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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兴致

在这一章里,我打算讨论一下我认为快乐的人所具有的最普遍、最显著的特征,那就是兴致。

理解兴致之含义的最佳方法,也许就是观察一下人们就餐时的不同表现。有人把吃饭当成一个负担,无论饭菜何等精美,他们都觉得兴致索然。他们从前就吃过精美的饭菜,或许每顿饭都十分精美。他们从未尝过饥肠辘辘的滋味,于是把吃饭仅仅视为社会习俗所规定的官样文章。像其他所有的事情一样,吃饭是无聊的,但这也用不着大惊小怪,因为其他事情比它更无聊。病人吃饭是出于责任感,因为医生告诉他们,为了保持体力,必须摄取一些营养。美食家开始时总是满怀希望,但却发现没有一样菜肴烹调得足够精美。贪吃的人总是急不可耐地扑向食物,大饱口福,以致变得多血而鼾声如雷。那些胃口正常的人总是对食物很满意,一旦吃饱旋即停止。那些坐在人生筵席前的人,他们对于人生所给予的美好事物也抱有类似的态度。快乐的人相当于最后一种食客。兴致之于人生有如食欲之于食物。厌恶食物的人相当于拜伦式不快乐的牺牲品;出于责任感而进食的病人相当于禁欲主义者;贪吃的人则相当于纵欲主义者;美食家相当于那个把人生一半以上的乐事都斥之为不够完美的挑剔之徒。奇怪的是,所有这些人,也许贪吃的人除外,都鄙视胃口健康的人,认为自己比他高一筹。在他们看来,因为饥饿而享受食物,或因为生活提供了千姿百态的景象和出人意料的经历而享受生活,都是粗俗的。他们从幻灭的高度蔑视那些被他们视为头脑简单的人。就我来说,我不赞同这种观点。一切心灰意懒的表现在我眼里都是一种病态,诚然,为某些情形所迫而很难避免,但是病态一旦出现,就应尽快治疗,而不应视为一种高级的智慧。假定一个人喜欢草莓,而另一个人不喜欢,后者又在哪一点上优于前者呢?没有抽象的和客观的证据可以表明草莓好或不好。对于喜欢的人,草莓是好的,对于不喜欢的人,草莓是不好的。但是喜欢草莓的人享有他人所没有的乐趣。在这方面,他的生活更有色彩,于他们所必须生存的世界也更适应。适用于这个小事情的道理也适用于更大的事情。喜欢看足球比赛的人在这方面要优于无此兴趣的人。喜欢读书的人则更是远远优于不喜欢读书的人,因为读书的机会要多于看足球比赛的机会。一个人感兴趣的东西越多,快乐的机会就越多,受命运摆布的情况也就越少,因为他若失去一样,还可转到另一样上去。当然,生命短暂,我们不可能对任何事情都感兴趣,但是我们感兴趣的事情还是多到能充实我们的生活为好。我们全都有内向的毛病,尽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绚丽多彩的大千世界,我们却总是视而不见,只将目光集中于内心的空虚。我们切不可以为内向者的忧郁里面有何伟大之处。

从前有两部结构精巧的制肠机,用来把猪肉制成味道绝美的香肠。其中一部始终保持着对猪肉的兴致,生产出无数根香肠,而另一部却说:“猪肉于我何干?我自身的工作要远比任何猪肉都奇妙有趣。”它丢开猪肉,开始研究自己的内部。当它失去猪肉之后,它的内部也就不再运动,而且它越是研究自己的内部,便越是觉得它愚蠢而空虚。始终把猪肉制成香肠的那部机器一切依旧,而它却感到迷惘,不知自己能做些什么。这第二部制肠机就像失去兴致的人,而第一部制肠机则像保持兴致的人。头脑是一部奇特的机器,它能把得到的材料用极惊人的方式联系起来,但若没有外界的材料就毫无能力,而且不像制肠机那样拿它现成的材料就行,因为事物只有当我们对它们感兴趣时才能成为经历:如果事物不能引起我们的兴趣,就对我们毫无用处。因此,一个注意力向内的人找不到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而一个注意力向外的人,偶然反省自己的心灵时,会发现各种有趣味的成分都被剖开了,并重新配成美妙的或有启迪性的形式。

