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 南非~
As you say, I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for me to do, once a month I according to their request sent to sit there, pass their information to him, and bring back his information to give; Now he is a woman, in front of her mouth, she smiled, eyes stare but dodge, when her body leaning forward breast slightly pendulous, of a flower that represents her lust. Prostitutes in the house we not be contempt, we think that they are victims of certain social system.
正如你所说,我按照对我的要求去做了,每月一次我按着他们的要求被派去坐在那儿,把他们的信息传给他,把他的信息再给带回来;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女人,她口露微笑,凝视却又躲闪的双眼,当她向前倾斜着身体时乳房微微下垂,一朵代表了她的****的花。在我们那所房子里娼妓不被蔑视,我们认为她们是某些社会制度存在下的牺牲品。
【获奖理由】
纳丁·戈迪默辉煌的、史诗般的作品——借用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的话来说——对人类是有巨大好处的。
【名人小记】
纳丁·戈迪默(1923—)
“我不知道我自己的起步是否有什么特殊趣味。我是一个我所认为的所谓的天然作家。我不曾做任何决定要当一名作家。起初,我不曾指望以供人阅读来谋生。”这是戈迪默在致答辞中提到的一句话。
每位作家都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而写作,为了供谁阅读而写作。不过,翻来覆去地思索之后,就会发现其实他们都不指望什么人来阅读,仅仅是为了宣泄内心的情绪而作。而只有这样的创作才能抛弃功利和名誉,写出原汁原味的真情实感。
戈迪默就是这样一位作家,她出生在南非约翰内斯堡附近的小镇上。她从小就酷爱文学,九岁开始学习写作,十五岁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昨天再来》。她说:“我孩提时写作是出于通过我的感官理解生活的快乐——观看、嗅闻、触摸事物;稍后则由于令我困惑或内心中狂躁的情感,它们在文字中变得具体有形,找到某种启示、安慰和欣喜。”
她小时候生长在种族隔离制度的肆虐之下,深切地体会到了这种不公平待遇换来的是什么。长大后的戈迪默开始关注于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问题。她说:“假如我是那类人——黑人——中的孩子,我可能根本成不了作家,因为使我当作家成为可能的图书馆不对任何黑人儿童开放。”所以,在文学艺术逐渐成熟的时候,她努力地描写南非的现实社会问题,希望能得到更多的人们去关注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所带来的悲惨生活,有力地抨击白人殖民侵略所带来的野蛮行为。
不光是她,世界上更多的人认为,不论是黑人还是白人,人权都必须尊重,这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尊严。于是她的小说被广泛流传,使她成为了1991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为南非人民赢得了盛大的荣誉。
戈迪默的短篇小说、长篇小说共计二十余篇,主要以争取黑人和白人平等权利为题材。通过每部结构严谨、内容含蓄、品位高雅的小说体现出来,作为被誉为“南非文学界地位最高的女子”,她的作品常常被后人拿来拜读,为了解种族隔离制度留下了必要的资料。
【内容梗概】
小说以“伯格的女儿”为题目,让很多人不能理解,为什么不直接叫罗莎?“伯格的女儿”一定是被冠以的一种身份,并不单纯的身份。是的,这个身份正是罗莎所厌恶的身份,因为这个身份,她不能正常地去生活,去恋爱。
有时候,她怨恨生在这样一个极端的环境中。她对父亲的遭遇和母亲的去世都已经麻木。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庭呢?在戈迪默的小说中,这个家庭又经历了怎样的命运转折呢?
“探监”是罗莎无法摆脱的恶魔,只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迟迟不能被解决。于是罗莎经历了从无知到厌恶、麻木再到认可的心里路程。作为白人,为了反对种族隔离制度付出了应有的一切。
【精彩赏析】
你有没有发现,总有一天,我们会变成另外一个人。“他”会使我们去做过去厌恶的事情,做自己曾经讨厌的那个人,操着过去鄙夷的语气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
