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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化装成肉店老板的恶魔(2)

由于警察们经常去他家,所以大家都非常熟悉,而且还知道对方是个慢性子的人,所以也没有让他带路就直接上了二楼。哈鲁曼的房门突然被打开,大家不由得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一个少年全身赤裸,手脚和身体都被绑在倒在地上的椅子上,哈鲁曼正在那里上演着他的丑态。但是这个少年并非是他们要找的对象弗林德鲁·洛特。李奥·格伦兹是一个十四岁的美少年,同样也是一名流浪儿,他不是在车站被哈鲁曼发现的,而是在塞卢斯托拉瑟的街道上遇见后经甜言蜜语骗来的。李奥·格伦兹就这样被警察发现了,虽然他被鸡奸了,但是在还没有被当做牛肉灌成香肠前就获救了。弗里兹·哈鲁曼被抓了现行,所以无法抵赖。由于这件事,他被判猥琐罪关押在临近镇湾斯通卢夫的监狱里九个月。警察以及塞卢斯托拉瑟的人们全都惊呆了。更奇怪的是,无论在多么混乱的时代,犯罪都市汉诺威的警察们好像就此满足了似的,干脆就完全终止了对弗林德鲁·洛特少年的搜查。如果是因为没有证据而放弃的话还能理解,但是既然已经查明疑犯哈鲁曼就是一个少年癖好者,就应该继续追查弗林德鲁事件,为什么会就此中断追查呢?这一点到现在都得不到解释,那时候不仅没有对哈鲁曼的家进行彻底的搜查,就连发生丑行的现场也没有进行充分的检查。其实证据就放在床边的小桌子上,在桌子上放着一个用报纸包裹着的圆形物体,这个正是一行人正在寻找的弗林德鲁的头颅。在日后的审判上,是哈鲁曼自己这么说的。德国有一种灌肠叫法兰克福,在美国俗称热狗。为什么这种灌肠会被称做热狗呢?这是因为这种灌肠里到底装的是什么,人们并不知道,可能是法兰克福的一种狗肉吧!当然这只是一种滑稽的笑话,因为是野狗或者被捕杀的狗肉做成的法兰克福灌肠,所以被称做热狗。这里还有一个与此有关的笑话。

有一个孩子经常在肉店门口走来走去,有时还会偷偷地看看店里面,肉店的主人看见后觉得很烦,就非常生气地走了出来:

“喂,小孩,你老是在这里站着看什么呀?”

孩子听后回答说:

“我的狗不见了。”

“什么,你的狗不见了?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啊!”

“我也不知道,所以觉得很奇怪啊。但是我只要吹吹口哨,那挂着的香肠就会动一动。”

这就是关于狗肉的笑话。

一九一九年九月弗里兹·哈鲁曼从湾斯通卢夫出狱了,他立刻就回到了汉诺威,但并没有回到塞卢斯托拉瑟的旧居里住。他立刻在附近的街市上罗艾斯特拉塞一○三号重新开了一家肉店。哈鲁曼开始了他大规模的行动,他先后鸡奸并杀害了四十八名少年,其中大部分都是发生在罗艾斯特拉塞一○三号的家里和之后移居的洛特·莱路的旧犹太人区的家里。

这个四十八人的数字是在公审时由哈鲁曼本人说出的,根据审判记录共登记了二十八名牺牲者。

一、弗里德尔·罗思,十二岁,威泽镇。

二、弗里茨·弗兰克,十七岁,柏林。

三、威廉·舒尔策,十一岁,柏林。

四、罗兰·胡赫,十五岁,奥斯纳布吕克。

五、汉斯·逊纳菲尔德,二十岁,柏林。

六、厄恩斯特·埃伦伯格,十三岁,缪斯特卢。

七、海因里希·斯图拉斯,年龄和出生地不详。

八、保罗·布洛尼斯奇斯基,十五岁,波鸿。

九、理查德·格拉夫,十七岁,汉诺威。

十、威廉·艾路得勒鲁,十七岁,出生地不详。

十一、赫尔曼·沃尔夫,十六岁,明登镇。

十二、海因茨·布林克曼,十三岁,汉诺威。 十三、阿道夫·亨尼斯,十七岁,波茨坦。

十四、汉斯·凯姆斯,十七岁,德累斯顿。

十五、厄恩斯特·斯派克,十七岁,柏林。

十六、海因里希·科赫,十八岁,出生地不详。

十七、威廉·森杰,二十岁,赫卢兹贝鲁。

十八、赫尔曼·斯佩克特,十五岁,明登近郊。

十九、艾尔弗雷德·霍格雷夫,十七岁,柏林。

二十、罗伯特·威策尔,十七岁,柏林。

二十一、赫尔曼·博克,二十三岁,缪斯特卢。

二十二、威廉·安培,十六岁,希尔德斯海姆。

二十三、海因茨·马丁,十六岁,汉诺威。

二十四、弗里茨·威蒂格,十七岁,汉诺威。

二十五、弗里德里克·阿贝林,十岁,拉伦德鲁夫镇。

二十六、弗里德里克·科赫,十六岁,出生地不详。

二十七、弗里奇·弗里斯,十七岁,汉诺威。

二十八、阿道夫·汉拉培,年龄和出生地不详。

哈鲁曼有犯罪前科,一九一九年出狱后在塞卢斯托拉瑟二十七号安家,在他落网之前,其本人称一共杀害了四十八名少年,并对他们进行诱拐、监禁、施暴、杀害、人肉贩卖、灌肠等一系列的犯罪活动。在一个人的生死都不会造成很大问题的纷乱时代里,准确的数字是不得而知的。从弗林德鲁·洛特事件为开端来计算的话,他平均每两周就杀死一人。

