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高台乡高台村一批回族农民,一改“好出门不如歹在家”的旧习惯,纷纷走出偏僻山乡,步入流通领域,西走甘肃、青海、新疆,南下广东、上海,足迹遍布20个省市、自治区。1987年至1991年每年经商收入达85万元,占整个收入的80%。今年1~3月,全村农民仅靠贩运粮油一项收入就达13.7万元。
回族聚居的高台村农民,有着经商的传统。早在20世纪70年代,村民们为了维持生计,就时常倒腾一些皮毛。从1985年开始,每年农闲时节,全村农民人挑畜驮自行车捎,用自产的油料、豆类等从川区换来一批又一批山区需要的生活品。随着收入的增加和视野的开阔,高台村的农民“胃口”越来越大。他们先后把我区的优质大米、豆类、粉条、油料、玉米、药材等运往青藏高原和内蒙古大草原,将换来的畜产品,经过加工后,又运到上海、河南、天津、山东等地出售,有的还在这些地方建立了固定收购网点。年复一年,生意像滚雪球越滚越大,高台村农民日子越过越红火。全村每年靠流通纯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有百户,1000元以上的有300多户,人均纯收入达500多元。村民余进才在当地和外地办起羊绒、发菜收购站后,每年收入都在2万元以上。今年第一季度,他的羊绒生意一项收入就达4500多元。
(发表于1992年4月21日《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