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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木桶小插曲

我坐着警察来时坐的马车送摩斯坦小姐回家。她真是个天使般可爱的女人,在危难之中,只要旁边有人比她更脆弱,她就总是保持镇定。当我去接她回去的时候,她还精神地安坐在惊恐的女管家身旁。可当她坐进车里以后,经过了这一夜的离奇惊险,她就再也忍耐不住了。先是晕倒,后是嘤嘤地哭泣。事后她曾责备我,说那晚一路上我的态度未免太冷淡无情。可是她哪里知道我当时内心的斗争和强自抑制的痛苦呢?正像我们在院中手握手的时候,我对她的同情和爱已经流露出来。我虽然饱经世故,但要没有这晚的遭遇,我也难认识到她那温柔和勇敢的天性。

在当时,有两桩事让我难开口:一是她正遭受困难,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倘若此时冒昧向她求爱,未免是乘人之危;再说更让我为难的是,如果福尔摩斯把案子破了,她得到了宝物,就要变成巨富,我这个半俸的医师趁着这个和她亲近的方便机会向她求爱,这还能够算是正大光明吗?她会不会把我看成一个粗鄙的淘金者?我不能让她心里产生这种不好的印象,这批阿格拉宝物真是我们之间的障碍物啊。

差不多深夜两点,我们才到了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的家中。仆役们早就睡了,可是弗里斯特夫人对摩斯坦小姐接到怪信这件事十分关心,所以她还坐在灯下等着摩斯坦小姐,是她亲自给我们开的门。她是一位中年妇人,举止大方。她用胳臂亲切地搂着摩斯坦小姐的腰,像慈母般地温言慰问着,真给我无限的快慰。可见摩斯坦小姐在这里的身份不是一个被雇用的人,而是一位受尊重的朋友。经介绍后,弗里斯特夫人诚恳地请我进去稍坐,并让我告诉她今晚的奇遇,我只好向她解释,我还有重要的使命,并且答应她今后一定随时告诉她案情的进展。当我告辞后,我存心回过头去看了一眼,我仿佛看见她们两个手拉手,端庄地立在台阶上,还隐约看见半开着的房门、从有色玻璃透出来的灯光、挂着的风雨表和光亮的楼梯扶手。在这种烦闷的时候,看见这么一个宁静的英国家庭,心神也就畅快得多了。

对于今晚所遭遇的事,我越想越觉得前途离奇黑暗。当马车行驶在被煤气路灯照着的寂静马路上时,我重新回忆这一连串的情节。已经搞清楚的基本问题是:摩斯坦上尉的死,寄来的珠宝,报上的广告和摩斯坦小姐接到的信。所有这些事件,我们都已大体明确了。但是这些事竟将我们引向更深、更凄惨、奥秘的境界里去。印度的宝物、摩斯坦上尉行李中的怪象、舒尔托少校临死时的怪状、宝物的发现和紧跟着就发生了的宝物发现者的被害以及被害时的各种怪象。那些脚印,奇异的凶器,在一张纸上发现和摩斯坦上尉图样上相同的字。

这真是一串错综复杂的情节,除非和福尔摩斯一样天赋奇才,平常人简直束手无策,无法找线索的。

品琴里在莱姆贝斯区尽头,是一列窄小破旧的两层楼房。我叫三号门叫了很久才有人应声。最后,百叶窗后出现了烛光,从楼窗露出一个人头来。

那个露出来的头喊道:“滚开,醉鬼!你要是再嚷,我就放四十三只狗来咬你。”

我说:“你就放一只狗出来吧,我就是为这个来的。”

那声音又嚷道:“快滚!我这袋子里有一把锤子,你不躲开我就扔下去了!”

我又叫道:“我不要锤子,我只要一只狗。”

谢尔曼喊道:“少废话!站远点儿。我数完一、二、三就往下扔外锤子。”

我这才说:“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句话真有不可思议的魔力,楼窗立即关上了,没过一分钟门就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瘦高个的老头儿,脖子上青筋暴露,戴着蓝光眼镜,是个驼背。

他说:“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在这里永远是受欢迎的。里边请,先生。小心那只獾,它咬人呢。”他又向着一只从笼子缝钻出头来有两只红眼睛的鼬鼠喊道:“淘气!淘气!你不要抓这位先生呀。”又道:“先生不要害怕,这不过是只蛇蜥蜴,它没有毒牙,我是把它放在屋里吃甲虫的。您不要怪我刚才对您失礼,是因为常常有顽童到这儿来捣乱,把我吵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要什么呢?”