这些少年都是生活在战乱里的流浪儿,在离开家后来到汉诺威的车站以乞讨为生。他们的过去都被吞没在了黑暗里,没有被发现的可能性,警察们就算接到了报案也不会采取真正的行动,他们的父母也毫无办法。这种离家出走的少年群通常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他们一到晚上就聚集到汉诺威街上的停车场内,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睡觉,不知道明天是否能有口饭吃。弗里兹·哈鲁曼每天晚上就会化装成刑警出现在这里,他来回巡视着这些少年。

他就是这样变态地物色着美少年的。疲劳不堪而一无所有的孩子们,当然就受到了伪装成警察的哈鲁曼的威胁。他看着这些熟睡的少年的脸,如果发现合意的就会盛气凌人地将他们弄醒:

“喂,你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这样的声音,对于被叫醒的少年来说是决定他们命运的,事实上就等于宣告了他们的死刑。一睁开眼睛就发现一个穿着便服的红脸膛男人,生气地瞪着眼睛站在那里。如果那个少年有着漂亮的容貌,那么男人说话的语气就会柔和起来:

“你的家在哪里呀?”

因此,对象都是根据少年的外形和样貌来决定的。他会声称将其带回警署又或者是为他们提供食物和休息的场所,以此来诱惑他们,将他们从车站带到塞卢斯托拉瑟或是后来罗艾斯特拉塞肉店的二楼。比起那冰冷而坚硬的车站椅子,有些孩子更相信警察,特别是考虑到会有东西吃,大家都会迫不及待地跟着哈鲁曼离开车站。然而当他们离开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而且谁也没有再见过他们活生生地出现过。

弗里兹·哈鲁曼依然是那个和蔼可亲的“街头肉店老板”。他每天早上很早就开始开心地工作,认真地切肉;他穿着“带血的围裙”,哼着歌,剁着肉;他从大块的骨头上将肉拆下来,骨头像山一样堆放在旁边的大白铁罐子里;肉还带着血,挂在背后墙壁的钩子上,这是新鲜的牛肉,如果稍微不新鲜的肉就会灌成香肠保存起来。弗里兹·哈鲁曼的小店里不论什么时候都存货丰富。冰箱里放着被切成小块的肉片,整齐地摆放在每一格里。血、骨头和肉是肉店里常见的东西。人们丝毫不会对此感到奇怪。店主哈鲁曼的脸色越来越好,他有着快活而不紧不慢的性格,偏胖,是这一带有名的滑稽之星,年轻人们都喜欢走进店里和他胡扯。看见从他门口走过的人,哈鲁曼也会抬起头大声地和他们打招呼。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使“化装成肉店老板的恶魔”弗里兹·哈鲁曼落网的直接证据是一枚外套上的扣子,是属于受害人中年纪最小的二十五号十岁的弗里德里克·阿贝林的。正好在那个时候,在汉诺威市科罗斯特卢斯托拉瑟二二一号住着一个名叫赫伯特·格朗斯的图书馆管理员,他有一个名叫汉斯·格朗斯的二十四岁的儿子。这个图书馆管理员的儿子汉斯·格朗斯是个出了名的不良少年,他和弗里兹·哈鲁曼比起来丝毫也不逊色。他年仅二十四岁,却有着欺诈、盗窃、贩卖人口等多次犯罪前科,哈鲁曼认他做干儿子,两个人开始合伙物色美少年。哈鲁曼并不仅仅是把这些孩子抓来,他最后还会把他们杀害并把肉卖掉,如果卖不掉的就会灌成香肠,而作为共犯的汉斯·格朗斯由于前面说到的理由,和哈鲁曼一样做着卧底的工作。这样两个人都和警察有着关系,他们就利用这种关系的庇护进行着犯罪活动,从结果看来,就更增加了讽刺的意味。从前面列举出来的受害者名单上可以看出,年龄最小的是二十五号出生于拉伦德鲁夫镇的十岁男孩弗里德里克·阿贝林这个孩子身上穿的外套的一颗扣子直接或间接地成为了抓捕哈鲁曼的证据年龄最大的是二十一号二十三岁的赫尔曼·博克,可以推测出哈鲁曼的下手对象不仅是十几岁的少年,还有超过二十岁的,只要是美少年,都会成为他的猎物。哈鲁曼和汉斯·格朗斯进行合作,刚开始的时候,哈鲁曼的目的是鸡奸和贩卖人肉,格朗斯就在罗艾斯特拉塞的肉店里陪伴着他,格朗斯自己也是这方面爱好的变态性欲者,两个人可谓臭味相投。从某一天的晚上开始,格朗斯就开始以他“老婆”的身份一直拖拖拉拉地待在罗艾斯特拉塞的“人肉店”里。格朗斯白净的脸上有着一对小指指甲大小的酒窝,这是个像雌鹿一样的美眼少年应该说是美青年,带有一点文学青年的味道,虽然一直没有被刊登过,但他还是坚持给汉诺威市的报纸写诗投稿。我们不难想象出这样一个青年。这个面色苍白而瘦瘦的格朗斯是“妻子”,而肥胖的、面色红润、笑嘻嘻的哈鲁曼则是“丈夫”。他们俩共同经营着“人肉店”,实际上是一对男同志夫妻。他们和其他的普通夫妻组合一样,结婚后没多久文学“女主人”格朗斯开始施展“她”的权威,而哈鲁曼在“家庭”里屁都不敢放一声。格朗斯常说:“喂,亲爱的,想想办法去做吧!”

