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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杂譬喻经(比丘道略集 后秦鸠摩罗什译)(5)

阿修罗前世时曾为贫人,居近河边,常渡河担薪。时河水深,流复驶疾,此人数数为水所漂,既亡所持,身又没溺,随流惋②转,急而得出。时有辟支佛作沙门形,诣舍乞食。贫人欢喜即施饭食。食讫,已行澡水毕,置③钵虚中,飞行而去。贫人见之,因以发愿:愿我后生,身形长大,一切深水无过膝者。以是因缘,得极大身,四大海④水不能过膝;立大海中,身过须弥,手据山顶,下观忉利天。

况佛无央数劫积大誓愿,法身⑤满虚,何足怪乎!

[注释]

①阿修罗:梵名Asura,略称修罗,为六道之一,八部众之一,十界之一。译为非天,因其有天之福而无天之德,似天而非天;又译作无端,因其容貌很丑陋;又译作无酒,言其国酿酒不成。为印度最古诸神之一,系属于战斗一类之鬼神,经常被视为恶神,而与帝释天争斗不休,以致出现了修罗场、修罗战等名词。

②惋:通“宛”。

③置:原本作“匪”。

④四大海:须弥山四周之大海。古代印度之世界观认为须弥山位于世界的正中,其周围有四大海,四大海中各有一大洲,四大海外则为铁围山。

⑤法身:佛三身之一,又名自性身,或法性身,即诸佛所证的真如法性之身。

[今译]

阿修罗前世曾为穷人,居住在河边,经常担柴过河。当时河水深,水流急,他一次次被水冲走,既丢失所担的柴,身体还被水淹没,随水宛转漂流,危急关头侥幸逃出。当时有一位辟支佛化作沙门身形,来到他家乞食。这个穷人很高兴,施饭给他。吃完饭,洗完手,他把钵盂放在空中,飞行而去。穷人见到此情此景,因而发下誓愿:愿我来世,身形高大,所有深水没有过我膝盖的。由于这个因缘,后世他果然得到极为高大的身体,四大海的海水都不能没过他膝盖;他站立在大海中,身体高过须弥山,他可以手按住山顶,俯身往下看忉利天界。

一个穷人尚且如此,何况佛经历无数劫积累的大誓愿,法身充满天空,有什么奇怪呢!

[点评]

菩萨的誓愿分为四种:

一、未度者令度,令众生未度生死苦者得度;

二、未解者令解,令众生未解烦恼业缚者得解;

三、未安者令安,令众生未能安住于戒定慧而修行者得安住;

四、未涅槃者令得涅槃,令众生未灭生死之苦者得证于涅槃。

佛教的誓愿颇似儒家的立志。需要注意的是,发誓愿也好,立志也好,都事不过三,不能朝三暮四。重要的是持之以恒地朝着誓愿或目标前进,锲而不舍,永不放弃。一般来说,誓愿或目标总会实现。

(十九)王子入山喻

昔有一国,王子年始七岁,便入深山求学仙道,未曾知朝廷百官之任。后国王寿终,便无堪任为国王者。群臣共议:山中仙人本是王子,兼修道德,以此为王,万国有赖也。率土臣民皆出,诣山,拜①此仙以为国王。乘以王舆,迎还本国。

宣敕食官,妙馔盛味以飨大王。王以食味可口故,其余诸物,事事从厨士索之。群臣具皆笑,故谓王曰:“百官之任,各有所主。厨官自主食,衣官自主衣。兵事、宝藏,各有所司。不可以食美故,责备一人也。”

此喻明,众经各自有所明,不可责备于一经也。彼若自明诸法实相②,阿毗昙③明诸法有各各相④、异勒相⑤、无相⑥而说也。

[注释]

①拜:原本作“中”。

②诸法实相:参阅本经第七篇注释⑤。

③阿毗昙:Abhidharma,阿毗达磨之旧称,三藏之一。意译为论。与经(梵sūtra)、律(梵vinaya)合称为三藏(佛教圣典之总称)。

④各各相:即自相。诸法有自共二相,自体个别之体相叫自相,与其他诸法有共通之义相叫做共相。

⑤异勒相:即异相,即令一切有为诸法变易衰败之法。异,衰变之义。

⑥无相:无形相,与“有相”对应。参阅本经第十七篇注释⑤。

[今译]

从前有一国,王子刚刚七岁便入深山求学仙道,不曾知道朝廷百官的职责。后来国王去世,没有能够胜任王位的继承人。群臣商议:山中求仙的人本是王子,兼修道德,让他做国王,所有邦国都有依靠。全体臣民都出动,来到山中,拜请这位仙人为国王,让他乘坐国王的车,迎接他回本国。