“他要你的一只狗。”

“啊!一定是透比。”

“没错,就是透比。”

“透比就住在左边第七个栏。”谢尔曼拿着蜡烛慢慢地在前面引路,走过他收集来的那些奇禽怪兽。我在朦胧闪烁的光线下,隐约看见每个角落里都有闪闪的眼睛在偷偷望着我们。就连我们头上的架子上也排列了很多野鸟,我们的声音搅醒了它们的睡梦,它们懒懒地把重心由一只爪换到另一只爪上去。

透比是一只外形丑陋的长毛垂耳狗——是混血种。黄白两色的毛,走起路来摇摇摆摆。我从谢尔曼手中拿了一块糖喂它之后,我们之间就建立起友谊,它这才跟我上车。我回到樱沼别墅时,皇宫的时钟刚打过三点。那个做过拳击手的麦克默多也被当作同谋,和舒尔托先生一起已经被逮捕到警署去了。两个警察把守着大门,我说出侦探的名字后,他们才让我带着狗进去了。

福尔摩斯正站在台阶上,两手插在衣袋里,口里衔着烟斗。

他说:“啊,你带它来了!好狗,好狗!埃瑟尔尼·琼斯已经走了。你走后,我们大吵了一阵。他不但把我们的朋友塞笛厄斯逮捕了,还把守门的人、女管家和印度仆人全捉去了。除了在楼上留了一个警长之外,这院子是属于咱们的了。把狗留在这儿,咱们上楼去。”

我把狗拴在门内的桌腿上,就上楼去了。房间里的一切仍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只是死者身上蒙了一块床单。一个疲倦的警长斜靠在屋角里。

我的伙伴说:“警长,请把你的牛眼灯借我用用。把这块纸板替我系在脖子上,好让它挂在胸前。谢谢你!我现在要脱下靴子和袜子。华生,你把靴袜带下楼去,我现在要试试攀登的本事。你把这条手巾略蘸些木馏油,好了,蘸一点就行,你再同我到屋顶室来一趟。”

我们从洞口爬了上去。福尔摩斯用灯照着灰尘上的脚印,说:“请你特别留心这些脚印,你能看出这里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吗?”

我说:“这是一个孩子或者一个矮小妇人的脚印。”

“除了脚的大小以外,没有别的了吗?”

“好像和一般的都相同。”

“绝不相同,你看这儿!这是灰尘里的一只右脚印,现在我在它旁边印上一个我光着脚的右脚印,你看看它们的区别在哪儿?”

“你的脚趾是并拢在一起的,这个小脚印的五个指头是分开的。”

“很对,说得很对,记住这一点。你现在到那个吊窗前嗅嗅窗上的木框。我就站在这边,因为我拿着这条手巾。”

我依着去嗅,是一股冲鼻的木馏油气味。

“这是他临走时用脚踩过的地方,如果你能分辨得出来,透比分辨这气味就更不成问题了。你现在下楼,放开透比,等我下来。”

我下楼回到院里时,福尔摩斯已经到了屋顶。他胸前挂着灯,好像一只大萤火虫在屋顶上慢慢地爬行。到烟囱后面就不见了,之后又忽隐忽现地绕到后面去了。我也转到后面去,看到他正坐在房檐的一角上。

他喊道:“那儿是你吗,华生?”

“是我。”

“这就是那个人上下的地方,下面那个黑东西是什么?”

“一只水桶。”

“有盖吗?”

“有。”

“附近有梯子吗?”

“没有。”

“好混账的东西!从这儿下来最危险了。可是既然他能够从这儿爬上来,我就能从这儿跳下去。这根水管看起来很坚固,随它去吧,我下来了!”

一阵窸窸窣窣的脚的声音,那灯光顺着墙边稳稳当当地降了下来,然后他轻轻一跳就落在桶上了,之后又跳到了地上。

他一边穿靴袜一边说:“追寻这个人的足迹还算容易。一路上的瓦全都被他踩松了。他在急忙之中,遗漏了这个东西。按照你们医生的说法就是:它证实了我的诊断没错。”

他给我看的是一个用有颜色的草编成的、跟纸烟盒差不多大的口袋。外面装着几颗不值钱的小珠子,里边装着六根黑色的木刺,一头是尖的,另一头是圆的,跟刺到巴索洛谬·舒尔托头上的一样。

他道:“这是危险的凶器,当心刺着你。得到这个我高兴极了,因为这可能是他全部的凶器。咱们两人这才免除了被刺的危险。我宁愿被枪打中也不愿中这根刺的毒。华生,你还有勇气跑六英里吗?”

我说:“没有问题。”

“你的腿受得住吗?”

“受得住。”

他把浸过木馏油的手巾放在透比的鼻子上说:“喂,透比!好透比!闻闻这个,透比,闻闻!”

