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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物事感兴(3)

想那久远年代,人缘洞穴而居,既无墙无门,也就无需要窗户。后来有了墙,墙遮挡了光束,使洞穴昏暗,也就逼着人们去思去想。先打开脑筋,再打开石墙,让外面的阳光照进里头的空间。那透光的孔隙久而久之便演进为今日的窗户。

可见,窗户也是人类智慧的窍门。

我记事时,屋上是镂花的窗格。那窗格环弯线绕,煞是好看。奶奶告我,那叫做富贵不断头。我不懂什么是富贵,只知道村里的食堂散了伙,家里的粮食不够吃,肚子饿了真难受。别看那年头富贵和庄稼人不沾亲带故,可富贵不断头的窗户倒是满村都是。现在思之,方理解早辈人盼望家业兴隆,荣华富贵的一片苦心。难怪村里人都说,窗户早先就是这个样子。看来的确是穷则思变,这富贵之窗不知要延续到何年何月。

谁会料到说变就变,仅仅三两年的光景,那富贵不断头的窗户就断了头。而这断头的缘故却是由于村里人富贵了,你争我抢着盖房屋。旧屋窄了盖宽的,低房矮了盖高的,窗户小了安大的。过去那三尺大小的窗户不见了,都成了五尺高低的。没有人家再像以往那样熬浆糊,往窗格上糊麻纸了。一律安上了玻璃,阳光透窗而进,屋里亮得照彻心肺。从老屋走进新房的人,不会唱歌也哼唧个不停,乐滋滋的。

乐极生悲。

忽有一日,东邻出事了,屋里的财物被贼偷洗劫一空。全家人欢颜尽扫,对窗锁眉。祸事就出在那窗上,贼偷打破玻璃,开窗入室,偷了个痛快淋漓。顿时懊悔,只图光亮,不意却给小偷留下可乘之隙。于是,便想将大窗户改回去,改为小格。可是,又舍不得那一窗亮光,真真进退两难。

到底众人是圣人,不知谁人出谋划策,不知谁人率开先河,总之,窗户上加了铁棍。那贼偷若是没有缩身之术,着实难以入室了,何谈偷窃?果真是个好法子。

一晃间,这妙策遍及了城市乡村。

美中不足的是这窗户常常勾起人们不愉快的联想,想起了监狱里的铁窗。儿时看电影《铁窗烈火》,恨死了那些关押好人的坏蛋。恨不得砸了那铁窗,给那身陷囹圄的志士以自由。昔日志士被关是身不由己,而今窗中之人却作茧自缚,不仅不悲反而还沾沾自喜。真让人苦笑不止!苦笑这世事真是说不清楚,该关的没关,不该关的倒把自己关了个严实。

这窗户真变得令人啼笑皆非。

1989年3月8日夜

报晓

乡下内弟托人捎来一只公鸡,说是宰了给他病重的姐姐补补身子。鸡是从一条塑料编织袋里装来的,怕它闷死一来便倒了出来让透透气。鸡被绑着,双脚捆着,双翅也捆着,显然怕它逃跑做了精心防范。这只公鸡又肥又大,虽然一路上颠沛憋挤,损伤了它英俊的雄姿,然而,火红的头冠,衬着洁白的羽毛,仍然有几分骄子的雅致。只可惜,人一下手,这世界就没了它的踪影。看着这可怜的生灵,禁不住让人怜悯。怜悯着公鸡迷迷糊糊进了梦境。

沉沉的酣梦里忽然响起雄鸡的叫声,似乎是一个湿漉漉的日子,无端的秋雨将天地日月淋了个透湿。我浸在雨里瑟瑟发抖,嘴里喃喃念叨着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祈望云开日出。然而,秋风依旧,秋雨依旧,秋寒依旧。这一声雄鸡的高唱,唱出了我的笑意。人们说,鸡在高处鸣,雨过要天晴。我循声望去,残垣上挺立着一只火焰般的公鸡。秋云要散了,秋雨要住了,怎能不高兴?

