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籍方济各会传教士柏朗嘉宾(Johannes de Plano Carpini,1182~1252)是第一个以“契丹”称中国的欧洲人。1245年他受教皇英诺森四世派遣,离欧来华,第二年7月到达蒙古大汗都城哈剌和林,恰逢贵由(元定宗)登基,所以,柏郎嘉宾有幸参加了庆典。他在1247年返欧后写的使华报告《蒙古行记》里称:“契丹国之一部(按:当指南宋朝廷),以在海中,负险自守,故至今尚未得征服也。契丹人崇信异端,自有文字。据云,亦有耶稣教《新旧约》。其国历史记其祖先之传记。国中有隐士,遁居山林之中。有专舍,类于吾国之教堂,备祈祷之用。自有圣人甚多。深信世间仅有一天主而已。亦礼拜崇敬吾教中之圣人耶稣基督也。又信灵魂不死之说。皆与吾人相同,唯无洗礼而已。吾教《圣经》,其人亦敬信之,礼爱基督教徒。好施舍,以济贫乏。礼俗谦让,为人温恭,无胡须,面貌与蒙古人相同,唯不若其宽。自有言语,精于工艺,其巧世界无比也。地极富饶,丰产五谷、酒、金、银、丝及各种养生之物。”
柏朗嘉宾之后,又有一位圣方济各会的传教士,法国人卢白鲁克的威廉(William of Rubruck)出使蒙古。在其所撰《东行记》里也提到契丹,并且第一次向西方人证明大契丹(Great Cathay)就是古代传说中的赛里斯国(Land of the Seres),因为那里出产最美的丝织品。赛里斯(Seres)是西方人关于中国的最早的认识,它既表示一种华贵神秘的织物,又表示生产这种织物的民族。这里,卢白鲁克也就把以往关于赛里斯的种种传说,诸如富庶甚至奢侈、长寿、文雅等,组合到理解契丹的知识背景或先在结构之中。卢白鲁克还说,据可信的传闻,契丹有一座城的墙是银的,城楼是金的。全国分为若干省,其中大部分还不曾降于鞑靼。他们与印度间隔着一重海。契丹人的身材是很矮小的,说话大多用鼻音。东方人的眼睛一般都是很小的。他们精于一切技艺:他们的医生极精于用草药,按脉也极准确;但他们不知道借小便诊病,也不知道小便是什么性质。
英国作家威尔斯说:“欧洲的文学,尤其是15世纪欧洲的传奇,充满着马可·波罗故事里的名字,如契丹、汗八里之类”。以至于使欧洲人产生一种错觉,认为世界上只有“契丹”而无“中国”。到后来,当隐隐约约地听到东方有个文明古国中国时,欧人又以为“契丹”和“中国”是两个国家,“汗八里”是前者的都城;“北京”则是后者的都城。有的欧洲地图还把契丹置于中国北部的长城之外。这个问题直到17世纪初才由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和葡萄牙籍会士鄂本笃加以证实和解决。利玛窦到北京后,在北京四夷馆曾和一些穆斯林相处,并从后者的口里,得知中国又叫契丹,这才第一次肯定了马可·波罗所说:契丹乃是中国的别名,中国就是Cathay。他利用写信的机会,广为传布这一见解,特别是他在写给印度同事的信中,明确告知“契丹(Cathay)乃中华帝国(China)之别名”。但是由于人们仍听信了契丹和中国是两个国家的说法,所以,1602年,鄂本笃受命由印度去中国时,还是走的陆路,即由中亚往中国,以至劳累而死。不过,死前,他已经到达了中国肃州,最后证明了利玛窦的说法是对的。
误读契丹
16世纪英国作家涉及中国题材的作品为数极少。我们寻遍莎士比亚的剧作,也只能碰到几处,不过却对后世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莎剧里一般称中国为“契丹”,但“中国”(China)一词也已经出现。《一报还一报》(Measure for Measure)就有句颂扬中国瓷器的话:“They are not China dishes,but very good dishes.”意思是:尽管不是中国的,可的确是上等的餐具。我们下面要分析的是他在《第十二夜》和《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两次提到的“契丹人”(Cataian)形象。
《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托比爵士(Sir Toby)和一些同伙,在奥维利亚(Olivia)小姐的屋子里,深更半夜寻欢作乐。小姐的侍女玛利亚跑来干涉:
玛利亚:你们在这里好吵呀。若我家小姐不叫总管马伏里奥来撵你们出去时,也不必再来相信我的话了。
托比爵士:小姐是契丹人;我们是政客;马伏里奥是浑蛋,“我们是三个快活人”……
还有出现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第二幕第一场中:福斯塔夫同时向两个中年妇女(福德太太和培琪太太)调情,同时把一封信分别送给两家,弄得她们莫名其妙,而两位太太听到之后也将信将疑。请看这一段对话:
福德:我要找那福斯塔夫。
培琪:我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样一个拖拖拉拉、装腔作势的家伙。
福德:要是给我找到了底细,你看吧。
培琪:我就不相信这个契丹人的话,虽然城里的牧师还说他是个正派人。
那么契丹人到底是什么人呢?在朱生豪的译文里,契丹人这个词译成了“骗子”(《第十二夜》)、“狗东西”(《温莎的风流娘儿们》)。
梁实秋在这一段译文中把“契丹人”翻译成“狡诈的人”,并做了注释:Cataian,即中国人,是对一般狡诈的异教徒之鄙夷的称呼。
