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继承了隋的乐舞制度,并加以改进。太宗时,唐代乐官增删《九部乐》为《十部乐》,丰富了乐舞的内容。《十部乐》包括《燕乐》、《清商乐》、《西凉乐》、《天竺乐》、《龟兹乐》、《疏勒乐》、《康国乐》、《安国乐》、《高丽乐》、《高昌乐》。从名字就可以看出,除《燕乐》和《清商乐》两部是汉族乐舞外,其余8部都是来自其他少数民族和国外的民间乐舞。可见,少数民族及外国乐舞对于唐代乐舞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唐代乐舞,规模宏大,种类多样,繁花似锦。唐统治者重视乐舞对于政教的作用,太宗说:“礼乐者,盖圣人缘情以设教耳,治之隆替,岂由于此?”唐朝宫廷设置了各种乐舞机构,诸如教坊、梨园、太常寺等,这些地方汇聚了大批优秀的歌舞艺人,培养了一批专业乐舞艺人。统治者除调集大批民间艺人充实宫廷乐舞机构外,每年还要调集各地的歌舞百戏进京演出。如每年的元宵佳节,歌舞百戏艺人都要进京表演,人数多达3万,演出的场地长达8里,乐声传闻数10里外,可见其规模之宏大。而唐代乐舞在社会中的覆盖面也是相当广泛的。在宫廷中,举行宴会、典礼时有“坐部伎”、“立部伎”表演。“坐部伎”在厅堂内演出,人数少,规模小,舞者3~12人,形式华美富丽,技巧要求很高。“立部伎”大都在堂下演出,人数多,规模大,讲究排场,气势雄伟。而在一般宴会或其他的场合表演的小型乐舞,则有“健舞”、“软舞”两大类。“健舞”敏捷刚健,音乐多用急管繁弦;“软舞”则大多优美柔婉。此外还有在社会底层广为流行的、深受百姓喜爱的音乐、舞蹈,如民间俗乐中的曲子、变文、散乐、民间歌舞戏和参军戏等。
在唐代宫廷燕乐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是歌舞大曲,它代表了唐代乐舞文化的最高水平。歌舞大曲是一种综合器乐、歌唱、舞蹈,含有多段结构的大型乐舞。它吸收了外来音调与形式,使歌舞音乐发展到更高的阶段。《霓裳羽衣舞》就是产生于唐代的著名歌舞大曲。据传乐曲《霓裳羽衣》是玄宗部分地吸收了印度《婆罗门曲》改编而成的。《霓裳羽衣舞》就是根据这首乐曲编排的宫廷舞蹈,是一部非常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作品。表演时舞者扮成仙女模样:上身穿“羽衣”—孔雀翠衣,下身穿淡彩色或月白色的裙子,肩上披着霞帔,头上戴着“步摇冠”,身上佩着许多珠翠饰品。服装既华丽又典雅,无论音乐或舞蹈,都洋溢着仙境般的情调。
广泛而兴盛的群众性舞蹈活动,是唐代舞蹈高度发展的又一个标志。社会各阶层的许多人都对舞蹈艺术十分珍视。唐代出现了不少杰出的舞蹈家,如公孙大娘。杜甫记述其舞剑的诗歌中,描述了她精湛的舞蹈艺术,“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烁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