发布命令给饮食的官员,做美味佳肴,供大王享用。国王因为饭菜可口的缘故,其他各种东西缺了就向他索要,事事依赖厨师。群臣都笑话国王,对国王说:“百官的职责,各有所司。厨官主管饮食之事,衣官主管衣饰之事。军兵、宝藏,也各有主管官员。不可以因为会做美味佳肴,就责成他一个人做所有的事情。”

这个故事比喻,众多经典各有其阐明的道理,不能求全于一部经典。如果一部经典阐明诸法实相,那么阿毗昙则说明诸法有自相、衰变相和无相。

[点评]

中国唐代学者韩愈提出: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韩愈的“术业分工”比西方的“学科分工”早几百年。“术业有专攻”只是一方面,还有另一个方面,那就是法国思想家笛卡儿所说的“良知”。笛卡儿说:“是人的良知在一切科学之间确立完美交流的……各门科学好似一物的各个多变的面貌,彼此却相似,因为它们都首先依存于单一人类心灵。”(《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

笛卡儿的意思是,真正的学者不光读书,他还要读“世界”,他要对一切自己尚未明白的东西感兴趣,而不是死守自己的“专攻”。

(二十)鹿林①喻

鹿林昔有五百群鹿。在此林中有鹿王,一是菩萨,一是真鹿王。时有国王出城猎,见此群鹿,引兵围之。彼二鹿王共设方计,俱诣人王,长跪白人王言:“今在王界,分受屠割。若王一时并杀诸鹿,啖不时②尽或臭烂。意欲日送二鹿以供王食,余者次第当日日奉送,不敢有阙也。愿王见听,小得延命。此岂是非大王之恩耶?”于是人王听如所白,开围放之。

从此以后,彼二鹿王自相料简③,遂为次第,日送二鹿诣王厨下。更数日后,有一妊身鹿,次应就死。彼鹿诣其王所,求待产竟。彼王报言:“余鹿次第未至,谁代汝者?”彼鹿便诣菩萨王所,白菩萨言:“我王不仁,不以理恕。今来归命,愿为理之。”菩萨鹿王悯其如此,遂趣自诣人王厨下。厨士白王言:“鹿王自来诣厨,求代彼妊身之鹿。”王乃怪忆④希有,语厨士言:“将彼鹿王来。”于是鹿王诣人王所,遂向王广说其意。于是人王信心遂生:禽兽犹尚修德,何况人乎?令一⑤国之内永不射猎。以此林野,长施群鹿。

从是以来,遂以鹿林为名也。

[注释]

①鹿林:即鹿野苑,古印度佛教遗址。又名仙人论处、仙人住处、仙人堕处、仙人鹿园等。在今印度北方邦贝拿勒斯西北约7公里处。传释迦牟尼得道成佛后,来此为第一批五位弟子宣讲佛法。

②不时:不及时,不准时。

③料简:鉴别,挑选。

④忆:疑为“异”之讹。

⑤一:原本无此字。

[今译]

中天竺波罗奈国有鹿林,过去那里有五百群鹿。此林中有两位鹿王,一位是菩萨,一位是真的鹿王。当时国王出城打猎,看见一群鹿,就率兵包围了它们。那两个鹿王共议应对之策,它们一起来到国王那里,跪拜对国王说:“现在我们鹿在大王您的国界,理应接受宰割。如果国王同时杀死所有的鹿,不能及时吃掉或许会腐烂发臭的。我们打算每天送来两只鹿,供国王享用,余下的鹿排好顺序,每日奉送,不敢空缺的。请国王接受这个办法,使我们鹿得以延长寿命。这难道不是大王您的恩德吗?”于是国王接受鹿王所说,撤销包围,放了它们。

从此以后,这两个鹿王亲自挑选进贡的鹿,按照顺序,每日选两只鹿送到国王的厨房。过了几天,轮到一只怀孕的鹿,按次序应当去死。这只鹿到鹿王那里,请求生产完毕再去就死。那位鹿王答复说:“其余的鹿按序还未轮到,谁代替你呢?”那只鹿便来到菩萨鹿王那里,对菩萨鹿王说:“我王不仁,不以情理饶恕我。现在我皈依您,愿听任您的处置。”菩萨鹿王可怜它如此处境,就亲自来到国王的厨房。厨师报告国王说:“鹿王亲自来到厨房,请求代替怀孕的鹿去死。”国王奇怪有这么稀奇的事,对厨师说:“带那个鹿王来我这里。”于是鹿王来到国王那里,向国王详细说了自己的意图。于是国王产生了信仰:禽兽尚能积德行善,何况人呢?于是传令全国之内永远不许打猎。把这片山林旷野,永远赐予鹿群。

