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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武士精神的必要性

当天晚上,人们点了五六个大火堆用来驱赶野兽的,这时候处于盛夏,夜间很暖和,一直到晚上8点还有人在河中浅水处嬉戏,何明和巧妹也是他们中的一个,不过,何明是想洗澡,巧妹是贪玩。到了晚上10点,人们陆续睡去,看着众人沉沉的睡去,何明自己却不敢睡,万一金戈趁人不备夜间来个“兵袭大帐”,自己岂不是死得很冤.曹操有典韦这样的勇士才可能从张绣的伏击中逃生,而自己手下的那些菜兵实在不堪一用。

何明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金部落整个晚上至少都有五个方阵兵在巡逻,仔细的看,发现他们很有章法。靠着河边拐弯处布营,其他2个侧面和一个角按照2,2,1,的人手分配。有这样的军事素养,要不就是这个部落长期处于战争状态,要不就是金部落有个兵营(兵营并非只是让军队休息的营地,还应该包括各种地形的训练场地,是个集修整,训练为一体的军事基地,后文将详细讲述)。

书中带言,何明的警觉不光救了木部落人,也救了其他三个部落,金戈的确想来个突然袭击,因为他可以确信只要自己的人悄悄的发动,完全可以不声不响的解决掉那几个哈欠连天的守卫(除金部落外,每个部落都有两三个守卫),其余的人自己可以在把他们杀死在睡梦中。.只要没有漏网的,说不定可以一举消灭一两个部落,最差也可来个死无对证。但金戈发现何明一直盯着自己的人,恐怕自己只要一动,这家伙很可能马上报警,自己这这次只带了10个老兵,(其他的都是些新兵)而敌人却有上百人(木部落有60多人,其他部落有30多人),正面交锋自己讨不到好,毕竟“蚁多咬死象”,到时自己带人落荒而逃,那就赌亏了,看来要先解决这“傻b”。

于是,金戈径直向何明走来,对于自己的身手金戈有十成的把握,长期的剑术训练,再加上对各个部落武术高手的挑战观摩(后文会继续讲),干掉一个不会武功的菜鸟,(他没有看到何明的匕首,没有兵器,在这个时代会被认为不会武术)要是还没有信心那自己也是白活了。看到他走过来,何明立即警觉起来,但看到金戈笑着来问好,也不好先发难,毕竟伸手不打笑面人。只听金戈说:“木首领,好,。。。交易”。一句话,狼子野心就暴露了,没有翻译,怎么聊天。看见没有人注意,何明突然猛地扑向站在3米开外的金戈,这一动作令金戈大吃一惊。首先,自己本来是想偷袭对方,没有想到对方竟然先发制人;其次,从对方的跳跃速度来看,应该练习过武术,至少进行过专门的跳跃训练。好在金戈拔剑速度也快,在何明扑上来时,铜剑已经出鞘,只是金戈还没有来得及把剑伸直。但金戈毕竟是剑术大家,在格斗中的应变能力非同一般,只见他一翻腕,把剑打横,以剑刃对着何明,同时双脚向后滑,全身向前倾,头尽量低下,握着铜剑的手向上抬,从远处看,两个人就要在空中对撞,只不过何明有速度,而金戈站在原地仿佛要摔倒的样子。这一招是金戈看到其它部落高手用过,不过那人是用刀,自然很容易使出(刀只有一边刃),金戈今天大费周章的把刀术改成剑术,,其实这是一个险招,剑是两边都有刃的兵器,如果自己一步使慢,那就是同归于尽下场,也实在是何明逼的金戈这么做,因为金戈知道一旦自己被何明扑倒,那就彻底丧失了优势,贴肉的搏斗,自己的剑术没有任何发挥的余地。

不过这样一来苦了何明,本来料想自己这么近的距离突然发难,凭着自己的速度,满以为百分之百能得手,所以没有使用匕首(何明不想在这里杀他,原因前文讲过),那知对方如此的敏捷,勇敢。只用一险招化解了何明的先机,更重要的是这招还蕴藏了极危险的攻势。何明只觉得眼前一道金色的光芒向自己的头上袭来。事情总有两个面,何明如果手中有匕首此时向下戳可以把金戈的头劈成两半,但两手空空也意味着它们可以用来保命。只见何明伸出两掌夹住铜剑让铜剑始终保持在眼前大概两寸左右,何明这同样是险招,如果对手力量很大或者剑身很滑,等待他的将是脑浆飞溅的下场,好在这两个前提都不存在,这倒不是金戈力气小,而是此时的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后颈背,根本不好用力,另外这时的剑都有一厘米厚,剑身更是不平,这两个因素才使何明的险招成功。

