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色猛地一变,林牧豁然转身,在静寂的宿舍中一阵扫巡,可却未曾发现半个身影…
“别找了…我在你胸前的耳钉里。”
就在林牧以为只是错觉时,那浑厚的声音,再次毫无边际的出现。
瞳孔一缩,林牧的目光,停留在了胸前…一枚乌黑的长锥耳钉。
“是你在说话?”强忍着心头的惊恐,林牧努力的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
乌锥耳钉,通体乌黑,如同一把乌黑色的尖长锥子,足有两寸之长,耳钉头是一粒纽扣电池般的乌黑水晶,看起来,就是不良少年耍酷的耳钉。
这耳钉共有两枚,黑色的耳钉,在他这里,而另一枚白色的耳钉,则在江士祝。
两年前的今天,林牧十六岁,他与江士祝结为异性兄弟后,在回家的路上,那江士祝花了十块钱,从路边的地摊小贩购买了两枚耳钉,说是当做两人结拜的信物。
那江士祝喜好白色,便先行选择了白锥耳钉,将乌锥耳钉给了他。
对于这耳钉,他欣然的收下了,不过他却没跟江士祝一样穿在耳上,因为在他看来,打耳钉这事,不良得已是逾越了他的原则和底线,绝对不能。
所以,他自行再去买了一条尼绳,并将之扣住,挂在了脖子上。
这一挂,便就是整整两年,从不曾取下过…
“心性不错,也难怪在面对众多巨虫时,还能做出一系列的冷静反应。”耳钉之中,发出了一阵不屑的笑声。
“你是谁?你怎么会说话?你是人还是鬼?你想干什么?”
略一沉寂,林牧当即口齿清晰的询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我吗?呵呵…”
怪笑声中,一道近乎两米的高大身影,突然从林牧身旁的空间里一步跨出,踏在了宿舍的地板上…
“你…你!”
望着这完全是打破了科学定律的诡异一幕,林牧瞳孔猛地一瞪,吓得连连退后了数步。
这道身影极为高大,年约四十五,身上裹着一件宽大的漆墨色斗篷,黑色的长发下,是一张极为沧桑而又很是深邃的古铜色脸,因戴着半透明的花色太阳眼镜,看不清眼神,但那粗浓的胡须,却给他带来了几分凶恶之感。
“小子,你觉得我是谁?”中年男子,居高临下的俯视着目瞪口呆的林牧,道。
“你…”目光愣愣的紧盯着身前的中年男子,林牧下意识的瞥了眼墙上的一张孤欢近拍的大海报,眼前突然大亮,颤抖着手指,惊声道:“你是那位为了全人类,而独自一人前往虫族主星,击杀了虫后的“星际之王”孤欢!”
“看来那十三个杂种,也没把我的名声弄差…”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中年男子淡淡道。
十三个杂种?
疑惑的眨了眨眼睛,片刻之后,林牧忽然化为了宁静,很是恭敬的道:“前辈,十天前…是您出手惊退虫族,救了我吧?”
“或许吧...”孤欢抬了抬脸上的花色太阳眼镜,忽然话语一转道:“小子,你想成为世界第一强者,你想拥有世界最大的财富?你想夺回你应得的荣誉和名声吗?你想彻底祛除体内的蚀骨毒吗?”
“我需要付出什么?”
林牧虽猎喜于孤欢的出现,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失去了思考能力。
只是社会底层庸碌一员的他,岂会受得传说中因征服了整个世界,被尊称为“星际之王”的孤欢看重,加之,他刚遭受了一次伤痛得直入心底的冰冷背叛。
说句不客气的话,如今的他,已不敢,更不想再相信任何人。
“看来,你倒是成熟了不少…”微微一笑,孤欢那隐藏于太阳眼镜后的眼,忽然掠过了一道锐利的目光:“很简单,将黎明之战的真相公布于世界,以及,保护我的女儿。”
“黎明之战的真相?什么意思?”丝毫不得意孤欢的赞赏,林牧皱了皱眉头道。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你只要找到库利南,就会知道那个真相了。”
“呃…”嘴角狠狠一阵颤抖,林牧只得再度问道:“那您女儿叫什么名字?那个藏着世界最大的财宝“库利南”在哪里?”
“不知道。”孤欢极为干脆的回绝,令得林牧脸庞僵硬了下来。
我草!
额头之上,青筋鼓动着,林牧拳头紧紧的握在一起,强忍住一拳轰过去的冲动,声音中压抑着怒气:“前辈,您什么都不说,您想让我怎么帮?”
“二十三年前,我女儿还差九个月才出生,哪来的名字?”翻了翻白眼,孤欢不屑道:“关于库利南,你只能自己去寻找,因为那座星岛会自行移动,至于那个真相,以现在的你,别说可信度了,只会给你招来灭门之祸。”
“前辈…”
林牧只觉心中那个睥睨世界的王者形象,彻底破碎了,摊了摊手,无奈道:“那您这样,有说跟没说岂不是都一样?何况,您的孩子差八个月才出生,您怎么知道就一定是女儿?”