从那以后,就以“鹿林”作为那里的地名。

[点评]

动物世界中,鹿非常有感情。北美草地的驯鹿给我们展示了这样一幅动人画面:迁移的鹿群在过一条冰凉湍急的河水时,一只母鹿不幸摔断腿,很快被饥饿的棕熊捕住吃掉,剩下血淋淋的残骨。本可随鹿群逃命的鹿崽通过气味嗅出是自己的母亲,它围绕着遗骨凄婉哀叫,竟留下来趴在母鹿残骨旁,永陪母亲。

把鹿比喻自然的动物或矿藏,把天竺波罗奈国的国王比喻为人类,二者的关系恰如改邪归正后的国王所做的那样,人可以从自然中获取生活资料,但不能贪心,不能浪费,因为自然的恩赐是有限的,必须细水长流,节约加以利用,以便长久与自然共处。儒家强调“天人合一”,用意正在于此。

(二十一)尸利求多①喻

昔有一居士,其妇妊身请佛到舍,供养毕,欲令如来占其妻后生子欲知男女。佛言:“后当生男,端正殊好,及至长大,当于人中受天上乐②。后当得罗汉道。”居士闻之,心疑不信,后复请六师③,供养毕,复令占之。居士语六师言:“前使瞿昙沙门占之,言后当生男,不知实为男不?”六师言:“当生女。”

彼六师等憎疾佛法,苟欲相反,还自思惟:若彼生男者,彼居士便当弃我,奉事瞿昙。便作诡语居士:“君妇当生男。生男之后,方大凶祸,家室亲属,七世绝灭,以不吉故,我前诡言是女也。”居士闻之,心用惶怖,不知所如。彼六师等便语居士:“欲得吉利,惟当除去之耳。”六师便为居士妇按腹,欲令落之。按腹不止,居士妇遂命终,而儿不死,宿命福德故也。居士便弃其妇,着死人处,大积薪烧之。火焰既盛,佛便将诸弟子就往观之。居士妇身破坏,便见其儿在莲花上坐,端正殊好,颜貌如雪。佛命耆域④取此儿来。耆域即取来,出还本居士。居士遂便长育之。

至年十六,才美过人。便广设多美饮食,请彼六师。六师既坐,未久之间便失笑。其人问:“何故笑也?”六师便答:“吾见五万里有山,山下有水,有一猕猴落水,是故笑耳。”此儿知其虚妄,便钵中盛种种好羹,以饭覆上,使人擎与之。余人钵中,下着饭上着羹。诸人皆食,唯六师独嗔不食。主人问:“何故不食?”六师答言:“无羹云何食?”主人言:“君眼乃见五万里猕猴落水,何不见饭下羹耶?”于是六师大嗔,竟不食而还,径向尸利求多广说。其人姊与求多作妇。尸利求多闻之亦嗔,告六师言:“瞿昙是彼师,我为大师,请来毁辱之也。”是以作火坑、毒饭也。

此喻极广,不能一一出,故略举其要也。

[注释]

①尸利求多:又称尸利毱多,尸利崛多,译意胜密。王舍城长者,此外道欲以火坑、毒饭害佛,未成,遂归依佛。

②天上乐:即天乐,修十善者,生于天上,而受种种殊胜妙乐。

③六师:古印度佛陀时代,中印度(恒河中流一带)势力较大之六种外道。

④耆域:神医。参阅前经第三十一篇注释②。

[今译]

从前有一个居士,他夫人怀孕,请佛来家,供养饭食完毕,请如来占卜一下妻子日后所生的孩子,想知道生男生女。佛说:“日后将生男孩,相貌端正,等到长大,会在人间享受天上的快乐。日后将得阿罗汉道。”居士听后,心疑不信,又请来六师外道,供养饭食完毕,请再次占卜。居士对六师说:“此前请瞿昙沙门占过,他说将生男孩,不知是不是真的是男孩?”六师说:“将生女孩。”

