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
1.衣食住行
游牧的契丹人“随阳迁徙,岁无宁居”,生产生活方式与农耕民族大不相同。他们居住的是便于迁徙的穹庐式毡帐,类似现在牧区蒙古人居住的蒙古包。这种毡帐便于迁徙,适合于逐水草游牧的契丹等游牧民族。契丹族拜日,又由于北方草原多西北风、北风,所以契丹族毡帐多面向东南。辽朝皇帝和王公、大臣的四时迁徙与普通牧民相似。大约在唐末,契丹族开始有居室建筑。辽朝建立后,城邑越来越多。
对于转徙随时的契丹人,出行多骑马或乘车。由于用途不同,契丹人的车种类不一。辽人的绘画和辽墓壁画中,契丹车多有出现,其形制与当时人的记载一致。契丹人虽为游牧民族,但其故地有潢河、土河,渔猎生活和洪水泛滥,致使早期契丹族也离不开舟船。
契丹人的食物以乳肉为主,除家畜牛、羊外,野猪、狍、鹿、兔、鹅、雁、鱼等猎获物也是食物来源。辽朝不产茶,茶叶是通过贸易和宋朝的赠礼传入的,契丹贵族也颇好饮茶。契丹在举行礼仪、欢庆、游乐、接待使节和恩赐下属时,往往饮酒,中京的酿酒业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契丹的传统服饰有“胡服”、“国服”、“番服”等不同称谓,其中包括冠帽、衣裤、靴袜和带饰。契丹贵族的服装依其所任官职而有所不同,皇帝和南面官着汉服,皇后和北面官着胡服。又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田猎服之别。契丹人男女皆佩戴耳环。他们同乌桓、鲜卑人一样,也有髡发的习惯。
2.婚丧习俗
辽朝建立之前,契丹实行群婚与族外婚。辽朝建立后,太祖及其后继者就婚姻问题颁布过一系列法令,最重要的是确立了王族、后族两姓世婚制;严格执行“族外婚”制度,大多数人过着一夫一妻的生活。但长期以来耶律氏和萧姓之间互相通婚,所以不计辈分,以致表亲联姻、辈分混乱的现象较严重。
唐时,契丹人行树葬、火葬。将尸体置于山树上,三年收骨焚化。当时虽无坟墓,但把火化后的遗骨集中埋葬于黑山。此外,契丹还始终保存“拜山礼”,即“祀木叶山仪”,人们面向此山,祭拜祖先亡灵。辽建国后渐行土葬,无坟墓的习俗逐渐被废除。早期多为单室墓,石棺;中期以多角形为主,石木、砖木混合结构,室内多筑有尸床、尸台,并有多室墓和装饰性结构出现。辽朝晚期,多室墓普遍,结构更复杂。贵族墓葬多有墓志。圣宗前尚有人殉遗风。
受佛教影响,辽朝的汉人和契丹人死后,有的用柏木雕成人形(真容木雕像),中空,尸体焚化后,将骨灰储入真容胸腔中。追念死者有烧饭之俗。烧饭多于既死、七夕、周年、忌日、节辰、朔望诸日举行。筑土为台,或掘地为坎,上置大盘,盛以酒食并焚化,以供死者在另一个世界里享用。凡死者生前所用衣物、弓矢、车马、珍玩等物皆可奉祭。
3.礼仪娱乐
再生仪和祭山仪是契丹独具特色的仪式,终辽一代不辍。遥辇氏联盟的首领,辽朝的皇帝、执政的皇后和皇储可行再生礼,于本命前一年季冬之月择吉日举行。先于御帐禁门北设再生室、母后室、先帝神主舆。行礼时,将童子和接生老妇置于室中,老叟持箭囊立于门外。先从神舆中取出先帝神主,祭奠。皇帝入再生室,除去朝服,与童子徒跣(脚)俱出,模仿初生时的情景。然后,拜先帝御容,宴饮群臣。这一礼仪创于遥辇阻午可汗时期,目的是使人重温初生时的情景,追念“母氏劬劳”,“起其孝心”。
契丹人一年四季有各种节日庆典。二月初一为中和节,时值仲春,“助发生之德,覃生育之恩;助阴阳之交泰,表天地之和同”。六月十八是所谓“伏日”,是“秋夏交会之辰”,也是阴阳之交泰。契丹互通婚姻的耶律和萧两姓间选择这样两个时日宴请对方,可以说是契丹人的传统习惯也受到中国传统的阴阳五行说的影响。契丹人有放偷日,“正月十三日,放国人作贼三日,如盗及十贯以上,以法行遣。”放偷日反映了原始社会公有制的遗风,其习俗延续到金代,成为男女戏谑活动,并流传到燕云汉地。
辽朝的游戏与娱乐活动,既有游牧民族娱乐特色,也受汉人、渤海人娱乐活动的影响。击鞠、角、围棋、双陆、彩选格等都是契丹人喜爱的活动。文献记载,辽兴宗和耶律大石都曾与人作双陆博戏,道宗晚年曾以彩选格掷骰子任官。考古发掘则发现了围棋棋盘、围棋子、双陆棋盘和锥形棋子,可知契丹人也颇爱此类博戏。
