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袭击了威远堡车队的金山部骑兵在边境附近一个蒙汉杂居的小村落里停了下来。这个村子只有二十几户人家,没有什么大的出产,位置也十分偏僻。这样又穷又小又偏僻的地方,寻常人等是很少光临的,于是这些假扮马贼的家伙用抢来的东西收买了村民,把这里变成了自己的巢穴(之一)。
“弟兄们赶了好几天了,都各自歇着去把——”骑兵们的头领,一个叫布和的敦实汉子,将一小锭银子塞到一个半大小孩手里:“你去村口看着,回头老子再给你半袋白面!”
“唉——”小家伙将银子往怀里一揣,紧了紧破棉袄外面的草绳,一溜烟的往村外跑去。
将战马交给几个小孩儿,吩咐他们用心照料之后,这些骑兵们从马背上卸下各自的那份儿战利品,不少人在这个小村子里有相好的,自然有地方可去,没地方去的,村子中央有三间空出来的土坯房,那是他们每次过来歇脚的地方。现在里面已经烧起了火,过不久热腾腾的饭菜也会端过来——只要能够让他们填饱肚子,村民们可顾不了这些东西是谁给他们的。通匪?总比一村子人都饿死好吧!
作为这群人的首领,布和在村里也有一个相好的女人,一个相貌姣好却命运凄苦的汉人寡妇——这个苦命的女人嫁了两个丈夫,一个醉死在冬天的雪地里,一个被狼群咬成了碎片,留下她和一个两岁的小孩儿相依为命。布和是个勇士,打仗杀人从来不曾手软过,以前在其它地方,也有过不止一个女人。但是在他半是强迫半是利诱的zhan有了这个女人之后,布和知道——自己这辈子放不下这个怯生生的女人了。
扛着一袋面粉,腋下夹着一件棉衣,他快步来到村子东头的一间房子门口——说是门,其实也就是几块马车车厢上拆下来的木板钉在一起而已:马背上的勇士可不一定都是好的工匠啊!想起去年秋天自己在这儿钉木板时的狼狈,布和无声的笑了——推开门,朝着正盘坐在炕上的女人招呼一声:“我回来了——”看着女人欣喜的目光和手里的针线还有一旁熟睡着的小孩,布和的心里一片温暖。
“这些日子还好么?”女人的欣喜很快过去——她发现了男人身上的几点血迹:那代表着之前他刚刚带着人“干了一票”。
“有什么不好的!”布和挥舞着醋钵大笑的拳头,大大咧咧的笑道:“你男人可是金山部里数一数二的好汉,能和老子比试的汉人还没生出来呢!”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厉害!”女人一边漫不经心的和他搭着话,一边把手里的衣服在他身上比划着,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别缝那个破衣服了——这是老子昨天弄到的,拿去改一下,给咱儿子做件棉袄!”布和将棉衣扔在炕上,一双蒲扇一般的大手已经伸到了女人的衣服里面,肆无忌惮的搓揉着她丰满的肉体:“一个多月不见,你倒是越来越——”
“你——啊——”女人的动作被他的突袭打断了,冰冷粗糙的大手给久旷的女子带来了意外的快感:“别——别——狗子——”女人努力想挣开布和的大手,但是片刻之后就软了下来。
“没事儿——这兔崽子又不是没见过——”布和嘿嘿笑道:“你看他,睡得多香啊!我说干脆你就给我也生一个得了,也让狗子有个伴儿啊!”嘴上说着,他手里也没闲着,解开女人的裤子,迫不及待的将她压倒在炕上……
……
小村以南大约三十里,项凌带着手下的人马依靠斥候一步步的朝着小村的方向进发。因为布和的谨慎,一路上的痕迹少的可怜,封吉的人虽然没有跟丢目标,可是速度却慢下不少。
“大人,弟兄们已经追了一天两夜了。是不是让他们歇歇?”汪启平看着自己那些在马背上困顿不堪、摇摇欲坠的部下,跑来问项凌。
“我们累,鞑子也会累——”项凌提高了嗓门:“现在是谁能够熬的住谁就赢了!要说累,前面的斥候比谁都累——你几时看见封吉跑过来叫苦了?”大概是因为心急的原因,项凌的语气出奇的生硬,把汪启平噎的够呛。看到这位比自己年长不少的营副被说的底下头,项凌也叹口气:“启平大哥——你的想法我能理解,可是现在不是停下的时候啊,现在鞑子很可能已经在边境上歇下来了,要是我们这一停,那就一点追上的希望都没有了。告诉弟兄们,能挺下来的就是好汉,不行的就是软蛋!回到威远堡我给大家庆功!”
汪启平当了十几年的兵,这点道理还是明白的,于是二百多人的队伍继续追着敌人留下的踪迹一路赶去。午夜时分,前面的斥候回报:他们发现了敌人藏身的小村庄。
“大人,下令吧!”听过斥候的回报,大家满身的困顿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现在敌人肯定睡得像死猪一样,现在冲进去,肯定能把他们一锅端了!”
