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有何联系?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对于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将其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 000万元。其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而实收资本是会计账户上的一个科目,是企业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会计上一般是非股份有限公司才用到“实收资本”这个科目。
注册资金没到位如何记账?
举例说明:甲公司成立了一个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投入的资本还差一点未到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已领到了。这种情况的分录应如何处理?
甲公司的这种情况属于资本金不到位的问题。现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可以分期付足,但是第一次注入的资金必须得满足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才可以领取到营业执照。所以甲公司应该实际收到多少就计入多少实收资本。
税后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如何处理?
举例说明:甲公司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由几个股东出资100万元成立。2006年税后利润100万元。经全体股东决定,把税后利润100万元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甲公司需要缴什么税吗?税率为多少?另外,办理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哪些程序?账务上如何处理?
企业以税后利润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其实质是企业将税后利润在股东间做利润分配,股东以分得的利润再对公司进行投资,增加注册资本。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在将利润分配给股东时,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办理增加注册资本时,公司应先去工商部门办理入资手续,变更工商执照,然后再变更税务登记。
账务上应进行如下处理:
分配税后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代扣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怎样办理银行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的开设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1)基本存款账户的当事人资格条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外国驻华机构;社会团体;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外地常设机构;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承包户和个人。
(2)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所需的证明文件。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基本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该账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印鉴卡片上填写的户名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同时要加盖开户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出纳人员三枚图章。印鉴卡片是单位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据,银行在为单位办理结算业务时,凭开户单位在印鉴卡片上预留的印鉴审核支付凭证的真伪。如果支付凭证上加盖的印章与预留的印鉴不符,银行就可以拒绝办理付款业务,以保障开户单位款项的安全。
2.一般存款账户的开设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1)一般存款账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证明文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2)一般存款账户设置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该账户。
3.临时存款账户的开设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1)临时存款账户设置的条件和所需的证明文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外地临时机构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出具当地有权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2)临时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设此账户。
4.专用存款账户的开设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1)专用存款账户设置的条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开户银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该账户。特定用途的资金范围包括:基本建设的资金;更新改造的资金;其他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2)所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存款人须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国家有关规定的文件。
(3)专用存款账户开立的程序。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
怎样清查银行账户?
为了防止记账发生差错,正确掌握银行存款实际数额,企业应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对银行存款进行清查。
银行存款清查的方法,是企业定期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同开户银行传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时,首先要剔除未达账项的影响。所谓未达账项,是指由于企业与银行取得有关凭证的时间不同而发生的双方记账时间不同,即发生的一方已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事项。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收款入账,而银行尚未收款入账。
如企业已将销售产品收到的支票送存银行,但对账前银行尚未入账。
(2)企业已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付款入账。
如企业开出支票购货,并已根据支票存根入账,但银行因尚未接到支票而未入账。
(3)银行已收款入账,而企业尚未收款入账。
如银行收到外单位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货所支付的款项并入账,但企业因尚未收到银行通知而未入账。
(4)银行已付款入账,而企业尚未付款入账。
如银行已经代企业支付了水电费,但企业因尚未收到凭证而未入账。
上述(1)和(4)两种情况,会使企业账面的存款余额大于银行对账单的存款余额;(2)和(3)两种情况,会使企业账面的存款余额小于银行对账单的存款余额。
为了排除未达账项的影响,检查双方账目是否有误,企业需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例”某企业20××年6月末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为48 650 元,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为45 380元。经逐笔核对,查明有下列未达账项:
①企业于月末送存银行的转账支票5 800元,银行尚未入账。
②企业开出的转账支票480元,持票人尚未送存银行,银行未予销账。
③向购货单位收取的销货款3 680元,银行已收妥入账,企业未收到银行收账通知,尚未入账。
④银行已经代企业支付了当月水电费1 630元,但企业尚未收到付款凭证从而未入账。
根据上述未达账款,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支票结算怎样办理?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现金支票是开户单位用于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凭证;转账支票是用于同城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或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凭证。实践中没有普通支票。
支票结算仅限于同城或指定票据交换地区使用,可用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以及其他款项结算。凡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经开户银行同意,均可使用支票结算。
下面分别介绍一下具体的结算程序:
1.现金支票结算程序
(1)开户单位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时,由本单位会计人员签发现金支票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
(2)开户单位用现金支票向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现金时,由付款单位会计人员签发现金支票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和注明收款人后交收款人,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并按照银行的要求交验有关证件。
2.转账支票结算程序
付款人按应支付的款项签发转账支票后交收款人,凭支票存根贷记“银行存款”的账户,借记对应账户。收款人审查无误后,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支票一并送交本单位开户银行,经银行审核无误后,在进账单回单上加盖银行开户银行印章,退回收款人,作为收款人入账的凭据,收款人据此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对应账户。另一联和支票银行留存,作为划转款项的记账凭据。
支票金额比增值税发票金额小时怎么办?
