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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中国人的人际纠纷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无比稠密的国家,往往是一个大家庭共同挤在狭窄的住宅里,于是争吵在所难免。“你们家有几口人?”你问邻居。“一二十口。”他答道。“你们什么东西都大家公用吗?”你问。“对。”这也是最常见的回答。这15到20个人,可能代表不是四代就是三代人,就这样依赖一个买卖或者一块田地维生,收入全部共有;所有家庭成员的需要,全都指望着这份共有财产。兄弟们为公共基金贡献他们的时间和精力,但妯娌是非常重要的家庭成员,却往往也是最难和谐共处的成员。她们年长的不免有点欺凌年轻的,而年轻的又妒忌年长的有特权。她们人人都在拼命告诉各自的丈夫,她在这个大集体里最委屈。

造成家庭不和的一个根源,便是他们的孩子。这样的条件所带来的压力,估计没有哪个社会能忍受。西方安排得极好的家庭中,这种麻烦尚且屡见不鲜,那么,在中国这个复杂而局促的大家庭生活之中,这种现象就更多了!产生不同意见的场合,与人们各自的目的和利益一样,多得数不清。用的钱、吃的东西、穿的衣服、孩子、孩子间的争吵、一只狗、一只鸡,任何鸡毛蒜皮的事都会引发纠缠不清的争吵。

中国语言里有一个最为高深莫测的字,可以用来表示生气,可以委婉地翻译成“愤怒的物质”,这个字就是“气”,它在中国各种哲学和实际生活中最为重要。一个人发怒就是生气,中国人相信,已经产生的“愤怒的物质”与人体之间有着某种致命的关系,因而盛怒常常被当作引起失明、心力衰退等各种病症的重要原因。一位中国医生最先要问病人的问题,便是“什么事情又让您生气了?”在中国见多识广的外国医生准备相信,中国人的“气”,有能力产生中国人所说的那些疾病。

这里有个例子可以鲜明地说明这一点:有一个生活在山东中部山区的人,他有一个妻子和几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孩子还很小。1889年10月,他妻子死了。这使得这位丈夫十分恼怒,这并不像他回答别人时说的那样,是因为他特别依赖妻子,事实上,他是因为根本不懂怎样照顾好孩子。于是一怒之下,他抓起一把剃刀,在自己肚子上深深地划了三刀。他的几位朋友后来用棉纱线替他缝合了伤口。6天之后,这个人又生了一次气,把伤口撕开了。这两次生气之后,他自己都记不清自己干了些什么。然而,他已经从这些可怕的伤害中康复过来了,所以,6个月之后,他能够走上几百英里,去找一家外国医院接受治疗。他腹部的伤口已经部分愈合,只留下一个小瘘管,但肠子的正常功能受到了破坏。这是富有生命力的又一鲜明例证,我们之前讨论过了。

大喊大叫地命令或批评别人,这是中国人难以纠正的积习。用正常的语调去奉劝别人,并不时地停下来听对方的回答,这在中国人心理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一定要喊叫,一定要打断别人,这已经成为一种必需,好比一只狗兴奋时就要叫唤一样。

中国人已经把骂人的技巧提升到登峰造极的水平。一吵起来,污言秽语就如同一条肮脏的小溪那样源源不断。在这方面,英语实在望尘莫及。其恶毒和持久,不禁使人想到了比灵斯街的卖鱼女人。相互之间稍有碰撞,就会骂个不停,就像碰在一起的两根电线冒出火花。这样的话,没有地域差异,不分阶级,不分男女,统统都会说,并且一直都是如此。经常有人抱怨说,女人骂得比男人更歹毒,时间也更长,所以,才有这样一句俗语:“女人不裹脚,则铁齿铜牙”。刚刚开始学说话的孩子,就从父母那儿学会了各式各样骂人的土话,还经常用它来骂父母,而这在大人看来是非常有有趣的。似乎中国人的第二天性就是骂人,并且完全不限社会阶层。文人和各级官员,哪怕最高级别的官员,一旦被惹火了,也像苦力一样使用这些污言秽语。寻常百姓在街头碰面,也用它作为调侃的招呼,对方也同样回应,并且这被认为是关系亲密的一种表现。

