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闰五月,又遇上几百年难得一见的日全食,不知是不是这些影响了天气,总之,七月,热得可以死人。
只是机场里却比天气还要热燥,全身包裹的比阿拉伯妇女还严实的Liza,摘掉帽子、眼镜和口罩后,俨然变得了另一个人,俏皮清纯的短发,甜美的面容,举手投足间都有一股明星范儿,不亏是超级人气王。
她的那些粉丝黑压压地一片,在机场里欢呼呐喊,连机场的保全人员都出动,在维持秩序。
方星辽赶到的时候,艾灵已经被粉丝团团围着,那不是一个人的移动,而是一群人的移动,让人不由自主地赞叹其声势浩大,她用细瘦的肩膀往人堆里挤,但强大的肉盾却将所有的漏隙都挡住,就算她把自个儿压扁了也塞不进去。
见此情形,她心一横,索性后退了向步,远远地借势往前冲,撑住一个人的肩就往上跳,类似于玩跳人马的那种游戏。虽然在人群的外围没有突破口,但人群里人与人的站位之间却是有空隙的。
于是,便有一道奇异的景观出现——
远观蹿动的人头堆里,有一个颗人头,像弹性超好的乒乓球一般,不停地跳起来,又沉下去,又跳起来,又再沉下去,乒乓头挤到被粉丝团团簇拥得寸步难行的明星艾灵身边,不一会儿的工夫,又随着移动的人流,被挤了出来。但是,那颗乒乓头却异常强悍地又用相同的方法跳着挤了进去,靠近到艾灵身边不久又被挤出来,如此周而复始,百折不挠。
“艾灵,我很喜欢你,帮签名吧!”
方星辽拨开自带的蓝色水荧笔,拉着T恤的衣角,嚷嚷着向艾灵喊着。事实上,她已经冲起来五次,签了三名,落得满背的签名了,只不过被粉丝簇拥的艾灵,根本分不清谁是谁,几乎是谁的笔晃在她的手边,就帮谁签了名。
艾灵分不清,但她身边的那一团最忠实的核心粉丝,却早已盯着方星辽后背上那三个蓝莹莹的签名,几个人鼓动着,七手八嘴地揪着方星辽的衣角,将其往人群外面丢掉。
“妈妈呀!”被扔出来的人一屁股坐到地上,痛得龇牙咧嘴,右手撞在坚硬的物体上,阵阵发酸,她甩啊甩啊,想缓解不适感,却不想突然被人擒住。
她下意识地抬头,看见一位穿着白衬衫用牛仔裤的高个男生,他带着茶色的墨镜,双手插着裤袋,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虽然隔着一层镜片,但那股低气压仍然让她不由自主地打个了冷颤。
“你……干的好事!”斯未寓冷绷的声音,从抿着细线的唇里吐出来。
说话的同时,提起地上的黑色背囊,在右下角,有一块,不,应该是一大团的蓝色印渍,仅是目测,便能从颜色判断出那团污渍是出自方星辽的签名笔。
呃,不过是弄脏了一块,这位仁兄不用摆出这副杀人脸吧。
方星辽一边挣扎着,一边吭吭巴巴地低嚷着:“松,松手啦,帮,帮,帮你洗掉好啦!”
斯未寓的眼瞳一缩,索性改抓为提,把她整个人从地板上拉起来,强健的长臂从她的后颈处猛得勒住,再像蛇般一点一点缠紧,他的嘴唇似乎是紧紧地贴上她的耳廓,突如其来的炽热感让人不禁颤栗。
“如果洗不掉,我就要在你的脸上画出一模一样的图案。”他说恶狠狠地说。
§☆§☆§☆§☆§☆§☆§☆§
潮热湿腻的浴室,穿着红心T恤的瘦小男生,身体有些疲软地向浴缸的边沿靠去,汗液溢出‘他’的毛孔,有些自然卷的发角亲密地贴着肌肤的白皙,‘他’向环臂半依立在门边的男子伸出手,后者慢慢向他走来,幽深的眼瞳中充满了灼热与渴望……
“还有一点洗不掉。”方星辽有些抓狂地挠了挠后脑,满手的肥皂泡沾了一脑袋。
斯未寓伸出一根手指挑着背带,长臂从金属架上拉了条干净的白毛巾,在背包上那块蓝渍上揩了揩,又揩了揩,两道漂亮的眉毛越拧越紧。
方星辽偷偷耸鼻子,这个男人,一定是有很严重的洁癖。
双手撑着浴缸用力挺了挺酸胀的腰,此时斯未寓已经蹲了下来,他单膝跪在地上,执着地沾着洁净剂继续擦拭着那块蓝色,白色的袖口好几次有惊无险地从水面飘过,她有点看不下去了,也没征求本人同意,就伸手拉出他的衣袖,动作快速地向上折卷。
斯未寓专注清洁包面,没想到她会伸手过来卷他的袖子,本能地一抬手,沾着洁净剂的毛巾擦过方星辽的眼睛。
嗷地一声痛呼!
