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回到寝室,自是免不了一番胡吹乱侃。当然,那晚的焦点话题肯定非愤青与许娜莫属了。我想,以愤青那种腼腆的奶油小生能在他初恋的爱情攻坚战中,以一个多月的时间取得此等战绩,我和牛粪不能说没有功劳。
这当可从下面愤青的日记中看出一丝端倪。
……………………………………………………………………………………………………… 2001年11月20日 星期二 晴
夜,终于静了下来。想起白天种种,我好像做了个梦一般……
我和她,终是走在了一起。
与她初识,是在文学社的招新大会上。她那不经意间的回眸一笑,刹那间竟引起了我的万千遐思,引起了我内心的澎湃激荡。那时,我就知道,我前世今生一直辛辛苦苦寻寻觅觅着的那个人,就是她了。
没有人知道,我这个刚刚进社的人那么拼命的工作努力的写作,只是为了引起她那稍稍的注意。也没有人知道,我对她究竟迷恋到了何种的地步,包括她,甚至我……
想她,平时那些杂乱无序的小蝌蚪,已是不经我大脑过滤般,自动的排列美妙的组合,竟成了一片片文思斐然诗歌散文般的随笔。
终于,她看到了我,看到了我的随笔,也喜欢上了我的随笔。可是,她却永远不会知道,那些随笔都是因她而作,那些随笔有她才能称之为随笔。
随着时光像流水一样缓缓的淌过,我和她慢慢的熟了。我们俩一起逛街、我们俩共享晚餐、我们俩……
情书写了一页又一页,也曾一次又一次的命令自己送给她,可每次对着她盈盈的笑意,我却怎么也说不出一句话。我怕、我怕我陷的太深,我怕我爱的太沉,……
是的,现在的我承受不起她哪怕万分之一甚至亿分之一可能的拒绝。没有了她,我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没有了她,我不知道自己将要如何面对?
永远不可能忘记的,还是下午那一幕:
当我双脸通红语无伦次吱吱呜呜的说出希望她陪我一起去吃饭时,她竟答应了。那时,我好高兴……
本来说好晚上我们要一起去逛书店的。可那时的她,看起来很高兴,喝了不少酒,直至有点醉意。扶着她回寝室,闻着她身上幽幽的香味,我真想那段路永远都没有尽头,没有尽头。
快到寝室时,她说道,“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喝了这么多酒,因为,因为……我很高兴,因为、因为今天有你!”
终于忍不住了,我怯怯懦懦的说:“其实、其实我好想问你一句话的,可是又怕你生气!” 她醉态迷离,东摇西晃,“问什么吗?”
“以后、以后我可以永远永远这样地陪你吗?”
一下子,她好像清醒了很多似的,看了看我,低声说道:“我等这句话,等了很久了!” 我解释:“我想说,但怕你不理我。”
“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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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看到这页日记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要不,没有一顿好酒好菜,我和牛粪怎会轻易让愤青得此佳丽?至少也得来个四菜一汤嘛,牛粪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