西方人的咒骂,声音低沉,但恶毒,而中国人的咒骂似乎不提高嗓门就起不到作用了。英语里骂人的话,是一颗带有翅膀的子弹,汉语里骂人的话,则是一只肮脏的皮球,这种骂人的话,大多被当作一种咒语。一个人发现自家种的麦穗的穗头被掐掉了,尽管已经猜到是谁干的了,但他还是会站在村里的路口,大声地骂那个未知的使坏人。这个行为有双重意义:首先,向大家通报他的损失,宣布他已经愤怒了,骂人也是他发泄的一种方式;其次,骂人可以作为一种惩戒,以防止他再来捣乱。而那个捣乱的人(臆想上的)则是窝在一旁,敬畏地听着冲着他而来的诅咒,当然,他无法肯定自己没有被发觉,尽管通常很难被发现。可能那个受损失的人完全知道是谁偷的,但当众骂人似乎是最明智的做法,他乐意这样做,这也算是给那个被发现或者被怀疑的罪犯一个正式的警告,劝他不要再捣乱。如果受损失的人被惹得非常愤怒,这样做就是直接宣布他将报复。这就是中国人当众骂人的理论。他们也承认,这样做既不能阻止偷盗,又不能保证下次不再被偷,因为小偷未必就在众人当中,他可能完全不知道自己挨了一顿骂。

妇女“骂街”时,就会爬上房屋的平顶上,一骂就是几个小时,或者骂到嗓子哑了为止。一个体面的人家或许不会这样骂街,但在中国的大部分地方,很难管住一个被激怒的女人。这样的骂法,通常或者根本没有人注意,人们有时发现一个男人在街头大骂,或者一个女人在屋顶上大骂,自己骂得面红耳赤,附近却没有一个人影。如果天气热,只要还能喘得过气来,他们就会骂个不停,然后挥舞着扇子稍作休息,休息好了,再接着骂。

在中国,假如争吵愈演愈烈,就几乎不可能不以人身攻击而告终了。在欧洲南部旅行的英国人,注意到他们在打斗时总是猛击肩膀并深感奇怪。而中国人也是这样,他们不会拳击,即使学过,也不是科学的拳击。中国人扭打到极致时,第一反应就是揪住对方的辫子,拼命拔对方的头发,这也是他们惯用且主要的攻击方式。假如这只是两个人的战斗,双方又都没有携带“武器”,那么,这场战斗就会纯粹演变成一场拔头发的比赛。

中国人的争吵,也是一种骂人比赛,通常比的是声音的高低,除了会因为不停地大骂而喊破嗓子之外,“交战”双方谁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伤。我们从未听说过有旁观者在一旁怂恿动武。当然,我们看到并且总是希望看到的是,一个和事佬会马上站出来打圆场。有时会有两三个和事佬。他们每人抓住怒气冲天的一方,好言相劝,让他息怒。争斗之中有利的一方,一旦发现自己被和事佬牢牢地看管着,就会加倍发火。他会故意继续叫嚣,直到另外有人来拉这个和事佬的手。但他表面上却在喷发一阵阵的怒火,这对他自己对别人无疑都已经无关痛痒。即使在怒火冲天的那一刻,中国人也是服“理”的。他们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中都尊重理智。即使是在争斗的紧要关头。谁见过吵架的人被拉住后,会去跟爱管闲事的劝架人打起来呢?所以,即便发怒时,中国人也服从于和平的愿望——一种抽象的愿望。他只考虑到在他这一方和平是无法实现的。和事佬各作裁决,直到把好斗叫骂的一方拖走,但他还是会边走边骂,仿佛有理就在声高。

中国人骂人一般有个奇怪的特点:他们认为,劈头盖脸地骂一个人的真实过错,不是明智之举,还不如骂他最卑贱的出身和他的祖宗八代。用这样的话骂人,肯定被视为最为严重的侮辱和伤害,但污辱人的地方,不是当着别人的面挨骂,甚至主要也不是因为骂了他,而是这些话中的意思使他丢了“面子”。如果骂人的人有一丝歉意,那么,他并不是觉得这样做有失身份,感到内疚,觉得不够体面,而是觉得自己不应该在这种场合,用这样的话语骂对方,这其实就是在侮辱对方,不给对方面子。

对中国人来说,所幸的是他们没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因为如果他们有左轮手枪,或者像日本过去的武士那样随身佩剑,那么,每天会因为生气而造成多少荒唐事呢?简直无法想象。