■西夏
1.衣食住行
早期的党项人主要从事畜牧业,其衣着多为皮毛制品。“衣皮毛”虽是党项族的传统服装,但靠近汉族居住区或与汉族杂居的党项人多仿汉人服饰,使用布料和缯帛、绸缎做衣服。而党项的统治阶级,由于受中原汉族穿着的影响,早已穿起轻软华丽的锦绮服装了。
李元昊建国时,为了在穿着上突出本民族的特点,对文武官员及老百姓的服饰做了具体的规定。改革后的西夏文官服饰因袭唐宋,武职装束与唐宋有所不同。同时还注意“以衣冠彩色别士庶贵贱”。
党项羌人原为披发蓬首,西夏建国后“元昊初制秃发令,先自秃发,及令国人皆秃发,三日不从,令许众杀之”,于是“民争秃发,耳垂重环”。1099年,有冒夏人降宋,打扮是“剃发,穿耳,戴环”,正是西夏人的头饰写照。
西夏因其居民生产类型的不同,食物种类也存在着显著差别:以农耕为主的党项人,食物以粮食、蔬菜为主;以畜牧业为主的党项人,则以牛羊肉和乳制品为主要食物。西夏不产茶,但茶在西夏人的饮食中有特殊的重要性,食肉必须用茶帮助消化。每年除接受大量的“岁赐”茶外,还要向宋朝购进大量茶叶。
党项族的居室,随着其社会生产的发展而演变着。在党项族迁入西北之前,其居室为了适应其游牧生活的需要,构造比较简单。“俗皆土著,居有栋宇,其屋织牦牛尾及羊毛覆之,每年一易”。这种居室实际上是用毛毡覆盖着的木支架帐篷。这种帐篷在游牧流动时,便于搬迁,定居时也可作为“栋宇”。党项族迁居西北后,随着农业的出现与发展,一部分党项人开始过定居生活。因此,党项人的居室,除毡帐外,新增了土屋和瓦屋。
西夏地处古代东西交通要道“丝绸之路”的河西地区,由西域进入河西走廊地带沙、瓜、肃、甘、凉诸州的旅程全在西夏境内,西夏与辽、宋都修治了驿道。马、牛、骆驼是西夏陆路交通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
2.婚丧习俗
党项族的婚姻制度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隋唐之际,党项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明显保存着原始群婚的习俗。党项人自定居西北,尤其在建立夏州地方割据政权之后,婚制一方面因受汉族的影响,盛行明媒正娶之制,另一方面还实行本民族比较自由的婚俗。党项贫民百姓,盛行一夫一妻制,至于有钱之家,尤其是皇室贵族,则为一夫多妻制。
党项羌人死后采用火葬,源远流长。党项人内迁之后,继续实行焚尸,然后将骨灰埋于山洞或石穴之中。1004年,李继迁死,其子德明嗣位于柩前,后来又将其父用土埋葬于贺兰山西南麓。西夏陵墓的形制和规模基本是效法唐、宋的陵墓制度。
西夏建国以后,党项羌的火葬传统继续被保留下来。但此时的火葬习俗已与佛教的火化融合为一,构成了一种新的火葬形式,特点是灵柩与尸体一起火化,而且礼仪也比党项羌人最早的火葬要繁缛得多,排场也要大的多。
3.礼仪娱乐
崇尚复仇,是党项人的一个传统习俗。这种习俗比较普遍,是羌系民族的共同风俗。当然,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复仇。如仇家有凶丧则不可复仇。如果仇家的力量大于自己,那么,就动员妇女去烧毁仇家庐舍,仇家因“敌女兵不祥”,自然要“退避三舍”,任其烧毁房屋。如果双方愿意和解,可用鸡、猪、犬血和酒装入髑髅之中痛饮。另外,党项人在战争中如果战败,那么,3天之后,再到其战败地点“捉人马射之,号曰‘杀鬼招魂’”。或者埋草人于地下,众人放箭射之而还。
西夏旧俗以十二月为岁首,冬至节是最被重视的节日。一般民众都在这一天会集家属亲友,举行宴饮欢聚。李元昊称帝后,认为西夏节日太少,冷冷清清,不够气派。为了收揽民心,扩大政治影响,他规定每年的春、夏、秋、冬四季第一个月的初一和他本人的生日五月初五日都作为节日。
西夏人的娱乐活动主要有骑射、相扑、狩猎、戏曲、饮酒、下棋、歌舞等。其中番乐、番舞、骑射和狩猎都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饮酒取乐、下棋、射弈等又多与赌博相联系,成为西夏社会风气的一部分。
■女真
1.衣食住行
