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斜肩小礼服、脚踩蓝色镶金高跟鞋、手拿银色小包包,从百万轿车里下来时,杨千顺的大波浪及腰长发在晚风中飘飘而动。有那么一瞬间,路过的人都觉得她是名门淑女。
但也仅仅瞬间而已。
“大叔,季以梦那么讨厌我,万一闹起来把舞会砸了怎么办?还有,外婆病了,我哪儿来的心情参加一堆上流公子竞相卖弄风骚,看谁最帅最美的无聊舞会?”
砸舞会、卖弄风骚、无聊……这些字眼足够经过的人对她侧目,更何况她就站在国际大酒店门前,而今晚,这里要举行一场名流舞会。
一旁的司机猛抹汗,使劲儿向她使眼色。
接收到司机的提醒,千顺抬脚往花园里走,一分钟之后,她站在某尊雕像前。
电话那头传来李奥利的笑声:“好了好了,去了就好好玩。我出来很久了,你不可怜我的耳朵,也得放我去看看你外婆的情况吧?”
千顺这才意识到这通电话已经超过半个小时,是有点儿长了,急忙挂断。手机屏幕恢复到桌面状态,上面显示有一条新信息,内容是:舞会八点开始,记着别迟到。落款是“爸爸”。
讨厌,不想参加!看完短信,千顺心里的不满又升腾起来。八点是吧?现在离八点还有十五分钟呢,不如……
眼珠一转,她双手合十,对着雕像念念有词:“我不用参加舞会。快点儿,爸爸说我不用参加舞会!叮——快点儿响起,快点儿!”
“咳——”念叨声中,不知哪里传来咳嗽声。千顺抬头张望,只见四周昏暗,连人影也没见一个,便又低头继续。
“爸爸说我不用参加舞会!不用参加舞会!不用……”连续念了五十次,仍然没听到自己想听到的“叮”声,千顺急得直跺脚,指着雕像骂,“可恶,为什么需要‘你’时就老是不出现,不需要时又胡乱出现?真没用!”
“咳,小姐……”“雕像”再也忍受不了似的,指向另一边说,“我不是雕像,你要找的在那边。”
雕像活了!千顺吓得尖叫一声,倒退几步,转头望去,果然看到一尊雕像。看来是灯光昏暗,她鲁莽地把人给当成雕像了。
那刚才对方岂不是听到了她所有的喃喃自语?千顺糗得头都抬不起,连道歉也忘了,急忙离开。
希望那不是记者,不然明天爆出一条“惊悚!豪门养女竟心理变态,收养背后另有隐情”的新闻来,会把爸爸气晕的。
等等,万一真是记者怎么办?千顺停下脚步,犹豫着该不该转身回去沟通一下。
这时,司机满头大汗地向她跑过来:“小姐,舞会快开始了,进去吧,迟到了不好。”
真的要参加?千顺第五十一次重复那句“爸爸说我不用参加舞会”,依然没听到想要的“叮”声后,认命地向国际大酒店门口走去。
国际大酒店的大门在八级阶梯之上,灯火辉煌。祝贺生日的花篮分摆两旁,身着正式服装的人们正纷纷入场。
不过是个十六岁的生日,有必要搞这么大的排场吗?千顺小心地踏上台阶,走一步停一下。她穿不惯高跟鞋,不得不把注意力全集中在了脚上。
千万别走错一步或脚下打滑,摔倒的话可真是出大糗了。才想着,不知什么绊了她的鞋一下,顿时鞋跟一扭,身体失去了平衡。
“啊——”惊呼声才出口,一双手便稳稳地扶住了她的手臂。
那是一双戴着黑色皮手套的手,千顺所能看到的是手套上印着暗色的花纹,古老而又繁复。
“真是太感……(谢)”站稳后,千顺回身道谢,迫不及待地想看一下是谁帮了她,然而话还没说完,她就被身后的俊美少年给震慑住了。
该怎么说呢,少年拥有贵族般的气质,那双墨绿色的眸子像是清澈深邃的水,眨一下眼,仿佛就有涟漪微微荡漾开去,完全符合千顺所幻想的王子模样。
“千顺,我们家的千顺一定会有王子来带你去参加舞会的。”耳畔响起很久以前外婆哄她睡觉时说的话,她顿时觉得少年很亲切,要是能发展成朋友也不错。
千顺打算正式再感谢一次:“真是太……”
“真想谢我的话就不要老盯着我,你快要把我的脸盯出一个洞来了。”少年面无表情地说。
这声音……
“你是‘雕像’?”千顺惊叫道。
“我不是雕像,你要找的在那儿。”他随手指向花园的方向,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方白手绢,当她透明似的,仔细地擦拭起黑手套来。
好吧,不用担心记者什么的了,不过他是怎么回事?有洁癖也不能当着别人的面这么做啊,真没礼貌!亏她还有一瞬间以为他是王子呢,哼。千顺又气又糗,愤愤地转身,直奔大门而去。
千顺走得急,没看到少年的身后又跳出一个金发的女孩儿来。金发女孩儿扬手就是一掌,准确地扇在少年的后脑勺上:“林盏勒,我警告你别再装酷!要是把她惹恼了,咱们的计划怎么进行?”