中国人如果认为自己很委屈,这世上就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足以抑制这种突发而又完全失控的怒火了,确切地说,不知他会气到什么程度。我们曾经听说,一个男人就曾要求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传教士为他做洗礼,但受到了委婉的拒绝。他立刻拿起一把刀子威胁这位传教士,试图用一场战斗来证明自己应该接受洗礼。所幸的是,大多数信教者对这种凭借武力进入天国的方法不感兴趣,但这个潜在的原则却始终为中国的各种社会生活所奉行。一个要求经济帮助的老妇人,如果得到的回答是“不”,那她就会躺倒在你的马车跟前,直到你答应她的请求。如果你伤到她了,那她就更有利了,她就会有理由让你永远供养。有个老泼妇,住在我家附近,时常威胁说她要自杀,尽管她的所有邻居都愿意帮她这个忙,但她似乎永远不知足。最后,她跳进村里的一个泥塘想自杀,却扫兴地发现水只能淹到她的脖子。她实在做不到把自己的头浸到水里去憋死,恼羞成怒之下,她破口大骂,把整个村子的人都骂得狗血喷头。等她再跳水的时候,村民们许诺一定会竭力帮助她实现愿望。

如果有些冤情得不到法律帮助,人们通常都是私了。比如虐待儿媳妇超过了社会风俗的许可,受伤害的一方就会聚众去找婆家算账,如果婆家还不认账,那就会有一场好斗。假如他们不抵抗,而干坏事的那个人又逃之夭夭了,进攻者就会砸碎屋内的所有陶器,把镜子、水罐以及其余易碎物品全部砸烂,消完了气才会罢休。如果预先知道他们要来算账,把这些东西搬到某个邻居家里去就成了当务之急。中国有家报纸,曾报道过发生在北京的一件事情:当地有个男人,同一位漂亮女人订立了婚约,不料在婚礼上却发现新娘是一个又老又丑,还秃顶了的女人。失望的新郎极其恼怒,打了媒人一顿,痛骂所有来参加婚礼的娘家人,还砸碎了新娘子的结婚用品。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会这样做,只要他面对这样的情况,他就会这样做。最初的怒气终于有机会平息,那就是“和事佬”——中国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因素。有些时候,这些重要人物深感需要和平,因此即使这些冲突与自己无关,也愿意东奔西跑,一会儿劝说这方,一会儿安慰另一方,一心只想着大家能够和谐相处。

而当激烈的社会纠纷无法用一般的途径加以调解之时,也就是堵在胸口的气没能爆发,就要开始一场诉讼。打官司,这个词在中国听起来简直是要命。在争吵之中完全失控的愤怒者,执意要把犯事的人带去见官,为的是请求官府的处理。在西方,这样的行为通常被人说成是鲁莽的行为,但在中国则完完全全是发疯。有句很有道理的格言宣扬说,宁死不打官司,因为打官司比死还要糟糕。令人可笑的是,有一个从别处搬来的人,他的狗被邻居打死了,于是勃然大怒,扬言要去告官。有位朋友劝他说:“狗值几个钱?”“狗是不值几个钱,但打死狗太下流,我要他赔。”这样的官司,在西方,法庭会以高价委婉拒绝受理此类案件。但在中国,很可能会导致冤冤相报,最后两败俱伤。但总的来说,中国人的每一起官司,双方都会有和事佬时时出现,他们的调解很有价值。数以百万计的诉讼,都在最终判决之前就夭折了。我听说有一个上千户家庭的村庄,几十年都没有打过一次官司,因为村里有个重要人物,他在县衙门当官,他对村里的治安起到了约束的作用。

像中国这样一部复杂的社会机器,肯定会经常吱吱嘎嘎地作响,有时也会在极大压力之下弯曲,但很少会在压力下断裂,像人体一样,中国的政体装有很好的润滑液,会在最紧要的时候和地方滴上一滴。爱好和平的本质,会使每一个中国人成为社会中有价值的一部分。中国人热爱秩序,尊重法律,即使法律并不令人尊重。只要统治方法被中国人所接受,那么,可以说,中国人是所有亚洲民族之中最容易统治的。毫无疑问,有许多或者说大多数其他形式的文明要比中国来得优越,但或许很少有一种文明能够像中国社会那样承受那么多年的压力,因而和事佬可能是最有资格要求得到奖励的,因为他的功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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