兴致的种类数不胜数。人们也许记得,福尔摩斯曾在街上捡到一顶帽子。审视片刻之后,他断定这顶帽子的主人是因酗酒而堕落的,并且失去了妻子的爱情。对偶然事件的兴趣如此强烈的人,决不会感到生活苦闷。让我们试想一下在乡下散步时可能见到的各种景象。一部分人可能对鸟类感兴趣,另一部分人可能对植物感兴趣,还有一部分人可能对地质感兴趣,还有一部分人可能对农业感兴趣,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所有这些东西都是有趣味的,如果其中一样能够引起你的兴趣,那么其他东西也有可能引起你的兴趣,因此一个对其中一样感兴趣的人要比那个毫无兴趣的人更能适应世界。

另外,不同的人对待他们的伙伴的态度更是何等的不同呵!一个人在火车的长途旅行中完全不去观察同车厢的其他旅客,而另一个人却将他们归纳起来,分析他们的性格,机敏地猜测他们的状况,甚至会把其中几人最隐秘的经历查清。人们对他人的感觉不尽相同,正如他们对他人的推测不尽相同一样。有些人觉得人们几乎个个讨厌,另一些人则会很快且很容易地对遇到的人产生好感,除非有确切的理由使他们产生另外的感觉。再以旅行一事为例。有些人周游过许多国家,总是在最好的饭店里下榻,用着和在家里毫无二致的饭菜,会见和在家里经常见到的完全相同的闲散富人,谈着和在家里饭桌上如出一辙的话题。当他们回到家里时,他们唯一的感觉是,无聊的昂贵旅行终于结束之后的如释重负般的轻松。另一些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去观看有特色的东西,结识当地的典型人物,了解各种有关历史或社会的有趣之事,享用地方风味食品,学习当地的风俗和语言,然后满怀喜悦的心情焕然一新地回家过冬。

在所有这些不同的情形中,对人生有兴致的人要优于对人生无兴致的人。对于前者,甚至不愉快的经历都有用处。我很高兴接触中国老百姓和西西里岛人,虽然不能说我当时真有很大的乐趣。冒险家对沉船、暴动、地震、火灾及一切不愉快的经历都有兴趣,只要不危及他的健康就行。例如,他们在地震时会自忖道“噢,地震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并会因为这件新事增加了他们对世界的了解而快乐。若说这种人不受命运的支配是不正确的,因为如果他们失去健康,他们则很可能同时失去兴致,但也并非绝对如此。我认识一些饱受数年折磨而死去的人,他们的兴致几乎一直保持到最后。有损害兴致的不健康,也有无损于兴致的不健康。我不知道生物化学家目前能否对此有所区分。也许当生物化学更进步时,我们可以服用药片来保证我们对各种事物的兴趣,但是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只能依靠对生活的合理观察来判断究竟何种原因能使某些人对事事感兴趣,而使另一些人对事事无兴趣。

兴致有时是一般化的,有时是特殊化的。的确,它也许是非常特殊化的。读过博罗作品的人可能会记得在《拉凡格罗》一书中的人物。他失去了他敬爱的妻子,一度感到生活变得极度空虚。但他的职业是茶商,为了熬日子,他开始自学茶盒上印的中文说明书。结果这使他对人生产生了新的兴趣,热忱地开始研究有关中国的各种东西。我曾认识的一些人致力于寻找有关诺斯替教派异端邪说的各种资料,另一些人的主要兴趣则是整理霍布斯的手稿和早期版本。想预见到何事能引起一个人的兴趣是完全不可能的,但大多数人都能对这样或那样东西产生强烈的兴趣;而这种兴趣一旦产生,他们的生活便摆脱了烦闷。然而,作为快乐的一种来源,十分特殊的兴趣比不上对人生的一般兴趣,因为前者很难填满人生的全部时间。

应当记住,在我们列举的各种食客中间也包括贪吃的人,那是我们不准备加以赞扬的。读者也许认为,我们所赞扬的那种有兴致的人与贪吃的人并无确切的区别。下面我们就着手使这两种人之间的区别变得较为明确。

