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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依偎那片阳光(3)

回家后,我硬缠着妈妈,要她为她自己买一双高跟鞋。我的目的仅是为了能在家中看到它,为了能拥有一个穿着高跟鞋的时髦妈妈。这无端的要求从五岁小孩口中提出,着实让妈妈哭笑不得,她无法明白一个五岁小女孩的心思,轻描淡写地说:“妈妈不爱穿。”直至长大,我才明白,家族的遗传使我们不用高跟鞋就已在身高上胜人一筹。妈妈170米的个子已经鹤立鸡群,若再穿上高跟鞋,小镇上真的要无人敢问津了。

我一直以为女人的生活若没有了高跟鞋将是不完整的,就像我毫无道理地认为绅士必须有烟斗、拐杖与之相配。小时候,我总为妈妈没有高跟鞋而耿耿于怀。盼望着妈妈能化着淡妆,穿着长裙,踏着高跟鞋向我款款而来,而后是我兴奋地大叫:“妈妈——”以每秒播放十五格的速度扑入她的怀抱,她将我抱起,轻轻亲吻我的脸颊。这样的慢镜头画面不知在我儿时的脑海中浮现了多少次,但生活中妈妈总是很朴素:一年四季,清一色的灰、蓝长裤,素面朝天,顶多在清晨用一点伯伯从国外带回来的“夏士莲”雪花膏,以至于现在我一用“夏士莲”就感觉妈妈在身边。

还有一位始终让我难以忘怀的幼儿园的陈老师。之所以给我那么深的印象,倒不是她待我多么和蔼可亲,而是她有一双跟极高的、有生命的黑色皮靴。在今天我可能会怀疑它的实用性与稳定性,但在当时,我对它的美丽是毫不怀疑的。老师穿上它,我就站在角落里定定地看,我觉得靴子也在看着我。我不敢上前,生怕老师察觉我有些唐突的举动。或许正是那一段距离,神秘的黑色深深吸引了我。我对黑色始终有着复杂的情愫,我至今清晰地记着,冬日暖暖的午后,老师斜斜地靠在教室前的栏杆上,教室的玻璃窗恰是一面天然的镜子、美丽的老师将长长的马尾盘了又盘,对着“镜子”左看右看,一只黑色的皮靴后跟插入栏杆缝隙,挂住脚。

幼儿园的午睡我是从来睡不着的,强迫自己闭上眼睛,眼前就出现一个女孩的背影:蝴蝶发卡夹住几丝就要飘走的黑色的长发,轻柔洁白的长裙没及膝下,白色的高跟鞋在古镇的青石板上“笃笃”作响,我不知她是谁,但希望她就是我。

我像爱着布娃娃一样爱着高跟鞋,自始至终觉得它是有生命的。一次岚岚妈向妈妈诉苦,说去一个没有公交车的地方,走了半个多小时的路,无奈鞋跟大高,走出了血泡,后来狠狠心,到路边的鞋摊上把后跟锯掉了。当时我心中隐隐作痛,这么一双纤弱的鞋已经不起长途跋涉,更何况是断腿截肢呢?一直觉得岚岚妈妈好残忍,心里对她总有微微的恐惧。一只高跟鞋应当理所当然地出现在可倒映出人影的大理石地面上,和着华尔兹舞曲,翩然起舞,时而藏入转起的大裙摆下,时而又与底下另一只高跟鞋相吻,就这样与另两位神秘的黑色伴侣舞至天明。我喜欢舞蹈时的高跟鞋,既有热情奔放的拉丁激情,又有活力四射的西班牙风味,时而激烈,时而舒缓,永远不变的是那份和谐与默契。

如今的街头不再流行那种尖头细跟的高跟鞋了,取而代之的是鞋底厚得可怕的松糕鞋。已经高三的我对鞋子常是信手拈来,对头发也是草草了事,没能成为一个精致的女孩儿。那小小的高跟鞋是我对美最初的渴望,美就是高跟鞋。曾经梦想着长大要拥有好多好多高跟鞋的我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高高的个子;不得不面对这样的感觉:无奈。女孩子难道非得娇小玲珑才配得上拥有一双同样娇小玲珑的高跟鞋吗?我是否永不能过上拥有高跟鞋的完整女人的生活呢?我该如何继续自己与高跟鞋的故事呢?十八岁的我又开始了思考。

永远保存着对高跟鞋的渴望,永远感谢它带给我对美的最初感觉,永远不能忘却,一个小小的女孩对着一双玲珑的高跟鞋出神地望着……

“我为什么跟一块小小的碎玻璃生气呢?”