而哈鲁曼则会垂下眼睑,含糊不清,不答应也不反对但是他们之间还是很恩爱,奇妙的同居生活一直维系着。

在“妻子”格朗斯的催促下,哈鲁曼更加战战兢兢地重复着这样的罪行。这真是对性格相似的夫妻“鬼夫妻”

二人组。一旦店里“柔软而新鲜的肉”变少了,格朗斯就会催促哈鲁曼,而哈鲁曼一到晚上就会到车站里去寻找目标少年。“结婚”以后的哈鲁曼被格朗斯催促得马不停蹄地寻找着目标,这种现象在记录中奇妙地被显示了出来。一九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的公审上,哈鲁曼津津乐道地讲着自己和“妻子”的故事。

“每天晚上在床上,格朗斯都会用胳膊肘子撑在我的肚子上,用撒娇的语气说着话。不可思议的是,这样一来不论他想要什么我都会尽量去满足他。所以我什么都按照他说的去做。”

如果“他”是“她”的话,那么作为普通夫妻这样的情景是不足为奇的,但是在男同志之间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感觉有点奇怪了。这样变态的告白,哈鲁曼毫无遗漏地一一说了出来。

“因此,在这之后的事件中,格朗斯才是主犯,我只是听从他的命令行事。”

这只是在推卸责任而已。

同样,在罗艾斯特拉塞,有一家库鲁布格酒馆是这一带的不良集会所。他们俩是这里的常客,经常在深夜还能看到在店里喝着啤酒的哈鲁曼和格朗斯的身影,有时候他们会在那里待一通宵。他们奔走于这附近的几家舞厅。每天快到天亮的时候,两个人就会回到肉店的门口,格朗斯会走进家里,而哈鲁曼则到车站去赚钱。几乎每天晚上都是如此。哈鲁曼的肉店里持续贩卖着被杀少年的肉,这是事实,被捕后调查得知,他肉店里的肉一大半都是人肉,所有的香肠全部是用人肉做的。当局把这起事件当成是单纯的杀人事件处理,关于贩卖人肉和人肉香肠的事情在公审的时候完全没有提及,而且当时也禁止报道,所以谁都不知道。由于他是做买卖的,有大量固定的客源,这些人的餐桌上每天都会有哈鲁曼家里的肉,为了避免产生恐慌,当局不得不采取这样的措施。

从洛特少年到最后一名受害者,所有的犯罪手法几乎都是大同小异的。对象都是在车站里的流浪儿中物色到的,哈鲁曼扮演成刑警,后来格朗斯偶尔也会出来和他们亲密地搭话,把少年们骗回家。他们二人鸡奸完少年后会喂养他们几天,然后用大型的切肉刀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完后剩下的骨头就丢进了莱茵河里。他们的衣物和随身物品便宜卖给了二手店,额外所得的收入他们会用来到库鲁布格酒馆里喝酒。

鸡奸和杀害顺序及方法的方面完全没有必要详细记录,这只不过是不被公开的文字,在真正杀害的过程中,所有的过程都是由弗里兹·哈鲁曼单独完成的。虽然本人否认杀害了赫尔曼·沃尔夫,但是理由都太过牵强。他说这位来自明登市十六岁少年长相丑陋,不符合他的兴趣,而且看上去有些不干净。他说汉斯·凯姆斯也是被格朗斯杀害的,但是当时格朗斯还在监狱里,哈鲁曼的狡辩完全说不通。在二十三岁的赫尔曼·博克被杀之后,哈鲁曼好像穿过一件博克的衣服,事后博克的父亲和哈鲁曼的邻居都看见过,都可以出庭作证。不仅是博克被杀的时候,在他们罗艾斯特拉塞的家里发现了很多被杀少年的衣物和随身用品都正被他们使用着。有记载的最后一名受害者阿道夫·汉拉培,由于格朗斯想要他的裤子,所以在诱拐来的当天晚上就被杀害了,第二天早上就被切成肉块摆在了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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