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生和股票交易的“桥梁”。在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后即获得上市资格。只有公开募集发行,并经批准上市的股票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流通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或其股票进入流通,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里进行。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1.股票上市应具备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③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④公司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1)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指股票的初级市场,即发行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投资者可以认购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公司的股票首先进入一级市场,通过一级市场,发行人筹措到了公司所需资金,而投资人则购买了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实现了储蓄转化为资本的过程。一级市场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①发行市场是一个抽象市场,其买卖活动并非局限在一个固定的场所;
②发行是一次性的行为,其价格由发行公司决定,并经有关部门核准。投资人以同一价格购买股票。
(2)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指流通市场,是指发行股票进行买卖交易的场所。二级市场的主要功能在于有效地集中和分散资金:
①促进短期闲散资金转化为长期建设资金;
②调节资金供求,引导资金流向,沟通储蓄与投资的融通渠道;
③二级市场的股价变动能反映出整个社会的经济状况,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兴起;
④维持股票的合理价格,交易自由、信息灵通、管理缜密,使买卖双方的利益受到严密的保护。
已发行的股票一经上市,就进入二级市场。投资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需要买进或卖出股票,其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来决定,所以投资人在同一天中买入股票的价格是不同的。
3.募股方式
股票的发行主要分为私募和公募两种方式。目前我国人民币普通股发行采用公募、核准制,公募发行方式主要有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方式:
(1)认购证方式
认购证方式又称认购证抽签发行方式,其做法是:
①承销商在招募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股票认购申请表(即认购证),每一单位的认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认购权利,并标注号码。
②投资者申请并购买认购证。
③承销商根据“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股票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抽签。
④按照规定程序公告确认中签号,投资者持中签申请认购表在指定地点缴纳股款。
从发售认购证到最后缴款,整个过程约需1个月左右。由于此种方式发行环节多,工作量大,认购成本过高,发行时间较长,现已不予采用。
(2)储蓄存单方式
储蓄存单方式是通过发行储蓄存单抽签决定认股者的发行方式。其做法是:
①承销商在招募期间通过指定的银行机构无限量地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专项定期定额存单,由社会投资者认购。
②承销商根据存单的发售数量、批准发售股票数量及每张存单可认购股份数量确定中签率,承销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在公证人监督下,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决定中签者。
③中签者按规定要求办理缴款手续。采取与储蓄存款挂钩的发行方式。其存款期不得超过3个月,每股费用不得超过0.1元,发行收费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储蓄存单方式虽可避免认购证带来的额外费用,但由于其采用实际缴存的方式,往往会伴随巨额现金流动,现已很少采用。
(3)全额预缴、比例配售方式
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方式指投资者在规定申购时间内,将全额申购款存入主承销商在收款银行设立的专户中,申购结束后全部冻结,在对到账资金进行验资和确定有效申购后,根据股票发行量和申购总量计算配售比例,进行股票配售的发行方式。全额预缴、比例配售方式包括“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方式和“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转存”方式。
①“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方式。本发行方式分为申购、冻结及验资配售、余款即退三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一是承销商与收款银行协议开设预缴股款专户,并在招募中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方法。
二是投资者在规定的申购时间(现为3个连续工作日)将余额申购款存入在收款银行开设的专户中,其中机构股票账户的申购量不得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个人股票账户的申购最多也不应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
三是在申购期满时,对存入收款银行预缴股款专户中的全部资金进行冻结,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冻结专户中的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在验资报告的当日,由主承销商按到账资金进行核查验证,确定有效申购总量和配售比例I(小数点后保留五位)。其公式为:
配售比例I股票发行量/有效申购总量
四是由主承销商根据所确定的配售比例对每一个申购人进行配售计算,其公式为:
可认购量有效申购量×配售比例
如该配售比例不能满足法律规定的“千人千股”要求,则可随机抽出1000名申购者,每户配售1000股,并进一步计算配售比例II,其公式为:配售比例II(股票发行量100万股)/(有效申购总量100万股)
五是配售结束后,主承销商应当随即解冻申购资金余款,并在指定报刊上公布申购结果及配售比例和退款或转存款公告。配售结束后第一天,主承销商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认购款划至发行公司账户上。申购余款划至各收款银行,由各收款银行退给投资者。
②“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转存”方式。本发行方式是“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和“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方式的结合。其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阶段的有关规定与“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方式的有关规定相同,但申购余款转为存款,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该存款为专项存款,不得提前支取。具体操作程序比照“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方式。
(以上三种方式目前沪深两市已不采用)
(4)上网定价、竞价方式
上网定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唯一“卖方”,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现行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在不低于底价和不超过限购数量的条件下,进行股票申购的股票发行方式。上网定价发行的做法如下:
①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股票发行专户和申购资金专户。
②投资者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③上网申购当日(T+0),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申报认购。证券交易所在申购日起3个工作日内冻结所有投资者申购资金。
④申购后第一天(T+1),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
⑤申购后的第二天(T+2),证券交易所的登记结算公司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由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至各证券营业部,并公布中签率。
⑥申购后第三天(T+3),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⑦申购日后第四个工作日,证券交易所将认购款项划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主承销商次日将款项划入发行公司指定账户,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采用上网定价发行具有成本低和发行速度快的特点,近年来已被多数发行人和承销商采用。
⑧上网竞价的发行办法。上网竞价发行是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新股的唯一买方,以发行人宣布的发行底价为最低价格,以新股实际发行量为总的卖出数,由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竞价委托申购,发行人和承销商以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并发行股票。其操作程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在规定的发行期内,由投资者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竞价购买。然后由交易系统主机根据投资者的申购价格,按照价格优先、同位价时间优先的顺序从高价位到低价位依次排队。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总额应当等于拟发行总量(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累计计算,当认购数量恰好等于发行数量时的价格,即为发行价格。凡高于或等于该价格的有效申报均可按发行价认购,由交易系统自动成交。
二是承销商将股票发行价和竞价发行结果按规定程序公告。如果发行底价之上的有效认购低于发行数量,则发行价格等于发行底价,认购不足的剩余部分按承销协议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