方星辽挥舞着满是肥皂泡沫的爪子,呼呼地几下就往斯未寓的脸上招呼,幸好后者闪得快,才幸免于难。
“你什么人啊!有被害妄想症吧!”她不过好心帮他卷袖子,他就用洁净剂抹她的眼睛,是想弄瞎她吗?
斯未寓的脸上一闪而过的烦躁,“我只是……谁要你多事啊。”他把毛巾往面盆里一扔,转身就往外走,但身后的鬼哭狼嚎却扰得他更加心烦。
咬着牙,他忿忿地折回头,拎着坐在地上的人,丢掉浴缸里,拧开冷水开关,抓着莲蓬头对她的眼睛一阵乱喷。
用冷水冲到她可以正常地睁开眼时,斯未寓便把莲蓬头扔掉,它撞到浴缸的边缘,砰砰作响。
“大混蛋!”方星辽紧着莲蓬头就往斯未寓的头上敲去。
就在两个人闹得不可开交地时候,马丁很礼貌的敲了敲门,“很抱歉,打扰到两位鸳鸯戏水了吗?”
“拜托?!谁跟谁戏水。”
“马丁,给我垃圾袋,我要把这个怪物扔出去。”
“什么?你说要用什么扔我?!不对,你说谁是怪物!”
……
马丁清着嗓子,他刚刚很‘不小心’地翻看了方星辽的小腰包,皱巴巴的简历和钱包里那个让人称奇的身份证,如果不是看到上面赫然写着性别为‘女’,那么他是打死不信这个叫方星辽的不是男生。
“阿寓,对女生别太粗暴。”马丁善意地提醒。
闻言,斯未寓像是被电打了一下似的,他脱口而出:“怎么可能?她连胸都没有!”
什,什么?
胸?
说她没胸!!
虽然这是事实不假,但直接说出来是不是太欠扁了!她,几年的长拳可不是练假的啊!抡手就是一拳,直接招呼上斯未寓的肚子。
一阵乒乒砰砰,咚咚呛呛。
斯未寓捂着左眼,按着胃,一瘸一拐,气急败坏地吼道:“滚!”
马丁的声音却适时地插入两人之间——“算了,阿寓,我们还缺一个便宜的助理。”
“我不准!!”
“我不做!!”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异口同声,话音落下,他们面面相觑,又忿然的各自别开脸。
方星辽在心里发誓,纵然被千刀万剐,受尽折磨,她也宁死不屈,坚决不当冷山洁癖男和白面狐狸男的小奴才。
决不!
§☆§☆§☆§☆§☆§☆§☆§
苦艾酒吧一向是夜行生物聚集的颓废之地,马丁推门而入,黑凝的眼瞳四下环视,最后锁在吧台上独自坐着喝酒的长发男子身旁。
随便叫了一杯酒,他一饮而尽火辣的酒液,“好久不见了,高也。”
被称为高也的人,淡淡地瞄了马丁一眼,他的左眼上有一个骇人的刀疤,从额头劈过眼睛下方与鼻翼平行的位置。
“MD,在这里都能遇上混蛋,真是没太平日子过了。”高也把杯子里的酒店喝完,就要走,突然被人一把拉住。
“你只够钱喝这种酒吗?”马丁拿着高也的酒杯,在昏黄的灯光下晃动杯中深褐色的酒液,“高也,我给你一个赚钱的机会,改改你对酒的品味吧。”
高也眼神一凛,愣了片刻,道:“什么机会?”
