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国外社区分类的理论
同心圆理论
1925年,伯吉斯(E·W·Burgess)在对芝加哥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进行分析后,用社会学的入侵和继承(Invasion—succession)概念来描述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提出了同心圆结构模式。他认为,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是以不同用途的土地围绕单一核心,而有规则地从内岛向外扩展,形成圈层式结构。当城市人口的增长导致城市区域扩展时,每一个内环地带必然延伸并向外移动,入侵相邻外环地带,产生土地使用的演替,但并不改变圈层分布的顺序。伯吉斯认为,城市结构如树的年轮一样,由一圈一圈的同心圆组成。在平面图上,以城市中心为圆点可画出五道不同半径的同心圆圈。第一环(即最里面的圈内)叫中心商业区,这是城市地理位置最优越的地方,只有实力雄厚的百货商店、官方机构、大型饭店才能在这里站稳脚跟。这里人口最密、流动性最大、商业最为繁华。第一环外面的第二环叫过渡区,这里聚集了黑人、移民、流浪汉和其他下层居民,还有工厂和仓库。第二环成为城市里房屋破败、世风腐化、犯罪率最高的地区。破落的第二环紧挨繁华的第一环看似荒谬,其实自有道理。因为第二环总是面临着第一环内商业势力向外扩张的压力,第二环的房产主既然明白他的房屋即将被第一环的人收买过去改作他用,他们自然对维修那里的房地产不感兴趣,年久失修,第二环的房屋逐渐损坏,只能出租给贫困居民和经济实力不强的工厂企业。第三环是工人住宅区,这里环境比第二环要好,但住房也相当简陋,居民主要是蓝领工人。第四环是中产阶级住区,白领阶层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小商人、职员住在这里,房屋以高级公寓和独门独院为主。第五环叫往返区,这是城市最外围的一环。上层和中上层社会的豪华郊外住宅坐落在这里,居民大多在城市中心区工作,他们使用通勤车票或使用自己的小汽车,上下班往返于两地之间。
伯吉斯模式显现出的比较突出的现象有二。第一,随着居民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其居住地离城市中心会越来越远,从中心商业区往外看,则依次是贫民区、蓝领工人区、中产阶级区和上层社会区。第二,城市地域存在着一种从中心逐渐向外扩张的趋势。每一环的地域都会扩大,城市按照相对固定的五环模式向四周蔓延。伯吉斯同心圆五环模式为城市结构分析提供了一个简明的图案,虽过于简单,但通过它可一望而知各种不同人群和机构在城市的大致分布及其变化趋势。
扇形地带理论
扇形地带理论又称楔形理论。指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分带,是从中心商业区向外放射,形成楔形地带。是城市内部地域结构三个基本理论之一。由美国土地经济学家赫德(R·M·Hurd)于1924年研究了美国200个城市内部资料后提出。1936年,霍伊特(H·Hoyt)在研究了美国64个中小城市房租资料和若干大城市资料后又加以发展。他们根据城市发展由市中心沿主要交通干线或其他较通畅的道路向外扩展的事实,认为同心圆理论将城市由市中心向外均匀发展的观念不能成立。高租金地域是沿放射形道路呈楔形向外延伸,低收入住宅区的扇形位于高租金扇形之旁,城市是由富裕阶层决定住宅区布局形态。高租和低租的居住区在都市占有不同的位置,但不一定按同心圆的方式排列。最高租金的地方是第五区,此外是属于低租或较低租的区域。他提出了自己的假设:高租金地区多循建设完善的交通路线发展;高租金住宅区扩张的地区通常没有地形或人为的障碍,一般会向高地或河边发展;高租金地区的发展通常向社会精英居住的社区推进;高租金出租公寓通常位于商业区附近;高租金区域的位置连接着中等租金区域。与同心圆理论相比,这种理论的特点是能够比较灵活地解释多时的空间结构。
多中心理论
多中心理论又称多核心理论,由美国社会学家哈里斯和厄尔曼提出。多中心理论认为大城市不是围绕单一核心发展起来的,而是围绕几个核心形成中心商业区、批发商业和轻工业区、重工业区、住宅区和近郊区以及相对独立的卫星城镇等各种功能中心,并由它们共同组成城市地域。
无论是伯吉斯的同心圈理论,还是其后的扇形理论、多核心理论,其中重要的三个区位便是3、4、5区,分别为下层阶级住宅区、中层阶级住宅区、上层阶级住宅区。可见,阶层分区而居的现象已相当明显。
现代西方城市社区类型的划分基本上是发达国家特别是英美两国城市中社会分层状况的体现。
美国社会学家R·D·麦肯齐在《人类社区研究的区位学方法》一文中,将社区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基本服务社区。诸如农业村镇、捕鱼、采矿、林业等社区。二是指在生活资料分配过程中履行次要功能的社区。它是原料和商品的集散中心,通常称作商业社区。三是工业城镇。它是商品制造业的中心,兼备基本服务型社区和商业社区的功能。四是指那些缺乏自身明确的经济基础的社区。如当代的一些娱乐旅游地点、政治和教育中心。
社会学家A·J·亨特和G·D·沙特斯根据社区规模和居民认同感的程度,将社区的类型也分为四种:面对面的街区。规模大致是一条街的一部分或城市街区的一条街;具有共同感的邻里关系社区。这种类型的社区一般包括几个城市街区;标准社区。绝大多数人都将它视为一个标准社区,有一所综合学习,被视为一个选举区等;扩大的社区。指的是一个城市的整个地域相对而言成为一个社区。
美国学者法林提出了三种社区类型。这三种类型分别是基于地理或空间属性的社区、基于身份或利益属性的社区以及基于个人网络的社区。
英国社会学家德兰狄也将社区分为地域社区、功能社区、想象的共同体和虚拟社区四种类型。
