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档底稿的目的、要求有什么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
(1)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
(2)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底稿归档要求分为两类,一类是总体要求,另一类是基本要求。
1.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地了解:
(1)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3)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
由于审计工作底稿不仅是形成审计结论的依据,而且是评价注册会计师业绩、控制和监督审计质量的基础,因此,对于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不能认为只是工作底稿,就可以马马虎虎、草率从事,而必须认真对待,在内容上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2.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基本要求。
(1)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
(2)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恰当,字迹清晰,格式规范。
(3)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勾稽关系清晰。
(4)总工作底稿应在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确定之后编制。
(5)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明材料应当经被审计单位或其他提供证明资料者的认定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