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923500000106

第10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02-1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02-1

物权的两种保护模式

一、基本理念

物权的两种保护模式,指物权保护请求权和侵权责任请求权这两种现存的模式。

物权保护请求权侧重于对保护物权和物权关系的补救性措施,使得被毁损的物权和物权关系重新回归至从前的圆满状态。如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请求权、和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请求权等,应当属于物权保护请求权的模式。理论上,损害赔偿请求权也是属于物权保护请求权的模式,但更贴切的是侵权责任请求权的模式。侵权责任请求权能够使得被破坏的物权和物权关系重新回归至从前的圆满状态,其不仅仅是物权保护的重要手段,而且是债权保护和人身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物权保护请求权和侵权责任请求权各有千秋,将两者揉合在一起,可以取长补短,优势互补。问题在于,权利人需要熟稔地运用这些不同的请求权,以达到维护权益最大化。简单地说,是要钱,还是要物,还是要权?自己好好掂量掂量。

物权法第38条第1款规定“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这是本章几种物权保护请求权选择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的两种模式。合并适用,包括本位的和拓展的合并适用。前者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的合并适用,特指物权法第33条至第37条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的合并适用。后者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的合并适用,可能要结合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民法,甚至于要结合行政法、行政经济法等公法,一起考虑物权保护方式的合并适用。

第2款规定“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选择跨法律门槛实施请求与救济,建立更大的物权多项式、多重式的保护模式。就是说,物权保护方式,从宏观上说有民事的(普通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的)和公事的(制度物权法的)两种模式,从中观上说有普通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的两种模式,从微观上说有物权法之物权保护方式和民法通则之财产权保护方式的两种模式。而侵权责任法以民事的物权保护方式为主,则揉和了物权法、民法通则以及行政法、行政经济法等物权保护方式的相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民事附带公事等等杂交合并适用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是屡见不鲜的。

物权法的主要保护方式即物权保护的主要模式如下:(1)物权确认请求权;(2)返还原物请求权;(3)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请求权;(4)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请求权;(5)损害赔偿请求权;(6)法律规定的其他保护方式,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上见物权法第33条~38条。

仅从民事责任方面来谈论物权保护的主要模式,是微观物权法的对象;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整个体系谈论物权保护的主要模式,是宏观物权法的对象。

民法通则的主要保护方式(财产权保护主要模式)如下:(1)停止侵害请求权;(2)排除妨碍请求权;(3)消除危险请求权;(4)返还财物请求权;(5)恢复原状请求权;(6)修理、重作、更换请求权;(7)赔偿损失请求权;(8)支付违约金请求权;(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权;(10)赔礼道歉请求权。以上见民法通则第134条第(1)~(10)款,与侵权责任法第15条的规定大同小异。

二、一般分析

两种民法、两种权益保护法,到底有何异同点?

1.从形式上划分,有些项目看不出分歧

物权法第(2)项相当于民法通则第(4)项,物权法第(3)项相当于民法通则第(2)项和第(3)项,物权法第(4)项相当于民法通则第(6)项和第(5)项,物权法第(5)项相当于民法通则第(7)项。物权法多出第(1)项,民法通则多出第(1)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

2.从内容上划分,两种保护模式的内容有所不同

物权法规定的内容有三大类:一是对于物权的确认。包括各大类小类物权的归属与内容确认,包括对于不动产登记请求权的确认、动产交付请求权的确认;二是对于各类物权的保护。对于所有权或用益物权、占有权的保护,对于处于妨害或者危险状态的物权的保护,对于被毁损状态的、被侵害状态的物权的保护。三是对于物的利用。物权法的物权,有先天的物权、后天的物权两大类别。先天的物权,是属于法律特别指定的物权,如专属所有权、专属使用权和专有所有权、专有使用权等等就是先天配给特定物权人的物权;后天的物权,是通过资本投资、交易活动、劳动创造或者继承、受遗赠得到的物权,这类物权与民法通则上的财产权的获得途径类似。物的利用,包括利用先天的物和后天的物,以促使各种物发挥各自的效用。

民法通则规定的内容有三大类:一是对于财产权的保护。包括制止侵害财产权、妨碍财产权的决断保护,对于危险状态的财产权决断保护,对于被移转被侵占的财产权保护,对于原状被破坏的财产权保护,对于被侵权的财产权保护。二是对于债权的保护。包括对于被侵权的财产权保护,对于合同违约的财产权维护;三是对于人格权的保护。包括对于人的健康与生命权的保护,对于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保护,对于被侵权的精神财产权保护等等。停止侵害请求权、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请求权、赔礼道歉请求权和支付违约金请求权等,基本上是源于习惯法而成就了成文法,将财产权保护方式与人格权保护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且通俗易懂。

3.从性质上划分,两种保护模式的性质有所不同

物权法的物权保护模式与民法通则的财产权保护的区别,有以下特征:

一是针对性有所不同。物权法是确认、保护和利用物权三位一体的,保护物权从确认物权开始,针对林林总总的几十种物权分类确认、分类保护;民法通则是保护财产权、债权、人身权三位一体的,其中,保护财产权从制止危害开始,追究侵权人的过错与过失,针对财产权的损害程度进行分类保护。

