱哥这回就赚了,你要实在不给,咱就当免费去健身房出汗了呗。他挺身而出,把杆子从南门扛到了北门,结果立刻收到千元现金。大伙一看公孙鞅这人挺靠谱,说话真算数,就都吵吵还要搬杆子。

公孙鞅说美的你们,再搬我不破产了,要搬就搬城门楼子吧!但是因为上笔钱给了,人们一传十、十传百的,都知道公孙鞅有钱,还说话算话,他的信誉也就基本建立起来了。

司马光通过这件事受到了启发,并且“臣光曰”了挺长的一段议论,中心我看就是这么几句:“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说信誉是君王的宝贝啊,国家靠人民保卫,人民靠信誉维护,没有信誉人民就不听你的,人民不听你的国家肯定就会乱套了。

公孙鞅通过取得人民的信任,一步一步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最终实现了变法强国的理想,政治事业和个人荣誉都达到了巅峰。可是,在他人生中却有一个巨大的污点,这个污点——偏偏就是失信于人,这实在让人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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