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妈妈只是想我当一个幼师就好,这样可以充分用上我的爱好,他们从没有过望子成龙的希求,只要我健康快乐就行,无论何时,妈妈总说:“你高兴就好。”所以我没什么学业上的压力。渐渐的,我在画班同龄孩子中画得很好,不是有意往好里画,只是恰巧擅长,觉得那很容易。那种基础绘画不用计算数字,模仿老师的笔法只需要观察力就可以了。
后来我妈问我观察力是怎么锻炼的呢?其实小时候我们家不富裕,我馋小卖店的零食,妈妈规定我每天只能吃一种没吃过的,所以我就练就了能迅速从众多颜色里找出一丝一毫不同的能力。很好玩。
美术老师想我和另外几个孩子一起去考美院附中,据说是最好的学校。我一直没什么进取心,也没对那个学校有多大的期盼,本是与争强好胜无缘的人。寒暑假,画室里考上附中的学生回来代课,他们看上去穿戴很洋气,谈吐也有京味儿。后来,美术老师去北京参加画展,还带上妈妈、二姨和我,我们一起去了北京。
第一次,我们四个人在天安门前合影。北京啊!新闻联播上的天安门搬到了眼前,感觉像在梦中。当时快入冬了,为了节省,我们住在胡同里最便宜的旅馆,外面下着雨,地上冒着潮气,只有门上的小窗透着暗淡的光,墙壁还挂着那种廉价的复印品——风景油画。哦对了,是钱粮胡同。这里人管早饭叫早点,炒肝是我在这里吃到的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怎么一大早会有人吃这种东西呢?人家端到我面前时,我期待它是香甜咖啡一类的糊糊,结果有点臭,还是咸的。开始觉得不好吃,也是不习惯,再吃几口,还蛮香的。
期待往往和实际不同,看上去和尝起来也不同,可却总在期待,总在“看上去”……
第二天老师带我们去了美院附中,我们看到那些不穿校服个性时髦的学生,那些沾满颜料的衣角。没有校服?我像看到了新大陆,有点想来这个地方。
当时我们画班有五个学生要考附中,我们五个在当时结成了好友档,一起吃饭,一起画画,还去各自家里玩儿,就五个人有时还你和她好,她和她好的,分分合合,小女生都会这样吧。
每段时光结伴而行的朋友都不同,我们一路走,一路结识,一路丢,唯一丢不掉的是孤独和变化。
老师每周给我们留一百张速写,不想说我还算努力,因为每个美术考生都很努力,都要一遍遍画那些早已画得不耐烦的东西,枯燥乏味的基础练习想必是学习每个门类的必经之路吧。舅妈,舅舅,姥姥,弟弟……家里所有的亲人都来做我的模特,现在想来是有趣的,他们常擦着地就被我逮到,然后拿着拖把不许动,如果动了我就嚷嚷,这时的练习只为了应付作业。
就这样,终于到了临考的日子。
第一年,我和妈妈住在地下室应考,压力大,吃不下,妈妈就去饭店买我最爱吃的孜然羊肉。也还是吃不进去,结果是没考上。因为体育,体育加试时,我跑到第三圈就累得没有一点力气。学生跑步经过的紧闭的铁门栏杆上,家长们的头挤在一起,有的喊加油,有的表情紧张。妈妈看我累得要死要活的样子,就说:“别跑了。”于是我就停下了,我真的跑不动了。
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日子很难熬,等到了,坐在地上拿着没被录取的通知书我使劲哭,大舅在一旁不知道该怎样安慰我。大舅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只是说没事的,明年再考。也只有那样的年纪会为一次落榜伤心欲绝,长大后很久没哭得那么干脆了。
每一次失去都会得到,每一次得到都会失去,我将其理解为矛盾的两面性。落榜后,我去了北京的考前班复读,新的朋友,新的世界,新的一切。地下室,年纪相仿的一群孩子,那时“文艺青年”这个词语还不流行,不过我们真真实实的是一群不受管束的文艺范儿花季少男少女,一点儿都不带假装的。
爸爸妈妈送我去考前班那晚坐的是长途大巴,为了省钱,我们三口买了两个座再加上一堆行李,差点搬家过去。因为东西太多了,有些车会拒载,我们就拖着那些行李在长安街上走了好远。我很难过,每当因我给他人带来麻烦时我就会暗暗难过、自责。晚上很多家长都在地下室的走廊里凑合睡了,一为节约,二为多陪陪孩子。夜里我出去探了几次,怕他们偷偷离开,不过早上起来,他们还是没和我告别就走了。爸爸的原则是不要告别比较不会思念,妈妈的原则是面对面告别哭出来会不思念,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为怎样告别争执了很久。
可怜天下父母心!