众所周知,古人把适度看成主要美德之一。在浪漫主义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许多人都放弃了这种观点而赞赏偏激的情感,即使像拜伦式的英雄们所具有的那种破坏性和反社会性的激情,也同样受到赞赏。然而,在这方面,古人显然是对的。在美好的人生中,不同的活动之间必须有一个均衡,决不可把其中之一推到极端,使其余的活动变得不可能。贪吃的人为了一饱口福而牺牲了所有其他欢乐,这种做法减少了人生的总的乐趣。除了食欲,其他许多种欲望也有可能过度。约瑟芬皇后便是一个过分追求穿戴的人。起初拿破仑总是照付她的服装费,但是不满之声也在不断增加。终于他对她说她真的该学会节制了,以后他只付数目合理的服装费。当她拿到下一次的账单时,她不知所措了片刻,但很快便想出了一个计划。她去见陆军部长,要求他用军需款来支付账单。他知道她是有权将他解职的,于是照办了,结果法国失去了热那亚。虽然我不敢说这个故事完全准确,但至少有些书是这样写的。且不管它是真实的抑或夸张的,它一样能服务于我们的目的,因为由此可以看出一个有机会放纵自己的女人,其服装欲可以达到何种程度。嗜酒狂和色情狂也属于这方面的显著例子。这些事情上的原则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所有独立的嗜好和欲望都得适合于人生的一般机制。若要使它们成为快乐之源,就必须使它们与健康,与我们所爱之人的情感,与我们所处社会的关系并行不悖。有些欲望几乎可以达到任何程度,而不致超越这些界线,有些则不能。例如,如果爱好下棋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立的单身汉,那他完全不必限制他的棋兴,如果他有妻子儿女并且不能自立,那他就必须严格限制他的棋兴。嗜酒狂和贪吃者即使没有社会的约束,从他们自身的角度出发也是不理智的,因为他们的放纵会影响健康,片刻的快乐要以长时间的痛苦为代价。某些东西形成一个机制,任何独立的欲望都必须生活在其中,如果不让那欲望成为苦难的根源的话。那些东西是:健康、自控力、足够维持生活的收入、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例如对妻子儿女的责任。为下棋而牺牲这一切的人,其本质和嗜酒狂一样坏。我们不严厉谴责他们的唯一理由是,他们不是平庸之辈,惟有那些多少有点天赋的人才会沉溺于如此需要智力的游戏。古希腊有关节制的警句,实际上适用于这类事情。那种在上班时间仍想着晚上才能娱乐的棋迷是幸运的,但那种放弃工作而去整天下棋的人却是失去了适度的美德。据记载,托尔斯泰在其早年颓废的时代曾因战场上的英勇表现而荣获十字勋章,但是当颁奖之日到来时,他正埋头于一盘棋赛,于是决定不去领奖。我们很难因此而指责托尔斯泰,因为对他来说,能否获得军功章也许是一件无足轻重的事情。但是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这种做法堪称愚蠢之举。

作为对上述说法的限定,应当承认,有些行为被看得极其崇高,以致为了它们牺牲任何东西都是正当的。为保卫祖国而捐躯的人,决不会因为他把妻子儿女一文不名地丢在世上而受谴责。为了某项伟大的科学发现或发明而从事实验的人,也决不会因为他使他的家庭遭受贫困而被指责,只要他的努力最终获得成功。然而,如果他始终不能完成他预期的发现或发明,公众舆论便会将他斥之为怪人,这是不公平的,因为从事这一事业的人决不可能预先确保成功。在基督纪元的最初年代,那些抛弃家庭去过圣徒生活的人是被称赞的,但在今日,人们则认为他们还是应当供养他们的家庭。

我认为,在贪吃者和胃口正常者之间总有某种深刻的心理上的差别。如果一个人让一种欲望无限发展,而牺牲所有其他的欲望,那么这个人往往有某种根深蒂固的痛苦,总在设法摆脱心中的阴影。以嗜酒狂为例,那情形是显而易见的:饮酒乃是为了忘却。如果他们在生活中没有心灵上的阴影,他们便不会感觉昏沉比清醒更愉快。诚如传说中的中国人所说:“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是过度的和单一的欲望的典型。所寻求的并非事物本身的乐趣,而是忘却。然而忘却之道极不相同,一种通过愚蠢的方式,一种通过合理的官能运用。博罗的朋友自学中文以便能忍受丧妻之痛,这当然是在寻求忘却,但他的忘却之道乃是一种毫无害处的活动,而且有益于他的智力和知识。对于这类忘却之道,我们决无反对的理由。但说到那些以酗酒、赌博及其他无益的刺激来寻求忘却的人,情况就不同了。的确,此事有着更加广泛的情形。对于一个因感到人生乏味而在飞机上或山顶上疯狂冒险的人,我们应当做何议论?如果他的冒险于公众有利,我们应当赞扬他,否则我们只能认为他仅比赌徒和酒鬼略胜一筹。