最大不同点在于,物权法不以所有权保护为唯一目的,物权等级森严,他物权的保护占有很大的比重,特别是在不动产的财产保护方面,土地使用权的保护一直占主角地位。民法通则几乎以所有权保护为唯一目的,不太关注财产权的等级,他物权的保护相当薄弱。

二是选择性有所不同。物权法在同一标的物上,介于保护物的价值、物的权利还是物的债权上可以作出1~3项或以上的选择,比较机动灵活,2项以上权利双重性保护或者3项以上多重性保护出现的几率较高,实物补偿和物权补偿比较普遍,价值补偿为辅助性手段;民法通则在同一标的物上,财产权保护的主体、客体相对固定,可选择的余地不大,几率也较小,基本上局限于价值补偿的层面上,涉及到实物补偿的较少,涉及到物权保护的更少。

三是决定性有所不同。(1)对于责任主体的追究:物权法并不怎么关注侵权责任人的主观过错和主观过失,民法通则关注侵权责任人的主观过错和主观过失;(2)对于诉讼时效的追究:物权法的诉讼时效比较宽大,有些甚至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排除危险)。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比较紧张,受诉讼时效限制;(3)对于损失的补偿:物权法可以将某些间接损失作为补偿对象,甚至其补偿数额往往比直接损失的为大,民法通则基本上不考虑间接损失的补偿;(4)对于行政法的牵连:物权法在许多地方与行政法牵连在一起,与行政法共同生效。民法通则基本上是独立运作,较少与行政法牵连。

四是适用性有所不同。(1)物权法的适用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权保护对象特别多而杂。几乎是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地下埋的,动弹的和不动弹的,有形的甚至无形的,都成了物权和保护的对象;甚至于,无论男女老少,人人都有物权,都是保护的对象。二是物权保护的条件多而杂。不同层次的物权,有不同层次的保护条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条件不同,受保护的条件也不同。不动产的保护方式与动产的保护方式也不同。三是物权保护的效力多而杂。物权确认的效力,不动产以登记生效,动产以交付生效;物权保护的效力,物权法系归物权法系的生效,物权法外系归物权法系外的生效;物权利用的效力,物权法系归物权法系的生效,物权法外系归物权法系外的生效。(2)民法通则的适用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产保护对象比较单一。主要集中于财产所有权的保护,财产权的分类不很明细,有些保护对象没有显露出来,保护对象留下了一些空白。二是保护的条件多限于事后救济。民法通则的特点是通俗易懂,易读易记,但在区分保护条件上比较欠缺,这也是由于未用功区分深浅层次的财产权,导致保护对象和保护条件的不足,许多财产权的保护要依靠事后救济。三是保护的效力有重有轻。关注合同的效力,并将债权列为重点,比较适合生产流通领域的财产权保护;现实中,却有许多财产权不与合同挂钩,实行潜规则或者乡规民约,或者习惯法,有些案件令法官难断。最高法为此还专门出台了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才使得许多疑难案件审判得到缓解。

“物权请求权+侵权责任请求权”是在实践民法基础上的经验总结,民法的财产保护模式是“财产权请求权+侵权责任请求权”,经过15年来的试验,取得了重要成果。

物权保护的扩展模式,是“物权法+民法通则”,以弥补物权法的许多不足之处,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例如,当物权权利受到威胁,或者当物权被侵占或者权利维持或行使受到妨害、危险之虞,适用物权请求权,将物要回来,将妨害排除或者将危险消除。如果物权的客体即标的物本身受到损害,权利人要求赔偿损失,则运用损害赔偿请求权——主要是侵权责任方式。这是物权法比民法通则灵活性的一面。但是,物权法关于合同法方面的内容欠缺,而民法通则就有许多这方面的内容,遇到这种情况权利人有可能要向民法求援。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38条

相关名词:【物权的保护】【物权的保护模式】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翠华街89号2401室

邮政编码:510630手机:13026889717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同类推荐
  • 绿茵之最强前锋

    绿茵之最强前锋

    中国队再一次倒在世界杯决赛门前幸运的是中国足球迎来了“钻石一代”人才辈出陆风中国足坛最具天赋的新星征服巴西征服英超征服西甲征服世界在陆风的带领下中国队最终杀入决赛圈...本书书友群已建立群号413751630欢迎大家加入聊天扯淡
  • 激情足球梦

    激情足球梦

    连云是一个足球精英,背后更有着给予他狂热支持的粉丝杨晓佩。刘朝阳是一位退隐多年的偶像级球星,相传他身怀祖传的足坛绝技——“中华无影脚”。连云的老师苏海伦正是刘朝阳多年前的恋人,为了当年一个“绿茵之诺”,刘朝阳从海外归来,慧眼独具地相中了连云这匹“千里马”。一个青春洋溢的故事,且看我们的主人公如何崛起成为中国足坛的希望之星……
  • 影锋之热血龙威