生气的骆驼●陈少华

一只骆驼在沙漠里跋涉着。正午的太阳像一个大火球,晒得它又饿又渴,焦躁万分,一肚子火不知道该往哪儿发才好。

正在这时,一块儿玻璃瓶的碎片把它的脚掌硌了一下,疲累的骆驼顿时火冒三丈,抬起脚狠狠地将碎片踢了出去。却不小心地将脚掌划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鲜红的血液顿时染红了沙粒,升腾起一股烟尘。

生气的骆驼一瘸一拐地走着,一路的血迹引来了空中的秃鹫。它们叫着在骆驼上方的天空中盘旋着。骆驼心里一惊,不顾伤势狂奔起来,在沙漠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痕。跑到沙漠边缘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附近沙漠里的狼,疲惫加之流血过多,无力的骆驼只得像只无头苍蝇般东奔西突,仓皇中跑到了一处食人蚁的巢穴附近,鲜血的腥味儿惹得食人蚁倾巢而出,黑压压的向骆驼扑过去。一眨眼,就像一块黑色的毯子一样把骆驼裹了个严严实实。不一会儿,可怜的骆驼就鲜血淋漓地倒在地上了。

临死前,这个庞然大物追悔莫及地叹道:“我为什么跟一块小小的碎玻璃生气呢?”

当你得到过别人爱的温暖,而生活让你懂得了把这温暖亮成火把,从而去照亮另外的人的时候,不要忘了,这就是生活对爱的最高奖赏。

最高的奖赏●佚名

多年前有个鞋匠,在小城一条街的拐角处摆摊修鞋,寒来暑往,也说不清有多少个年头了。

一个冬天的傍晚,他正要收摊回家的时候,一转身,看到一个小孩在不远处站着。看上去,孩子冻得不轻,身子微蜷着,耳朵通红通红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眼神呆滞而又茫然。

他把孩子领回家的那个晚上,老婆就和他怄了气。对于这样一个流浪的孩子,有谁愿意管呢?更何况,一家大小好几张嘴,吃饭已经是问题,再添一口人就更显困窘。他倒也不争执,低着头只有一句话:没人管的孩子我看着可怜。然后便听凭老婆唠唠叨叨地骂。

尽管这样,这孩子还是留下来了。鞋匠还是把孩子留在了身边,在街上边钉鞋,一边打听谁家走丢了孩子。

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并没有人来认领这个孩子,孩子却长大了许多,懂事、听话而且聪明。鞋匠老婆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孩子,家里再拮据,也舍得拿出钱来为孩子买穿的和玩的。街坊邻居都劝他们把孩子留下来,鞋匠老婆也动了心思。有一天吃饭时,她对鞋匠说:要不,咱们把他留下来当亲儿子养。鞋匠闷了半晌没说话,末了,把碗往桌上一放:贴心贴肉,他父母快想疯了,你胡说什么。

鞋匠还是四处打听,他一刻也没有放松对孩子父母的找寻。他求人写下好多寻人启事,然后不辞辛苦地贴到大街小巷。风刮雨淋之后,他又重新再来一遍。甚至有熟人去外地,他也要让人家带上几份帮他张贴。他找过报社电视台,他把该想的办法都想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找到孩子的父母。

终于有一天,孩子的父母寻到了这个地方,他们只是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就急匆匆地带着孩子走了。鞋匠并没有计较什么,只是一起摆摊的人都嘲笑他,说他傻,但他总是呵呵一笑,什么也不说。生活好像真的跟鞋匠开了个玩笑,这之后便再没有了孩子的任何音信。后来,他搬离了那座小城,一家人掰着指头计算着孩子的岁数,希望长大了的孩子能够回来看看他们。但是,没有。再后来又数次搬家,直到他死,他也没有等到什么。

