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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把所有的琐事丢开,一个人徒步远足的日子是快乐而惬意的。回到S市,已经是几个月后,从机舱里出来,呼吸到熟悉的空气,我的心情放松而又自在,像鱼儿又回到了大海,重归自由。

这种情绪在接到母亲递过来的请柬的刹那不翼而飞,面对母亲遗憾的目光,我无言以对,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事后我都无法想象,我当时是用怎样的力气堆出了笑,恍若随意地告诉她:“哎,我早知道他们结婚啦。这不在外面玩呢,就没赶上。”只记得当时心里想的只有一句话,求求你,别拆穿我,别拆穿我。

我没有把请柬扔掉,而是等心情平复了又把它拿了出来,一个人坐在书房里静静地看。请柬是金边的,黄金分割点的位置用毛笔写着两个名字。

叶石唯,林天意。

光是把我们的名字并排着放在一起,我就觉得我的心都疼得要撕开了。从来没有哪一刻,我这样深刻地意识到,我们之间已经隔着不能跨越的鸿沟。

我有时候也会怨愤,我们为什么要认识这样久,久到遗忘她就像是割去我一半的人生一样。我曾想,如果十五年前我没有去H市念书,如果十四年前我没有做她的同桌,如果两年前我没有与她重逢,那么,我们此生是不是就不再相识,即便是路过也只是陌路。

这样,我现在是不是就不会这样难受。

呵,我突然自嘲地笑起来,少自欺欺人了,张青励啊张青励,你舍得?

是,我不舍得。

即使很多时候,有些过往的记忆都已经模糊了,那些不同的场景、动作与话语通通混在一起,杂乱的分不清先后顺序,可相处时的那种感觉还在。其实也不是那么想她,少不了她,但只要一不小心想到了,触动了那块记忆,我必定是一夜失眠。

那些或久远或新鲜的回忆不甘被淡忘,被遗弃,于是就像个调皮的孩子一般,时不时地偷跑出来拨动我的心弦。揪一下,又揪一下,初觉是酸的,慢慢地就感觉到了甜,我并不排斥这种感觉,渐渐地,也习惯了这种难言的滋味。

朋友都说:“青励,男人点,往前看吧。”我认同地点头,理智上也是这样想的,可从不真正展开实际行动,因为我知道,我在内心深处,对此,始终是甘之如饴的。

其实我也期冀着有一天我能真的走出来,至于能走出条什么路来,我还没有兴致去想。

倒是没有想到,在这次的拉萨之行中,我会遇见这样一个女孩,像火一样的,热烈地,狂野地,让人充满了往前冲的激情。

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沈依夏,听着就有种清凉的舒服的感觉,在干燥的沙漠中,光是念几声她的名字,就有解渴的效用。

我一直觉得女孩子要眼睛大才好看,就想林天意一样,大大的,有神的,好像有她自己的灵魂。她的眼睛并不算大,平时看着也不觉得特别,但她一笑起来却特别的亮,跟有光折射出来似的,格外的吸引人。

但我不是因为这一点才对她上心的,而是因为我从她的目光里看到了自己,那个曾经眼里只有一个人时的目光。迫不得已,我加上了“曾经”这个词。因为我知道,我马上就没有这个资格了,我得赶紧适应起来,把与她有关的字眼分到过去式的行列中。

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正确的,这女孩确实对我有意思,虽然,她一直在努力遮掩,但我怎么能看不出来。对此,我并不排斥,却也不热衷,就这么跟她不咸不淡地处着。

本来我们处得很好,在这个漫长的旅途中相互结伴,说说笑笑,谈天说地,又谨慎地保持这一定的距离,不会让我感到压迫,也能自在地说话。这一切直到那一天,发生了意外。

那一天,她结婚,而我,在旅行。

其实也说不上有多难过,也没有跑到婚礼现场去截人的冲动,只是心里像有根刺竖着,滋滋的疼,不做点什么就不痛快。

本能地不想出门,不想见人,于是,我买了度数很低的啤酒,一个人安静地窝在旅馆里喝酒,翻着她从结婚现场拍的传到微博上的照片,从我们三个人的初中一直回忆到现在。

从最开始的叶石唯与林天意,到包大人与林小牛,再到叶律师与林老师,直到如今的叶先生与叶太太。

看!不管他们的身份如何变化,从始至终,都没我什么事。

我算什么呢?我什么都不是。

我又想笑又想哭,好像真的喝醉了,都感觉不出来自己究竟是开心的,还是伤心的,下意识地摸了摸眼睛,是干的,又碰了碰脸,嘴角竟然是咧开的。

好样的,张青励,笑起来,再笑得更开些。

其实我控制情绪的能力还行,只要一个晚上。真的,我发誓,明天,我就会好的。

可是她进来了,她还看到了我这副买醉的混账样。我很不高兴,在我缅怀着什么的时候,我讨厌有人在我身边,这让我不自在。

结果,真正让我不自在地还在后面,她突然亲了我,在我完全没有准备,且全身上下都透着股颓败气息的情况下。

轰的一声,酒气全往头上冲去,脑子都乱了。

再次醒来是在第二天早上了。地点不是在床上,而是在洗手间。

捋了半天记忆才恍惚想起,我好像逃进了卫生间,然后——睡着了。真是丢人到了极点,本来还纠结着再见面时该怎么跟她说,是道个歉,还是装什么事都没有,好在她看着跳脱,其实人很宽厚,一点儿也没追究的意思。