马丁没有立刻回答,他示意吧员往两个空杯中加满酒,等到高也重新坐下,才慢慢地开口:“帮我制造一场车祸,我不需要有任何人受伤,你的车技我信的过,办好事之后,你带着钱去新加坡吧,我听人说在那边见到嫂子和小奇……”说完间,他把一张支票摊放在台子上,手指轻轻地敲着台面。
高也咬着牙,粗壮的脖项上一根根鼓涨的青筋爆着,他抢过马丁的酒一饮而尽,忿忿地说了句:“你TMD的,这么多年还是个人渣。”
抓过那张支票,看也不看就往上衣口袋里塞去,然后头也不回地冲出酒吧。
马丁抿了一口高也的酒。
“酒真次。”他淡淡地低语。
……
第二天,‘大红大紫’海选报名处,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商务车里。
“……不同于别的选秀节目,《大红大紫》的评选标准只有一个底限,那就是人气。不论是歌艺或是表演,只要能拥有充足的人气,但能平安进入十强的电视转播赛。
十强之后,表面依旧是人气护航,但电视台为了考虑节目的收视率和比赛的紧张感,会从侧面干涉赛程,所以会选择较好控制的评委团和媒体人,其中不乏业界闻名的毒舌评审,现在的观众喜欢火yao味。
十强电视转播赛耗时两个月,但在那之前,还有为期三个月的百强赛和强强赛,百强赛是全淘汰赛,而强强赛为人气反淘汰赛,总之,十强赛之前先急速累积人气吧。”
马丁合上资料本,扶着镜架,笑眯眯地看着坐在对面,正耷拉着脑袋的短发女生,他继续微笑,然后用资料本重重地敲打着她的脑袋。
“这个团队里,有一个睡神就已经足够了,好吗?”他对惊醒的方星辽说,同时用嘴呶了呶旁边座位上那个正在睡觉的人。
方星辽无语的咒骂着,若不是马丁以殴打未来明星罪和索付限量背包的六万八为要挟,她才不会傻兮兮地给讨厌的人打工,而且,她是打白工!
白工耶!
还要打五个月的时间?!五个月,有一百五十多天,她就算是出去打散工,一天赚四十,也有六千多的银子进帐啊。
“你哀怨的差不多就行了。”马丁从资料本里抽出报名表递给她,吩咐道;“去,把这个表交了。”
“不是要本人交报名表吗?”方星辽看了一眼车窗外,马路对面那个排成长龙一样的报名队伍,散发着蒸笼一样的热气,光是看着,都让她的毛孔出了一层细汗。
“可以他人代交,去吧。”马丁半推搡着,硬是把她挤下车。
方星辽冲着车窗拉着眼皮,做个了鬼脸,然后像蜗牛一样慢吞吞地过马路,走快了也没用,那长龙般的队伍,没有三个小时是排不到她的。
车门砰一声关上,马丁快速地拔了个号码,冲着电话的另一端,淡淡地说了句;“做事。”放下手机,他眼神渐渐黯淡下去。
“做什么事?”斯未寓醒了,浅灰的休闲衬衫上绕着细长的领带,有些略长的头发睡得有些蓬乱,懒懒地缩在领口里,他依着车座椅的靠背,脸上还是一副要醒不醒地模样,深邃的黑瞳泛着疑惑之色。
马丁摇头,脸上浮起的笑容却更加深刻了斯未寓心中的不安。
他早就觉得不对劲了,为什么突然之间说要雇助理?马丁一直就知道他不喜欢跟生人打交道,在纽约时,他们也没有另外聘助理。
难道……
斯未寓的眼神猛地缩紧,快速转向车窗外某个瘦小的背影身上。
一辆没有牌照的黑色跑车,正缓缓地从转角拐入,它的速度很慢,像极了为接近猎物,而放慢脚步的野兽,慢慢地,极慢地……
突然,它马达全开,呼啸着冲向前方,笔直地向正走在马路中间的方星辽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