若干年后,一个有德有才的小伙子因为帮助寻找失散的人成了名,他在互联网上还注册了一个专门寻人的免费网站。令人惊奇的是,网站竟然是以鞋匠的名字命名的。进入网站,人们看到,在显要位置上,是网站创始人的“寻人启事”。他要寻找的,就是很多年以前,曾经给过流落在街头的他无限关爱和帮助的那个鞋匠。

网站主页上,滚动着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当你得到过别人爱的温暖,而生活让你懂得了把这温暖亮成火把,从而去照亮另外的人的时候,不要忘了,这就是生活对爱的最高奖赏。

竞争是争业绩不是争是非,我忍你一次不会忍多次,如果你实在不服,咱们可以请上司来评理。

公司的争吵●马强

6月的一天,上司对公司上半年的营销状况极不满意,当着众同事的面,甩出一沓报表,把主管营销的毛先生臭骂一顿。问题其实出在广告宣传上,毛先生有许多委屈,但不便马上反驳,否则将是火上浇油。他把上司的意见记在笔记本上,待上司情绪平稳后才说:能否听我解释?

他先肯定了营销工作确实有待改进,然后提出对广告宣传的意见。

上司听他侃侃而谈,十分重视,随即招来广告部负责人与毛先生一起共商对策,事情就这样圆满地解决了。

朱先生是毛先生的同事兼对手,见上司喜欢差遣毛先生,心有不服,便时常找碴儿针锋相对。毛先生采取的态度是不卑不亢。平时十分注意把与之相关的工作处理得当,让朱先生无话可说,遇到对方不识趣非要恶言相向,毛先生仍不愠不火。等到单独相处时,毛先生正色道:“竞争是争业绩不是争是非,我忍你一次不会忍多次,如果你实在不服,咱们可以请上司来评理。”

生命的珍贵不假外求,一切从外界强给生命的东西,似乎都与生命本身无关。生的价值,只在生自身。

感悟死亡●刘德水

过去,常在乡间看见死人出殡的情景。十几个人抬着一口硕大的棺材,前有执事,后有送葬队伍,浩浩荡荡,满街满巷。若非死者亲友那如歌的哀哭,简直无法让人想到这是为死人送葬。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我对“死亡”的理解都很肤浅,以为人死了,出殡,办大事,也就完了。很普通,很平常,没什么可想的,更没什么可说的。直到30岁那年,经历了更多的世事沧桑,又亲睹了母亲的去世,我才对“死亡”这两个字产生了深刻的感受。

母亲是因病去世的,她得的是肺癌。开始,我们还瞒着她,后来,在她的一再要求下,我们才向她讲明病情。她很平静地接受了。或许因为知道大限之期不远,母亲开始料理自己的身后之事,把我们几个子女一一叫到跟前,个个嘱咐一番,又对父亲的未来作了安排,头脑相当清楚,一点不乱。最后一夜,我守在母亲身边,不时喂她一点水。那一夜,我始终没合眼。直到清晨6点,母亲还睁开眼,关照我说:“你去睡一会吧,有事我叫你!”然后她就合上眼,睡着了。可这一睡就再也没有醒来。一个小时后,她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就像疲劳过后的长叹一样,再没有了呼吸。73岁的母亲,永远地歇息了。

望着眼前静卧着的母亲,我清醒地意识到,这就是“死亡”。我们活着的人将来也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当然也包括我。我的心中不由得生出一阵强烈的恐惧,这恐惧并非由于怕死,而是源于死亡的神秘。刚才,母亲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思想,有感情,用她的语言,用她的爱心,和我交流着,或者说,刚才她还是我的母亲,可就在这一瞬间,那一声长叹之后,母亲就没了,那个血肉之躯的生命就从这世上消失了。眼前的不再是我的母亲,只是母亲的遗体。母亲哪里去了呢?大凡消失的东西,都有去向,但母亲去向何方了呢?谁也不知道。这没有去向的消失是多么不可思议!在震颤与迷茫中,只有一个意识格外清晰:不管母亲有无灵魂,也不管她的灵魂去向哪里,总之我是从此失去了母亲,失去了母爱。眼前的“母亲”,再也不会说“你去睡吧,有事我叫你!”甚至呼吸,甚至长叹……