透比叉开多毛的腿站着,鼻子向上翘,好像酿酒家在品佳酿似的。福尔摩斯丢开手巾,在狗脖子上系了根坚实的绳子,牵着它到木桶下,透比立刻发出高而颤抖地狂叫,鼻子在地上嗅着,尾巴高耸着,跟踪气味一直往前奔去。我们拉着绳子,紧紧跟在后面。

这时,东方已渐渐发白,在灰色的寒光里已能瞭望远方。我背后是那座四方的大房子,窗里黯淡无光,光秃秃的高墙,惨淡孤独地耸立在我们身后。院里散乱地堆着垃圾,灌木丛生,这凄惨的景况正好象征着昨夜的惨案。

我们穿过院内错杂的土丘土坑,到了围墙下面。透比跟着我们一路跑来,在墙的阴影里焦急地嗥嗥叫着,最后,我们到了长着一棵小山毛榉树的墙角。地势较低,砖缝已经磨损,砖的棱角被磨圆了,似乎是爬墙的下脚之处。福尔摩斯爬上去,从我手里把狗接了过去,又从另一面把它放下去。

在我也爬上了墙头时,他说道:“墙上还留着木腿人的一个手印,你看那留在白灰上的血迹。幸好昨晚没有下大雨,虽然隔了二十八小时,气味能留在路上。”

当我们走过车马络绎不绝的伦敦马路时,我心中难免怀疑,透比究竟能不能够循着气味追到凶手。可是透比毫不犹豫地嗅着地,摇摇摆摆向前奔去,因此不久我也就放心了。显然这强烈的木馏油味比路上其他气味更强烈。

福尔摩斯说:“你不要认为我只是靠着在这个案子里有个人把脚踩进了化学药品,才能够破这个案子。我已经知道另外几个方法可以捕获凶犯了。不过既然幸运之神把这个最方便的法子送到咱们的手里,要是咱们忽视的话,那就是我的过失了。不过把一个需要有深奥学问才能解决的问题简单化了。从一个简单的线索来破案,难显出来我们的功绩。”

我说:“还是有不少功绩呢。福尔摩斯,我觉得你在这个案子里用的方法比在杰弗逊·侯波谋杀案里用的手法更玄妙惊人,深奥而费解。举例来说吧,你怎么能毫不怀疑地说出那个装木腿的人呢?”

“咳,老兄!这事本身就很简单,我并不想夸张,整个情况是明明白白的。两个负责指挥看守囚犯的部队军官得知了一件藏宝的秘密。一个叫作乔纳森·斯茂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图。你记得吧,这个名字就写在摩斯坦上尉的图上。他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四个签名’。这两个军官照着这个图——或者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人——觅得了宝物,带回了英国。我想这个带回宝物的人,对于当初约定的条件,有些没有履行。那么,为什么乔纳森·斯茂自己没有拿到宝物呢?这个答案显而易见。画那张图的日期,是摩斯坦和囚犯接近的时候。乔纳森·斯茂之所以没有得到宝物,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全是囚犯,行动上不自由。”

我道:“这个不过是揣测罢了。”

“并不尽然,这不仅仅是揣测,而是唯一合乎实情的假设。咱们看看这些假设和后来的事实如何吻合吧。舒尔托少校携带宝物回国后,安居了几年,可是有一天他接到了印度寄来的一封信,让他惊慌失措,这是为什么呢?”

“信上说:被他欺骗的囚犯已经刑满出狱了。”

“与其说是刑满出狱,还不如说是越狱逃出,因为舒尔托少校知道他们的刑期。如果是刑满出狱,他就不会惊慌失措了。他那时采取了什么措施呢?他对装木腿的人格外戒备。装木腿的是一个白种人,因此他曾开枪误伤了一个装木腿的英国商人。在图上只有一个白种人的名字,其余的都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名字,所以咱们就可以知道这个装木腿的人就是乔纳森·斯茂了。你看这些理论是不是有些主观?”

“很清楚,而且扼要。”

“好吧,咱们现在设身处地地站在乔纳森·斯茂的立场上来分析一下事实吧。他回到英国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得到他应得的一份宝物;二是找欺骗他的人报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还极有可能买通了他家里的一个人。有一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咱们没见过,博恩斯通太太说他的品行恶劣。斯茂没有找到藏宝物的地方,因为除了少校自己和一个已死的忠实仆人以外,别人都不知道。有一天,斯茂忽然听说少校病危,他恐怕藏宝的秘密要和少校的尸体一同埋入黄土,所以盛怒之下,他冒着被守卫抓住的危险,跑到垂死人的窗前。又因为少校的两个儿子都在床前,所以他没有能够进屋。他对死者怀恨在心,当晚又重新进入屋,翻动文件,希望得到藏宝的线索。失望之下,留了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作为标记。在他预做计划的时候,无疑是准备把少校杀死后在尸旁留一个同样的标记,以表示这并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而是为了正义替同伴们报仇。像这样稀奇古怪的办法是常见的,有时还可以指明凶犯的一些情况。这些你能全部领会吗?”