“一锅端?”项凌想了想,马鞭在地上狠狠的抽了一记:“除了必要的斥候,其余的人统统撤回来,找个避风的地方休息,明天拂晓咱们再悄悄的摸进去!”
“这——”汪启平还没开口,一旁的另一个队长司徒太就忍不住了:“大人,天亮的时候他们就都起床了!”
项凌笑笑:“看看你的兵,他们现在的样子还能打仗么?”
司徒太回头一看,哑然:刚才一直在行军,颠簸之下大家都还能勉强支撑一下,现在一停下来不少极度困倦的士兵已经抱着马鞍子睡着了。
“别看拉——”项凌适时的为自己的部下解围:“马上回去,叫弟兄们好好休息,明天拂晓再动手!”
……
拂晓时分,窝在几个小凹地里挤成一团的士兵们被一个个的拍醒了:草草吃一点剩下的干粮,再找一点没化掉的残雪搓搓被冻的发麻的脸。看看长官还没过来,他们开始擦拭自己的马刀和弩箭,一天两夜的困顿不是小半个晚上的露宿能够消除的,几乎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是大片大片的血丝,但是没有一个人抱怨、也没有一个人唉声叹气——两天来大家不懈的追击马上就要见分晓了。每个人都在摩拳擦掌、每个人都在跃跃欲试,看着这些斗志昂扬的小伙子们,项凌和汪启平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自豪。
“多好的兵啊——”项凌悄声对一旁的汪启平说。
“呃——是啊!”汪启平先是一愣,马上反应过来:“有了这样的兵,打起仗来还怕个鸟啊!这样的兵带着咱心里就不慌!给个统领老子都不换!”这可是这只部队的头一仗啊!看着这些自己一手练出来的小伙子们即将上阵,一向老成的汪启平也不由的激动起来,一句粗话脱口而出。
大概是声音大了些,离得近的几个士兵听到了,传出一阵笑声。一阵交头接耳之后,很快远处的士兵们也笑了起来。
“弟兄们——”看看士兵们准备的差不多了,项凌走上前:“咱们追了前面的那群王八蛋足足一天两夜了,大家风餐露宿了两天,终于把他们堵在这个王八窝里了!”士兵们轰然而笑。“马上,我们就要出发去王八窝里把大大小小的王八全都掏出来,掏的最多得人,回到威远堡之后我替他请功——大家有没有信心?”
“有——”因为怕惊动敌人,士兵们的话音很低沉,但是这丝毫掩饰不住他们强烈的信心和求战的yu望。
“很好,下面我宣布此战的安排——每个人都要把自己的任务牢牢的记在自己的脑子里,绝对不能给我搞咂了,知道吗!”
项凌的安排让大家都吃了一惊,但是仔细想想这样的安排又很有道理:汪启平的一队人是全营五队里战力最强的,但是他们擅长的是弓箭,所以这一队分为两部分,分别在村子的两头(这个村子很小,只有一条街)准备围堵冲出来的漏网之鱼,由汪启平和项凌分别指挥。
第二队的士兵配备的是手弩,这东西在巷战的时候很好用,但是这一队基本上都是新兵,心里没底的项凌于是将封吉的人马抽出二十人给第二队的每个伍配上一个——临时代理伍长的权力。毕竟他们都是多年闯荡出来的老江湖了,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肯定比第二队的新兵们强上许多。第二队的任务就是进村去“掏王八”。
项凌安排好一切的时候,天已经比较亮了,看看依然安静如昔的村子,项凌挥挥手,队伍马上如流水般散开,朝着各自的目标无声无息的流去。
新的一天,已经到来——而有的人还在懵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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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谢谢【异端】同志的指正,那是小象以前旧稿上妹来得及改正的错误,小象先给大家道个歉——
再回逍遥客大哥的话:不是小象不想写的爽一点啊——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爽快小象也是十分的向往,不过那也是要看人的啊!这是个内附的部落,那个乃仁台好歹还是大明的七品土官,项凌怎么也不能干掉自己的同僚吧?要是他真的下手,大概过几天燕王就要将他调回北平了。至于马贼,项凌是不会将他们赶尽杀绝的——我是说那些真正的马贼,老话说得好:“水至清则无鱼”,只有边境上始终乱成一团,才能牢牢的吸引住驴儿他们的注意力,北平的大计才能平安实行。何况——要是把马贼杀光了,到时候项凌他们用什么旗号去打劫蒙古人啊?
至于决战——朱隸的注意力现在不是在北边而是在——呃——南边!所以万人左右的会战就差不多了,打的蒙古人心疼了,胆怯了就好(这是朱隸的想法)。当然,为了削弱鞑子的战力,在大战之后,主角是有可能向白起学习的——哈哈哈(阴险的笑!)大家就等着看好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