至此我的邮包总是很多,爸爸把做好的咸菜拌上芝麻邮寄过来,还有火腿肠、方便面,其实这些东西都能买到,但他们还是邮寄过来。姨夫听说我喜欢吃泡泡糖,给我买了三大盒,好几百个,表弟偷偷攒下坐板车的钱用信封邮了过来,我是一个人,却接受着所有亲人的关怀,亲人的爱是我这一生得到的最最温暖的礼物。
人的忘性也是不小的,写下这些时我才知道我原来得到的全是无私的关爱,恩情有多深。
朦朦胧胧的爱情故事会在这个时段落英缤纷,常常是他和她好了还有她,她才和他表白却还有他的牵连,用心唱着辛晓琪的《领悟》的女孩哭了,她家里的男孩来信了……家长以为我们是绝缘体,其实我们都是压不住的泉眼,不过这并不耽误画画,没完没了的练习依然是主题。我那时候好像是喜欢家乡画班唱歌像刘德华的大哥哥,其实只是大家都有一份情愫。说真的,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爱情是什么。
我们宿舍有四个人,因为是地下室,灯一关就能睡觉,可可、薇薇、琳琳和我。琳琳和我来自同一个画班自然很要好,薇薇一直对我不错,有一天她躺在我的小床上对我说:“琳琳和可可那么好了,要不我们好吧,你别和琳琳好了。”我拒绝了她,现在想来十分后悔,琳琳对谁都不错,而薇薇是真心想和我做死党。
那时琳琳喷香水,我们都买来廉价的香水喷,没买香水的就喷“蚊不叮儿”,仿佛喷了香水我们就是女人了,青春时总是要装熟,长大后却装嫩。我记得当时我买的香水是黑棕色大瓶,很呛人的那种,因为那时我喜欢黑色,黑色很酷,独特,我特别爱装酷,喜欢显得独特。
可可喜欢涂睫毛膏,就是午休回宿舍也要再刷几次睫毛膏。薇薇是不化妆也美的江南美女,皮肤非常白,头发乌黑,个子高挑,爱笑,男孩子性格。我们一起在饭馆吃饭她会被陌生男士盯着看。她妈妈总是戴着墨镜,进地下室也戴着,好有神秘感的。琳琳长得像三好生,爱穿牛仔裙儿,还要用剪子剪出毛边儿的那种,脖子上系着红格子小方巾。我那时候挺胖的,吃得也多。我们经常买胡同口两块五一屉(一屉10个)的小包子。
大多数学生的头发都是天天洗,男生还好,女生基本是一水儿的披肩发,香气袭人,洋洋洒洒。我们的耳朵上都塞着卡带式随身听耳机,不听也得挂着,要的就是这个范儿。
在这里,我又有了新的好友,就是后面将要提到的“女神”,我们一起拿着随身听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听新买的磁带,没什么愁绪也要挤出一些愁。我们常常从傍晚坐到深夜,约定了要一起考上,因为还要继续做死党。
约定,年少时做的最多的事,我们动不动就说好要一起,要永远。
晚自习的教室里静悄悄的。忽然传来K和汪璐的歌声——张学友的《忘记你我做不到》,一遍又一遍的副歌部分,响彻整个走廊,就好像他们真的有了该忘却忘不了的人。那时的男孩啊,即便不听音乐,脖子上也要挂着耳塞。盼啊,盼啊,妈妈邮来了爱华随身听,卡带式的,有索尼随身听的略显高级。
双哥喜欢在自习课讲鬼故事,配上他那白白的肤色,诡异的表情,吸血鬼般的虎牙,真的很恐怖,可我们很爱听。每个学生的个性都非常明显,而且完全是不受压制的,这恐怕与普高的孩子不同。
老肖是班长来着,常穿着一身黑,瘦瘦的,三七分头挡着脸,速写画得很好,喜欢叼着铅笔,走酷、帅路线,很爱讲笑话。
考前班是一年制的,因为考试,我们告别了这个小团体,以卵子选精子的概率考入了美院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