而《第十二夜》的那一段,梁实秋的译文是:
玛:你们在这里猫叫做什么!小姐若没有叫她的管家马孚利欧把你们赶出去,你们永远不用信我。
陶:小姐是个骗子;我们是政客?马孚利欧是个Peg-Ramsey,“我们是三个快乐的人。”
梁实秋在该段注释里说:Cataian,即中国人。据当时游记所述中国多流氓窃贼盗骗之类,故“中国人”成为骂人语。莎氏作品,曾两次应用此字。
18世纪的英国学者乔治·斯蒂文斯(George Steevens)在校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时说Cataian、Cathayan(契丹人)这个名词等同于“贼或骗子”。其理由是在欧洲文学中,“契丹”等同于“中国”;而中国人素来善于做贼或骗子的,所以契丹人的含义便是贼或骗子了。以后编的《新英文字典》(New English Dictionary)就引用斯蒂文斯的话来解释这个名词,在“契丹人”这个词后面加上“贼、狂徒、流氓”三个意义。
据说,在伊丽莎白的舞台上,所有外国人都有一定的性格。土耳其人是勇敢的、骄傲的、残忍的;摩尔人虽然有时聪明些、有气魄些,但总体上是野蛮的、淫荡的;鞑靼的、阿拉伯的、波斯的、埃及的帝王是专横的,而犹太人则总是戏剧里主要的反面角色。因此,契丹人总是狡猾的、诡诈的。这在本·琼生的作品就有所展示。
本·琼生有一部最富于野性的喜剧《老狐狸伏尔朋》(Volpone,or the Fox,1605),该剧以威尼斯为背景,描写那里的商人肆无忌惮,追逐私利,那里的丈夫唯利是图,粗暴无理,那里的律师撒谎腐败,就连去那里访问的人都把那里城市的装腔作势误以为是老练成熟。其中也有个角色说:“先生,我听说,你们的猢狲是间谍,它们是接近中国(契丹)的狡猾一群”。
1979年,有位叫昂格尔(Gustar Ungerer)的学者著文认为斯蒂文斯的说法(即“契丹人”是贼或骗子)并没有什么根据。他列举当时的大量文献,得出的结论是:“契丹人”意为“开化的异教徒(或外国人)”。范存忠先生在谈到这一问题时,说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希望以后能有进一步的阐发。其实,这一难题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就由张沅长著文详加驳斥。他在《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上发表长篇文章《英国十六十七世纪文学中之“契丹人”》,辩驳了斯蒂文斯等人所认为的“契丹人”就是“贼或骗子”的说法。
在斯蒂文斯的解释中,他认为“契丹人”一词至少在伊丽莎白时代的作品中是用作贼或骗子的别名的;而中国人是以“窃术高明”著称于世的,他说“中国人(古称契丹人)是偷偷摸摸的民族中最高明的一个民族,就是现在,他们还应享有这种名誉”;另在伊丽莎白时代英国人心目中,中国和契丹已经是混杂使用的。
张沅长举了几个例子来反驳这种认为中国人或契丹人是骗子的解释。他说在《妇人的奖赏》(Woman’s Prize)里就有这样一段话:“倘一季中连一封信也收不到你的,我只好希望你是在印度或契丹:那地方会使你写信的。”这里的意思很清楚,因为契丹是非常偏僻遥远而不适合居住的地方,因而人到了那里之后,也就受不住孤苦寂寞的处境,自然而然想借写信来得到些安慰。而在另一部作品《诚实的娼妓》(Honest Whore)里有这样一段话:“……这个浅薄的军官,起码是个王八;我能拿四十个这样的东西做成一个野蛮的契丹人:他妈的,他真是个傻子,他从不会喝醉过。”1873年,有人在注释这段话时说:“四十个这样的起码王八,便可做成一个高明的贼,参阅《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第二幕第一场……所谓契丹人者,即骗子,因为契丹(即中国)地方的人民是以盗窃手段闻名的。”可见,这样的注释毫无疑问是与斯蒂文斯的看法一脉相承的。还有在《爱与荣誉》(Love and Honour)里也有这样一段话:“他妈的,那契丹人的谈吐倒还不错;但他一定会靠写借钱信过活的,或当赌徒好运来了赢钱时,他便会鬼头鬼脑地来求他借一些,与那班假含羞的浪子一样。”
除了以上例子表明“契丹、契丹人”并非指的是“贼或骗子”以外,张沅长又指出斯蒂文斯还从《小贩的预言》(Pedler’s Prophecy)里断章取义,以此来证实他的关于契丹都是贼和骗子的定义。然后,再来分析莎氏作品说,托比爵士的回答不用说尽是些醉话,无论托比已醉到什么地步,他也不至于叫自己富有的侄女儿为骗子或贼呀。所以,斯蒂文斯等人的解释是没有什么道理的。
那么,斯蒂文斯等人从哪里得知中国人是偷偷摸摸的民族中最高明的一族?这恐怕是很难查考的事情。也就是说,契丹人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民族?他们到底有没有做贼或骗子的坏名誉?这同样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在张沅长看来,从西方到东方的旅行家大都忽视契丹人,而只注意征服契丹的鞑靼人。关于契丹的资料大多来自马可·波罗的《游记》,而在这部《游记》里涉及契丹的内容又是相当的简单,况且这些人在其著述里又没有将契丹人并非鞑靼人这一点讲清楚,这就难怪当时的英国学者摸不着头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