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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32 相和歌与楚声

汉乐府的相和歌曲,最初原是各地的俗歌曲,所谓赵代秦楚之讴。各地的俗歌曲,在先秦时候已很昌盛了。《楚辞?大招》:“代秦郑卫,鸣竽张只。”《礼记?乐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汉书?礼乐志》:“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指的都是先秦时代的各地俗乐。汉代的相和歌,当然就是先秦时代的这种俗乐的继续和发展。

各地的俗乐、楚声在相和歌中的地位显得重要,作用也特别大。《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各地歌谣数量,其中吴楚汝南歌诗15篇,较一般为多。相和歌中有楚调曲,是楚声。《乐府诗集》卷二六说:“楚调者,汉房中乐也。高帝乐楚声,故房中乐皆楚声也。”又《旧唐书?音乐志》述唐代清乐状况时说:“唯弹琴家犹传楚汉旧声及清调、瑟调、蔡邕杂弄。”以楚汉连称,可见楚声与汉相和歌的密切关系。楚声在相和歌中的地位重要、作用特别大,大约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先秦时楚地俗乐非常发达,民间和歌之风甚盛,我们可于《楚辞》及宋玉《对楚王问》文中的描述见之。其次,是由于汉代统治者的故乡在楚地的沛,“凡乐,乐其所生”(《汉书?礼乐志》),故西汉帝王均喜欢楚歌。这两种原因都不能不大大地影响于相和歌。下面我们再从相和歌中体制方面的某些特点来说明楚声对它的影响。

(1)大曲的艳与趋、乱。《乐府诗集》卷二六:“诸曲调皆有辞有声,而大曲又有艳、有趋、有乱。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亦犹吴声西曲前有和后有送也。”考《宋书?乐志》著录大曲共15曲,其中四曲有艳有趋,一曲有艳,二曲有趋。此七曲大曲中有题名为艳歌者三首:《艳歌罗敷行》篇、《艳歌何尝行(飞来双白鹄)》篇、《艳歌何尝行(何尝快独无忧)》篇。题名艳歌,当即以曲前具有艳辞之故。案歌曲之有艳与趋,乃楚地歌曲的特点之一。左思《吴都赋》:“荆艳楚舞,吴愉越吟。”刘渊林注:“艳,楚歌也。”崔豹《古今注》:“《吴趋曲》,吴人以歌其地也。”战国时吴地为楚所有,故其地歌曲也属广义的楚歌。

《宋志》所录大曲无乱,所载陈思王《鼙舞歌》五篇,二篇有乱。又《乐府诗集》瑟调曲《孤子生行》也有乱。乱与趋性质相同,均在歌曲末尾。乱辞是楚歌结构上的特点之一,是很明显的,《离骚》、《九章》中《涉江》、《哀郢》、《抽思》、《怀沙》诸篇和《招魂》均有乱辞。乐府楚调曲《白头吟》原有乱辞,也是一种佐证。

大曲的特点是结构比较复杂,其音调则同于瑟调,故“大曲十五曲,沈约并列于瑟调”(《乐府诗集》卷二六)。上面考证瑟调当即是侧调,侧调生于楚调;这样,大曲受楚歌影响较大,是很自然的事情。

(2)和送之声。《乐府诗集》说大曲前有艳后有趋,情况相当于吴声西曲之前有和后有送。事实上,相和歌也有和送之声。相和一名,原本指群相唱和的意义,已如上述。《乐府诗集》卷三八瑟调曲《上留田行》,有曹丕、谢灵运所作六言歌诗各一首,每句后有“上留田”三字。《续汉书?五行志》有东汉灵帝时的《董逃歌》(三言)一首,每句后有“董逃”二字。陆机的《日重光行》则在每句之前有“日重光”三字。“上留田”、“董逃”与“日重光”,都是和声。《乐府诗集》卷三十引《古今乐录》说:“凡三调歌弦一部竟,辄作送歌弦。今用器又有大歌弦一曲,歌‘大妇织绮罗’,非管弦音声所寄,似是命笛理弦之余。亦谓之《三妇艳》诗。”(节录)所谓送歌弦、大歌弦,即是送声。

这种和送之声,疑也起源于楚歌。楚人和歌风气之盛,从宋玉《对楚王问》一文可以概见。又案《淮南子?说山训》:“欲美和者,必先始于《阳阿》、《采菱》(均楚歌)。”高诱注:“《阳阿》、《采菱》,乐曲之和声。”以“阳阿”、“采菱”二字为和声,正跟“上留田”、“董逃”、“日重光”的情况相似。送声跟乱均在歌曲末尾,性质相同,我颇疑心它是一个东西。清蒋骥《山带阁楚辞余论》卷上说:“余意:乱者,盖乐之将终,众音毕会,而诗歌之节,亦与相赴,繁音促节,交错纷乱,故有是名耳。孔子曰,洋洋盈耳,大旨可见。”这解释很精确可信。后汉马融《长笛赋》描绘演奏俗乐送声时的情景有云:“曲终阕尽,余弦更兴。繁手累发,密栉叠重,□?攒仄,蜂聚蚁同,众音猥积,以送厥终。”由“余”、“送”等字眼,可知它即是送歌弦。其“众音猥积”的情况,正跟蒋骥所释乱的内容符合。但此种送声,为三调所共有,不像乱那样一般地属诸大曲(不是大曲的曲调有时也有乱,如上所说的鼙舞歌)。

19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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