罗莎,一个白人医生莱昂内尔·伯格的女儿。为什么要说明她是伯格的女儿?原因是她的一生都与这个名字息息相关,当然,这并非源自于他是她的父亲。
伯格一家都住在南非,这个存在着严重种族隔离制度的地方。她的父母有着崇高的理想和追求——为了黑人兄弟的利益,坚决反对南非种族隔离制度。这是一项多么艰苦且漫长的斗争呢?父亲和母亲整天冒着生命危险在苦苦地支撑着。小小的罗莎早已明白,反对种族隔离制度的运动与自己密不可分了,因为十四岁那年,她的母亲便被当地政局逮捕了,她经常要出入监狱去探望母亲。
为什么称自己为“伯格的女儿”而并非罗莎?很明显,这里面有厌恶之情,有怨恨之意,要不是父母坚决反对种族隔离制度,作为白人的一家人怎么会经历这些苦难?父母从来不关心这位“伯格的女儿”需要什么,想做什么,也不管女儿愿意不愿意,从开始就擅作主张地把她归为“反对种族隔离制度运动”中的一员。就连她情窦初开爱上了监狱中的诺埃尔,父母也不知道。他们就只关心政治和斗争,只关心她的任务完成了没有,其余的都不重要。这一切都因为她是“伯格的女儿”。“我的学习、我的工作、我的爱情生活都必须纳入一月两次探监的轨道之中,只有他活着就终身如此——如果他活下来的话。我的教授、雇主、我的情人都必须接受这一裁决。我得不到护照,因为我是他的女儿。与我有联系的人都必须作好准备成为怀疑对象,因为我是他的女儿。”
十八岁那年,“伯格的女儿”与父亲的战友诺埃尔订婚,当然这又是为了“使诺埃尔在监牢中能得以保持与外界联系的一个手段。”是的,诺埃尔被逮捕进了监狱,而为了政治运动,他必须和外界保护联系,除了“伯格的女儿”再没有别人安全了。
诺埃尔在被逮捕之前,一直住在好友伯格的家中。因为他的母亲被禁止进入南非,他的父亲失踪了,他和父亲一样在为着某项不被罗莎理解的运动而努力着,不顾一切。
情窦初开的罗莎爱上了诺埃尔,她其实是愿意去监狱里看望他的,这样就能以一个“订了婚”的姑娘来看望心上人。“诺埃尔一个月见到一次女人,他见的就是我的脸,我的身体。每个月他们都告诉我必须在写往监狱的伪装为情书的信里传递些什么信息。那时,我还不到十八岁,一遍又一遍地重写那封500字的信。我一直也不知道我是否成功地在佯装下仍写出了我对诺埃尔的真正的柔情和爱。”可是这一切对于诺埃尔来说都没有意义,他们和父亲一样,只关心里面传递了什么重要信息。
她的小心思有很多,比如“我出发去监狱时,我往胸口滴上香水,又倒点在手里擦在腹部和大腿上。我挑选一件能露出双腿的裙衣,或者一件男女都能穿的衬衫和长裤以突出我的女性特征。”然而,这些事情被证明是无用的。因为诺埃尔出狱后,仅仅给罗莎写了一封感谢信,便没了踪迹。
罗莎的父亲伯格也被抓进去了!这让罗莎探监的日子永不休止。她又开始了每个月两次的探监生活。这时,母亲已经过世了,只剩下父亲还在监狱中。作为“伯格的女儿”太痛苦了!她被禁止当律师,被禁止从事一切与政治有关的工作和行为。她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有一种长期的恐惧和折磨在作祟。罗莎对父亲所从事的工作充满了怨恨,虽然她也因为自己的父亲被伤害而心疼,但更多的是不理解。她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艰苦地去做一件没意义的事情。
父亲伯格终于病死狱中。“现在你可以解脱了。知道我的父亲不再在那儿了,再也不再那儿了,他不再只是被高墙和铁栅栏隐藏起来;你现在可以解脱了。”罗莎对自己说道。对于她来说,伯格的死确实是一种解脱和自由。但她的心中有掺杂着伤痛。“我知道自己一定是希望他死去,对我来说,狂喜和哀伤是一样的事情。”
在父亲去世之后,她确实自由多了。她独自去了法国,遇到了伯纳德教授,很快陷入了爱河。“罗莎·伯格和伯纳德·沙巴利耶在科西嘉度过的四天三夜使他们尝到了两个人独处的滋味,处在纯洁状态下的一对,他们并不企图过无限拖延的婚姻生活。”
她去参加了一个聚会。她惊奇地发现这次聚会正是为了欢迎莫桑比克解放运动的一个代表团而举行的,由于莫桑比克的兄弟过去和南非人民一起战斗过,所以对伯格都很熟悉。于是有记者前来要求采访罗莎,并有电视制作人想要拍一部关于伯格的专题片。
在这次聚会上,罗莎还意外遇见了童年时的黑人玩伴贝西——伯格收养的黑人小孩。罗莎开始非常高兴能在这里遇到她,可是晚上贝西打来电话,开始痛斥父亲生前做过的一切。贝西认为父亲和那些支持种族隔离制度的白人一样,都是在剥削黑人的利益,认为在数次斗争中,被屠杀和残害的全是黑人,而白人伯格却因为反对种族隔离制度而被奉为英雄,这分明就是不公平的事情。
罗莎忽然理解了父亲,正是因为这些黑人同胞们对父亲所作的事业不理解,才使父亲成了英雄;正是因为这些黑人对真正的争取自由和平没有一个深刻的理解,才导致父亲和他的朋友们一次又一次的牺牲。
她忽然觉得国外的生活也不过如此,决定回到南非去,继续从事她父亲的事业。这次,她对“伯格的女儿”这个称呼有了几分自豪,几分敬意。
【名家点评】
她以热切而直接的笔触描写在她那个环境当中极其复杂的个人与社会关系。与此同时,由于她感受到一种政治上的卷入感——而且在此基础上采取了行动——她却不允许这种感觉侵蚀她的写作。尽管如此,她的文学作品由于提供了对这一历史进程的深刻洞察力,帮助了这一进程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