但尴尬从来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绪,这种气氛来了就不容易走,一直到旅途结束,我们分离,不善交际的我还是没能打破这种氛围。

回到家的瞬间,有想过要不要给她报个平安的,似乎,好像,理论上来说,我们也算是有一段了吧,怎么着也该画个句号,或者,省略号。

只是,一见到她的结婚请柬,我就什么都忘了。再想起这事的时候,已经是几天后了。这一段时间里,她没有发任何消息过来,电话也没有。她就跟我偶然做的一个梦一样,梦醒了,就不再存在。

我就想,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相忘于江湖。

那么,就这样吧。

我看了看自己编辑好的短信,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去,也删去了这一段过往。

时隔一年,再次看到沈依夏,就像做梦一样,心莫名地漏跳了一拍。

这种感觉有点奇怪,平生未有。

不同于与林天意重逢时激动的心跳澎湃,我的心脏毫无加快的趋势,也没有咚咚乱跳的感觉,但……我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缓慢而沉稳,它有力地跳动着,用力地告诉我,眼前笑颜如花的女人属于真实。

隐隐的有种所谓欣喜的感觉,又习惯性地被掩住,记得当时我只微微朝她点了下头。这次会面非常尴尬,比一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是真正的疏离和客套。

很奇怪,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跟她交流,大约真的是分开的有些久了,对我才相处过几个月的我们来说,所以才会连最普通的招呼都自然不起来。

我忽然就想起,曾经我跟林天意见面的时候,就从来不会这样,我们可以很放松地从任何一个话题,任何一个角度切入,却不会感到局促,不会担心没有了话题,也不会担心说错话。

好在沈依夏是个很热闹的女孩子,我不善说话不要紧,她会说,我不会在冷场时制造话题也不要紧,她会想。于是,慢慢地,我们又熟悉了起来,但也始终达不到去年刚认识时的那种自然的感觉。

那时候,我们还不熟悉,确切地说,只能算是同路人。两个远道而来的游客,与神秘的拉萨相遇,是运,也是缘。

我们曾相约,骑着骆驼穿梭在广袤的沙漠中,在敬畏着这个世界的宽广的时候,欣赏都市看不到的广袤风光。我们也曾坐在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中,共同聆听着喇嘛的谆谆教诲,然后低头相视一笑。

记得她曾调皮地称呼我“栗子”,说我外表看着随和,其实最是顽固,就跟栗子一样,用坚硬的壳包裹自己,不让人进入。

虽然这个比喻不太好,但其实我很高兴,这辈子,还没人给我起过这种外号。林天意号称“林小牛”,叶石唯是“包大人”,他们都有,很多人都有,唯有我,永远只是严肃的“张青励”。

这些事,我从不说,但一直记在心里,从未遗忘。

我那时还不明白,后来才恍悟,原来,在感情上,我真的是个白痴。与过去一样,我又走慢了一拍。多浅显明了啊,我一次次不自觉地把她跟林天意做对比,一次次不经意地观察起她的举止,这不是在意又是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这几次意外的见面,我的表情一定很冷淡,印象中,我似乎连个笑容都吝啬于给她。这样的我,哪里值得她炙热的倾慕。

怪不得,她会哭得这样凄惨,好像天都要塌下来一样。

在我面前,她似乎连皱下眉都不曾有过,整天都是笑嘻嘻的。这本是我好奇的地方,难道,她就没有烦恼的事情吗?

我有想过,她父母离异,各自结婚后又不管她,她有两对父母,却比只有一个还要可怜。她独自求学,父母也不给经济帮助,一个人靠着勤工俭学才勉强度日。毕业后又没找到理想的工作,低三下四地跟父母要了最后一笔钱才开了家自己的咖啡店。她一个人支撑下来把它做好,期间一定碰到过很多麻烦。

跟我相比,她实在是苦太多了。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这样快活。

现在我明白了,她也是会难受的,只是她隐藏的能力好,或许也是我不够关心她,而没有注意。

这样的她,让我心疼。

温吞已经害过我一次,我不能再傻第二次。

我掐掉烟头,回到房间,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拿起了电话。

手机很久都没人接,但我并不着急,只静静地等着。因为我知道,幸福离我只有一步,而我,终于迈出了这最后一步。

沈依夏,我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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