咯——咯咯——咯儿——

又是一声高鸣,直叫得我神魂亢奋,睡意全消。

我醒了,四壁仍黑,天色未亮。我猛然明白了,这响声绝非梦境,而是来自窗外那只缚腿捆翅的公鸡。身陷囹圄的公鸡居然临危不惧,依然履行着自己的天职。

鸡一叫天就快亮了,他是在报晓。这年月,我进了城,有了表,早就将公鸡的报晓淡忘了,而在先前这报晓对我却十分十分重要!那一声响亮的高唱,首先唱醒的是我的母亲。她起了床,为我打点干粮,烧碗热饭;再一声唱醒的才是我,我要趁着晓色上路,去远行,或是去汾河对岸那宽阔的大地拾红薯,刨那遗留在土里的精灵填肚子;或是去吕梁山上那乌乌的煤窑拉炭,载回沉甸甸的燃料烧红炉灶;或是去尧都古城那热闹的街巷卖大米,换回几张纸币度日子。那一声高唱,唱我一个大早,唱我一个勤勉,唱我一个吉利。我带着这吉利走出家门去操持全家的生计。那年月,报晓的雄鸡于我恩重如山。

谁曾想时过境迁,远离乡村,居于闹市,连一声雄鸡的报晓也成了难以企及的生活奢侈。

谢谢我的内弟,谢谢这只临危不惧的雄鸡,给我送来乡情,给我带来温馨。我决不会以刀待之,而要长期喂养,让报晓声日日高唱。我会将养我的妻子,但绝不会用这报晓的躯体。

匆匆上班去,匆匆下班来,我要放鸡,放开它的肢体,放开它的双翅,让它将我的小院作为自由的天地。然而,一进院我就傻了眼。装鸡的袋子空了,几根鸡毛翻旋在地上,鸡被宰了!只怪我走得太早,太急,没有交代我的意思,邻人帮着把鸡宰了。

我呆住了,呆出了一脸的惆怅。

1992年3月23日夜

哀思

每年此时,古城便会涌起哀思的大潮,素纸、白花、挽幛,随着祭祀的人群游移,百川汇流,归融在烈士陵园,形成人海花潮。

哀乐声中,万头低垂,撒播一片哀思。

今岁也同往昔一样,人如海,花如潮,让挟裹在潮流中的我百感交集。我想起了那场漫长的战斗,从春打到夏,伏在地皮的麦苗起身,拔节,吐穗,扬花了,就要收获了,这城市才到了我们的手里。整整72个昼夜,惊天地,泣鬼神的岁月啊!好一场残酷的战斗,多少热血男儿为夺这城池流尽了热血,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而今他们就长眠在眼前的土丘之中,安息在这古城的一隅。我向他们鞠躬,向他们致敬,垂下的耳畔似乎听到了出征的号令……

他们在宣誓:为了人类的解放事业,为了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我们进军,进军,全歼城中的守敌!呐喊声未息,枪声响了,炮声响了,满腔激情的战士朝着劲敌扑去,一个倒下了,一群扑上去;一群倒下了,十群百群扑上去……终于,他们将飘扬的旗帜插上了城市的高楼!站立的雄姿和倒下的躯体都曾经感动着我,我不止一次的热泪盈眶。

而今,思绪至此我身心不由得颤抖,抖露了往昔的自豪和骄傲,抖出了通体的虚汗和满脸的愧色。尽管这古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迁,狭窄的街道已经拓宽,泥泞的路面已经硬化,低矮的屋舍已经崛起,但是,这一切的变化难以掩盖令人汗颜的事端。倒爷倒出了新水平,没有移地的生铁,几经易手,身价百倍;偷窃透出了高纪录,大白天会将无辜之家洗劫一空;赌博赌出了新花样,掷骰子,抹纸牌,打麻将,就连公开发行的彩卷也押上了命运的赌注……我敢说,我敢主观的断言,这绝不是烈士所献身的理想境界!站在烈士墓前,我不能不为此愧疚,为此汗颜。

安息吧,先烈!

往日,我曾用此语不止一次地告慰那些长眠的英灵。如今,这话语再难出唇。他们若是知晓此事,如何能够闭目?如何能够安神?当初,就是为了扫除人间邪恶,他们才奋起,才争斗,才流血,才牺牲的,难道他们能容忍自己热血浸染过的土地上毒草丛生,蛇蝎再来?不会的,“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这恐怕才是他们的义举。

他去了。前几天刚刚辞别了古城,去了烈士长眠的天地。他是个英雄,是第一个登上古城的英雄。他记得,他和他的战友是为穷人的翻身而战的,攻城时他们是突击排,从东城打到北城,一排人就剩了他们俩。拼刺刀拼红了眼,鲜血染红了衣衫!为了剜掉那个暗堡,他的战友用肩膀扛住了、拉响了炸药包!就这样,明知抢先一步要死,谁都争着抢着去死!叙说这些时,他没有一次不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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