那些六师外道憎恨佛法,只是想与佛对着干,回去后思忖:如果真生了男孩,那个居士就会抛弃我,事奉瞿昙。于是哄骗居士说:“夫人本当生男孩。生下男孩之后,会遭大灾祸,自家及亲属,七世都要灭绝,因为不吉利,我先前才谎说是女孩。”居士听说,心里恐怖,不知如何是好。那些六师外道便对居士说:“想得吉利,只有将这个孩子除去。”六师便为居士的夫人按压腹部,想令其堕胎。他不停地按压腹部,居士夫人终于丧命,但胎儿没有死,这是前世福德所致。居士便弃置,将尸体放到停尸的地方,堆积柴禾烧。火烧已旺时,佛就带领诸弟子前往观看。居士夫人的身子破损,就见她儿子坐在莲花上,端正美好,容颜如雪。佛命耆域把孩子抱过来。耆域抱来,交还给居士。居士就将他养育成人。

孩子长至十六岁,才貌过人。于是居士便大摆丰盛宴席,宴请六师。六师坐下来,不久就忍不住发笑。孩子问:“何故发笑?”六师回答:“我看见五万里之外有一座山,山下有水,有一猕猴落入水中,是故发笑。”孩子知道无根据,便往钵盂中盛上各种好吃的菜肴,把饭放在上面,让人捧着端给六师。其他人的钵盂,都是饭在下面菜肴在上面。其他人都吃,只有六师一个人忿怒不吃。孩子问:“你为什么不吃?”六师回答:“没有菜叫我怎么吃?”孩子说:“你的眼睛能看见五万里之外的猕猴落水,怎么看不见饭下面的菜肴?”于是六师大怒,竟然不食而返,直接到尸利求多那里细说此事。他姐姐嫁给尸利求多做妻。尸利求多听说也恼怒,告诉六师说:“瞿昙是他们师傅,我作为大法师,请他来,我要羞辱他。”所以设火坑,做毒饭加害于佛。

这个譬喻寓意极深,不能一一详细说,所以简要列其梗概。

[点评]

邪心见理,发于邪智,不禀正教,故名外道。有影响的外道流派分为六宗:

其一为富兰那迦叶,这一宗断灭一切法,否认君臣、父子之间的忠孝之道,以色破欲界有,以空破色界有。

其二为末伽黎,这一宗认为众生苦乐,不是取决于行善,是自然而有,无因而有。

其三为删阇夜,这一宗同样认为道无须求,经过生死劫数,苦尽自然甘来。

其四为阿耆多翅舍,这一宗行为古怪,穿着褴褛,主张苦行:自己拔自己的头发,用烟熏自己的鼻子,用火烤自己的身体,企图用今生之苦换取来世之乐。

其五为迦罗鸠驮,这一宗认为诸法又有相又无相。

其六为尼犍陀,这一宗认为罪福苦乐,本有定因,但不是修行能决定的。

外道的六个宗派有一些区别,但本质一样,都是用歪理邪说取消世间与出世间之因果,代之以随意的猜度,用俗话说就是胡说八道。在某些场合外道相当于今天的邪教。有宗教的地方一定有邪教,没有宗教或宗教不完善的地方也有可能产生邪教,因为邪教简单易行,只需盲从,免去了修行之苦。

(二十二)从婆罗门乞食喻

昔有一道士,造①婆罗门家乞食。婆罗门使妇擎食食之,妇在前立。其妇端正,道士观之,心便生变,语婆罗门言:“欲味,过患,出。”婆罗门不解,便问言:“何等欲味过患出?”道士便抱其妇咽②,共呜呜③已,语婆罗门言:“此是欲味。”婆罗门大嗔,以杖打此道人一下,道人复语:“此‘过’是‘患’。”复欲重打,道人走到门外,复回头语婆罗门:“此是‘出’也。”

喻人不能玄解义味④,要须指事,然后悟之也。

[注释]

①造:到,至,造访。

②咽:咽喉,此指脖颈。

③呜呜:象声词,低沉的声响。此指接吻。

④义味:以食味比喻法义,谓依文生义,犹如依食生味。

[今译]

从前有一个修行人,到婆罗门家乞食。婆罗门让妻子捧来食物给他吃,妻子便在跟前站着。妻子端庄,修行人看到,便有了非分之想,对婆罗门说:“欲味,过患,出。”婆罗门不解其意,便问:“什么是‘欲味过患出’?”修行人便抱住他妻子的脖子接吻,然后对婆罗门说:“这是‘欲味’。”婆罗门大怒,用手杖打这个修行人一下,修行人又说:“这种‘过’是‘患’。”婆罗门又要重打,修行人跑到门外,回头对婆罗门说:“这是‘出’。”

这个故事比喻有人不能深刻理解法义,必须举例说明,然后才能领悟。

[点评]

这是一篇很出格的譬喻,修行人借解释法义而强吻婆罗门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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