如果发票金额50 160,实际收50 000,那么160元可否作财务费用?
可以通过销售折扣解决问题。销售折扣也称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这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但如果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银行汇票怎样办理?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银行汇票适用于异地单位、个体经济户、个人之间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凡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个体经济户和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个人,都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汇票,而且也都可以受理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结算经过承汇、结算、兑付和结清余额等步骤,具体结算程序如下:
(1)汇款人委托银行办理汇票。
(2)银行签发汇票。
(3)汇款人使用汇票结算。
(4)持汇票进账或取款。
(5)通知汇票已解付。
(6)结算划拨。
(7)结算汇票退还余额。
商业汇票怎样办理?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前者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后者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适用于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三资企业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其他法人和个人不得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就此两种商业汇票结算程序介绍如下:
1.商业承兑汇票
(1)签发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可由收款人签发,也可由付款人签发,汇票签发后,第三联由签发人留存备查,第一联由付款人(即承兑人)留存,第二联汇票由付款人(即承兑人)在承兑栏加盖预留银行印章,并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字样,以示承兑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
(2)承兑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3)委托收款。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手续,收款一般采取的是委托收款方式。
(4)收款人开户行将凭证和汇票传递给付款人开户行。
(5)到期兑付。付款人应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前积极筹措款项,于到期日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
(6)银行划拨款项。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传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商业承兑汇票后,将款项划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
(7)收妥入账。
2.银行承兑汇票
(1)出票(指由收款人签发)。
(2)申请承兑并签订承兑协议。
(3)同意承兑。
(4)送交银行承兑汇票。
(5)到期交付票款。
(6)到期日前委托银行收款。
(7)承兑银行将款项拨给收款人开户行。
(8)收款人收妥票款入账。
本票结算怎样办理?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其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按其金额不同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两种。银行本票适用于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在同城范围内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
定额银行本票一式两联,第一联为签发银行结算本票时,做付出传票;第二联由签发银行留存,结算本票时做传票附件。
不定额银行本票只有一联,由签发银行盖章后交申请人以办理转账结算或取现。
银行本票的结算程序,包括签发本票和款项结算两个阶段。
1.签发本票阶段
(1)申请办理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详细填写收款人名称、金额、日期等内容,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如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还应填写“现金”字样,然后送本单位开户银行(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人办理银行本票时,应先将现金交银行会计部门,办理领取银行本票手续)。
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单位或个人留存,第二联为签发行办理本票的付款凭证,第三联为签发行办理本票的收款凭证。
(2)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在收妥款项后,据以签发银行本票。申请人取回本票后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需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加盖印章,不定额银行本票用压数机压印金额,将银行本票交给申请人。
2.款项结算阶段
(1)申请人持银行本票可以向填写的收款单位或个体经济户办理结算。
(2)收款人收到付款人交来的银行本票,经审查后,填写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收到的银行本票,交本单位开户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手续。收款人为个人的,也可以持转账的银行本票经背书向被背书人的单位或个体经济户办理结算,具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向银行支取现金。
(3)收款开户行收妥入账,并通知收款人。
(4)银行间办理划拨。
委托收款方式怎样办理?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根据凭证传递方式不同,委托收款人可分为委邮和委电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公用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水电费、邮电费、煤气费、公房租金等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无论是在同城还是异地,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
具体委托收款结算的程序如下:
1.两方交易,直接结算程序
其结算程序如下:
(1)付出商品或劳务供应。
(2)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
(3)接收委托回单。
(4)收款人开户银行将“委托收款凭证”传递给付款人开户银行。
(5)通知付款。
(6)划拨款项。
(7)通知已收到。
2.三方交易,直接结算程序