(第二节)我国社区分类的理论
在我国,学术界常见的社区分类方式有:
按社区功能将社区分成经济社区、政治社区、文化社区、军事社区和特殊社区。
经济社区指绝大多数社区劳动力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主要表现为经济共同体的一类社区。这类社区在我国城乡占有较大比重。经济社区又可分成工业社区、农业社区、林业社区、商业社区、服务业社区。
政治社区主要指全国和省、市县等行政区域的管理机关所在地,它们分别全国或一定区域的政治中心;另外,也可以把城市中各类党政机关聚居区看作为一个局部性的政治社区。
文化社区主要指教育、科研、文化艺术单位比较集中的社区,如苏州独墅湖高教区、南京仙林大学城、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
军事社区是以军事活动和军事设施为主体的社区。
特殊社区则是根据特定情况所设立的社区。如劳改农场、精神病院、传染隔离区、戒毒所之类的特殊社区。[陈良瑾主编:《中国社会工作百科全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第121页。]
按人口密度和聚落规模以及经济结构将社区分成农村社区、集镇社区和城市社区。
按规模大小划分:巨型社区、大型社区、中型社区、小型社区和微型社区。
按归纳形式划分:小区型社区、地缘型社区、单位型社区、村居混合型社区。
按综合标准划分: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城镇社区。
如果按照社区的空间特征来划分,可以大致分为:
(1)法定社区。即通常所说的地方行政区。如城市中的各行政区划,各个区、街道所辖的地域范围形成的社区,农村中的乡、镇、村等行政单位所辖的地域范围形成的社区等。法定社区由一级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派出机构来充当占主导地位的管理主体,负责协调社区内的其他管理主体,并对社区进行综合管理。
(2)自然社区。它是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自然形成的村落和聚集地。如农村中的自然村落、自然镇、因重大工程而大规模搬迁的居民的聚集地,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过程中形成的自然迁移人口的聚集地等。这类社区内成员的血缘、亲缘、地缘关系密切,宗族势力较大,成为维护、管理社区的一支重要力量,乡规民约和宗族家法构成社区的约束要素之一。
(3)专能社区。它是指人们从事某些专门活动而形成于一定空间的聚集区。如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物流保税区等就是这类社区。
社区如果按照社会生产力和时间因素划分,大致可以分为:
(1)传统社区。指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社区残余形式,它具有前资本主义时期存在的社区的某些特征。这类社区在发达国家已不多见。
(2)发展中社区。它是传统社区向现代社区转型中的社区形式,既保留了前者的一些特点,又吸收了后者的许多内容,我国的许多集镇和乡村都属于这类社区。
(3)现代社区。指那些现代城乡融为一体,成员的生活与工作穿梭于城乡之间的社区。这类社区主要存在于一些发达国家。[方俊:《社区管理研究综述》,《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3/1。]
尽管对社区的划分形式多样,但目前认可程度相对较高的是学者白有涛的划分。他主要是依历史、经济、以及地缘关系比较全面而精细地将中国城市社区根据其经济、社会结构的类型分为传统式街坊社区、单一式单位社区、混合综合社区、边缘社区、新型房地产物业管理型社区、民族宗教式文化社区、“自生区”或移民区等七类。
(1)传统式街坊社区
这种类型的社区主要存在城区旧街和老街区,这类社区许多在解放以前就存在,其存在的历史比较长,人口的密度也比较大,社区居民的生活角色与工作角色不重合,职业构成也较为复杂。在这类社区中,由于居民长期居住在一起,邻里之间相互熟识,关系密切,凝聚力强,认知度较高,地域感也较强,由于关系密切,所以人际互动频繁,互助性服务较多从而相互之间形成了较为复杂的社会纽带,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强烈。因此可以说,街坊社区具有某种城市中的乡村的特点。在这类社区里居民大都拥有对住房的产权,所以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权力向下大量延伸的时候,并没有对这类社区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传统的社区由于设计的缺陷,居民所拥有的居住空间普遍较小,社区内公共设施也很不完善,由此也会产生邻里之间的矛盾,其中有的矛盾可能激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城市的更新改造速度的加快,这些街区所依附的旧城大规模的改造,已经逐步被商业、餐饮、办公等商业中心所取代,即使得以保留,由于各种原因,社区居民也逐步迁离旧城中心,因此,社会的转型,使得街坊社区居民变化逐渐加大,原有的较为稳定的社会结构被打破,留守在街坊社区里的居民收入普遍不高,多弱势群体。同时城市的更新改造使它们逐步走向了消逝的边缘。目前,在我国的大中城市中这样的社区正逐渐减少,但在小城市或城镇仍然较完好地保存着。
(2)单一式单位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