    影锋之热血龙威

    “这里没有我想到的足球,足球需要hero,但我知道,足球,它不是一个人游戏,所以才如此有魅力。”,“我要的足球,一定是有teamwork的,一定是热血的,而热血的不只是足球本身,而是那些一起在球场上踢球的人。”,···龙威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倚在座椅上,百无聊赖的看着窗外,这个城市,有时候,他也蛮陌生的,人如果没有了梦想,还剩下什么呢。这是一部讲述龙威追求梦想的书,希望大家喜欢。
  • 白羽惊世

    白羽惊世

    足球、篮球、散打、羽毛球,这些都无法成为男主的运动缺陷;熟女,玉女,萝莉,波霸,也都注定成为男主的FANA以及……。严重警告:未满十八岁或不知风流为何物的慎入!《白羽惊世》挑战一切极限,就是不写寻常事儿!特此感谢起点论坛封面组提供封面!哈哈,终于有“脸”见人了!感谢美工杨绚制作的精美封面!
  • 绿茵之刺客笔记

    绿茵之刺客笔记

    他的职业生涯直到结束,都一直存在着争议。在职业生涯初期,他的踢球风格就一直为人所诟病。从因扎吉,到罗马里奥,再到范巴斯滕,到最后他才成为了他自己,这是他整个职业生涯的最佳写照。他是刺客,绿茵场上的刺客。他的足球生涯并不是一帆风顺,但激情和热血从没离开他的身边。这是一个让人热血沸腾的刺客。他有个老套的名字,叫英雄。
热门推荐
  • 天下——为你而王

    天下——为你而王

    当她只愿为他而活,当她的转世遇见他,一番纠葛。“瑶瑶,我会宠你一生”君凌温柔的望着她。“丫头,我负尽天下也不会负你”当阴谋接踵而来,当欲望之泉萦绕人心,当背叛变成习惯,洗净铅华的她定要这苍生为她陪葬。
  • 盖世大魔头

    盖世大魔头

    道火不熄,魔种永传。逆天修行,因果不空。玩召唤,御傀儡,血祭万鬼幡。叶宁从最底层一步步崛起成长为盖世大魔头。上临九霄,下踏黄泉,挥手弹指逆阴阳。
  • 舞梭台

    舞梭台

    自幼父母双亡,带着弟妹苦难成长,先后两次婚姻,历经丧父葬儿,女儿或离或疯,仍不失恬淡静美一生的女人。
  • 那别样的人生

    那别样的人生

    在我10岁之前,我从未想过我会遭遇那样的变故,也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东西压在我的身上,造就了我不一样的人生,也改变了我身边所有的人
  • 全民超神之逆袭之王

    全民超神之逆袭之王

    全民超神之逆袭之王。一个初中生刚毕业升入高一,凭着手游全民超神成为王者的历程。电子竞技,已经进入了微电竞,人手一台手机的时代,随时随地玩手机游戏绝对是所有全民的首选。感谢腾讯推出的《全民超神》。作者写作新手,只是超爱全民超神,因为有了这本《全民超神之逆袭之王》这是一本关于LOL游戏老手的初中生转战全民超神的小说,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一笑而过。本小说向机器人布里茨、乱等电子竞技小说高手们致敬。
  • 枪名弑神

    枪名弑神

    世人皆道,剑乃兵中之君,刀乃兵中之霸,殊不知,枪,才是兵器中的王者!
  • 封魂罐

    封魂罐

    古玩浪子卷入考古谜案,一个战国封魂罐。牵扯各路人物,共赴千年古迹闵王台。手足兄弟离奇失踪,却留下当年父亲的一本日记和一串神秘数字87201,触摸封魂罐之人相继人间蒸发。散发异光的鱼鳞,诡异邪毒的小虫。辟邪血沁的玉器……事件愈演愈烈,而线索扑朔迷离,仿佛有幽魂暗中操控一切。所有人深陷重重悬案。不能自拔,阴魂频频托梦,是真是假?是中邪还是阴谋?
  • 骑士现者

    骑士现者

    三千年不曾响彻的骑士塔青铜古钟终将响彻整片大陆
  • 帝台娇:殿下太任性

    帝台娇:殿下太任性

    花令羽一睡三百年,醒来后发现好像哪里不对劲?作为一个各大门派通缉榜上的头条、修仙界的泥石流,花令羽觉得,自己努力的空间非常大。反派就应该有反派的样子!可是,剧本好像不太对?“说好的为民除害收了我这个妖女呢?”“嗯,打不过。”某人懒懒回到。“你的隐士之风大侠之范呢?”??“唔,他们大概对我理解有误。”??“……你的属下找你回去主持大局。”?????某人微笑:“哦,我已经是过去式了。”花令羽咬牙:神他妈过去式!
  • 忍者要活着

    忍者要活着

    《忍者必须死3》同人小说!仅授权于起点中文网,盗版必究!本书内容完全架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我叫张墨寒,本是帝都二中的学生,然而就在一天,一个带着面具自称苍牙的人来到了我的人旁,忍术与刀光剑影见极为奇妙,后来我来到了与世隔绝的忍村,在这里见识到了,世上不为人知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