从那以后,母亲的死,常常萦绕在我的脑海,成为我咀嚼、回味的对象。它像一个难解又诱人的谜团,时时吸引着我,叩击着我的心灵之门。

可是我始终找不到答案。只是在寻解的过程中渐渐清楚了一点,即认识死的过程,同时也是认识生的过程,对死的体悟愈深,对生的热爱就愈烈。或者说,生之可恋,生之价值,其实并无别的原因,根本就在一个死的存在。试想,如果生命真如秦皇汉武所企盼的那样,能够长生不老,那么活着还有意思吗?连意思都没有,更遑论什么意义?

这未免有些消极。不如这样说吧,生命的珍贵不假外求,一切从外界强给生命的东西,似乎都与生命本身无关。生的价值,只在生自身。具体说,是因为我们活着,没有第二次,而且仅这一次也不可能永久到无限,所以这活才显得可爱,才弥足珍惜。

自然,珍惜也者,并非意味着可以不顾一切地苟且偷生,而是说,要把生命活的质量高一些。质量高低,可以人各有异,我自己的看法,是要活自己的,不趋附,不随俗,如孔子所说“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这样,尽管死亡依旧神秘,但我们毕竟可以摆脱对死亡的恐惧,从而活得更紧凑,更充实。待到将来我们也呼出那最后一口气时,不管我们去向何方,心里都会觉得更踏实些。

“如果说你能穿拖鞋的话,你是幸运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穿拖鞋的!”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穿拖鞋●綦霏

2004年5月23日晚7时30分。青岛天泰体育场。一场精彩的演讲即将开始。

在一万两千余名听众暴风雨般的掌声中,一个“半身人”坐着滑板,“飞”至主席台右侧,一个灵巧的急刹车,他又掉头滑了回来。还未等听众从震撼中回过神来,他已经用双掌一步步“走”上讲台,并在演讲台上来回“踱着步”。

他叫约翰·库缇斯,一个先天下肢就没有发育的澳大利亚人。无法安装假肢,不坐轮椅,一直坚持用双手走路。他是全大洋洲残疾人网球赛的冠军,是游泳好手,甚至还会开汽车。他被誉为“世界上最著名的残疾人演讲大师”,曾到过世界上190多个国家演讲。

“从出生那天起,我就是个悲剧。”库缇斯拿起桌上的矿泉水瓶子,比画着说,“我出生时只有矿泉水瓶那么大,两腿畸形,医生说我活不过当天,可我活到了现在……35年后,我依然健在,而且我自由自在地在世界各地旅行!”听众们报以雷鸣般的掌声。

他在与人们进行心灵的对话。会场上有一种热流在奔涌,人们被点燃着,感动着,有的人在流泪……

“这是我的鞋子,你要不要跟我换一下?”演讲中库缇斯突然边说边举起他的手。台下鸦雀无声。

“感谢青岛朋友的热情招待,我下榻的宾馆条件非常好,但有一样东西让我不知所措,服务生每天都要把它放在我的床头。”库缇斯边说边把那东西抛向听众席,原来是一双一次性拖鞋。

“如果说你能穿拖鞋的话,你是幸运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穿拖鞋的!”库缇斯大声说。听众席上爆发出喝彩声,紧接着是长久的掌声。

健全与不健全的人,自尊受到伤害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很少有人愿意再去触及它。幸运的是,人们看到了一个对挫折和痛苦所表现出的态度是那样轻视和无畏的人,因为他是库缇斯。

一生何所求?这个答案肯定因人而异。让我来说:我只要自己的心永远年轻。

一生何求●王开林

船过洞庭时,我为浩渺烟波所感动,昔日褊狭的胸怀中那些郁积不散的忧愁也被水荡涤一尽。感觉自己真正年轻,感觉生命力的奔涌,这是最强烈的一回。

一个人的豪情原不可能在逼仄的斗室里产生,一个人的锐志却往往因为大自然的壮美而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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