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教室,这里和其他中学教室都一样,放学后都十分吵。
林昕正在缓缓收拾书,不紧不慢地,看样子是要等雨小了才走。
于歌轻轻走近林昕,在她旁边轻声说道:“林昕,我这里有把伞,要不你拿去用吧。”
听到声音,正收拾书的林昕扭回头看见了于歌和他手中的伞。
“不用。我等雨小了自己可以回,。”林昕摇摇头,她可不愿意再欠于歌人情了。
“没关系的。”于歌继续说道:“今天的雨下得很大,怕是一时半会儿停不下来,你还是那去吧。”
看到林昕还是摇头,就一脸求林昕的样子,撒娇道:“我今天都为你挡住那颗球了,就算是当做报答,你就表示一下不行嘛?”
林昕迟疑了一下,看见于歌撒娇,不禁抿嘴一笑,然后羞涩地点了点头:“那…好吧。”
说话中林昕接过了伞,又突然想到了什么,“那你呢,你没有伞怎么回?”
“那咱们就打一个伞啊!我送你回家,然后自己再回。”于歌随口答道,却让让林昕一阵无语。
“得寸进尺!”林昕白了他一眼:“动作快一点,把你的书快点收拾好,别让太多人看见咱们一起。”
“你的意思是,同意了?”于歌有点懵。
又看到林昕点头,于歌心中闪过一丝狂喜:自己随便一说,林昕竟然答应了!于歌拼命压制住自己激动地心情,飞快地收拾上书,和林昕一起走了出去。
“什么鬼?”在一边看着他们的徐枫浩顿时满脸的惊讶:“于歌这小子不是说好了送伞吗,怎么还一起走了?”
……
在学校外,雨下得很大,一男生和一女正打着一把伞走在一起。这把伞是天蓝色的,上面印着许多星星,非常好看。虽然伞不是很小,但也无法完全遮住两个人,男生举着伞,尽量把伞往女生那边移,不让她被雨淋到。却没发现自己外面的那条胳膊早已湿透。
这两个人正是是林昕和于歌,此刻两人都沉默着,不知道说些什么。
正走着,林昕像是想到了什么,从边走边从背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是一个网织袋,里面有很多纸折叠地幸运星,没等于歌发问就递了上去,轻声说道:“这里面是185颗幸运星,数量正好是咱们班。现在送给你,算是对你小小的答谢吧。”
于歌接了过来,仔细端详起来,这个网织袋非常细致,袋子口处有一个小绳子,可以打开和系住,里面的幸运星花花绿绿,看上去很是漂亮,整个袋子还有着淡淡的清香。于歌将它凑到鼻子前轻轻闻了一下,又感觉这道清香是那么熟悉。
“嗤。”林昕笑了出来,一双美眸看向于歌:“别闻了。光一袋这个太单调,我就喷了点我的香水。”
于歌也淡淡一笑,将东西装进了自己的背包里,继续和林昕一起走着。为了打破这个沉默的尴尬局面,于歌也不停地在内心找着话题。
“你饿不饿?”于歌已经找穷了自己的语录,硬是找不到任何话题,此刻竟然说出了这句话!这情商,低的可怕啊…
“…我不饿。”林昕才不给他这样的机会,直接摇头回应。
正在这时,林昕停下了脚步,指着路边的一家宠物店跟于歌说道:“走,和我去买点狗粮。“
于歌愣了一下:“狗粮?!那东西能吃嘛?我不饿…我不饿了。”
“当然不是给你吃啦!”林昕摇着头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家最近养了一条哈士奇,我给它取名叫伊伊,蛮可爱的。”
林昕脸上渐渐布满了笑意,在雨中看上去楚楚动人,让于歌不禁心跳加速。
听到林昕的话,于歌笑了一下,和林昕一起进了宠物店买了狗粮后,继续送她回家。路上,两人虽然只字不提感情方面的事,但一些嬉闹多了起来,林昕对于歌的笑也渐渐多了起来。
一会儿,就到了林昕小区,于歌多想再停留一会,但也无可奈何,看着远去的背影,于歌目光闪烁不已,又更加坚毅了几分。
“妈,我想养一条哈士奇!”
一进家门,于歌就向母亲喊道。
于歌想跟随林昕的脚步,林昕有什么爱好他就培养什么。这其实也是当今许多学生追对方的想法,总希望自己能和对方过一样的生活,虽然没什么用,可就是不自觉地会模仿。
于母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你怎么突然想养狗?那东西那么麻烦,一天还不够给我找事……“
和大部分母亲一样,都会觉得养宠物麻烦。
“妈~”于歌从身后抱住了于母:“你就让我养吧,我保证不让你操心。”
于母愣了一下,无奈的笑了笑:“那就看你表现啦。”
“真的啊?妈?”于歌心里又是一阵欣喜:“那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想养狗?”