两人就在这把剑上用上劲,最终还是金戈先放弃,这不是他意志不坚决,而是反手放到背上实在没法用力,强行的话,自己的手臂必然要先折断,这对一个剑手来讲,无疑是要了他的命。所以金戈很明智的放了手。何明夺着剑向地上扑来,本来何明对这种卧倒很有经验,但由于手中夹着一把剑无形中增加了卧倒的难度,于是临时用肘关节触地,腹肌收缩,用头顶地,转了360度,才站起身来,虽然躲过青铜剑,但两肘被石块擦得鲜血淋漓,头上背上也是火辣辣的疼痛,但何明借着火光看金戈,内心便象吃了“冰淇淋”似的爽。金戈远比何明惨的多。由于时间太过紧迫,金戈不敢弯曲膝盖,完全是直挺挺的倒下,结果强大的动量形成巨大的冲力,碰巧在他嘴的位置有块凸起的尖石,一颗门牙经不起这种打击,像易拉罐的拉手一样,“喀鹏”一声断裂,鲜血迸射而出,幸好金戈鼻子较扁,否则这一下非把鼻梁撞断不可。

两人这样一来一往发出很大的声响,尤其是金戈铜盔摔在地上的声音在这寂静的深夜简直是惊天动地。人们纷纷在睡梦中惊醒,金部落的那些方阵兵第一时间赶上来救援,(之前对首领武术太有信心,加上何明的偷袭,没有人反应过来),其他各族人们也三五成群的围拢上来,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何明赶紧解释,自己正在和朋友金戈切磋武艺,金戈当然更不会自找麻烦说别的,只能一个劲的附和何明的推脱。头也不回的走回自己的部落(为了掩饰自己的丢剑之辱),大多数人倒也没有发现金戈的空鞘,一方面是睡眼朦胧光线又暗,另一方面是金戈掩饰得很好,连破裂的牙齿都没吐出来。但是闻讯而来的林剑却看得很清楚,整个场面就一把剑,在首领手中,金戈的剑鞘是空的,而且似乎金戈讲话很勉强(为了不把血流出来)。于是林剑笑着趴在何明的耳朵边说:“恭喜师傅,您战胜了五大部落的第一高手”。何明看着人们陆续走散,笑着把那柄铜剑递给林剑,同时作了个“嘘”的手势,说:“你把这柄剑交给他们”。说完一指金部落,“顺便再告诉金戈,需要什么东西不要用武力来抢,否则我们不会屈服,今天的事就是个教训”。

看着林剑的背影,何明闭上眼睛安然地睡着觉,经过这么一次打击,如果金戈还敢打木部落的主意,那他的心理素质真是超常。再则何明从他双手紧盖着空剑鞘看透了金戈,这个人很要面子,恐怕他回去要赶紧处理掉那几个看见他惨败的方阵兵,而要面子的人通常是很缺乏信心的,一次失败会在他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方面,这种印象会促进他研发出新的武术,另一方面,像这种羞辱性的惨败(空手夺剑历来最被人们认为耻辱,当然,很多武侠小说给人一种误导,就是徒手的比用剑的厉害,其实不然,兵器不光延长了人的攻击距离,而且一旦击中能造成巨大的杀伤,绝对不是手脚能比的,所谓的内功只是侠客们的虚构,要不,还要军队干什么,招几个武林高手还不包打天下。注:本书没有内功,轻功,请原谅)会在其心中造成极大的阴影,下次再出手心理上先输三分。

一夜无话,第二天,何明被告知金部落已经提前动身离开了,其实这不出何明意料,要是白天被其他部落看到他掉了颗牙多没面子。何明也跟着想告辞,原因无他,何明怕金人突然袭击木部落泄愤,现在部落里的人员还不到10个人,根本不是对手,好在他们是逆流,速度不可能太快。于是,承诺将在三个月后赶赴水部落完成契约后,何明领着众人押着货物匆匆赶回。一路上,何明除了担心金部落的报复外,还在想着应该组建一支什么样的部队,骑兵不行,没有马源,效仿金部落的方阵兵,不行,没有铸铜术,即使组建规模也不会大。反复思考,只能先组建弓箭兵,弓箭兵材料很容易获得,白水潭边有竹林,从水部落那里可获得大量麻绳,只要有麻绳,就可以源源不断地造出弓箭。箭头可以把买来的铜器融化做成,套在竹制的箭杆上。

当然,小弓箭兵最重要的是有武士精神,由于没有数学知识,单个弓箭手要想精确射击几乎是不可能,后世研究表明:弓箭在飞行时的水平方向上的速度并不快,平均不过2米/秒,比人在短跑时的速度还慢,这还是苏格兰长弓仰射(以下的数值皆以它为准)的测量结果。但是弓箭的初速却很大,可达12米/秒以上,飞过10米距离仅要1。3秒左右。考虑到小弓箭威力小,所以,何明把10米作为小弓箭兵的有效射程,而十米距离敌人的面貌可以看的一清二楚,可以想象弓箭兵看到杀气腾腾的敌人,而联想起自己”手无寸铁“时的心情。这时只要有一个人逃跑,恐惧就会象传染病似的弥漫到整个队伍,最好的办法是在前面放一排方阵兵作为掩护,但这对何明来说简直就是奢侈。于是,何明便想用武士精神来克服士兵的恐惧,这和日本武士的武士道精神很相像,事实上,武士道是它的高级阶段(本书第二卷将碰到日本武士,会具体讲述)。尽管从现代人的角度,这很不人道,但是比起全军溃败而造成损失这微不足道。

但是何明记得在那张科技树图上,武士精神是排在神秘主义之后,也就是从神秘主义引一条箭头到武士精神,能不能跳过神秘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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