所谓三方交易,是指批发单位、销货单位、购货单位都不在同一地,批发单位委托销货单位直接向购货单位发运商品,而货款则由批发单位分别与购销双方进行结算的一种做法。
其结算程序如下:
(1)销货单位向批发单位的购货单位发货。
(2)销货单位填写两套委托收款凭证委托银行收款(其中一份以批发单位名义向付款人收款,一份以本单位名义向批发单位收款)。
(3)销货单位开户行向购货单位开户行传递委托收款凭证。
(4)销货单位开户行向批发单位开户行传递委托收款凭证。
(5)购货单位开户银行通知购货单位付款。
(6)批发单位开户银行通知批发单位付款。
(7)银行间划拨款项。
(8)收款通知。
3.代办发货结算程序
所谓代办发货,是指销货单位与代办发货单位不在同一地,销货单位与代办发货单位订立代办发货委托收款合同,由销货单位委托代办发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发货,并由代办发货单位、代销货单位办理委托收款手续,向购货单位收款。
其结算程序如下:
(1)代办发货单位发货。
(2)代办单位向开户银行提交代办委托收款凭证。
(3)受理委托回单。
(4)代办发货单位分别向销货单位开户行和购货单位开户行传递委托收款凭证。
(5)代办发货单位移交委托收款回单。
(6)购货单位开户行通知购货单位付款。
(7)购货单位同意付款。
(8)银行间划拨。
(9)款项入账通知。
4.代理收货结算程序
所谓代理收货,是指购货单位与代理收货单位不在同一地时,购货单位应率先将代理收货单位通知销货单位。销货单位向代理收货单位发货后,填制委托收款结算凭证送交开户银行向购货单位收款。
其结算程序如下:
(1)销货单位向代理收货单位发货。
(2)销货单位向开户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
(3)传递委托收款凭证。
(4)购货单位开户行通知购货单位付款。
(5)购货单位同意付款。
(6)银行间划拨。
(7)款项入账通知。
托收承付方式的结算怎样办理?
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其结算程序如下:
(1)收款人发出商品。
(2)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
(3)收款人开户行将托收凭证传递给付款人开户行。
(4)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人承付。
(5)付款人承认付款。
(6)银行间划拨款项。
(7)通知收款人货款收妥入账。
汇兑方式的结算怎样办理?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根据凭证传递方式不同,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汇款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汇兑适用于异地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
其结算程序如下:
(1)汇款人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汇款。
(2)银行受理退汇回单。
(3)银行间划拨。
(4)收款人开户银行通知收款人汇款已到。
信用卡方式的结算怎样办理?
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专营机构签发,可能约定银行或部门存取现金、购买商品及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信用凭证。持卡人可以同城和异地凭卡支取现金、转账结算和消费等。信用卡在国外运用较为广泛,我国信用卡业务仍处于发展阶段。
当持卡人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持卡人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件一并交特约单位
如果信用卡属智能卡、照片卡可免验身份证件。特约单位不得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
2.特约单位应审查信用卡
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时,应审查下列事项:确为本单位可受理的信用卡;信用卡在有效期内,未列入“止付名单”;签名条上没有“样卡”或“专用卡”等非正常签名的字样;信用卡无打孔、剪角、毁坏或涂改的痕迹;持卡人身份证或卡片上的照片与持卡人相符,但使用智能卡、照片卡或持卡人凭密码在销售终端上消费、购物,可免验身份证;卡片下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的签名和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
3.办理结算手续
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审查无误的,在签购单上压卡,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用途、持卡人身份证件号码、特约单位名称和编号。如超过支付限额的,应向发卡银行索取并填写授权号码,交持卡人签名确认,同时核对其签名与卡片背面签名是否一致。经审查无误后,对同意按经办人填写的金额和用途付款的,由持卡人在签购单上签名确认,并将信用卡、身份证件和第一联签购单交还给持卡人。特约单位在每日营业终了,应将当日受理的信用卡签购单汇总,计算手续费和净计金额并填写汇总单和进账单,连同签购单一并送交收单银行办理进账。收单银行接到特约单位送交的各种单据,经审查无误后,为特约单位办理进账。
如何处理短期借款业务?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内的各种借款。这部分借款是用来弥补企业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的不足而向外筹借的,因为其还款期较短,一般情况下这种借款的数额也比较小。企业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在增加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同时,增加“短期借款”科目的金额。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一般在月末进行预提,记入财务费用。
“例”企业5月1日向银行借入为期4个月的短期借款200 000元,借款利息按季结算,月息5‰。账务处理如下:
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200 000
贷:短期借款200 000
5月末和6月末预提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200 000×5‰)1 000
贷:其他应付款1 000
7月末结算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 000
其他应付款2 000
贷:银行存款3 000
8月末还本付息:
借:短期借款200 000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1 000
贷:银行存款2 01 000
如何核算长期借款及利息?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借入的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归还时,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长期借款”科目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长期借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
“例”甲公司从银行取得周转借款800 000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8%,按复利计算,每年计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入的款已存入企业的开户银行。
① 取得借款时,银行将借款直接划归企业的银行存款账上,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800 000