“妈,好痛!”少年揉着后脑勺皱眉。
“你刚才说什么?妈?”女孩儿气势汹汹地指着他质问。
“没,没说什么。”少年握住女孩儿的手指,顺势把她往大门方向带,“走吧,再罗唆的话就迟到了。”
“哼,算你走运,回去再跟你算账。”两人边说边走,进入酒店大门。
不得不说,季家为季以梦和季宇凉这对双胞胎的生日可是花了大钱。舞会布置得华丽璀璨,还弄了许多美食和美酒放在四周,任人试食。不过这些对有钱人来说也不过是摆设,他们更多的是端着一杯酒跟朋友打招呼、聊天。
而千顺即使经历过不少这样的场面,还是不太能适应。她不是季家承认的女儿,也没有名流朋友,待在那里只觉得闷,于是她干脆躲到阳台外透透气。
“嘿,原来你躲到这儿了。”蓦地,有人从后面拍了拍她的左肩。
她扭头,却没看到人。又调皮了不是?她只好再扭到另一边,果然看见正在挤眉弄眼的季宇凉。
好端端的一张俊脸被他这么一弄,还真有些可笑。她弯起嘴角,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原本就蓬松的发型,被她这么一弄就显得更蓬松了。
“狮子狗。”她低声吐槽,随后从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礼物递给他,“生日快乐,我的好弟弟。”
季宇凉收到礼物,高兴得双眼亮晶晶的,打开来一看,更是兴奋地抱起她转了两圈。
礼物是一条手带,皮质的,中间按照千顺的手镯款式雕刻镂空。要不是他老是叫着想要弄一个同款的手镯戴,她也不会想到这么做。
“嗯,这可是我亲手做的,别弄丢了。”为了做这条手带,她可是花了不少时间,还去请教了专门的师傅。
季宇凉连连点头,把手伸向她:“快,快帮我戴上。”
“你这么爱撒娇,粉丝们知道吗?”她弹了他的额头一下,这才帮他弄好。
季宇凉抬手左看右看,满意得不得了:“我只是个业余的杂志平面模特,哪里有什么粉丝,走,我们跳舞去。”
千顺连连后退,好多女生等着他的第一支舞,她才不要成为她们的敌人。瞧,那些挤在阳台出口的女生不停地探头往这边看,估计都是等着他出来。
季宇凉一把挽住她的手臂,颇为强势:“哼,除了你我才不要跟别人跳。”
千顺正想着怎么拒绝呢,舞会的主角之一季以梦出现了。季以梦先是东张西望,看到季宇凉和千顺在一起,立刻像风一样冲了过来,踩着那八寸高的鞋跟,她还真不怕摔。
“稀罕稀罕,杨千顺竟然来了。”季以梦不屑地扫了千顺一眼,见她斜肩小礼服配及腰长发,显得清纯又可爱,心里十分不悦。
“生日快乐。”即使两人再不和,千顺还是会非常礼貌的。
季以梦摊开手掌问千顺要礼物,还没等千顺把礼物拿出来,她的手又收了回去:“算了,你的礼物还是不要拿出来了,太寒酸,我怕别人看了以为我们家虐待你。”
季宇凉看不过眼:“送礼重在情意,你……”
“哎呀,舞会开始了。”季以梦打断季宇凉的话,缠上他的手臂不由分说将他往屋里拖,“今晚的开场舞你要跟我搭档。”
“我才不要跟丑女跳开场舞。”
季以梦回头瞪了千顺一眼,说:“她那样才叫丑。”
“喂,你放手,我说了不想跟你跳。”
“不想也得跳,除非你想搞砸舞会。”
“……”
两人越走越远,阳台终于又恢复了清静。
有点儿无奈,但千顺已经习惯了,不会不开心。她回头睨了眼会场,差点儿没被翩翩起舞的公子哥和千金小姐们闪瞎眼,于是决定去楼下的花园里散散步。
下楼的时候,千顺顺手挑了些可口的点心,端着盘子躲到花丛后,随意而坐。薄纱做的斜肩小礼服可是名牌贵货,她却一点儿都不心疼。反正这样的宴会她很少参加,这条裙子在今晚过后是没什么用处的了。
正吃着,突然听到有脚步声传来。
一个可爱的金发女孩儿停在千顺面前,一双灵动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盘子里的美食,眼里充满了渴望。
其实只要走进会场,这样的食物随处可取,不过千顺还是礼貌地把叉子递了过去,问:“要试一下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女孩儿高呼一声,接过叉子,如秋风扫落叶般很快就把盘里的食物给解决掉了。尽管吃得快,但是她的吃相并不粗鲁,反而优雅得像是贵妇在进食一样。吃完后,她还掏出手绢把嘴唇擦干净,最后道谢。女孩儿似乎很喜欢千顺,主动介绍道:“我叫美勒,你呢?”
“我叫杨千顺,你叫我千顺就好了。”千顺看着女孩儿水嫩嫩的脸颊,真想掐一把。
“千顺,舞会已经开始了,你为什么不去跳舞?”美勒也打算席地而坐,没想到草坪扎人,不得已,她挪了好几下。
真可爱!千顺笑了笑:“跳舞一点儿都不好玩,闷。”
“NO,NO,NO。”美勒连连摇手,“舞蹈是一种交流思想的肢体语言,以前欧洲的上流社会可喜欢开舞会了,什么公爵呀、王子呀通通都会到场,你瞧,仙度瑞拉不就是在舞会上遇到王子的吗?”
千顺忍不住笑道:“那只是童话。”
“NO,NO,NO。”美勒又是连连摇手,“那可是真实的,我亲眼所见。”
亲眼所见?怎么可能!尽管千顺不相信,但她无法反驳美勒的话,因为此时美勒的神情实在是太认真了。
大概是在梦里吧!千顺想,每个女生都有一个梦:与自己的白马王子相遇。
美勒似乎看穿了千顺心里所想,嘟起嘴,伸指道:“少女,去参加舞会吧,会有王子来和你跳舞的哦。”
明明是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儿,却说着老气横秋的话,怎么看怎么怪。千顺凑过去轻轻弹了下她的额头:“你先叫王子出来给我看看。”
“好。”美勒整个人蹦起,抬手拍了两下,“出来吧,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