于母淡淡一笑,柔声说道:“儿子啊。你已经长大了,许多事妈应经管不了你,也不想去管,你应该自立,做事要有自己的主见…”
于歌不住的点头,眼中荡起一层涟漪:这学期开学以来,他在学习上就已经端正了态度,做事也沉稳了些,在母亲看来他自然是脱胎换骨了。爷爷给他托的梦也让他抬起了头,要做一个一出人头地的人,自然少不了改变。
回到卧室里,于歌拿出了林昕送他的一袋星星,每一颗都非常精巧,185只,于歌好像看见了林昕正熬着夜,打着哈欠,一个又一个地叠幸运星的情景,一抹欣慰的笑此时出现在于歌脸上。
于歌将它收起来,这东西对他来说可能是最宝贵的东西之一了,毕竟是林昕送的,也许以后有一天心累了,可以拿出这东西抚摸,闻一下,自己就感觉林昕就在眼前,动力又会骤增。
正想着,于歌看见了摆在地上的那把伞,思索了一下,于歌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一拍大腿:“这把伞不是送给林昕的?自己怎么又带回来了?!”于歌都想扇自己一巴掌,这让苑文豪知道了还不鄙视死自己?
这两天,于歌在家十分听话,以前让他做家务都很不情愿,现在却主动帮忙打扫房间。说好听点,于歌这是为了让母亲高兴,但说难听点:他就是为了买狗装出来的。
雨后总会有彩虹,在周六的那天早上,于歌还在睡觉的时候,就感觉有东西一直在叫,于歌极不情愿地睁开了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只白色的哈士奇犬,毛非常顺,此刻趴在于歌的枕头旁边,正在不停地用舌头一下一下舔着于歌的脸。刚睁开眼睛的于歌一时没反应过来,吓得叫出了声。
“哈士奇?!”于歌揉了一下眼睛,“是真的啊?!”
“快起床去洗洗脸吧,昨天晚上我睡觉的时候听见你说梦话,你竟然在学狗叫!你是多想养狗啊?这不,今天早上起来就去宠物店买的,以后你可自己照顾啊,别让我帮你,你一个人就够让我操心的啦。”于母在一旁含着笑慈祥的说道。
于歌打了个机灵,赶快下了床,自己和林昕养了同一种狗,共同的爱好会让于歌更加思慕林昕。
于歌不断地端详着这只狗,这只狗毛非常洁白,柔顺,在哈士奇脖子上,有一片毛是黄色的,这片黄毛正好是一个圆,圆的外面还有几簇灰色的毛,和天上的太阳有些像。
这只哈士奇还不大,身体也才长三十公分左右,高二十公分左右。这只狗的眼睛不停地打量着四周,偶尔也看于歌两眼,它也非常耐看,给人的感觉是温顺和服帖。
于歌对着它眨了眨眼睛,哈士奇便用摇尾巴回应于歌,让于歌对这只狗的好感顿时加深好多。
“给你取个名吧。”于歌一只手抚摸着它的毛,又向一边的于母问道:“妈!它是公的母的?”
“你自己不会看一下啊,看它下面有没有那玩意儿不就行了。”于母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完全没顾忌一脸懵逼的于歌。
“母的?”于歌轻轻将狗的肚子翻了过来,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那玩意儿,有点不爽,他一个大老爷们养一只母狗,有点不合适吧,然后愤愤地问道:“妈,你怎么给我买了只母的?”
“我一开始也说买公的。但是宠物店说上个星期还有两只,一公一母,公的被一个姑娘买走了,只剩下这一只母的。没办法,就买上它了。”
“女的就女的吧,无所谓。”于歌撇了一下嘴,接着又看向哈士奇,而这只哈士奇则随着于歌和于母两人说话的声音不断看向他们,机灵的眼珠也在不停打转,透出一丝懒散。
“来,取个什么名字好呢?”于歌抚摸着它,手感很好,一时又陷入了思索:他最讨厌取名字了,记得表弟出生的时候,他八九岁,哭着喊着要给表弟取名字,结果在取名打分器上取了好多名字,硬是没有一个及格。从那以后,他见到取名就头疼,班内让每个组自己取组名,他取了个老掉渣的奋斗组;QQ网名别人又是英文又是符号,结果他取了个“大灯”两字,至今没改…..
思路回到狗身上,于歌四处看看:天上的太阳刚刚升起来,照进房间,照在了哈士奇的身上,将它脖子上的像太阳的一处毛照的反光。
于歌想了想,突然灵感一闪,笑着说道:“你身上有‘太阳’毛,正好咱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太阳初升的时候,而我又是因为林昕才买的你,她的名字‘昕’字中,有一个‘日’字。看你和太阳这么有缘。嗯…你就叫‘日日’吧!”
“日日?”于歌又重复了一遍,笑了起来:“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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