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时,对奇装异服的管理,非常严谨。
周天子每年都要巡查,检查各诸侯国的“礼、乐、制度、衣服”。若发现不“正“,就要以“不从”的罪名,把诸侯流放到荒凉之地;若发现谁进行了服饰改革,诸侯就等于犯下了“叛”的大罪,就要被灭国。
不过,这里所说的衣服,并不是百姓所穿之衣,而是朝服、公服和祭服。
周礼铁面无私地规定,不准穿奇装异服,禁止标新立异,禁止突出个性。
王宫里的看守,专门看着3种人,不准他们进入。一是穿丧服的,一是穿盔甲的,一是穿奇装异服的。这就是所谓的“奇服怪民不入宫”。
宫里的嫔妃,也不能随便穿戴,不能出新,要“禁其奇邪”。
不过,追求美是人的天性。到了春秋时期,周天子有名无实,诸侯不再把天子当回事儿,更不把服饰禁令当回事儿了。
到了战国时,奇装异服不仅出现了,还形成了新潮流,街上到处都是“竞修奇丽之服”。
现代社会中,有一种流行时装,左右不对称,或左边的颜色和右边的颜色不一样。其实,这并不时髦,因为在战国时,这种设计早就出现了。只不过,它被视为异端。
晋国的晋献公,是一个有时尚眼光的人。有一年,他派太子申生率军讨伐赤狄。临行前,为鼓励太子,他专门给太子制作了一件“偏衣”。
偏衣非常奇特,左右两边的颜色和尺幅各自不同。太子一穿上它,立马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夫们瞪着它,忍无可忍,纷纷议论。
有人说,穿它的人,只有疯子!
有人认为,晋献公让太子穿怪异的衣服,可能是想废掉太子。
显然,大夫们在服饰的选择上,都严格地遵守着祖制,不敢逾矩半步。而晋献公只是先行了一小步,就遭到了舆论的强烈指责。幸亏他是国君,否则会有性命之忧。
郑国公子子臧,也爱古怪的服饰。
子藏是郑文公之子,国君之子。有一年,他与父亲发生了矛盾,害怕被惩治,便逃到了宋国。
初到宋国,一切都还好,没有发生什么事儿。可是,他偏偏有一个嗜好,喜欢戴鹬冠——一种鹬鸟毛制成的帽子。
其实,除了子藏,还有人戴鹬冠。只不过,它是观测天象的人的专用帽子。按照礼法,其他人不能戴。因此,子臧的行为,在一些传统的古人眼里,是一种恶性。
远在郑国的郑文公听说后,深觉儿子不争气,品行不端。
郑文公绞尽脑汁,把子藏骗到陈国和宋国的边境处,将子藏杀害了。
因为一顶帽子,父亲把亲生儿子杀死了。郑文公却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可见,服饰创新是需要勇气的,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鲁国,上层阶级可以戴鹬冠。平民戴了,要被重罚。
有个人名叫佐丁,是个小偷。一次行窃,他被抓到了。
按照鲁国的法令,如果偷盗一钱,要处以罚金一两。佐丁偷盗了一斗米,这斗米的价格为三钱,依照法律,应当罚他一金,然后释放。
可是,主审官柳下季却做出不同的判决,把佐丁给收为官奴。这种处罚,相当于偷盗200~1000钱的量刑标准,罚得相当重。
有人表示质疑,为什么这样?
柳下季回答说,因为佐丁戴了鹬冠去偷窃,鹬冠只有上层阶级才可以戴,佐丁却擅自戴了,而且,还去干鸡鸣狗盗之事,深深地损害了上层阶级的形象,所以,要严惩。
这说明,衣冠中,饱含着深刻的文化因子——如果戴鹬冠,就要有大志向,大追求,不能行苟且之事,做让人不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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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一般都饰以裼(中衣)。赴丧时,不能渲染裼衣之美,而要把它“袭”——加穿衣服把它掩藏住;晋见君主时,为示尊重,要尽量展示裼衣之美,即“尽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