真正的兴致(不是实际上寻求忘却的那种),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除非它被不幸的境遇所破坏。儿童对所见所闻的一切都有兴趣。在他们看来,世界到处都有令人惊奇的东西,他们永远满腔热情地去追求知识,当然不是学校里的知识,而是那种可使他们同吸引他们注意的东西熟悉的知识。动物只要身体健康,即使业已成年,仍能兴致盎然。猫进入一间陌生的屋子,总要嗅遍各个角落,弄清有无老鼠的气味之后,才会蹲下。一个从未遇到过重大挫折的人总是对外界怀有某种自然的兴趣,而只要能保持这种兴趣,便会觉得人生快乐,除非他的自由受到过分的干涉。在文明社会里,兴致的丧失主要是由于自由受到限制,而这种限制对于我们的生活方式又是必需的。野蛮人感到饥饿时才会去打猎,他这样做乃是凭着直接的冲动。每天早晨定点上班的人,基本上也是由于同样的冲动,就是说他需要维持生活,但是在这种情形中,冲动并不直接起作用,而且发生的时间也不一致。冲动乃是通过想象、信念和意志而间接地起作用。当某人出去工作时,他并不感到饥饿,因为他刚刚用过早餐。他只是知道饥饿将会发生,出去工作乃是避免将来饥饿的一种手段。冲动是无规律的,而习惯在文明社会里却是有规律的。在野蛮人中,甚至连集体性的工作也是自发的、源于冲动的。当一个部落出发作战时,战鼓激起热情,集体的兴奋促使每一个人都参与这一必要的行动。现代人的事业则不可能以此方式来进行。当火车在预定的时刻起程时,决不会用野蛮人的音乐来激励列车员、司机和信号员。他们各司其职只是因为事情必须得做。这就是说他们的动机是间接的:他们并无要做此事的冲动,而只是想获得此事的最后报酬。大部分社会生活都有此类缺陷。人们彼此交往并非出于自愿,而只是想从合作中获得某种最终的利益。由于冲动受到限制,文明人在生活中每时每刻都丧失自由:如果他感到高兴,他不能在街上又唱又跳,如果他感到忧伤,他也不能坐在马路边上哭泣,因为那会阻碍交通。少年时期,他的自由在校园里受限制;成年以后,则在工作时间里受限制。所有这些都使兴致难以存留,因为不断的束缚会带来疲劳与厌烦。然而,自发的冲动若无大量的束缚,文明社会便无法维持,因为自发的冲动只能产生最简单的社会合作,而不能产生现代经济机制所需要的错综复杂的合作。要超越这些妨碍兴致的东西,一个人必须身体健康并拥有充沛的精力,或者他很幸运,从事着一份本身便有趣味的工作。统计表明,近百年来健康在各文明国家已有迅速增进,但精力就不易测量了,而且我怀疑健康期间的体力是否和从前一样强。当然这主要是社会问题,我不打算在本书里讨论。但是这个问题也包括个人的和心理的方面,我们在论及疲劳时已经探讨过了。有些人虽然受制于文明生活,兴致依然不减,而且这种人为数不多,他们似乎并无内心的冲突以致耗去大部分的精力。兴致所需要的是胜任必要工作以外的精力,而精力所需要的则是心理机制的运转自如。关于如何促进心理机制的运转,将在以后的几章里详细讨论。

在女人方面,她们由于错误地理解“正派”,极大地减少了兴致,这种情形现在虽较之过去为少,但依然存在。人们一向认为女人不应对男人表现出明显的兴趣,也不应在公众面前过分活跃。她们由于学着对男人不感兴趣,也就学着对一切事物漠不关心,或者最多只关心某种正确的举止。教女人对人生采取消极和退缩的态度,分明是教她们与兴致势不两立。鼓励自我关注,这是正统女人的特征,尤其是那些未受过教育的正统女人。她们缺少一般男人对运动的兴趣,对政治漠不关心,对男人冷若冰霜,对女人则怀恨在心,因为她们确信别的女人不像自己那么规矩。她们以离群索居为自豪,也就是说以拒自己的同胞于千里之外为美德。当然,我们不应对她们横加指责;她们不过是接受了那业已流行数千年的道德说教罢了。但是她们成了压迫制度的牺牲品,却连这个制度的不公平都未察觉。她们认为一切狭窄的东西都是善的,一切宽宏的东西都是恶的。在她们的社会圈子里,她们竭尽所能去扼杀欢乐,在政治上则喜欢那种施以高压的立法。幸而这种人正日渐减少,但他们仍占有优势,远非生活在宽松环境的人们所能想象。我建议那些怀疑这种说法的人到若干寄宿房间里去看一看,观察一下那里居住的女人。你将发现她们的生活总以“女德”的观念为据,其本质是毁灭对人生一切兴致,结果是她们的心和脑的僵化与萎缩。在合理的“男德”与“女德”之间并无差别,至少并无传统所指出的那种差别。无论对男人还是女人,兴致都是获得幸福与快乐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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