“全都清楚。”

“可是乔纳森·斯茂还能怎么办呢?他只能暗地留心别人搜寻宝物的行动。他可能有时离开英国,有时回来探听消息。当屋顶室和宝物被发现时,立马就有人告诉他。这更加证明,他是有内线的。斯茂装着木腿,要想爬上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高楼绝对不可能,所以他带了一个古怪的同谋,让他爬上楼去。不料他的光脚踏了木馏油,因此才弄出了个透比,还让一个脚筋受伤的半俸医生不得不跛着脚走了六英里路。”

“那么说,杀人的凶犯是那个同谋,而不是斯茂。”

“是的。从斯茂在屋内顿足的情形判断,他是很反对这样干的。他和巴索洛谬·舒尔托并没有仇恨,最多把他的嘴塞上再捆起来就够了。杀人需要抵命,他决不肯以身试法的。没想到他的同谋一时蛮性发作,竟用毒刺杀人。他已无法挽回,因此乔纳森·斯茂留下纸条,盗了宝物,和同谋一同逃走了。这就是我所能推想出来的一些情况。至于他的相貌,因为他在奇热的安达曼岛拘押了多年,因此可以知道他必然是中年而且皮肤很黑。他的高矮可以从他步子的长短计算出来。他的脸上多须,这是塞笛厄斯·舒尔托从窗内亲自见到的,此外应该没什么遗漏的了。”

“那他那个同谋呢?”

“啊!这也没有多神秘,不久你就会知道了。早晨的空气真新鲜呀!你看那朵红云,就像一只红鹤的羽毛一样美丽,红日已经越过伦敦的云层。被日光所照的人,何止万千,可是像咱们两个负着这样奇怪使命的人,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了。咱们的一点儿雄心在大自然里,显得多么渺小啊!你读约翰·保罗的著作后有什么心得吗?”

“多少领会了些,我是先读了卡莱尔的著作,回过来才研究他的作品”。

“这如同由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样。他曾说过一句奇异而有深意的话:‘一个人的真正伟大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看这里还论到了比较和鉴别的力量,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崇高的证明。在瑞奇特的作品里,能够找到许多精神食粮。你带手枪了吗?”

“我有这根手杖。”

“咱们一找到匪穴,可能就需要这类兵器了。斯茂交给你,要是他那个同伴不老实的话,我就用手枪打死他。”他随手掏出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之后又放回他大衣右边的口袋里。

我们跟着透比到达了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两边是半村舍式的别墅,已经临近人烟稠密的大街。劳动的人和码头工人正在起床,家庭妇女正在开门打扫门阶。街角上四方房顶的酒馆刚刚开始营业,粗壮的汉子从酒馆里出来,用他们的袖子擦去胡子上沾的酒。野犬在街头睁大眼睛望着我们,可是我们无比忠心的透比,毫不左瞻右顾,鼻子一直冲着地往前走,偶尔从鼻子里发出一阵急切的叫声,这说明所循的气味依然浓厚。

我们经过了斯特莱塞姆区、布瑞克斯吞区、坎伯韦尔区,绕过许多条小街,一直到了奥弗尔区的东面才到达了肯宁顿路。我们追寻的人仿佛是专走弯路,也许是为了避免被人跟踪,只要有曲折前行的小路,他们就会避开正路。在肯宁顿路的尽头,他们转向左行,经过证券街,麦尔斯路到达了骑士街。透比忽然不再往前走了,只是来回乱跑,一只耳朵下垂,一只耳朵竖立着,似乎在迟疑不决。后来它又打了几个转,抬起头来,似乎在向我们请示。

福尔摩斯呵斥道:“这只狗怎么回事?罪犯不会上车,也不会乘上气球逃跑。”

我建议道:“他们可能在这里停过一会儿。”

我的伙伴安心了,他说:“啊!好了,它又走啦。”

透比的确重新前进了。它往四下里闻了一阵之后,似乎是突然间下了决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和决心飞跑起来。这气味似乎比之前更重了,因为它已经不需要鼻子着地,而是使劲牵直了绳子往前奔跑。福尔摩斯两眼发亮,似乎感觉快要到匪穴了。

我们经过九榆树到达了白鹰酒店附近的布罗德里克和纳尔逊大木场。这只狗兴奋而紧张,从旁门跑进了锯木工人已经上工的木场,它继续穿过成堆的锯末和刨花,在两旁堆积着木材的小路上跑着,最后很得意地叫着跳上了还在手车上没有卸下的一只木桶上面。透比伸着舌头,眨巴着眼睛站在木桶上,得意地望着我们。桶边和手车的轮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木馏油气味。

夏洛克·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不禁同时仰天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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