辽代的女真人从事畜牧业和狩猎业,但当时已有农业,故“能酿糜为酒。醉则缚之而睡,醒而后解,不然,则杀人”。此种习俗保留了很久,到辽朝晚期,据宋人的记载来看,他们的食具只有木器,已经学会使用豆酱,但饮食方式比较原始,烹饪也相当粗糙。当用兵之时,“自主将至卒”,“以粟粥燔肉为食,上下无异品”。这种状况直到金太宗时才有所改进。
金朝入居中原之后,随着统治范围的扩大,物质财富的增加,食品日益丰富,生活质量也有所提高。在气候寒冷的北方,为了在漫长的冬季也能吃到蔬菜,他们还创造了独特的蔬菜保存方法,制作咸菜和酸菜。
女真人以乳、酒、茶为饮料。他们嗜酒好客,酒行无算,必醉或逃才已。早期以糜造酒,灭辽、北宋后,酒的质量有所提高,消费量也很大,为国家榷货品种之一。女真地区本不产茶,但最晚在太宗时,女真人已有了饮茶的嗜好。进入中原后,饮茶之风更盛,因向南宋购茶耗费了国家大量资财,金政府甚至不得不限制饮茶。
女真人早年的衣服以布、皮为原料。上衣短而左衽,富者或以珠玉为饰,且喜用白色。大体说来,女真族早期服饰虽然已有贫富之异,但等级分别还不十分明显。金立国后,仿宋制制定了舆服制度,此后又多次改革。世宗大定年间,定官民衣服之制,规定士人及官员“许服花纱、绫罗、丝、丝绸”,“许用珠为首饰”。又为王公及士庶制定了“衣服通制”,目的是“使贵贱有等”。
早期女真完颜部“无室庐,负山水坎地,梁木其上,覆以土。夏则出随水草以居,冬则入处其中,迁徙无常”。这种坎地而筑的居处,应是一种依山傍水的半地穴式建筑,是早期挹娄人的遗制。至献祖绥可时,完颜家族由原来的迁徙不常转向较为稳定的永久性定居生活,居处也由地穴或半地穴式转为完全的地面建筑。地上所建居室是由地穴形制发展变化而成的,依然保留了依山而建的特点。
2.婚丧习俗
从女真贵族的婚姻状况看,女真人也是同姓不婚的。自昭祖石鲁以后,完颜氏贵族皆与异姓通婚。金朝建立后,出于政治需要,女真统治者一方面实行世婚制,又实行族际婚,与部外贵族结成了较为牢固的婚姻集团。
女真人缔结婚约和结婚都有特殊的仪式。其行纳币之礼,又称拜门。至期,男方亲戚、家人一同前往女家,携带酒馔,少者十余车,多则百车,以宴请女家亲族。席间,男女分行而坐,先以金、银或木杯进酒,然后进茶食(大软脂、小软脂、蜜糕)。食罢进茶、乳酪。行礼后,男方牵过作为聘礼的马匹,少者十匹,多者百匹。女方则指定其家善相马者,选择最好的酌留十之二三,并以衣服作为回报。
女真人的原始葬法是土葬。“死者埋之而无棺椁”。建国后,受契丹人、汉人的影响,渐有棺椁之制,贫富的差别在墓葬形制上有明显反映。女真人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墓地,死后多归葬故里,由亲族会葬,以血泪哀悼死者。其法是以刀轻划面额至流血,使其与泪俱下,称“送血泪”。初期,生焚奴婢及所乘马殉葬,建国后不久废止。同契丹人一样,金人祭奠死者也有“烧饭”之俗。
3.礼仪娱乐
女真人初无纪年,也无固定的节日。至接触了契丹人、渤海人、汉人后,有了岁时节日,并迅速、大量吸收了契丹人、汉人的风俗。金朝在正旦、寒食、立春、重五、立秋、重九等节皆有例行假日。女真人重视生辰、正旦、元夕、重五和重九,也是金朝最重要的节日。
女真“旧无仪法,君民同川而浴,肩相摩于道,民虽杀鸡,亦召其君同食”。相见时有表示亲近的执手礼和表示尊敬的跪拜礼。统治稳定后,逐渐完善了祭祀天地、祖宗、风雨雷师、岳镇海渎、宣圣武成、前代帝王等仪式,同时参照唐、宋礼仪制定了各种朝仪。但其中有些礼仪也保留了女真人和契丹人的某些传统,体现了各民族礼仪制度互相影响、互相融合的特点。
女真人善骑射,向契丹人、渤海人学会了射柳和击鞠。同时通过契丹人学会了双陆、围棋、象棋等游戏娱乐方法。南迁后,更直接接受了汉人的各种娱乐方式,投壶、放风筝等活动也见于金人著述中。
此外,女真人也善角,同契丹等北方民族一样,也喜爱玩嘎什哈(又称“髀石”,是一种用牲畜的“髌骨”加工而成的游戏工具)。他们更有一种特殊的游戏“抛雪”,入冬的第一场大雪后,由奴婢僮仆将雪捏成团,天明即抛入亲朋好友家。主人见到后,即设宴招待和组织一次娱乐活动,此风别具特色,沿至元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