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在位时,有一年,一位朝廷高官反对当时推行的“郡县制”,要求恢复以前的“分封制”。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大力限制“儒生”(读书人),说他们借口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支持李斯,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各国史料,对不属于官方所有的《诗》《书》等书籍也限期上交官府并烧毁,违令的判处刑罚,谈论《诗》《书》的处以死刑,借古讽今的灭族……这种措施引起许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许多修炼丹药的人和儒生大规模攻击朝政。秦始皇大怒,将四百六十多名儒生活埋。后人把这些事情叫做“焚书坑儒”。
趣解:焚毁书籍,活埋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