贷:长期借款800 000
② 第一年年末计算利息,并把利息计入当年费用,计算损益,记入“财务费用”账户,同时长期贷款也增加。
第一年利息=800 000×8%=64 000(元)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64 000
贷:长期借款64 000
③ 第二年年末计算利息时:
第二年利息=(800 000+64 000)×8%=69 120(元)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69 120
贷:长期借款69 120
④ 第三年年末计算利息时:
第三年利息:(800 000+64 000+69 120)×8%=74 649.60(元)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74 649.60
贷:长期借款74 649.60
⑤3年后到期还本:
3年累计利息=64 000+69 120+74 649.60=207 769.60(元)
应归还的本利和:800 000+207 769.60=1 007 769.60(元)
借:长期借款1 007 769.60
贷:银行存款1 007 769.60
“例”某机床厂为了建厂房和组装生产流水线,从银行取得期限为3年的长期借款2 30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然后,用这笔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价款共2 270 000元,工程完工前,银行通知应付借款利息为382 720元。完工日到还款日之间的利息为214 617.6元。当借款到期时,机床厂用银行存款归还了本金和利息。那么有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 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2 300 000
贷:长期借款2 300 000
② 支付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2 270 000
贷:银行存款2 270 000
③ 工程完工前的应计利息:
借:在建工程382 720
贷:长期借款382 720
④ 工程完工,结转成本:
借:固定资产2 652 720
贷:在建工程2 652 720
⑤ 工程完工后的应计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214 617.6
贷:长期借款214 617.6
⑥ 到期归还借款本息:
借:长期借款2 897 337.6
贷:银行存款2 897 337.6
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纳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不仅包括上例的固定资产,还包括需要通过相当长的生产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有些以船舶、大型设备为生产产品的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就应计入存货成本。
将银行借款转贷给关联企业使用,如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
举例说明:假设甲企业经济效益很好,企业信誉度较高,很容易到银行办理融资。请问:甲企业可否通过融资,再将融资款付给其他单位使用或者给其关联单位使用?若可以怎样进行账务处理?若不可以,为什么?
根据我国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可以借贷款,如果企业有闲置资金可以委托银行放贷。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之间的借贷款行为却是十分普遍。单位从银行取得的借款转贷给其他单位或关联企业是可以操作的。账务处理为:
借出款项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
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也可以按下述方法处理:
企业取得的利息需缴纳5%的营业税: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根据国税发[2002]13号文件规定,如果属于“统借统还”业务,收到的利息可以不缴纳营业税。统借统还业务是指总公司统一向银行贷款,然后以全部金额按照计划全部拨给子公司使用,并按照银行的贷款利息向子公司收取,由总公司统一偿还。“统借统还”业务需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如果借款方支付的利息超过了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如果是贷给关联企业,则借方取得的借款额不能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超过部分计算的利息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何贴现和转让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以获得资金。票据贴现的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月数÷12)
对于无息票据来说,票据的到期价值就是其面值。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实付贴现金额按到期价值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期限。
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适用于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或“短期借款”科目(适用于不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时(限适用于贴现企业没有终止确认原票据的情形),应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应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
“例”20××年5月2日,企业持所收取的出票日期为3月23日、期限为6个月、面值为11万元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到银行贴现。假设该企业与承兑企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银行年贴现率为12%。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其贴现天数144天(30+30+31+31+23-1)。
贴现息=110 000×12%×144÷360=5 280(元)
贴现净额=110 000-5 280=104 720(元)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4 720
财务费用5 280
贷:应收票据110 000
应收票据的转让是指持票人因偿还借款等原因,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人的业务活动。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签字人称为背书人,背书人对于票据的到期付款负有连带责任。
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用银行存款支付内退人员工资怎样入账?
举例说明:实行工资挂钩企业的内退人员的工资是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列支,还是在“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单位内退人员的工资不能包含在工资总额内,而应当在“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