“我喜欢女儿。”孤欢一副理所当然的道。
嘴角狠狠一阵抽颤,林牧无语了。
他见过因为钱多而极为任性的豪门大少,他也见过因为精神分裂而极为疯癫的神经病,但他从没听过,传说中征服了整个世界而被尊为“星际之王”的孤欢,不仅喜欢吊人胃口,更是任性得让人无语的神经病?
因为喜欢女儿…就一定会是女儿?那还只是一个才一个月大的胚胎好吗!
“那你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觊觎我的库利南,多得是,不差你一个。”摇了摇头,孤欢有些不耐烦的道。
“同意,同意,当然同意了。”
虽说心中那个完美而又俯视着整个世界的“星际之王”印象,彻底破碎了,不过林牧还很是乐意同意。
不说其他,就单单面对面的与“星际之王”交谈过,这就足以让林牧此生无愧了。
“口说无凭,我要你立誓。”
曾征服了整个世界,被尊称为“星际之王”的孤欢,他自是不可能轻易相信他人,但当他在耳钉中,看到林牧为了江士祝能活下去,情愿付出自己的性命那一刻,他相信了林牧。
也正因为此,他才惊退虫族,并在此刻现身。
撇了撇嘴,林牧有些不解孤欢这种古怪要求。
但为了有资格、有能力,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他还是恭恭敬敬的双膝跪地,一板一眼的誓道:“我林牧,向星空立誓,有生之年内,定将孤欢前辈口中的真相公诸于世,并以命守护前辈之女,若有违此誓,我林牧不得好死!”
誓毕,林牧也是眼神古怪的,看着那环手于胸的孤欢:“前辈,我没说错誓词吧?”
瞧着林牧的确是认认真真的立完誓言,孤欢那浑厚的嗓音中,也是多了些亲切:“你现在就去清月湖,当年我曾留了点东西在清月湖的湖底,你去找出来。”
清月湖?
一听得这名字,林牧不由得浮想起了二十天前的那一幕,手掌微微一抖,不过,他也是强装着平稳,道:“什么东西?”
“神之水晶。”
脸色猛地一变,惊愕之下,林牧当即弹了起来,惊呼道:“神之水晶!”
“看来你还有点见识,知道那玩意。”
我草!
林牧只觉天上掉馅饼了,兴奋得大脑瞬间充血的,满宿舍的来回蹦跶着,口中还一边叫嚷着:“神之水晶!神之水晶!原来世界真的有神之水晶!我可以讨回公道!我终于有资格讨回公道!我也有翻身的一天了!哈哈哈!”
神之水晶,具体出现时间不明、来源地不明,但却是世界任何人都梦寐以求的无上珍宝。
只因每一颗神之水晶,其中皆蕴含着一种惟独神才有的禁忌力量,比如操纵火焰、操纵他人的五感…甚至是引发地震海啸,令得世界为之变色的可怕能力…
千年来,世界中不乏有因奇遇一颗神之水晶,而缔造出一段纵横世界的传奇,而这,无形中,也是令神之水晶,那本就是珍贵得甚至都有些畸形的价值,更推高了一层。
其价,十亿。
至于林牧的父母,每月的工资,总和起来也才一万块…
所以,从一名草根,瞬间成为坐拥十亿的林牧,不乐疯才怪。
“我是不是又看走眼了?这小子…除了重情重义,以及脑子好点外…并不具有成为强者的资质…”瞧着乐疯的林牧,孤欢心头缓缓的凝重了起来。
就在孤欢心头鼓捣时,那因为乐疯了的林牧,忽然静了下来。
“前辈…请谅解一下我的发疯…我实在是太激动了…”以全力,将指甲深深的扎进了掌心中,凭借着掌心的剧痛,林牧这才强压下心头的兴奋,颤抖着嗓音道:“是哪一系的水晶?”
经过归纳统计,世界根据每颗神之水晶的形状和作用,将之分成三大系,即:变身系、自然系、超人系。
而林牧最是向往的,便是被公认为最强的自然系神之水晶。
因每一颗的自然系神之水晶,皆蕴藏着一种能毁灭天地的极致力量,故此,自然系又有着另一个外号:最接近神的神之水晶。
“一颗是超人系,另一颗是自然系。”人精的孤欢,自是一眼就看透了林牧的心思:“你尽快动身吧…事过二十多年,我也不敢担保,当初的东西还在。”
说完,孤欢当即起身,一步跨入了空间,消失不见…
天!
“两颗?其中一颗竟还是被称最接近神的自然系神之水晶?”乐开花的林牧,已然自动的忽视了孤欢的警告,当即迅速往外而去。
但他没注意到的是,就在他刚出楼的瞬间,宿舍楼对面的教学楼的楼顶上,却突然闪出了六名眼神冷漠的灰衣男子,奇特的是,这六名男子胸前的衣衫上,俱是绘着一副凶相毕露的黑色蛇头。
“你们说,雇主为什么要杀一个高中生?”
“这与我们无关,不过雇主奇葩也很正常,这次的任务赏金,一百万呐…这可是世界成名人物的级别了!”
“这种捡漏还叽歪?能否晋升为组织的中级成员,就看这次了,要是再被组织里的其他人抢了…都自断一指!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